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和依法工作会议
1. 法制宣传与法治宣传哪个正确
两个都是正确的。只不过二者的含义不同,如下:
法制宣传:指的是法律制度的宣传。
法治宣传:指的是法律治理的宣传。
(1)法制宣传和依法工作会议扩展阅读
法制
“法制”我国古代已有之,在现代,人们对于法制概念的理解和使用是不一样的。
其一,狭义的法制,认为法制即法律制度。详细来说,是指掌握政权的社会集团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建立起来的法律和制度。
其二,广义的法制,是指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严格地、平等地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原则和制度。
其三,法制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它不仅包括法律制度,而且包括法律实施和法律监督等一系列活动过程。
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统治阶级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国家事务,并且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也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权力建立的用以维护本阶级专政的法律和制度。
任何国家都有法,但并非有法制。法制在不同国家其内容和形式不同。
在君主制国家,君主之言即为法;在资本主义国家,虽然排除了奴隶制、封建制国家法制的专制性质,但资产阶级受阶级本性的局限,当有的法律规定不符合本阶级的利益时,就加以破坏。
只有彻底消灭剥削制度,实现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才能真正实现社会主义法制。
法治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大到国家的政体,小到个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运行。对于现代中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才是真正的法治。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才是真正的依法;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才是真正的法治。无论是经济改革还是政治改革,法治都可谓先行者,对于法治的重要性,可以说怎么强调都不为过。
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
2. 谈谈如何开展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健全制度。
1、加强对“六五”普法专工作的属领导,进一步提高对普法工作的认识。
2、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的制度建设。
3、加强队伍建设。
(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
1、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要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重点学习和掌握《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教育法律法规等,学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
2、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三)营造普法氛围,行之有效地开展普法工作。
1、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法制图片展览;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开展法律知识征文活动;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努力探索和开辟普法工作新渠道,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2、形成工作合力,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3、突出普法教育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机结合。
3. 需要一篇县长在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县“四五”普法工作,表彰“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部署“五五”普法工作任务,扎实有效地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为实现我县“166”工作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等一下,**书记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简要总结全县“四五”普法工作情况,并对新形势下做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我县“四五”普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我县的“四五”普法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法制宣传教育基本实现了从提高全体公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在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积极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过去的五年,是普法教育全面铺开,公民宪法观念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的五年。五年来,全县重点宣传普及了42部法律法规,组织干部群众学习了《宪法》,《行政许可法》和WTO基本法律知识,全县20.7万名普法对象不同程度地接受了普法教育。宪法的宣传已实现制度化,每年12月4日前后,我县都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声势浩大的法制宣传活动,着力增强全县公民的宪法意识,在全县形成崇尚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的浓厚氛围。 “严打”整治斗争法制宣传月、传染病防治法宣传月和税法宣传月等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蓬勃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学校等服务群众面向基层的普法活动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通过深入广泛的宣传普及活动,主要法律基本知识已被多数干部群众所掌握,广大公民依法行使权利,严格履行法定义务的观念和能力明显增强,决策依法、遇事找法、办事按法、解决问题靠法逐步蔚然成风。
