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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的案例

发布时间: 2020-11-22 13:34:33

① 世界的水污染事件

世界特大水污染事件

2000年1月30日,罗马尼亚境内一处金矿污水沉淀池,因积水暴涨发生温漫坝,10多万升含有大量氰化物、铜和铅等重金属的污水冲泄到多瑙河支流蒂萨河,并顺流南下,迅速汇入多瑙河向下游扩散,造成河鱼大量死亡,河水不能饮用。匈牙利、南斯拉夫等国深受其害,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都遭受一定的影响,严重破坏了多瑙河流域的生态环境,并引发了国际诉讼。

1994年7月,淮河上游的河南境内突降暴雨,颍上水库水位急骤上涨超过防洪警戒线,因此开闸泄洪将积蓄于上游一个冬春的2亿立方米水放了下来。水经之处河水泛浊,河面上泡沫密布,顿时鱼虾丧失。下游一些地方居民饮用了虽经自来水厂处理,但未能达到饮用标准的河水后,出现恶心、腹泻、呕吐等症状。经取样检验证实上游来水水质恶化,沿河各自来水厂被迫停止供水达54天之久,百万淮河民众饮水告急,不少地方花高价远途取水饮用,有些地方出现居民抢购矿泉水的场面,这就是震惊中外的"淮河水污染事件"。

世界重大水污染事件
■■水俣病事件
1950年,在日本水俣湾附近的小渔村中,发现大批精神失常而自杀的猫和狗。1953年,水俣镇发现了一个怪病人,开始时步态不稳,面部呆痴,进而是耳聋眼瞎,全身麻木,最后精神失常,一会儿酣睡,一会儿兴奋异常,身体弯弓,高叫而死。1956年又有同样病症的女孩住院,引起当地熊本大学医院专家注意,开始调查研究。最后发现原来是当地一个化肥厂在生产氯乙烯和醋酸乙烯时,采用成本低的汞催化剂工艺,把大量含有有机汞的废水排入水俣湾,使鱼中毒,人和猫、狗吃了毒鱼生病而死。1972年日本环境厅公布:水俣湾和新县阿贺野川下游有汞中毒者283人,其中60人死亡。
■■痛痛病事件
1955—1972年,在日本富山县神通川流域两岸出现了一种怪病,患者中妇女比男士多,患上此病,则全身骨骼疼痛,不能行走,故取名为“痛痛病”。经调查,这是一种镉中毒事件,起因是附近的电镀厂、蓄电池制造厂及熔接工厂或因采矿工业含镉之废水未经适当处理而径行排水,污染了神通川水体,两岸居民利用河水灌溉农田,使稻米和饮用水含镉而中毒,1963年至1979年3月共有患者130人,其中死亡81人。
■■化工厂事件
1986年位于莱茵河上游的瑞士一座叫做桑多兹的化工厂仓库失火,有10吨杀虫剂和含有多种有毒化学物质的污水流入莱茵河,其影响达500多公里。
■■金矿事件
2000年,罗马尼亚边境城镇奥拉迪亚一座金矿泄漏出氰化物废水,流到了南联盟境内。毒水流经之处,所有生物全都在极短时间内暴死。流经罗马尼亚、匈牙利和南联盟的欧洲大河之——蒂萨河及其支流内80%的鱼类完全灭绝,沿河地区进入紧急状态。这是自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以来欧洲最大环境灾难。

② 水污染的后果及案例

1、后果:造成水体水质、水中生物群落以及水体底泥质量恶化的各种有害物质(或能量)都可叫做水体污染物。水体污染物从化学角度可分为无机有害物、无机有毒物、有机有害物、有机有毒物4类。从环境科学角度则可分为病原体、植物营养物质、需氧化质、石油、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酸碱盐类及热能8类。
2、世界著名的水环境公害事件
(1)日本熊本县水俣病事件(2)日本富士山痛痛病事件

