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共卫生 » 地下水污染防治

地下水污染防治

发布时间: 2020-11-22 11:50:26

治理地下水污染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治理地下水污染的主要措施有:
实行排污总量控制;对一些污染较为严重的企业要实行限期治理;抓好化工资源的综合利用;严格标准,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调整产业结构,深化企业环境管理等。

一、实行排污总量控制,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二、对一些污染较为严重的企业要实行限期治理
在治理的同时,从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提倡建立技术成熟、投资较少、经济效益高的废水资源回收项目,如造纸白水回收装置。还要督促和扶持企业进行造纸制浆方法的改革和黑液处理及烧碱回收等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三、抓好化工资源的综合利用,以减少排污总量
充分回收利用废水资源,做好开源与节流工作,抓好化工资源的综合利用。化工污染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流失于环境中的原料、产品及副产品。针对区内工业结构的不合理,浪费严重的小化工项目比例较大的现象,可以采取技术投入的方法,帮助它们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四、在污染严重的局部地区,采取超强开采的方法
在地下水污染非常严重的局部地区,可以采取向地下深部岩层处理的方法。在查明排放废液地层的水文地层条件的情况下,选择吸附容量大的岩层,把污染非常严重的地下水注入深部地层中,防止污染的扩散。
五、严格标准,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
在治理水污染的同时,还要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对一些污染严重的新建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尤其是小型的造纸、化工、炼油等项目。
六、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建立污水处理项目
由于新建一个污水处理厂所需的投资较大,技术水平较高,在短期内实现有一定的困难。在资金等条件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利用氧化塘来处理生活污水。由于氧化塘的造价较低,工期短,易于管理,处理效果较好,在中小城镇的污水处理中效益显著。
七、调整产业结构,深化企业环境管理
如果工业结构不合理,综合发展失去平衡,容易出现乱布点、乱上项目、处处建厂、村村冒烟的混乱局面。为解决这一问题,要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对现有的产业结构进行合理的调整。对乡镇,可以采取几个乡镇联合规划,统一布局,建立工业集中区,既可以合理的利用资源,又可以进行污染物的集中处理。同时要深化企业的环境管理,把污染治理和监督管理联系在一起。对已上的项目,要坚决杜绝因设施、管理等方面造成污染现象的发生。
八、充实力量,加强监督监测工作
尽快开展新的地下水环境评价工作,找准污染源,查清地下水污染迁移转化规律,提出防止地下水污染、恢复地下水源水质的工程措施,并确立监视性监测预报方案。
九、采取地下水人工补给的方法,以缓和地下水供需矛盾
由于目前地下水的长期超采,一般平水年都出现负均衡。长期下去,必然会加剧地下水的供需矛盾,影响经济的健康发展。所以在丰水年,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考虑采取地下水人工补给的方法,以缓和水资源日趋紧张的局面。
十、利用表面活性剂治理地下水来治理包气带石油污染
应用表面活性剂治理地下水污染,在我国尚属起步阶段,北京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在这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通过研究表明,石油类污染物在包气带土壤和沉积物中主要以两种形式存在,一种是被土壤胶体通过物理和化学作用吸附的吸附态,另一种是存在于土壤孔隙中的自由态,自由态的石油污染物容易因弥散和动力冲刷等作用去除,大多数附着在岩石表面或存在于岩石孔隙中。因此表面活性剂对石灰岩层中油的去除效率较高。
十一、合理调配地表水
如何合理的调配区内的地表水,也是防止地下水污染的重要措施。目前在我国许多地区,合理的调配地表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⑵ 预防地下水污染的技术措施

地下水污染的预防可分为区域性防护和重点区的防护。

(一)区域性防护

区域性防护思想的提出,是基于以下两点认识:①地质环境系统对污染物有一定的自净能力;②含水层上覆地层(主要是土壤、包气带和层间相对隔水层)对来自地表的污染物或多或少有一定的阻滞性能,从而表现出屏蔽污染的功能。通过野外现场调查,可对不同地区的屏蔽功能做出评价。依据评价结果,可有针对性地提出哪些地区防污性能好,哪些地区太敏感,以此为依据人为规划垃圾填埋场或污水排放点。