(二)过去的五年,是法律素质教育深入开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明显提高的五年。根据“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重点对象,我县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学生、农村基层干部、进城务工人员法制教育的意见,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明确了学法的主要内容、形式载体、方法措施、检查考核等,初步搭建了几类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律素质教育平台。各级党组织建立并坚持了中心组学法制度,县人大任命的领导干部实行了干部“任前考法”制度,全县有近800名副科以上干部连续5年集中考法;制定并落实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公职人员法制教育的实施意见》;全县二百多名村书记、主任参加了全省统一组织的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理论与实践的培训与考试;先后举办了10多期由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的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培训班;全县中小学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基本做到法制教育的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通过学习培训、考试考核,提高了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水平。
(三)过去的五年,是依法治理工作纵深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明显加快的五年。我县认真抓好规范性文件制定,抓好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法律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依法治县水平明显提高。各部门、各单位以建设法治政府为切入点,依法建章立制,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依法管理经济社会的能力明显增强。以依法行政工作为重点,结合实施《行政许可法》,依法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努力抓好“10+1”体系,特别是产权交易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了部门(行业)法制建设。以“四民主、两公开”为抓手,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全县现有1个省级、3个市级、29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县各行各业、各个层面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有力推进了依法治县的进程。
(四)过去的五年,是普法依法治理成果丰硕,社会法治环境明显改善的五年。五年来,法制宣传教育紧扣石城经济社会发展这一主题,围绕新农村建设、10+1体系建设、招商兴工、争资争项、和谐平安创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中心工作;围绕“打黑除恶”、“两抢一盗”等“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围绕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转制、涉法涉诉上访等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推动各项事业纳入法治轨道。工作中,特色多、经验多、亮点多。如2001年结合“三个代表”学教活动开展的农村法制教育;2002年的“十村百户千人”学法用法活动;2003年防治非典大型“普法超市”和全县公职人员法律知识竞赛活动;2004年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和自行组织力量编写《农村实用法律知识简明读本》一书,向农民朋友赠送近万本,这一系列活动的开展都产生较大反响,有力服务了石城经济社会的发展。
五年的辛劳换来了丰收的果实。小松镇罗源村被授予“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琴江镇人民政府、县法宣办、县供电公司、石城中学、县财政局被评为全市“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魏运清、李学辉、许名清、温集明等8人被评为全市“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人大、政府高度重视的结果,是社会各界支持和全县普法战线的同志们辛勤努力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社会各界给予的大力支持和普法战线同志们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诚挚的感谢!向“四五”法制宣传教育中受到各级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回顾五年,我县的普法工作成绩突出,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比如,个别地方和单位的领导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保障不力;有的地方和单位在执法活动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挫伤了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普法阵地尤其是适应新形势要求的阵地(如电视法制专栏、普法网站等)开辟不够;边远山区村民、进城务工或经商农民、县城下岗人员、失学青少年仍是法制教育的“弱区”“盲区”。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克服和改进。
二、围绕目标,突出重点,全面完成“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任务
最近,县人大常委会将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县委、县政府批转了《石城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印发了《石城县“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县规划》,这些文件的出台对新一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决议和规划要求,全面完成“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任务。
(一)明确目标任务,把握工作重点。我县“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目标思路,打造“三个石城”,实现石城经济社会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的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到2010年,全县有96%以上的公民普遍接受法制教育,96%以上的行政村、社区达到或基本达到“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标准,98%以上的乡镇和单位达到或基本达到依法治理工作标准。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要继续抓好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