③ 水污染案例,缺水故事各一则,字数不限

水污染
水和空气一样,是人和一切生物所必需的。人离不开水,动植物也离不开水,科学家早已证实,早期的原始生命缘于水。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水是生命之源。在自然界中,大海、江河、湖泊、冰川以及地下水,构成了一个水的世界,科学家称它们为水圈。水圈和大气圈、岩石圈、生物圈等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世界。
海洋,是生命的摇篮。在海洋出现之前,地球和太阳系中的其它行星一样,没有任何生命。海洋的暖湿气流是形成云雨的主要因素。在阳光的照射下,大量的水蒸气涌向天空,随着气流飘向大陆,在冷空气的作用下,形成降雨,一部分雨水通过江河重新回到两极和大海,另一部分则渗透到地下,成为地下水。而在南北两极和大陆高寒地带,降水是以雪的形式出现的。由于气温过低,大量的积雪又难以变成坚冰,于是便形成了冰川。我国的喜马拉雅山和昆仑山上的冰川,是青藏高原和新疆地区的主要水源地,连我们的母亲河黄河、长江,也发源于青藏高原的冰峰雪线。每年夏季,当太阳的光辉照射到冰峰的时候,融化的冰雪顺着沟壑江河,流向原野,流向牧场,成了当地人畜饮用和农牧灌溉的主要水源。
丰富的水资源给万物带来生机,使生态保持平衡。从太空观察,地球是一个蓝色的星球,71%的地球面积为水所覆盖,然而,人们很难想象,传统观念中“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水已开始成为稀有资源,水资源保护已成为全球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据科学家估计,地球储水总量13.7亿立方公里,而淡水却只占其中的2.5%。淡水的68.7%又封存于两极冰川和高山永久性积雪之中,这么一来,地球上只有不到1%的可利用淡水,存在于地下蓄水层、河流、湖泊、土壤、沼泽、植物和大气层中,这当中又有很大一部分不易取得。根据联合国关于一个国家如果每人每年供水不足1000立方即为缺水国家的标准来看,中国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22%,而淡水占有量仅占世界的8%,人均淡水占有量只有世界人均值的1/3,是众所周知的贫水国家。
水资源短缺造成的最为严重的后果,便是一些国家的人民身体健康状况恶化。世界卫生组织调查发现,现在发展中国家有10亿人喝不上淡水,全世界每年有1000万人死于因饮用脏水或污染水引起的疾病。而更令人不安的是,在世界许多地区,都隐伏着国与国之间为争夺水资源而发生冲突的危机。水资源危机中另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便是城市缺水问题,在联合国列出的最有可能面临缺水问题的城市名单中包括我国的北京和上海,另外还有开罗、孟买、雅加达、墨西哥等特大城市。
我国是个多山多河的国家,流域面积超过1000平方公里的江河有1500多条。但我国人口众多,相对而言,水资源比较贫乏。就全世界而言,工业的高度发展,不仅对淡水的使用量越来越大,排放的大量污水对江河湖泊以及大海的污染也日甚一日,以至使大海出现赤潮,江河鱼虾绝迹,有的甚至成为臭河、死河。
保护水资源,防止水污染,已成了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
■整个地球的水大约有14×1017立方米,其中97%以上是人类不能饮用的海水,余下的3%虽为淡水,但淡水中的77.2%又存在于冰川雪山之中,22.4%的水为土壤中的水和地下水,其余0.4%为地表水。实际上,地球上可供人类开发和利用的淡水资源仅占地球总储水量的0.77%。
■我国水资源总量约为2.7×1012立方米,居世界第六位,但人均占有水量很少,仅为世界人均的1/4,居世界第八十八位,是世界上13个贫水国之一。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每年缺水量约为300×108立方米,受旱农田有2—3亿亩,8000万农村人口饮水很困难。城市供水不足,全国517个城市有300多个缺水,每年缺水量为58×108立方米。
水环境容量是指在不影响水的正常用途的情况下,水体所能容纳的污染物的量或自身调节净化并保持生态平衡的能力。水环境容量是制定地方性、专业性水域排放标准的依据之一,环境管理部门还利用它确定在固定水域到底允许排入多少污染物。
地球上约有1.36×108立方公里的水,水主要分布于海洋、冰川、地面、地下及大气之中。人类使用的水,基本上都是淡水,而淡水质量仅占地球总水质量的0.63%。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用水量迅速增加,淡水资源日趋紧张。同时,由于污染,使可用水量减少,这就更激化了水源短缺的矛盾。
我国的水资源形势也相当严峻。我国的淡水资源储量居世界第六位,但由于人口众多,因此人均占有量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1/4,居世界第88位.
人体在新陈代谢的过程中,随着饮水和食物,把水中的各种元素通过消化道进入人体的各个部分。当水中缺乏某些或某种人体生命过程所必需的元素时,都会影响人体健康。例如,有些地区水中缺碘,长期饮用这种水,就会导致“大脖子病”,就是医学上所称的“地方性甲状腺肿”。当水中含有有害物质时,对人体的危害更大。致癌物质可以通过食用受污染的食物(粮食、蔬菜、鱼肉等),带入人体,还可以通过饮水进入人体。据调查,饮用受污染水的人,患肝癌和胃癌等癌症的发病率,要比饮用清洁水的高出61.5%左右。当污水中含有汞、镉等元素排入河流和湖泊时,水生植物就把汞、镉等元素吸收和富集起来,鱼吃水生植物后,又在其体内进一步富集,人吃了中毒的鱼后,汞、镉等元素在人体内富集,使人体患病而死亡。这样,从水生植物->水生小动物->小鱼->大鱼->人体,形成了一条食物链。人体最后成了汞、镉等元素的“落脚点”。
水土保持是指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山区、丘陵区和风沙区水土资源,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以利于充分发挥水土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立良好生态环境的综合性科学技术。目前水土保持由三大类措施组成:水土保持农业技术措施、水土保持林草措施和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水土保持农业技术措施,主要是水土保持耕作法。结合耕作,在坡耕地上修成有一定蓄水能力的临时性小地形,如区田、畦田、沟垄种植等。美国、苏联等国还广泛采用覆盖耕作、免大跃进法和少大跃进法等。此外,还有深耕、密植、间作套种、增施肥料、草田轮作等,都是水土保持农业技术措施。水土保持林草措施,或称水土保持植物或生物措施。其主要作用是,改善大地植被,增大地表糙率,从而减轻雨滴对地面的打击,增加土壤入渗,减少地表径流量,减缓流速和削弱冲刷力。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的主要作用是通过修建各类工程改变小地形,拦蓄地表径流,增加土壤入渗,从而达到减轻或制止水土流失,开发利用水土资源的目的。根据所在位置和作用,可分坡面治理工程、沟道治理工程和护岸工程3大类。各类措施特别是工程措施与林草措施之间,始终存在着互相依赖,相辅相成的关系。
水土保持工作对发展山区、丘陵区和风沙区的生产和建设,整治国土、治理江河、减少干旱和风沙灾害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人类的生活或生产活动改变了天然水的物理、化学或生物学的性质和组成,影响人类对水的利用价值或危害人类健康,称为水污染。在自然情况下,天然水的水质也常有一定变化,但这种变化是一种自然现象,不算水污染。常见的水质污染物有:
(1)病原微生物,如伤寒杆菌、痢疾杆菌、霍乱弧菌等,引起传染病的流行和传播;
(2)植物营养物,如氮、磷、钾等,引起水质营养化,故使水质恶化;
(3)无机盐。如酸、碱、盐等无机化合物进入水体,影响生活、生产和农业用水水质;
(4)各种油类物质,影响水的感官性状,阻碍水体复氧能力,破坏水的自净作用;
(5)有毒化学物质,主要是重金属和难分解有机物,如汞、镉、铅、铬、砷、硒、矾、铄等以及有机氯化物、芳香胺类和多环有机化合物等;
(6)放射性物质。
常见的污染途径如下:
(1)工业生产排放的污水;
(2)城市生活污水;
(3)农业上污染灌溉、喷撒农药、施用化肥,被雨冲刷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
(4)固体废物中有害物质,经水溶解而流入水体;
(5)工业生产排放的烟尘废水,经直接降落或被雨水淋洗而流入水体;
(6)降雨和雨后的地表径流携带大气、土壤的城市地表的污染物进入水体;
(7)海水倒灌或渗透,污染沿海地区地下水源或水体;
(8)天然的污染源影响水体本底含量,例如,黄河中游河段有严重的砷污染,其原因是黄河含沙量的90%来自黄土高原,而且黄土高原中砷的本底很高,故造成该河段水体有严重砷污染。
海洋是孕育人类文明的摇篮。占地球总面积71%的大海,有着3.6亿多平方公里的雄伟面积和约有13.6万立方公里总体积的“海量”。有人说,大海是空气调节器,是各种资源的宝库,是生物的发祥地,是天赐的黄金水道,是人类享用不尽的风光游览区。真是美不美,大海水!
然而,拍岸的惊涛那是大海在哭泣,波峰浪谷的翻腾是大海在诉说,而今,整个大海也未能逃出人类给它们制造的种种厄运。
人类对淡水资源的保护尚且不重视,更不用说对咸水资源。陆地上的废水、废渣,不管是有毒还是无毒,也不管合理还是不合理,都通过千条江河引向大海或倾进大海。于是,深受其害的纽约湾、东京湾、墨西哥湾、杭州湾、亚速海、地中海、波罗的海等海域濒濒告急,几乎成了没有生命存在的“死海”。
黯然失色的地中海,处境非常艰难。虽然说该海仅占世界水域的1%,但却有世界5%以上的废物源源不断填入该海。由于人为的破坏和废物的污染,大量海洋动物无法繁衍,甚至海豹和海龟都将绝迹。如果让大西洋缓解和自然处理污染问题,少说也要200年。
英国市场的鱼类供应,不少来自北海。可这几年环保人士称那里是“毒汤”。1989年北海沿岸已发现数以千计的海豹死于污染。
海洋的直接污染,受发展起来的海洋运输业和海洋采油采矿业的损害。当然,数量惊人的工业化带来的“排泄物”也无法估计。有人初步计算得出,全世界一年流入大海的石油有1000万吨、氯联苯2.5万吨、锌390多万吨、铜25万吨,此外,留存在海洋中的放射物质有`2000万居里。上述污染物已占全部海洋污染物的80%。
人们向大海索取石油,但又把石油抛向大海。这似乎让人不解。1990年2月25日,在突尼斯阿布扎比的一次国际防止油船污染联合会举行的一次研讨会上,研究报告说:每年流入大海的石油量巨大,其中油船事故引起的泄油占12%。世界严重的漏油事件,自六十年代愈演愈烈。1967年3月18日,“托里·坎杨号”在英国兰斯角触礁,漏油约91.9万桶;1968年6月13日,“世界光荣号”在南非海域船身损坏,漏油约32.2万桶;1969年11月4日,美国新泽西州的塞沃兰一储油罐破裂,漏油约20万桶;1969年11月5日,“基奥号”在美国马萨诸塞州海岸船身损坏,漏油约21万桶;1970年3月20日,“奥赛罗号”在瑞典特赖特维斯塔湾被撞,漏油约43.8万桶;1972年12月19日,“海星号”在阿曼湾被撞,漏油约84万桶;1976年5月12日,“乌尔基奥拉号”在西班牙拉科鲁尼亚海岸触礁,漏油73万桶;1976年12月15日,“亚戈商人号”在美国马萨诸塞州海岸触礁,漏油约18.3万桶;1977年2月25日,“夏威夷爱国者号”在北太平洋起火烧毁,漏油约72.3万桶;1978年8月16日“阿莫利·卡迪兹号”在法国波文萨勒附近触礁,漏油约160万桶;1979年6月3日,墨西哥海湾南部的“爱克斯多克1号”井爆炸,漏油约440万桶;1979年7月19日,“大西洋皇后号”和“爱琴海船长号”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海岸相撞,漏油约220万桶;1979年11月1日,两艘油船在美国得克萨斯州的加尔维斯顿海湾相撞,漏油约25.5桶;1983年8月6日,“卡斯蒂略·贝尔维尔号”在南非开普敦海岸爆炸起火,漏油约180万桶;1984年7月31日,一般油轮在美国路易斯安那州的梅伦琴海岸触礁,漏油约6.7万桶;1985年11月6日,美国得克萨斯州兰杰的一口油井爆炸,漏油约15万桶;1988年6月23日,“世界奇观号”在美国罗得岛海岸触礁,漏油约2.4万桶;1990年1月19日前后,海湾战争,科威特油井大部破坏,流入海湾水域约50万吨。这些资料表明,油轮事故造成的大片浮油仅占石油污染的12%,而工业或公共垃圾造成的污染却占37%,无事故正常海运造成的污染占7%,天然油矿造成的污染占9%,石油开采和勘探造成的污染为2%。
近年来,人们还发现海洋中的塑料垃圾也成了破坏海洋资源的杀手。据调查报告指出:远洋商船每天丢弃在大海中的塑料垃圾达63.9万件,而每年散落或遗弃在海水中的渔具又在1200万吨左右。这些塑料垃圾不仅污染了沙滩和风景旅游地,还严重威胁海洋哺乳动物、海鸟、海龟的生存,同时也构成了对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向海洋倾倒和遗弃塑料垃圾,这已成为不可小视的污染源。
据世界环保组织公布的报告,倾倒在海洋里的人类污染物,已对海水作业人员和游泳者的健康构成侵害,其中污染物中的细菌和病毒,有可能使人患肝炎、霍乱、胃肠炎和小儿麻痹症等。人类在海洋中的无礼,得到的就是这样的回报。海洋的污染,给人类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

