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讲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呈现
A. 什么是医疗挤兑,哪些因素会造成医疗挤兑现象本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我国和国
就是搞一个公共事件的时候是有比较联系,不要紧的时刻进行处理的,是维维护国家的一些相关的利益。
B.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标准是什么
标准如下: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县(市)。
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流行范围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以内。
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县(市)。
霍乱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 1周内发病10—29例或波及2个以上县(市),或市(地)级以上城市的市区首次发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腺鼠疫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10例。
霍乱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9例以下。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C.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二级响应差别何在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一级响应和二级响应在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都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一、事件性质
1、一级响应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是针对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采取的紧急应对措施,一级响应是最高级别的应对措施。比如: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2、二级响应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是针对重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采取的紧急应对措施,二级响应是仅次于最高级别的应对措施,比如: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以外的地区。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
二、危害程度
1、一级响应
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2、二级响应
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市(地)。
霍乱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流行, 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市(地),有扩散趋势。乙类、丙类传染病波及2个以上县(市),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三、涉及范围
1、一级响应
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二级响应
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境内人员感染或死亡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D.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特征和危害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特征是成因的多样性、分布的差异性、传播的广泛性、种类的多样性和危害的复杂性等。
1、成因的多样性。许多公共卫生事件与自然灾害也有关,比如说地震、水灾、火灾等,像2008年发生的汶川大地震,最重要的就是地震以后会不会引起新的、大的疫情。
2、分布的差异性。在时间分布差异上,不同的季节,传染病的发病率也会不同。还表现在空间分布差异上,传染病的区域分布不一样,像我们国家南方和北方的传染病就不一样,此外还有人群的分布差异等。
3、传播的广泛性。我们正处在全球化的时代,某一种疾病可以通过现代交通工具跨国的流动,而一旦造成传播,就会成为全球性的传播。另外,传染病一旦具备了三个基流通环节,即传染源、传播途径以及易感人群,它就可能在毫无国界情况下广泛传播。
4、危害的复杂性。重大的卫生事件不但是对人的健康有影响,而且对环境、经济乃至政治都有很大的影响。比如2003年的SARS流行,尽管患病的人数不是最多,但对我们国家造成的经济的损失确实很大。
5、种类的多样性。引起公共卫生事件的因素多种多样,比如生物因素、自然灾害、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各种事故灾难等。
危害:
1.人群健康和生命严重受损。
2.造成心理伤害。
3.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4.国家或地区形象受损及政治影响。
E.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特征是什么可以分为哪几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特征是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专的重大传染病疫属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5)根据本讲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呈现扩展阅读:
国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报告规范,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系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F.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分级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人,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
(1)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县(市)。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市(地)。
(4)霍乱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市(地),有扩散趋势。
(5)乙类、丙类传染病波及2个以上县(市),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人,尚未造成扩散。
(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以外的地区。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10)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11)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
(12)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境内人员感染或死亡的。
(13)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流行范围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以内。
(2)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县(市)。
(3)霍乱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0~29例,或波及2个以上县(市),或市(地)级以上城市的市区首次发生。
(4)一周内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5)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6)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7)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8)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死亡4 人以下。
(9)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
(1)腺鼠疫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10例。
(2)霍乱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9例以下。
(3)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4)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紧急救援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特别重大事件(I级):
(1)一次事件伤亡100人以上,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请求国家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省(区、市)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重大事件(Ⅱ级):
(1)一次事件伤亡50人以上、9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市(地)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较大事件(Ⅲ级):
1)一次事件伤亡30人以上、4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市(地)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一般事件(Ⅳ级):
(1)一次事件伤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参考链接:http://www.aohan.gov.cn/zfxxgk/gkml/Detail/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