在重点内容上,一是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提高全民宪法意识;二是要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三是要深入学习宣传涉农法律法规,有力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四是要深入学习宣传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五是要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公民遵纪守法、依法维权、民主参与意识;六是要深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公共秩序、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七是要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在重点对象上,主要是要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年度考法、任前考法制度等,把学习、掌握和宣讲法律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二是要加强公务员的法制教育。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公职人员法制教育的实施意见》,着力培养公务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要全面接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高法制理论与实践水平。三是要从普及宪法和法律基本知识入手,重点加强青少年守法行为的培养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四是要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观念和能力。五是要加强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引导树立遵纪守法观念、依法生产经营观念和依法维权观念,引导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它社会事务的管理。
(二)创新实践形式,丰富实施载体。创新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永葆生机与活力的法宝。要以“法律六进”、主题教育、阵地建设为抓手,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依法治理新的实践形式。
一是抓好“六进”活动。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努力做到普法书籍送到家,法律知识传到家,守法责任订到家,法律服务帮到家。“六进”活动要把握人民群众的需求,增强针对性,减少盲目性,注意连贯性,克服功利性,杜绝形式主义。通过“六进”活动,让法律贴近群众,让群众了解法律,使法律走进千家万户。
二是开展主题教育。要结合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农村建设、“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八荣八耻”教育等,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主题教育要注重时代性,加强针对性,增强互动性和实效性。要把主题教育贯穿于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的始终,通过开展为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是加强阵地建设。要切实加强法制宣传员、普法志愿者、法制副校长、法制课教师等队伍建设;着力加强法制宣传园地、普法教育基地、普法传媒阵地、法律服务阵地、法制理论阵地建设,积极探索普法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重视法宣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做到统一规划,加强管理,发挥作用,讲求实效。
(三)搞好法治实践,推进依法治县。依法治县是依法治国方略在我县的具体实践,是推进全县民主法制建设的集中体现。各乡(镇)、各单位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的有机结合,大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要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印发的《石城县“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县规划》,围绕司法、执法、普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环节,以法治乡(镇)、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民主法治企业、民主法治学校创建为载体,全面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要认真实施《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快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大力推行执法责任制,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要深化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建立规范的基层矛盾调解、利益协调、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机制,引导基层组织和干部依法办事,引导群众依法参与公共管理,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努力开创我县“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落实,努力开创工作新的局面。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运行机制。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要健全各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强化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实施奖惩等工作职责,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年度工作汇报制度、工作督查制度等。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乡(镇)、各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推动“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二要强化工作措施,抓紧实施规划。今年是新一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启动年,开好头,起好步,至关重要。各乡(镇)、各单位要根据县里“五五”普法规划和“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县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符合本地、本单位的实施意见和措施,同时,要根据“两个”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把目标任务分解为具体的项目,提出完成的时限,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要求,抓好贯彻落实。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层层工作责任制,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要将普法工作奖惩、评估、检查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对在年度考评和检查验收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或未达标的部门要“限期整改”,不积极整改或整改仍不达标的,取消年度综治评先资格,发生重大问题的,实行综治“一票否决”。
三要强化保障力度,促进工作发展。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归根到底靠人、靠队伍,必须把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作为推进“五五”普法规划落实的重要举措来抓。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的建设,给予重视、关心和支持,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良好条件。各乡(镇)要将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做到逐年有所增加,各单位也应根据工作需要落实普法经费,切实保证普法工作正常开展。