13年没洗澡不是故事 我国西部缺水区待支援:
http://news.sina.com.cn/c/2002-08-14/1508671743.html

牛的母爱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故事发生在西部的青海省,一个极度缺水的沙漠地区。这里,每人每天的用水量严格地限定为三斤,这还得靠驻军从很远的地方运来。日常的饮用、洗漱、洗衣,包括喂牲口,全部依赖这三斤珍贵的水。

人缺水不行,牲畜一样,渴啊!终于有一天,一头一直被人们认为憨厚、忠实的老牛渴极了,挣脱了缰绳,强行闯入沙漠里惟一的也是运水车必经的公路。终于,运水的军车来了。老牛以不可思议的识别力,迅速地冲上公路,军车一个紧急刹车戛然而止。老牛沉默地立在车前,任凭驾驶员呵斥驱赶,不肯挪动半步。五分钟过去了,双方依然僵持着。运水的战士以前也碰到过牲口拦路索水的情形,但它们都不象这头牛这般倔强。人和牛就这样耗着,最后造成了堵车,后面的司机开始骂骂咧咧,性急的甚至试图点火驱赶,可老牛不为所动。

后来,牛的主人寻来了,恼羞成怒的主人扬起长鞭狠狠地抽打在瘦骨嶙峋的牛背上,牛被打得皮开肉绽、哀哀叫唤,但还是不肯让开。鲜血沁了出来,染红了鞭子,老牛的凄厉哞叫,和着沙漠中阴冷的酷风,显得分外悲壮。一旁的运水战士哭了,骂骂咧咧的司机也哭了,最后,运水的战士说:“就让我违反一次规定吧,我愿意接受一次处分。”他从水车上到出半盆水——正好3斤左右,放在牛面前。

出人意料的是,老牛没有喝以死抗争得来的水,而是对着夕阳,仰天长哞,似乎在呼唤什么。不远的沙堆背后跑来一头小牛,受伤的老牛慈爱地看着小牛贪婪地喝完水,伸出舌头舔舔小牛的眼睛,小牛也舔舔老牛的眼睛,静默中,人们看到了母子眼中的泪水。没等主人吆喝,在一片寂静无语中,它们掉转头,慢慢往回走。

二十世纪末的一个晚上,当我从电视里看到这让人揪心的一幕时,我想起了幼时家里的贫穷困窘,想起了我那至今在乡下劳作的苦难的母亲,我和电视机前的许多观众一样,流下了滚滚热泪。

④ 近几年的环境污染事件

摘要:本文重点讨论中国近年来由于环境污染不断恶化,边治边污,治理不力等,所带来的一系列严重的环境灾害与生态危机问题: 生态环境的破坏和生态平衡的失调;环境污染继续恶化状况与重大污染事件大面积随时突发;污染案例:渤海将会变成“死海”;太湖严重污染,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与生存危害;环境污染代价、损失与治理的成本估计;根本在于转变观念,深化改革,端正发展模式,建设绿色家园与发展绿色GDP等。

关键词:环境污染 生态危机 频繁灾害 损失代价 转变模式

中国在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制订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开展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中国发展模式与生产工艺落后,粗放的生产与经营方式,特别是有法不依,使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从整体上看,中国的环境质量仍在继续恶化,局部地区非常严重;以城市为中心的环境污染还在发展,并向农村蔓延;生态破坏的范围在扩大,程度在加剧。如果不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深化改革,很有可能在环境问题上严重威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甚至中华民族的生存条件。

2007年5月29日媒体报道,由于近年来无锡市太湖严重污染,致使自来水变质发臭,不能饮用,这是又一个对人类发出的危险警报。

实际上,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料表明,1991年到2004年期间,无锡市区肝癌、胃癌、肺癌等主要恶性肿瘤的发病率、死亡率和在死因中的比例均呈现明显上升趋势。研究表明,太湖水域蓝藻的代谢物微囊藻毒素在动物试验中表现出强促癌性,与太湖地区的几种消化道恶性肿瘤有一定的相关性。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资料也表明,环太湖地区已经成为恶性肿瘤的高发区。

1 环境严重污染在继续

1.1 大气污染

燃煤是形成中国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大气污染主要集中在城市,主要污染物是烟尘和二氧化硫。据《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1997年,中国城市空气质量仍处在较重的污染水平,北方城市重于南方城市。随着汽车用量的陡增,大城市汽车尾气污染趋势在加重恶化,氮氧化物已成为少数大城市空气中的首要污染物,氮氧化物年均值浓度在4~140微克/米3范围之间,全国年均值为45微克/米。从区域分布看,北京、天津、甘肃、新疆、陕西、山西的大部分地区及河南、吉林、青海、宁夏、内蒙古、山东、河北、辽宁的部分地区总悬浮颗粒物污染严重。

近年来,酸雨危害在我国发展之快为全球罕见,中国从271个酸雨观测站中选出具有代表性的81个同步进行连续观测,再把所得到的数据进行分析。结果发现,81个站中有49个站的降雨属于酸雨,占61%,据统计,1990年中国煤炭消耗10.52亿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495万吨(不含乡镇企业);1995年煤炭消耗量增至12.8亿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341万吨(含乡镇企业),超过欧洲和美洲,居世界首位;2000年,煤炭消耗达14.5亿吨,二氧化硫排放量达2730万吨。中国酸雨形势十分严峻。

又据科学研究观测发现台湾大气中的汞含量,较欧美高出一倍以上,威胁台湾人民健康;而最主要的来源则是中国燃烧煤与垃圾所造成。台湾中央大学大气物理所教授林能晖表示,许多污染物质会随着大气的循环而影响整个区域。不论是中国北方的空气污染、蒙古的沙尘暴、东南亚燃烧植物产生的生质污染等,台湾刚好都在下风处,因此成为亚洲大陆污染物进入太平洋的关口。不但如此,林能晖指出,美国之前发现大气汞也会随着气流影响其他区域,仔细调查才发现,全球六、七成的排放来源,都指向中国,透过燃烧煤与垃圾,造成所含的汞成分散布至大气之中;之后随着降雨回到地面,进入植物或鱼类的身体中,经过食物链,最后又进入人体,累积造成慢性中毒,伤害神经系统。林能晖说,台湾与美国环保署、太空总署、日本富士山科学计划合作,在鹿林天文台、竹子山等地进行监测。结果发现,即使在海拔近三千公尺的鹿林山上,所监测的大气汞平均浓度,仍较欧美高出一倍。由于这种情形在冬季吹西风时,会比夏天吹东风时严重,加上卫星遥测,因此可得知污染区主要来自中国、中南半岛等地。林能晖指出,也希望透过国际合作,及早研拟对策。

2006年全国监测的559个城市中,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标准的城市占4.3%、二级标准的城市占58.1%、三级标准的城市占28.5、劣于三级标准的城市占9.1%。与上年相比(可比城市),城市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二级的城市比例增加4.7个百分点;劣于三级的城市比例减少2.1个百分点,城市空气质量总体有所改善。113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比例比上年增加1.7个百分点,劣三级城市增加0.9个百分点,二氧化硫平均浓度比上年略有降低,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基本持平。酸雨分布区域保持稳定,主要集中在长江以南,四川、云南以东的区域。
据世界银行研究报告表明,我国一些主要城市大气污染物浓度远远超过国际标准,在世界主要城市中名列前茅,位于世界污染最为严重的城市之列。全球20个污染最严重的城市中,有16个在中国。

