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局防疫
❶ 环保局和卫生防疫站是什么关系,防疫站有权没收东西吗
环保局和防疫 没关系 2单位
环保一般管餐厅 因为有油烟 主要还是卖你一些油烟净化回器 赚点钱
防疫是答办理卫生许可证的 开餐饮店 必须办理
我只知道工商可以没收东西 没听说过防疫现在也牛了
估计想罚款吧
如果他们说你们不符合规定 肯定是你们没有办卫生许可证
工商 税务 卫生 三证齐全 才能开餐饮店
❷ 预防医学可以考环保局吗环保局是要考公还是事业单位
环保局属公务员编制,除非有特别要求,本科毕业都可以考。
❸ 健康证的表格是环保局,还是防保局拿
当地疾控中心 防疫站 卫生院办
各省市各医院入职体检费用一百多元钱
单位和公司招人体检没乙肝.传染病
基本上代表体检人体检通过了
❹ 怎么通过上网来查询某一个单位的电话,比如环保局,防疫站什么的,
方法有二
1、你网络输入你要查询的单位,然后找到该单位网址后,进去查找你要的电话。
2、你还可以直接网络该单位电话。比如“南昌供水电话”之类~
❺ 如何防疫
一、日常生活应知应会
1、按照新型冠状病毒防控要求,加强农(集)贸市场建设和环境卫生治理,做到功能齐全,分区合理,垃圾清运规范,卫生健康宣传公示栏完善。
2、我市农(集)贸市场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农村市场活禽交易和宰杀按相关要求暂停),市场落实“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制度。禁止市场销售野生动物。
3、强化市场公厕、水池等基础设施的清扫保洁和消毒。
4、做好市场垃圾收集清运和污水处理,加强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做到无垃圾成堆、无污水横流、无杂物乱堆,从源头上切断疾病传播。
❻ 环保局禁止养猪,是国家规定的吗
不是的,是必须满足要求才可以养猪。
法律依据: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禁养区划定提出了明确要求。2016年上半年,全国20来个省份都已经公布了禁养时间表,大部分表示要在2016年底-2017年底实现畜禽养殖的规范布局,该禁养的禁养,该升级到养殖小区的要完全达到环保的标准。
养猪要求:
养猪场必须拥有这8个证件,否则一律关停处理:
1、养猪用地证明:到国土资源局办理,一般符合养殖用地的都可以办理。
2、环评手续:到环保局办理,环保部门会有人员下来考察,只要排污合格的养猪场就可以。
3、规划意见:养猪场设计好建设图纸,然后到规划局审核。
4、立案备案手续:到发改委办理,这个是最好跟村委会的一起去。
5、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在畜牧局办理,一般防疫到位的养猪场都可以拿到手。
6、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到畜牧局办理,这个很简单,登记一下就可以了。
7、生产经营取可证:先让村委会证明,然后到畜牧局,畜牧局审核过后,直接到工商局办理。
8、野生动物训养繁殖许可证:取得生产经营取可证后,到畜牧局办理检疫证,然后到林业局办理。
(6)环卫局防疫扩展阅读:
养殖业的综合利用与治理
国家鼓励和支持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制造有机肥等方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
国家鼓励和支持采取种植和养殖相结合的方式消纳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促进畜禽粪便、污水等废弃物就地就近利用。
国家鼓励和支持沼气制取、有机肥生产等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及沼渣沼液输送和施用、沼气发电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将畜禽粪便、污水、沼渣、沼液等用作肥料的,应当与土地的消纳能力相适应,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引起传染病的微生物,防止污染环境和传播疫病。
从事畜禽养殖活动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活动,应当及时对畜禽粪便、畜禽尸体、污水等进行收集、贮存、清运,防止恶臭和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
向环境排放经过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畜禽养殖废弃物未经处理,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
染疫畜禽以及染疫畜禽排泄物、染疫畜禽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尸体等病害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深埋、化制、焚烧等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处置。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定期将畜禽养殖品种、规模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报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将备案情况抄送同级农牧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强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的监测。
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发现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和报告。
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综合整治方案,采取组织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有计划搬迁或者关闭畜禽养殖场所等措施,对畜禽养殖污染进行治理。
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激励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示范奖励等措施,扶持规模化、标准化畜禽养殖,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进行标准化改造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改造,鼓励分散饲养向集约饲养方式转变。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过程中,应当统筹安排,将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纳入规划,落实养殖用地。
国家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展规模化、标准化畜禽养殖。
畜禽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生产设施用地和必要的污染防治等附属设施用地。
建设和改造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申请包括污染治理贷款贴息补助在内的环境保护等相关资金支持。