同志们,未来五年是实现我县加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全民普法是一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长期性和基础性的工作。我们一定要振奋精神,以高昂的斗志、饱满的热情、卓有成效的工作,积极投入到新一轮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去,努力开创我县“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为实施我县“十一五”规划和实现我县“166”工作目标,促进石城经济社会更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4. 如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制意识
1、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改革开放越深入,经济社会越发展,越需要加强全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各地、各部门的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精心组织实施,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把学习贯彻宪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全民法制宣传教育要始终坚持以宪法为核心,在全社会广泛普及宪法知识。要在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加强宪法教育,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努力养成自觉遵守宪法、忠实执行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行为习惯。要大力开展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准确领会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贯穿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中,不断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各级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素质和本领。要不断探索完善宪法学习宣传的方式方法,提高宪法宣传的实效性、生动性,使宪法知识和宪法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要把促进科学发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目标。要把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任务,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要立足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力宣传市场经济相关法律法规,尤其要加强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制宣传,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努力营造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重点。法制宣传教育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积极开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以促进民生问题解决为目标,大力加强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社会救助、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房屋拆迁、土地征用、承包地流转、国企改制、医疗改革等社会热点和矛盾多发领域的法制宣传,大力提倡和宣传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服务,积极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 、加快立法,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虽然经过近二十年的普法,全民的法律意识有了很大程度的增强。但在实际工作中,无论是法制宣传教育的主体还是客体,仍有相当一部分人的认识程度、工作力度,学法态度与提高“法律素质”的要求相去甚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被动应付,热衷搞形式主义;一些党政领导不闻不问,舍不得投时间、投精力、投经费;宣传教育对象漠然轻视,甚至有厌烦抵触情绪,这些现象在很多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在这种情况下,单靠过去那种一般号召、行政命令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难以奏效,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必须加强法制宣传的立法工作。按照人民的意志和要求,制定出有关法制宣传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与之相配的实施办法和细则,充分发挥法律的震摄功能、强制功能和调节功能。
3 、加强领导,明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构职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直接关系到政治稳定、社会安宁和经济繁荣的大事,具有全局性、长期性、艰巨性,而当前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地位较低、功能较弱。一方面,各级普法领导小组都由党委、人大、政府负责人担任组长、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成,一般有二三十人。如此庞大而松散的指挥机构,担负起如此重要的社会职能,常常显得笨拙、乏力,有时开一次会;也得进行长时间的请示和预约,更谈不上对一些问题的及时研究处理了。同时,领导成员大部分是一种社会兼职,没有具体的职责任务,其积极性、主动性难以保障。另一方面,普法办事机构名义上是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实际上是设在司法行政机关的临时机构,没有级别,没有法定的职能,没有有力的物质保障。因此,普法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的现状难以适应形势的发展和工作的需要,亟等采取相应的对策加以解决。必须:一要加强普法领导小组的领导合力。实行领导小组成员目标责任制,完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并与成员单位领导的政绩挂钩。要建立例会制度,定期总结工作研究解决普法工作的实际问题。二要强化普法办事机构的职能任务。要通过党委、政府行文作出决定,人大作出决议,赋予普法办事机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的职能,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人大拟任命干部、国家公务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或考核。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和约束机制,以便各级普法工作机构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4 、完善考核,健全法制宣传教育监督约束机制。我们从事普法的同志都亲身感受到,普法工作要求越来越高,任务越来越重,广大群众呼唤法治的声音越来越响,但开展这项工作却困难重重。一些单位领导更是认为,经济建设是硬标,是大事;法制宣传工作是软任务,可有可无。因此,普法工作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法制宣传工作的考核措施不硬,没有形成将奖优罚劣的制度,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因此要在建立健全保障措施上狠下功夫。一是要建立健全法制教育工作责任制。将该项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目标管理。把工作完成情况同干部的提拔、任免、奖惩挂钩,作为干部考核和使用的重要依据。二是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法制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应当把它摆到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赋予其一票否决。三是要建立奖惩激励机制。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开展普法工作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通过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奖优罚劣,把普法工作同干部切身利益挂钩,推进普法工作的发展。