1.2 水污染

中国不仅面临水量的危机,同时水质危机也很严重。据2003年6月5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2002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我国七大水系污染程度由重到轻依次为:海河、辽河、黄河、淮河、松花江、珠江、长江。其中,海河、辽河水系污染最严重,劣V类水体占60%以上。
水污染也造成国际纠纷。例如,2005年松花江污染事件,引起下游俄罗斯的水污染事件;黑龙江沿岸俄罗斯一些村庄,民间已出现向中国索取赔偿的声浪。

2006年监测,全国地表水总体水质属中度污染。在国家环境监测网监测的745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I-III类,IV、V类,劣V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40%、32%和28%。七大水系中,主讲、长江水质良好,松花江、黄河、淮河为中度污染,辽河、海河为重度污染。太湖、滇池为劣V类水质,巢湖为V类水质。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总体水质良好,根据113个环保重点城市的38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监测结果统计,监测的达标水量占72.3%。163个城市的地下水水质监测结果表明,地下水水质以良好-较差为主。深层地下水水质优于浅层地下水,开采程度低的地区地下水水质优于开采程度高的地区;地下水水位总体保持稳定态势。

全国近岸大部分海域水质良好,局部海域污染依然严重,远海海域水质良好。近岸海域一、二类海水比例为67.7%,比上年上升0.5恩个百分点;三类海水为8.0%,下降0.9个百分点;四类、劣四类海水为24.3%,上升0.4个百分点。南海、黄海近岸海域水质良好,渤海、东海近岸海域分别为轻度和中度污染。

1.3 固体废物污染

近年来,中国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排放量和堆存量不断上升。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率很低多数仅是简单堆放,或填埋,或随意弃置,不仅占用农田,而且对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后果深远。目前受污染的农田已达10万平方公里,因此而造成的粮食减产每年在1000万吨以上。城市垃圾产生量以平均每年10%的速度递增,有25%的城市垃圾得不到及时清运,工业固体废物和城市垃圾的“围城”现象十分普遍,以及洋垃圾的引进,这些严重制约了城市建设的正常发展。有害废物大多未得到安全处置,其随意堆放已构成重大的环境隐患。

1.4 噪声污染

目前全国2/3的城市居民生活在噪声超标的环境中。近年来,由于城市机动车辆保有量的迅速增加和经济的迅速发展,噪声污染范围有所扩大,并有向近郊和乡镇扩散的趋势。

城市声环境污染与上年相比,重点城市区域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下降超过1dB(A)(含1dB(A))的城市17个、上升超过1dB(A)(含1dB(A))的城市11个。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较上年增加超过1dB(A)的城市8个,降低超过1dB(A)的城市21个。城市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达标率高于夜间,3类功能区好于其它类功能区。

1.5 乡镇工业的污染日趋突出

2000年乡镇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002万吨,占当年全国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的28.2%;乡镇工业烟尘排放量993万吨,占当年全国工业烟尘排放量的54.2%;乡镇工业粉尘排放量为1358万吨,占当年全国工业粉尘排放量的68.3%;乡镇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的排放量为670万吨,占当年全国工业废水中公学需氧量排放量的46.5%;乡镇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也是很惊人的,达到当年全国固体废物产生量的38.6%。造纸、印染、电镀、化工、制革等是乡镇企业的主要污染行业。

1.6 其它污染

电磁辐射与电磁噪声污染、其他有害辐射污染等,也日益严重,不可忽视。重点电离辐射污染源、城市放射性废物库未对周围环境造成可监测到的污染。电磁辐射环境基本属于环境背景水平。

2 严重污染案例: 渤海污染,将会变成“死海”

渤海是中国近封闭内海,在政治、经济、国防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环渤海地区是我国北方人口集中、经济发达的区域,自北向南分布有辽宁省、河北省、天津市、山东省。2005年三省一市总人口21363万人,GDP 40254亿元,分别占全国人口和GDP的16%和22%,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有着重要的贡献。

据海洋检测专家发出警告,渤海的环境污染已到了临界点,如再不采取果断措施,渤海将在10年后变成“死海”。那时,即便不向渤海排入一滴污水,单靠其与外界水体交换恢复清洁,至少也需要200年。

据悉,环渤海地区共有地级城市26座,沿岸有大小港口近百个,黄河、小清河、海河、滦河、辽河等40余条河水流入渤海,年平均径流量约792亿立方米。渤海沿岸有217个排污口,大量的工业及生活污水沿地表、河口涌入渤海。据统计,渤海每年收纳的污水高达28亿吨,污染物超过70万吨,海底泥中重金属竟超过国家标准的2000倍。这些必然严重污染海洋生物,并危害人类的食物链与生存条件。

3 中国生态环境严重破坏

生态环境的破坏和生态平衡的失调是影响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与环境污染相比,它的影响更为深远。生态破坏主要表现在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草场退化、森林资源危机、水资源短缺、生物多样性减少等方面。

2007年世界生态环境现代化评价,中国在118个国家中位居第100位。

3.1、水土流失严重

中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治理的速度赶不上破坏的速度。水土流失面积从建国初期50年代的116万平方千米增加到90年代初期的150万平方千米,每年流失量达50亿吨以上,相当于全国的耕地上刮去1厘米厚的土层,其中流失氮、磷、钾肥料元素的量相当于4000万吨的化肥,等于全国化肥施用量。相当于每亩耕地冲走了25千克肥料。全国受水土流失的耕地约占耕地总面积的1/3。水土流失涉及全国近1000个县,主要分布在西北黄土高原,江南丘陵山地和北方土石山区。每年被输入黄河的泥沙量达16亿吨,居世界河流之冠。

2006年,全国耕地净减少460.2万亩,与上年相比,耕地面积减少0.25%。全国共有水土流失面积35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37.08%。

3.2、土地荒漠化

目前,中国荒漠化土地面积为262.2万平方公里,占我国国土面积的27.3%,目前仍在扩展。风沙区生态环境脆弱,耕地萎缩,人民生活受到极大影响,全国有60%的贫困县集中在风沙地区,4亿人口受到荒漠化的影响。北部被沙漠包围,荒漠化最严重的地区是包括占国土面积37%的内蒙古、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5个省的自治区在内的干燥地带。历史上著名的丝绸之路的西域,荒漠化肆意蔓延。

风沙、沙尘暴和热风逐年加剧,每逢风沙来临,天空一片昏暗。内蒙古科尔沁沙漠已经越过内蒙古与辽宁的边界线,正以平均每年前进30米的速度向南推进,威逼中国东北工业大城市沈阳。北京春天的风沙天数,从60年代的平均17.2天,增加到70年代的平均20.5天,而80年代以后又有所增加,沙漠已经蔓延到北京市南郊永定河北岸的大红门附近,以致波及到南韩以外国家与地区。
据学者证实,影响北京的沙尘暴实际上是由普通沙尘与盐碱粉尘混合而成的化学尘暴,更具有污染、腐蚀与毒性等三大危害。这种尘暴的主要危害:化学污染:化学尘暴可以污染水源、土壤、农作物、植被等动植物和环境物体的表面,在化学尘源的下风方,盐碱粉尘形成大片重度污染带,可使草场严重退化,耕地粮食减产,加剧土地荒漠化的趋势。化学腐蚀:对周边环境中所有的裸露在外的部分,如建筑表面、围栏、管线(道),甚至室内的物体表面等,具有较强甚至很强的腐蚀作用,使之生锈变质等。化学毒性:当化学尘暴降落到草乔灌木上时,轻者可以使植物表面灼伤、生长缓慢或暂停生长;重者可以抑止生长,甚至导致死亡。对人和动物也有类似的影响。

又据报道,2007年2月28日凌晨二时零五分,一列由新疆乌鲁木齐开往阿克苏的火车,因为遭到风力达十三级的特大沙尘暴袭击,十一节车厢被狂风吹翻,四人死亡,上百人受伤风,南疆线因而中断。那么,下一个受害者将是谁?会不会把北京故宫博物馆的大屋顶掀飞?