进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从事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有机肥产品生产经营等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活动的,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生产有机肥产品的,享受国家关于化肥运力安排等支持政策;购买使用有机肥产品的,享受不低于国家关于化肥的使用补贴等优惠政策。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用电价格。
国家鼓励和支持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沼气发电,自发自用、多余电量接入电网。电网企业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为沼气发电提供无歧视的电网接入服务,并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符合并网技术标准的多余电量。
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沼气发电的,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上网电价优惠政策。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制取沼气或进而制取天然气的,依法享受新能源优惠政策。
❼ 市公安局:消防局:交警队:行政执法局:环境监测站:环卫局:环保局:卫生防疫站:人民医院急救电话:
首先明确一点,环保局机关是没有任何额外财政收入的,反而是他的下属内机构,一个是监察大队,可容以向企业收取排污费,还有就是监测站,向委托监测的一方收取监测费。
所以你问的这个问题,第一看所在地方的财政如何,因为监测站是事业单位,还是靠地方财政吃饭的,所在地经济越好,事业单位待遇就越好;第二看监测站的财政权是否归局里统一调配,一般来说,财政独立的监测站的待遇更好,因为收取的监测费用可以自主支配,如果财政不独立就得拿出来,整个环保局的人来分;第三,看领导。
❽ 环保局防治污染事故发生建议
为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关于防止发生重大水污染的紧急通知》精神和省环保局《关于加强水环境管理严防重大水污染事件的紧急通知》要求,及市局《关于做好汛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性的重大水污染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枣强县环境保护局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成立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应急处理分队。 二、县环保局在水污染应急处理中的主要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落实市局和县政府有关重大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指示。 3、制定全县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负责组织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的准备工作。 4、指导各乡水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中的日常工作。 5、负责组织全县环保系统应急处理人员的培训。 6、组织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理及与其它县直有关部门联络和信息沟通工作。 7、负责组织重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方面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8、负责向县政府和市环保局上报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调查处理的进展情况及结果。 三、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的方针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上通下达、恪尽职守、反应迅速、协调联运、妥善处理。 四、县环保局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应急处理分队的组成 1、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马长法 副组长:李强、张汝勇、张峰、王华信、李金钵。 成员:李青、霍东升、谷秀生、程之旭。 2、应急处理分队: 具体工作人员由监察大队、污控科、开发科、信访办、法规宣教办、办公室的相关人员组成。 五、应急处理分队分工及职责 1、“12369”举报中心(局值班室)职责 (1)负责受水污染事故的举报,并迅速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和局办公室,并认真做好记录。 (2)负责对水污染事故的发展及处理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并及时上报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根据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指示,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3)负责向局办公室、宣教法规科等相关处室通报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和提供相关的资料。 2、环境监察大队职责 (1)负责对水污染事故的现场调查、取证。接报告后迅速在第一时间抵达现场,对事故作出初步判断,并立即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尽可能地消除或减轻污染危害。 (2)如果发生重特大水污染事故,环境监察人员应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指挥下,采取迅速、果断的行动和必要的措施消除事故影响,以利控制污染的扩大和蔓延。 (3)积极参与救险,消除污染危害,并负责做好急救、疏散、恢复正常秩序,安定群众情绪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4)水污染事故发生后,负责依法定程序对相关肇事者进行处罚,并写出水污染事故调查报告,上报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3、办公室职责 (1)根据“12369”举报中心(局值班室)提供的水污染事故信息,按照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指示,将重大事件的发生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和市环保局。 (2)负责将重大水污染事故的有关信息及时向县直有关部门通报,并协助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做好与政府相关部门间的协调联运工作。 (3)负责在重大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期间本局内部各科室之间的组织、协调和保障工作。 4、开发科职责 (1)加强对饮用水源地和敏感河流水质监测。 (2)制定出重大水污染事故监测应急响应预案。(3)在重大水污染事故发生时,及时进行事故监测,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提供准确详实的监测报告。 (4)负责重大水污染事故对环境影响的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上报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5、污控科职责 (1)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和水环境的保护,对重点和敏感区域要严格控制排放总量。提出污染排放总量控制的目标和控制措施。 (2)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规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污染防治规划和目标的实现。 (3)水污染事故发生后,负责污染现场协调控制污染工作,提出污染控制方案,并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情况提请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吊销责任单位的排污许可证,责令其停业或关闭。对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6、监察支队职责 (1)加强对县属企业排污口和在线监测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尽量消除污染隐患。当发现有导致水污染事故迹象时,应迅速上报应急领导小组。 (2)加强对全县境内重点污染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并要求企业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污染应急处理及防范措施,督促企业落实自查、自纠制度。 (3)当县属企业发生水污染事故时,负责配合稽查队进行现场调查,提供企业平时的污染物排放数据及治污设施的运行情况等相关资料。 (4)在污染事故处理终结后,负责督促相关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和防护措施的改进和完善。 8、宣教法规科职责(办公室) (1)负责重大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情况的新闻发布和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工作,经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授权通过媒体和舆论工具及时发布污染控制情况,安定民心,维护社会稳定。 (2)负责对重大水污染事故案件所作出的行政处罚的立案及适用法律、法规终审和案卷的存档工作。 六、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 “12369”举报中心和局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系畅通。接到水污染事故报告后,迅速上报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我局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程序(见附图)立即启动,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1、出动 应急分队接到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指令后,要迅速出动,县辖区范围内30分钟到达现场,所辖乡镇范围内接报后1--2小时抵达现场。 2、现场处理 应急处理工作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要按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工作。首先制止污染行为,然后依法进行查处。对举报不属实或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待相关单位或后援人员抵达后,再开展或移交撤离。 3、与市局、县政府、及县直相关部门的联络 由局办公室向市局及县政府汇报情况,并依据事故发展情况与县直相关部门联络,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开展工作。 4、实行通道控制,防止有毒、有害或放射性物质扩散 应急处理工作人员在污染事故处理过程中,为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应建议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附近和受事故影响区域的通道实行有效的人员出入控制,并在初步确定水体中污染物质的种类、性质后,建议当地组织果断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疏散周围群众,以便控制可能被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物质污染人数范围,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发布公众信息 事故应急处理期间,需要发布的信息内容由宣教法规处(办公室)报请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后对外进行发布,度妥善做好公众宣传和教育工作。 6、应急终止 当污染事故得到控制,并且继续采取了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能够将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时,由事故责任单位提出申请,监察大队写出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报告,报局党组批准后,终止应急处理工作。 七、要求 1、各科室认真学习此应急预案,明确各自的职责要求和组织分工,并熟练掌握预案实施程序。 2、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凡延误水污染事故处理工作的,一律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3、如发生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人员首先抵达现场的,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防治污染区域的进一步扩大,待上级应急处理工作人员到达后,再配合开展工作。 4、凡首先发现本辖区发生水污染事件的,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向县环保局报告,并迅速组织调查处理,不得瞒报、漏报。 八、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枣强县环境保护局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图 1、水污染事故报告程序 水污染事故 ↓ 县环保局 ←现场报警→乡镇政府或县部门→ 县环保局 ↓ ↓ ↓ ↓ 县政府 ← 应急现场指挥部 县政府 县政府 ↓ ↓ ↑ 重大事故报市环保局 应急现场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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