5. 普法宣传会议标语
“五五”普法宣传标语
一、全党动员,全民发动,迅速掀起“五五”普法新高潮;
二、开创“五五”普法新局面,建设平安法治新时代;
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落实“五五”普法规划;
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五、学法、用法、守法、护法,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六、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开展“五五”普法教育;
八、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九、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大力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
十、实施“五五”普法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社会教育工程;
十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十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五五”普法宣传教育;
十三、开创农村普法新局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十四、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开创“五五”普法新局面。
6. 如何做新时期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作为民主法制建设基础性工程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如何适应当今社会发展,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新型公民,这是摆在我们广大普法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课题。回忆过去20多年的普法,对广大公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无疑取得明显成效,但从现实和长远角度来看,还有很多不相适应的地方。表现在确立工作思路上,“一个调”,科学性不够;在制定工作目标上,“一般高”,讲远近不够;在宣传教育对象上,“一锅煮”,分彼此不够;在宣传教育活动上,“一阵风”,抓经常不够;在宣传教育方法上,“一副样”,出生动不够;在宣传教育推进上,“一家忙”,搞合力不够。这些问题,既是我们现实工作的薄弱环节,也是我们今后工作改进和创新的着力点。因此,仅就XX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实践,笔者认为,必须在精心打造好普法“1234”工程上狠下功夫,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要做到“一个确立”。就是要确立理念创新的科学工作思路。思路决定出路,确立一个创新的、科学的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指导实际工作的灵魂。从1986年至今,**县普法经历了“一五”探索、“二五”实践、“三五”重在建设、“四五”依法治理、“六五”全面建设法治县五个阶段,我们的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深化和发展,很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坚持不断创新的科学工作思路。“六五”普法初期,根据普法依法治理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县提出了“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典型引路,分类指导;拓宽渠道,活化形式;普治并举,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实践证明,这条思路是科学的、可行的。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抓好“两个强化”。即:强化职能定位,强化工作手段。
强化职能定位。就是根据《“六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县纲要》的要求,结合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能的实际情况,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将各职能部门的抓普法工作职责用文件分别固定下来,达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责权明确、任务落实”的工作目的,克服过去单靠依法治县办“唱独角戏”和“小马拉大车”现象,形成强大合力,从而构成“条块结合、纵横相融”的大普法格局。
强化工作手段。就是要建立科学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体系,具体就是建立科学管理机制、严格考核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一是要合理分类。合理分类是为了科学定标有的放矢,就**县共分七大类,即:中省市县直执法综合管理类、中省市县直社会服务类、县人大、政协及党群机关综合(事业)类、农村乡(镇)类、教育类、企业类和社区类。二是要科学定标。确立科学目标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归宿和起点,在整个法制宣传教育系统中处于指导和支配地位,对于确定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的任务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目标的确立就是按照不同类别、实现时间和可能程度,可以分为根本目标和具体目标,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根本目标可分为组织领导重视程度、基础工作、普法工作、依法治理和超前工作五个方面,具体目标可分为若干条,近期目标就是当年可实现目标,长远目标就是五年可实现的综合目标,由近及远、阶梯式、;连贯性将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导向一个更高的层次。三是要严格考核。就是由县委、县政府目标考评办牵头,汇同组织、宣传、依法治理办等部门,采取平时抽查、半年检查、年终兑标相结合方式进行分类严格考核,逐项逐条兑标。四是要落实“一票否决”权。就是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部门、各单位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大目标考核体系,对年度未达标的落实“一票否决”权机制,确保普法依法法理工作的顺利推进。五是要强化各种监督手段。