3.3、草场退化

由于长期以来对草地资源采取自然粗放经营的方式,重利用、轻建设,重开垦、轻保护,草地资源面临严重的危机,草地退化面积占可利用草地面积的1/3,并继续发展。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草原牧草产量将会继续下降,草原生态环境将更加恶化。

3.4、森林资源危机

中国是世界上人均森林面积最少的国家之一。尽管我国的造林和森林保护事业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森林覆盖率在10年时间里从12.98%上升到13.92%,但用材林面积缩小,森林质量下降,森林资源面临的形势依然非常严峻。

3.5、水资源短缺

由于中国水资源时空分布极不均衡且利用效率低,北方地区严重缺水,对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造成很大影响。据统计,目前我国600多座城市中,有400多座供水不足,其中100多个城市严重缺水,中国西北、华北、东北、等北方城市几乎全都缺水,年缺水量约60亿立方米,北京市人均用水量虽然只相当于一些发达国家首都的1/3;农村有3.6亿人口喝不上符合卫生标准的水,成为健康问题,北方和西北农村有5000多万人和3000多万头牲畜得不到饮水保障。

3.6、生物多样性减少

中国是生物多样性特别丰富的国家之一,生物多样性居北半球第一位。但由于人口过快增长和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生态环境大面积破坏和退化,我国有15%-20%的动植物种类生存环境受到威胁,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4 环境与生态危机造成的损失与代价

4.1 环境与生态灾害频繁

2007年01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就2006年中国自然灾害和救灾工作举行发布会,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说,2006年,台风、洪涝、旱灾、风雹、地震、低温冷冻、雪灾、山体滑坡、泥石流、病虫害等各类自然灾害在中国都有不同程度发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因灾死亡3186人,紧急转移安置1384.5万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41091.3千公顷,其中绝收面积5408.9千公顷;倒塌房屋193.3万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2528.1亿元。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等地受灾严重。(据中国网)

2007年仅1-2月,中国因各种气象灾害以及森林火灾、泥石流等衍生灾害造成138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近1000亿元。

民政部发布中国6月份灾情与近年同期相比略偏重,自然灾害以洪涝、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地震、旱灾和风雹为主。全国受灾人口达9661.4万人,死亡309人,失踪48人,紧急转移安置181.2万人。据统计,自然灾害还造成12922.0千公顷农作物受灾,其中绝收面积839.8千公顷;倒塌房屋28.0万间,损坏房屋83.6万间;直接经济损失232.6亿元。

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表示,“当前水污染问题相当严重”,“大部分地区都有随时爆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可能”。 监测数据表明,辽河、海河已经为重度污染,一些河道丧失了使用功能;滇池、巢湖、太湖水环境恶化的趋势还在发展。今年以来,环保总局接报并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已经达到65起,其中较大以上环境事件13起。尤其今年4月以来,太湖蓝藻持续暴发,严重影响了无锡上百万群众的正常生活。巢湖、滇池、三峡库区支流等流域也不同程度地出现水华。周生贤说,河流湖泊的污染已经使老百姓的环境权益严重受损,今年1月至5月,环保总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814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8%。

由于自然环境与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必然导致气候异常,灾害频繁。中国气象局局长、中国科学院院士秦大河说,中国每年受各类灾害影响的人口达4亿人次,造成的经济损失平均高达2000多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以来,除干旱面积偏小外,暴雨、雷电、台风、沙尘暴、低温冻害、雪灾、酸雨均偏重。特别是7月中旬以来,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中国接连两次遭受强 台风袭击,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且频发的自然灾害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特别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4.2 全国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

据不完全统计,90年代中期,损失每年约为1875亿: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大气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水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固体废弃物和其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

2004年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上升为5118亿元,翻了一番多,占GDP3.05%。其中,水污染的环境成本为2862.8亿元,占总成本的55.9%,大气污染的环境成本为2198.0亿元,占总成本的42.9%;固体废物和污染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57.4亿元,占总成本的1.2%。

此次核算仅算了其中的10项(大气污染造成的健康、农业和材料损失,水污染造成的健康、工农业生产、人民生活和污染型缺水损失,以及固废侵占土地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地下水污染、土壤污染等重要部分都没有涉及。总的来说,这次核算的结果只是整个结果的一部分。而且,在已经核算出的10项损失中还存在低估和缺项的问题。即便如此,损失也已经占到GDP的3.05%,数字非常惊人,说明环境形势十分严峻。

4.3 环境因素导致居民健康危机与“早亡”

据世界卫生组织调查,全世界80%的疾病和50%的儿童死亡,都与饮用水水质不良有关。导致的消化疾病、各种皮肤病、传染病、癌症、结石病、心血管病等多达50种;由于水质污染,全世界每年有5000万人死于肝癌和胃癌。水污染引起的危害主要包括:水体受病原微生物污染,会引起各种传染病,如霍乱、伤寒等;水体受有害有机物(如酚、苯、三氯甲烷、四氯化碳、农药、合成洗衣剂)的污染,会引起各种疾病和中毒;水体受重金属(HG、PB、CU等)及其它无机毒物(氯化物、砷化物、亚硝酸盐等)的污染,会引起各种疾病和中毒。

环境因素已成为影响人类食物链、生存条件、居民健康和导致居民死亡的四大因素之一。同时环境污染因素,必然导致许多原材料与水的污染,也严重影响食品卫生与药品安全问题。

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中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报告2004”中说,这次核算主要包括大气污染和水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其中大气污染的主要危害对象是城市居民,水污染的主要危害对象是农民。

研究表明,恶性肿瘤和呼吸系统疾病均与环境密切相关,在恶性肿瘤的死亡中,城市仍以肺癌的死亡率为最高,达35.59人/10万人,这与城市大气污染有直接关系;农村恶性肿瘤的死亡率逐年上升,占死亡总数的17.25%,成为农村地区居民第二位的死亡原因。农村地区居民的首位死亡原因是呼吸系统疾病,占死亡总数的26.23%。

有关官员认为核算中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部分数据相对完整、核算方法明确,得出的结论相对可靠。核算结果:2004年中国由于大气污染共造成近35.8万人死亡,约64万名呼吸和循环系统病人住院,约25.6万新发慢性支气管炎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达1527.4亿元人民币。

2004年平均每1万个城市居民中有6个人因为空气污染死亡,10人因为大气污染引发呼吸或脑血管系统疾病住院,新增4.3人在其未来的生活中忍受着慢性支气管炎病痛的折磨。专家认为,2004年因环境污染造成的健康损失占整个污染损失的33%。

北京“法制晚报”引述有关专家表示,从核算结果来看,环境污染对人们的健康威胁时刻存在,污染损失十分巨大。

2007年7月8日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世界银行与中国政府合作的中国污染报告草稿,指中国每年约75万人因为污染而“早亡”(premature mortality)。

在受污染人群中,由于儿童抵抗力弱,最易受侵害;因而,是环境污染受害者中的最弱势群体。

铅是一种具有神经毒性的重金属元素,在人体内无任何生理功用,人的血铅浓度最好是零,超过100微克/升就属于铅中毒。铅中毒不仅可导致儿童多动、睡眠不良、注意力不集中,会造成智力低下。血液中铅含量高会导致神经以及生殖系统损害,对孕妇和儿童伤害特别大,症状严重的会呈现痉挛、昏迷甚至死亡。1996年,世界卫生组织专家提出,防止铅对儿童的危害,将成为21世纪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由世界卫生组织儿童卫生合作中心实施的“中国城市儿童铅中毒防治项目”于2004年启动。2006年哈尔滨市“中国儿童铅中毒防治项目”筛查报告,对哈尔滨市1275名初生至6岁儿童所进行的血铅筛查发现,9.56%的儿童血铅超标,几乎每10个孩子中就有1个孩子“铅中毒”。据哈尔滨市妇幼保健医院,早在2004年开始,已对全市各大幼稚园0-6岁的3600多名儿童进行血铅筛查显示,近3年来儿童铅中毒的比率都接近10%。这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代表性。

据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等调查报告,有多达5成半的住宅样本甲醛超标,书房及睡房的甲醛超标率接近7成,最高超标浓度达18倍。有的甚至带有过量放射性元素。室内甲醛、氨、苯、甲苯、二甲苯、TVOC等与装修情况密切相关,室内装修愈豪华,污染的情况就愈严重。调查发现,每年中国有210万名儿童死于直接由装修污染引发呼吸道感染疾病,另外430多万人因室内空气污染患病入院求诊。专家建议,家居应避免过度豪华装修,即使是环保建材,一些组合夹板或黏合剂也可能带毒性。应该选择具有环保合格证的产品。

黄河污染加重,危害沿岸1.6亿城乡人民:直接饮用黄河水的农民成了各种怪病的"高危人群"。山西临猗县牛杜村因水源污染,村民患脑血栓、瘫痪和癌症的人数逐年增加。由于水源污染,2005年有42人得怪病死亡,目前还有患怪病者28人。白银市四龙镇金山村中心小学王永胜班里28个男生中,20个男生都有白头发。而且还有不少同学经常肚子痛、头痛。

5 治理成本估价

目前的污染, 如果消除需要的治理成本。据专家核算表明,2004年中国环境污染的实际治理成本是959.65亿元,虚拟治理成本为2874.43亿元,合计总成本为3834.08亿元,实际治理成本只占25%,由此可见,中国环境污染治理投入欠账较大。其中,废水的治理成本最高,大约占总治理成本的56.2%。

6 转变发展模式 建设绿色GDP

造成中国生态环境危机的根本原因在于体制弊端与发展模式的严重缺陷。缺乏有效的民主监督,权大于法,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司法腐败是常见病,这些使一切环保法律无能为力,陷于“无法无天”状态。官员为表面“政绩”,可以不择手段,只求数量与速度,以牺牲环境与人权为代价的畸形发展模式是有害的,也是绝对不可能持久的。

因此,应当转变观念,深化改革;完善以保护人权、建设环境为内涵的社会与环境全面发展的优化模式。

6.1 继续完善绿色GDP评估体系
6.2 尽快实施绿色GDP考核国民经济与建设成绩
6.3 加大环境治理投入,每年按GDP的5-6%拨款
6.4 深化制度改革,完善环境治理立法与严格执法
6.5 追究环境污染事故案件的相关责任

参考资料:
[1] 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中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报告2004》,北京,2006-09-07。
[2] 国家环保总局,2004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北京,2005-06-02。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颁布。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15日颁布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颁布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29日修订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8月29日颁布
[8]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02年12月28日颁布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9月20日颁布

⑤ 举例说明水污染易,治理难

例如有一辆装载汽油的车在路边翻车了,车上的汽油有一部分掉入路旁的小河中,当汽油溶于水以后我们如何既能保留好的水资源又能把污染物排除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所以只能把气油和水资源都浪费掉了,这是十分麻烦的

⑥ 最高法发环保典型案例:企业致水污染被判赔1.6亿是怎么回事

最高法7日发布的一起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中,六家企业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给无资质的相关公司,偷排进河流中,导致水体严重污染,最终被告企业被判赔偿环境修复费1.6亿余元、鉴定评估费用10万元及诉讼费。

最终,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六家被告企业赔偿环境修复费用共计1.6亿余元,并承担鉴定评估费用10万元及诉讼费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并对义务的履行方式进行了调整。

最高法认为,该案由社会组织作为被告、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参与主体特殊、涉案被告多、判赔金额大、探索创新多、借鉴价值高,对水污染案件的处理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

⑦ 生物治理水污染成功的例子

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采用的污水处理技术都属于生物处理技术。
生物治理技术用于自然水体也有许多成功的案例,比如昆明滇池、重庆桃花溪。国外流域治理也综合使用许多生物技术。

⑧ 人类污染黄河的案例

黄河是西北、华北地区的生命之泉。前不久,记者从青海省出发,途经甘肃、宁夏,到达内蒙古,行程3000多公里,亲眼目睹了黄河中上游水污染的现状和日益加剧的危害。调查中记者发现,尽管黄河流域各地都采取了一些治污措施,但目前黄河仍面临着工业污染治理举步艰难,生活污水和农业退水污染加重的状况,污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苦水”干流:近40%河段的水质基本丧失水体功能120多万市民只能饮用苦水

今年年初,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组织专家组,对黄河水污染的状况及危害进行了量化分析,发现黄河干流近40%河段的水质为劣五类,基本丧失水体功能。随着经济发展,黄河流域废污水排放量比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多了一倍,达44亿立方米,污染事件不断发生。黄河上游的绝大部分支流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而中下游几乎所有支流水质长年处于劣五类状态,支流变成了“排污河”。

乌梁素海总排干是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境内通向黄河的一条主要排污渠道。记者看到在这条总排干的沿线分布着许多造纸、焦化等企业,这些高污染企业规模大小不一,一旦环保设施停运或本身就无处理设施,大量污染物就会直排入黄河,影响下游供水安全。

今年年初,黄河包头段遭遇空前严重的以挥发酚为代表的污染,挥发酚、氨氮等超标几倍到几十倍,由于包头市生产生活的主要水源来自黄河,120多万市民只能硬着头皮饮“苦水”。记者在包头市环保局上报国家局的信息中看到,造成这次黄河挥发酚污染的主要来源是乌梁素海总排干的排放,而氨氮的污染主要来自宁夏和包头。

“祸首”沿黄:重点污染源偷排现象仍比较严重“十五小”、“新五小”企业点多面广,很难根除

工业污染一直是黄河水污染的“祸首”。从青海,经甘肃、宁夏,至内蒙古,黄河沿岸能源、重化工、有色金属、造纸等高污染的工业企业林立,产生出了包括COD(化学需氧量)、氨氮、重金属、高锰酸盐指数以及挥发酚等在内的大量污染物。由于环保设施投入大,运转成本高,沿黄重点污染源偷排现象仍比较严重,而一些“十五小”、“新五小”企业点多面广,很难根除。

在甘肃白银市采访时,当地环保部门的干部引导记者查看了横穿城区直入黄河的东大沟,这条天然排洪沟现在成了排污沟。人还未下车,沟里的污水散发出的恶臭扑面刺鼻,河道里的红色酸性废水缓缓流淌着,旁边的支岔小沟还不时注入小股绿色的水流,河沟滩上的土壤被污水侵蚀,呈现出了金属铜色。白银市环保局的干部介绍说,东大沟的沿线有八九家污染企业,包括生活污水在内,每天有近5万立方米废水排入黄河,其中最大的污染源来自于白银有色金属公司冶炼厂,这家运转了40多年的铜冶炼老企业,设备严重老化,虽经国家、甘肃省有关部门多次限期治理,至今没有效果,现在每天还有8000多立方米的酸性废水直排黄河,废水中铜、铅、锌、砷等重金属含量超出国家标准几十倍到上千倍。“白银区原来最主要的居民饮用水水源地位于东大沟下游,距离入黄口仅有200多米,现在这里的水因为净化后水质难以达标,已经停止向城市供水。”环保干部忧郁地说。

“消亡”现状:生活污水和“农业污染”呈现加重趋势乌梁素海湖已经濒临消亡

在沿途调查中记者发现,除工业污染外,生活污水和过量施用化肥、农药造成的“农业污染”目前也呈现加重趋势,所占比例不断上升。同时,沿黄一些城市沿河乱堆、乱倒生活垃圾,加剧了黄河河段的污染。

日趋严重的黄河水污染,严重破坏了黄河生态系统,导致河道中的水生物濒临灭绝。上世纪五十年代兰州市雁滩滩边遍布红柳、芦苇,栖息斑头雁、高原山鹑等十几种水鸟,如今这些鸟种已没有了踪迹。上世纪六十年代初,黄河甘肃段生长的鱼类大大减少,有些已经绝迹。就连兰州人引以为自豪的兰州特产青白石白兰瓜,近年来也因浇了受污染的黄河水而品质下降。

据甘肃省环保局统计,黄河甘肃段年排放废水2.37亿吨,其中生活污水排放量已达到了1.41亿吨,占到废水排放总量的59.5%。黄河流经甘肃四座城市,目前仅有兰州市有4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仅有15.8万吨。而且兰州市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只有每立方米0.2元,全市所收的污水处理费也只能维持一座日处理10万吨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甘肃省环保局局长赵伟民介绍说,作为黄河唯一穿城而过的省会城市,目前兰州市的污水管网普及率只有12.2%。较小的污水处理和收集能力远不足以处理日益增加的城市污水排放量,致使黄河沿岸排污管、排污沟密布,大量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黄河。记者发现,这一问题许多沿黄城市都普遍存在。