就是人大的法制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团体的群众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等手段,督促各级党委政府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六是要强化激励手段。就是要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既要制定好方案,又要组织好每年度的经验交流会、总结表彰会,大力宣传、树立、表彰和奖励先进典型,以此来带动中间,激励后进,形成“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工作浓厚氛围。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突出“三个结合”。即:普法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普法与文化建设相结合,普法与现代科学相结合。突出这“三个结合”就是打破过去就普法而普法的工作做法和工作方式,跳出固步自封的工作怪圈,拓宽渠道,活化形式,寻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一是普法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围绕法律服务是做好普法工作的根本要求,只有在开展法律服务中找准普法工作方位,才能使普法与法律服务互为促进,相得益彰。普法可以搞些必要形势,但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也就是群众最关心的就是我们普法工作正要搞的。法律服务也是如此,目前要着力开展关系民生与发展问题、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人民内部矛盾调解问题、公民权益保障问题和贫弱群体法律援助问题等法律服务工作,通过广泛开展法律服务和结合个案调解,有针对性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增强当事人及周围群众的法律意识,以此达到普法与法律服务双丰收。二是普法与文化建设相结合。围绕文化建设是做好普法工作的有效途径,只有在文化建设中找准普法切入点,才能促进普法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结合城乡文化建设正在兴起的热潮,一方面可以将文化阵地与普法阵地、文化图书与法制图书、文化学习与普法学习、文化活动与普法活动等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繁荣地方文艺之机来开展法制文艺活动,充分发挥文化馆、文化站、剧团专业队和群众业余队的作用,深入乡村、深入生活、创作编排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形象幽默、朗朗上口的法制方艺作品,在城乡巡回演出,使法律条文化枯燥为生动,化抽象为直观,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灵活性、趣味性和实效性。三是普法与现代农业科技相结合。广大农民普法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头戏”,也是困扰普法工作的难点,因此,必须抓住广大农民对现代科技应用的积极性,结合每年度农村科普之冬、科普之春和科普下乡活动,将普法教育融入其中,随之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通过“法制讲座”、编印常用法律知识宣传资科和法治文化用语集锦等,广泛宣传与广大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法律进乡村”活动顺利推进。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实现“四个突破”。即:人力资源、设施资源、平台资源和经费资源上有新突破。一是在人力资源上实现新突破。就**县实际重点培育和建设以普法骨干、普法联络员、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这四支队伍。全县上下普遍建立健全普法“三员”骨干队伍(宣讲员、辅导员、报告员),并分期分批进行集中轮训。全县组成普法宣讲团17个、普法宣讲组286个,定期深入机关、学校农村和企事业单位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全县整合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学生和司法战线资深的离退休干部为主体的法制宣传人力资源,建立一支统一规范的普法志愿者队伍,经常活跃在全县城乡之间。全县各部门,各单位都设定一名普法联络员,定期汇报工作,反馈信息,真正做到普法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在设施资源上实现新突破。设施资源是开展法制宣传的必要条件,全县舍得投入精力、物力和财力,增加一些法制宣传必要的外部设施和内部设施。全县以人口密集地、休闲场所、公园、车站、商场和主要街道等制作了固定永久性法制宣传设施,营造外部法制宣传氛围。在此基础上,加大了内部设施建设力度,具体实现了“五化”,即:(1)办公场所实现专室化,从县办到各基层依法治理办都设有专室。(2)工作运行实现图示化,从上到下统一制作工作运行图板、统一制作牌匾,各种组织、制度、指标、任务量化上墙、图文并茂,一目了然。(3)宣传器材设备实现现代化,各级依法治理办都配置了数码像机、录像机、微机等宣传器材和办公设备,县办还配装一台专用普法宣传车。(4)普法档案实现规范化,全县统一要求、统一标准、文字档案齐全、类别清楚、专室专柜。(5)是普法工作实现网络化,县办通过政府网与各乡(镇)依法治理办实行微机联网,“1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全部开通,运行良好。三是在平台资源上实现新突破。全县以“八项”宣传形式为载体,搭起具有本地特色法制宣传教育平台,并在完善中抓提高,在提高中求创新,在创新中搞突破。第一,开展常规性纪念活动。充分利用一些法律法规的纪念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常规性活动,由县委依法治县办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适时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第二开展“法制文艺”下乡活动。以县剧团专业队和群众业余队为依据,组织创作编排一台法制文艺节目,下乡巡回演出。第三开展“法律大集”活动。以各乡(镇)集贸市场日确定为法律大集活动日,每个乡镇每年举办5次以上。第四开展“法律广场”活动。在县城设置2处“法律广场”,定期开展法制宣传。第五开设“法律橱窗”。充分利用乡村公开栏现有设施,开设乡村“法律橱窗”。乡(镇)每周一期并轮换一次内容,村每半月一期并轮换一次内容。第六开辟“法制专栏”节目。采取“以案说法”、“法制讲座”、和“银屏字幕”等形式,通过电视覆盖面,把法律知识传送到千家万户。第七开设小区“法制长廊”。在县城繁华小区开设2处“法制长廊”,确定专人定期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第八建立“法律农家院”。每个乡(镇)只少要建立3—5个村标准性高、运用性强的“法律农家院”,并逐步实现“村村有个法律农家院”。四是在经费资源上实现新突破。全县采取政府拨付一点,社会筹集一点,企事业单位冠名赞助一点,法律服务创收一点等措施,县办普法经费10.8万元已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为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实践,提出这个“1234”工程,就是从不同方面加强思路的科学性、目标的远近性、对象的彼此性、内容的针对性、方法的灵活性、推进的整体性等要素的建设,使它们更趋完善、科学。当然,仅就普法“1234”工程的提出,它不可能包罗万象、尽善尽美。但它不是孤立静止的,可以通过它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发展,更好服从服务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整体目标。因此,我们只有坚持从实际出发,以科学发展的角度,以未来向度的思维,用全局全程的视野,去把握法制宣传教育的每一个方面和层次,才能在诸多要素相互作用的联结中,不断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功能的有效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