污染加重的黄河,不仅影响了沿河地区的工农业生产,更为严峻的是直接危及了生态环境和沿黄百姓的饮水安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境内的乌梁素海是黄河流域最大的淡水湖,现在每年有5亿立方米的废水注入湖区,其中排入黄河有0.5亿立方米。记者在乌梁素海看到,水体已呈现酱黑色。由于工业废水,特别是农药、化肥含量很高的农业退水注入湖区,使水域的富营养化加剧,水草、芦苇疯长,湖区明水面萎缩,湖底抬升加快。

巴彦淖尔市环保局局长杨介中介绍说:“乌梁素海水质目前基本处于劣五类,昔日的渔场现在已有19种鱼类灭绝。2002年,找到的一条最大的鱼还不足3两重。如果不尽快采取措施治理,不仅危及黄河,而且这块重要的湿地也会在20到40年间消亡。”

“毒水”水质:近百亩小麦引溉了污水后被烧死村民饮水后常拉肚子

湟水河是黄河上游的一条重要支流,在青海省境内流长约300公里,流域集中了青海省60%以上的人口和大部分的工农业生产。然而,由于近年来工业废水和城镇生活废水的排放量逐年加大,年排放量已达到近2亿立方米,湟水河的水质污染急剧恶化。特别是进入西宁市后的各河段,枯水期水质基本在五类或劣五类。2002年,青海省海东地区平安县东庄村的近百亩小麦,引溉了污染的湟水后被活活烧死。正在田头浇地的东庄村村民王成发告诉记者:“现在引湟水浇地,先要看河道里的水,水多了才敢浇,水少了灌进地里,苗子准烧死。”

在甘肃省靖远县靡滩乡,村民们长期饮用的是经过简单沉淀的黄河水。村民们说,锅里经常有白色的沉淀物,饮过水后常拉肚子,洗过脸后皮肤龟裂起皮。“这个水咸得人吃不成,沏出来的茶咸得喝不成。河流里漂着黑乎乎的东西,看着像有油。”村民陶国才说。

记者在宁夏石嘴山市黄河水厂采访时了解到,从2001年开始由于黄河水质急剧下降,水厂的处理难度不断加大。水里的氨氮、挥发酚等含量过高,消耗了大量用于杀菌的氯,水厂不得不将加氯量由原来的处理每升水使用0.15毫克增加到4毫克左右,而用于澄清、处理有机物的药料也在成倍增加。去年和今年春天这家水厂还曾两次被迫停止处理。水厂副厂长张玉和说:“枯水期最严重的时候,感觉就是在处理污水,即使目前处理过的水,口感还是比较差,有时还有些怪味。现在大约有7万多人在饮用这样的水,今后水厂的供水范围还将不断扩大。”

黄委会宁蒙水文水资源管理局局长钞增平说,黄河污染问题也到了应引起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高度重视的地步了。

作者:肖敏马维坤侯德强

来源:北京青年报 编辑:谢玲

九五”期间“三河三湖”的治理仅仅是拉开了我国水污染防治的序幕。在大规模治理“三河三湖”的同时,必须看到,黄河、长江的污染问题也到了非治理不可的程度了。黄河这个中华民族的摇篮,他养育了人类,也无数次地给人类带来灾难。如今,由于人类活动的作用力,使黄河的环境问题日趋严重。1999年,在黄河流域的114个重点监测断面上,V类和劣V类水体分别为70%和56.2%,黄河主要支流的污染更为严重,而且黄河的污染主要来自支流。目前,黄河水量少,自净能力弱,水环境处于危机之中。在西部大开发中,黄河流域的经济发展将进入较快增长时期。黄河的水污染必然使沿岸的水资源短缺“雪上加霜”。

⑨ 水污染的实例

人类的活动会使大量的工业、农业和生活废弃物排入水中,使水受到污染。目前,全世界每年约有4200多亿立方米的污水排入江河湖海,污染了5.5万亿立方米的淡水,这相当于全球径流总量的14%以上。

198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为“水污染”下了明确的定义,即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征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称为水污染。

水的污染有两类:一类是自然污染;另一类是人为污染。当前对水体危害较大的是人为污染。水污染可根据污染杂质的不同而主要分为化学性污染、物理性污染和生物性污染三大类。

在日本曾经有过又水污染引起的疾病,锯报道是由于水银污染导致.
历史上在我国福建钱趟江一带也有过水污染引起的灾难.

⑩ 寻环境污染的案例和分析

境噪声污染案例分析
2006年05月25日 辅导教师

民们不堪忍受建筑噪声,愤而向“环保110”投诉。环保部门接到投诉后,进行
了实地勘察和监测。经查明,该工程是由某建筑公司承建的。该建筑公司在开工
前,未向该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环保部门到工地查处时,发现工
地正在夜间施工,对此该建筑公司负责人申辩:他们并未在夜间大规模施工,只
是混凝土浇铸因工艺的特殊需要,开始之后就无法中止,即便是夜间也不能停
工。但是该建筑公司并没有办理相关的夜间开工手续。经环保部门监测,该工地
昼间噪声为70分贝,夜间噪声为54分贝,未超过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噪声源的
噪声排放标准。于是环保部门进行了调解,并对该建筑公司未依法进行申报和办
理夜间开工手续作出处罚。但是,建筑工地的噪声污染并没有得到改善,广大居
民依然处于噪声污染之中。在向律师事务所咨询以后,天通花园小区27户居民
以相邻权受到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噪音污染,
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受理后,经过法庭调查认定,某建筑公司排放的噪声尽管符
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噪声源的噪声排放标准,但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
准)中规定的区域标准限值,在事实上构成环境噪声污染,侵害了原告的相邻
权。根据(民法通则)第83条的规定,判决被告采取措施,消除噪声污染,赔偿原告精神损失200元。
[法律问题]
(1)事先申报制度。
(2)禁止夜间施工制度。
(3)环境噪声污染判断标准。
[法律依据]
(1)《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2、29、30条。
(2)《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法理和法律分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关于建筑施工环境噪声污染案。建筑施工环境噪声污染是
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为了防治建筑施工环境噪
声污染,我国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了两种法律措施:
(1)事先申报制度。这是根据建筑施工有一定期限的特点提出的。在城市
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
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前向县级以上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申报
的内容包括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
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29条对此作了规
定。
(2)禁止夜间施工制度。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
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
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但以下三种情况除
外:抢修、抢险作业;因生产工艺上的要求;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且持
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在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
的居民。本案被告某建筑公司在开工前未依法向该市环保部门进行申报,在
夜间施工时,也未向附近的居民进行公告,违反了上述规定,环保部门对其
作出处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30条对此作了规
定。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争议的焦点是:被告某建筑公司是否构成环境噪声污染。
依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2条第2款的规定,该法所称的环境噪声污染是指
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工作和学习的现象。该条规定了环境噪声污染的定义,也指明了构成环境噪声污
染的两个必要条件:一是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噪声。二是排放
的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是指由国务院环境
保护部门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对噪声源向周围环境
排放噪声所作的最高限值。目前我国的环境噪声标准排放标准主要有:<工业企
业厂界噪声标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噪声限值)、<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机动车辆允许噪声标准)等。依据上述规
定,本案被告施工时未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中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
不构成环境噪声污染。所以,环境保护部门不能对其进行罚款,也不能征收排污
费,发生纠纷只能进行调解。 .
但是,我国目前的声环境标准除了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外,还有声环境质量标
准。声环境质量标准是指由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法定的程序对各类不同的功
能区域内环境噪声最高限值所作出的规定。它是制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依据,
,也是衡量一个区域是否存在环境噪声污染的尺度。目前我国的主要规定是<城市
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规定,原告所在的天通
花园小区属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其环境噪声质量标准为昼间55分
贝、夜间45分贝,被告施工现场昼间噪声为70分贝,夜间噪声为54分贝,显
然违反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因此,从本案的实际情况来看,判定被告
没有造成环境噪声污染,显然不符合事实,也难以说服饱受噪声干扰之苦的居
民。
由于现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关于“环境噪声污染”的定义不太准确,
给该案的解决带来很大困难,为了保护这些居民的合法利益,法院依据<民法通
则》中关于“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
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
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规定来处
理该纠纷是正确的。因为这一规定虽然没有明确列出噪音对不动产相邻各方的影
响,但其中的“等”字应理解为包括了噪音、辐射及其他将来有可能出现的影响
相邻各方的行为。
[学者建议]
排污单位排放的噪声符合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但确实又干扰了他人正常生活的情形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由于(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2条在给“环境噪声污染’’
下定义时考虑不够周全,使得在具体执法中遇到不少困难。实际上,环境是否被污染,
并不能以排污者的排污是否超过排放标准为根据,而应以污染物的排放是否使当地的
环境质量劣于适用于该地的环境质量标准为依据。实践中,以<民法通则)中有关相邻
权的规定来处理此种情形的环境噪声污染案件,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利,但也存在
一些问题。如《民法通则)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适用于建筑施工单位与居民之
间的关系,并不是十分准确。因此,最根本的解决方式是修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关于“环境噪声污染”的定义,
完善有关噪声污染的规定。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案例分析

冯其江

【关键词】环境污染 损害赔偿 案例分析
【全文】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案例分析

冯其江 潘进海

一、 引言

我国广大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鉴于皖南山区当地水面较多的情况,不少农户承包了鱼塘,籍此养家糊口,又发展了当地经济。郑涛是当地个体养殖户,近几年承包了约15亩鱼塘。虽称不上养殖大户,但每年亦有不少收获。去年年底,本想有个好收成,没曾想,自己承包的鱼塘接连有大批鱼死亡。郑涛目瞪口呆地望着自己多年苦心经营、已具规模的鱼塘,心如刀绞……

二、 案情

2003年12月20日,养殖户郑涛发现自己承包的鱼塘出现冬季鱼浮头并有鱼死亡。经查系城市排污管道破裂,污水改道进入鱼塘所致。郑涛当即决定先抽水捕鱼,同时与当地市政公司交涉。2004年元月3号,当地市政公司动工重新辅设了一条排污管道。在此期间,因污水进入鱼塘,造成部分鱼死亡,部分鱼严重异味。因久旱无雨,郑涛曾于2004年2月10日、2月14日用漂白粉、生石灰消毒,在鱼塘水变清后,又购进了一批鱼苗,但鱼塘鱼苗仍被再次污染而死亡。
郑涛认为,此次生活水污染导致库存的1万余斤成品鱼严重异味而不得不廉价出售,另有3000余斤鱼有浮头并死亡。按每斤2元计算仅鱼损就2万余元,鱼苗损失7000元,另有消毒费、抽水电费、水质检测费用等,合计经济损失39992元。为此,郑涛提供证人证明,污染时每天死鱼多在500斤;另有证人证明,污染鱼因有异味而以一元一斤购买;当地渔政监督管理站勘验检查笔录,证明鱼损为3万余元;当地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报告,证明该鱼塘水质已污染;另有华醒公司出具说明,证明排污管道系由市政公司使用。于是,郑涛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当地市政公司赔偿所有损失39992元。
三、一审裁判要旨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当地市政公司管理的城市排污管道,出口位于第二中学操场北面,城市污水排向该操场北面的污水塘,再从污水塘西侧的明沟流向长江支流。数年前华醒公司在建设中优化环境,将排污明沟变为暗道。2003年底因暗道排污管破裂,污水注入郑涛的鱼塘内,造成鱼塘内鱼变味、死亡。原告虽有损害的事实,但对赔偿的具体数额没有确实证据予以证实,无法确定赔偿额。故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陶中不服上诉称:一审法院承认有损害的事实,对有关证人的证词也予以采纳,而无法确定赔偿数额难以接受,上诉要求依法改判。2004年2月11日,自己曾书面申请当地渔政监督管理站站长等人到鱼塘实地勘验并作了详细的勘验检查笔录,认定我户损失为32992元。渔政监督管理站《勘验检查笔录》记载:2003年12月20日以来,该养殖户承包的池塘水面约15亩,经实地勘察,因工业废水污染造成5000公斤成品鱼出现严重异味,无法食用,经济损失32992元。
当地市政公司辩称,郑涛提交的关于鱼损的证据不能认定其损失状况,虽有损害的事实,但并没有因果关系的认定。另外,该排污管道是华醒公司搞的,建设时并没有向有关部门说明,无法纳入市政管理中。此次污染与市政公司毫无关系,侵权主体是排污单位,即使市政公司在管理上疏漏造成污染源扩散,也只能减轻排污单位的责任,而不是免除排污单位的责任。
四、二审裁判要旨
二审法院认为:当地市政公司负责对辖区内的污水排放进行管理,因其排污管道破裂,给他人造成损害,应负赔偿责任。郑涛在鱼塘被污染后,申请当地渔政监督管理站对鱼塘污染进行勘验,并按当地同等塘口平均产量平均价值予以估算损失,具有客观真实性,市政公司没有相反证据予以否定,一审法院不予采信该份证据不妥,应予纠正。关于郑涛索赔二次损失7000元,在未彻底解决鱼塘污染的情况下,因其盲目购进鱼苗放养,造成的损失应自已承担。2004年10月26日,二审法院终审改判:撤销原判,市政公司十日内赔偿郑涛鱼塘损失32992元。
五、评析
在民事损害赔偿案件中,环境污染属于特殊的侵权行为。案件之所以特殊,主要在于环境污染的因果关系较难认定。认定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先要确定污染环境的行为与污染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但环境污染损害常常涉及一定的科技内容,通常不为一般人所掌握,一般人很难就此因果关系作出直观判断。因此,这类案件法律规定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4条规定,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被告负责举证。2002年4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明确规定:“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换言之,如果加害人要推卸责任的话,加害人须举证证明损害是被害人自身原因或者第三人原因造成的,而与自己无关。
本案中,原告承包鱼塘内大量成品鱼死亡,有证人证明污染发生的时候每天死鱼多在500斤、少则200斤,并有他人因有鱼异味而以一元一斤廉价购买之证人证言,当地渔政监督管理站也进行了现场勘验,证明鱼损为3万余元。可以说原告已尽到了自己的举证义务,证实自己遭受了巨大损失,构成了诉讼的基础与索赔的前提。身临其境的想一想,受害者能做到这些已实属不易,法官不能过于苛求证据的规范性。司法实践中,必须得考虑农村养殖户的文化知识、法律素养以及生活生产习惯,还有污染的可怕性及处理问题的紧迫性。只要具备初步的损害,至于是不是被告造成的,则由被告举证。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本案一审法院采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认定原告索赔的具体数额没有确实证据予以证实而判决驳回了原告诉请,这苛求了证据的规范性。二审法院,依据当地渔政监督管理站勘验笔录,按照当地同等鱼塘平均产量平均价值予以估算损失,较为客观与公平。既有损失,理当赔偿。我国《民法通则》第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我国《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我国《水污染防治法》等亦有类似的规定。该法第55条和56条规定,造成水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水污染损失由第三者故意或者过失所引起的,第三者应当承担责任;水污染损失由受害者自身的原因引起的,排污单位不承担责任;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水污染损失,免予承担责任。
本案当地市政公司排污管道破裂,该排污管道由市政公司使用,因其管理疏漏造成污染源扩散至鱼塘后致人损害,法院判决市政公司承担责任也无可非议。市政公司的上属单位是城市建设委员会,属于法律上公益性组织。有关公益性组织致人损害的赔偿,司法实践中,都被当作一般意义上的民事赔偿。但笔者认为,这种服务性的公益性公司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公司,不能单纯适用私法。这些公益性组织“幕后的政府行为”是不言而喻的,是“延伸了的公共之手”。公益性组织侵权造成的损害赔偿,含有国家行政赔偿的性质。现实生活的复杂性、行政管理的多样性和行政主体的难统一性等常常使得行政赔偿与一般民事损害赔偿互有交叉。但无论怎样,环境污染责任属于严格责任范畴,实行无过错责任。被诉主体只有证明污染是因不可抗力造成或系受害人及第三人造成的情况下,才可以免除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实际上,本案真正的污染者是谁?还有待进一步明确。市政公司承担的是管理者的责任,其重新辅设了一条排污管道,排除了危害。但真正的污染排放者,还是附近的企业。污染根源在于生活污水或工业废水而不在于排水沟本身。如果确实能查找出是哪一家或几家企业排放的污水超标而致鱼死亡,应由真正的排污单位负责赔偿。当然,这仍须由被诉主体负举证责任,被诉主体须对不存在因果关系和免责事由进行举证。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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