区域性防护主要着眼于来自地表的污染,侧重考虑地层的屏蔽作用,例如介质越粗大,空隙越发育,渗透能力越强,溶质的吸附过滤作用愈小,地表污染物很容易随降水入渗或地表水渗漏进入地下水;反之,渗透性较弱的黏土、亚黏土和裂隙不发育的页岩、泥岩等,不利于水流的下渗,黏土矿物的高含量也使之具有较强的过滤和吸附作用。因此,关于地下水污染区域防护评价,要考虑土壤、包气带的岩性、厚度、地下水的埋藏特征、含水层与相对隔水层组合特点以及地下水渗流场的源汇关系和径流方式等。

目前,有关地下水防污性能的评价指标体系有两种:一种是由德国学者维尔赫夫(H.Verhuff,1981)提出的(图8-16);另一种是由美国水井协会和美国环保局于1985年提出的,又称地下水脆弱性评价指标体系。

关于土壤、包气带的防污能力评价,除可参考图8-17外,还有人提出用阻水系数来评价,评价采用下式:

环境地质学

式中:B为阻水系数,B越大表明土壤包气带阻滞污水进入的能力越强;m1,m2,…,mn和k1,k2,…,kn分别表示土壤、包气带各类土层的厚度和相应的渗透系数。

图8-17 尔赫夫的地下水防污性能评价体系(据维尔赫夫,1981)

地下水脆弱性评价指标体系由7个指标组成,包括地下水埋深D、净补给量R、含水层介质A、土壤层介质S、地形T、包气带介质I和含水层的水力传导系数C。该指标体系又常按上述指标英文单词的词头字母缩写DRASTIC命名。与维尔赫夫的指标体系不同,DRASTIC指标体系在应用时,需要事先对评价区进行分区,并通过野外调查获得各区的上述7个方面(因子)的数据之后采用下式进行统计计算,得出各区的脆弱性指数Di

环境地质学

式中:Di表示第i区地下水的防护能力,即脆弱性指数;Rij表示第i区第j个因子的评分;Wij表示第i区第j个因子的权重。

DRASTIC指标体系对地下水防污能力的评价,采用的是一种加权计算方法。因子的评分标准参照表8-2,权重取值见表8-3。权重取值表中区分了两组不同情况,一组适用于一般条件下的脆弱性评价;另一组是专门为农业活动区防农药污染而设计的。根据脆弱性指数可以对评价区的各小区进行防污能力的等级划分,划分的等级大致为四级,即低敏感、中等敏感、高敏感和极度敏感。

(二)重点区防护

重点区防护主要目的是保护水源地的水质,使水源地在使用期内始终能够保证合格水质的供应。从补给区到水源区的整个流程上着眼,不允许任何污染现象存在,但在现实中,这种要求过于严格,很难做到。因此,实际工作中更切实的考虑是开采水不超标的问题,而并非杜绝污染。

表8-2 DRASTIC标型各指模评分体系

(据ALLer等,1987)

重点区地下水水质防护是通过防护带的设立来实现的,防护带设置主要考虑卫生和化学污染两个方面。

1.卫生防护带

卫生防护带一般是针对供应生活饮用水的地下水水源地而设立的。卫生防护带一般分两个区,一是严禁区,另一个是限制区。严禁区内除取水技术要求所必需的建筑物外,不得有其他建筑物和人为活动,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更不允许有任何污染源存在。限制区内禁止土地利用、水源开发,不允许有垃圾、污水坑、厕所、下水道等建筑物。

表8-3 DRASTIC模型及农药DRASTIC模型中各指标权重

(据Aller等,1985)

对于严禁区划定的范围,荷兰学者韦根尼和杜文布认为,大部分病菌的存活期为40~50天,所以严禁区的长度应以地下水流60天的运移距离确定。也有人认为,病菌的分布除与地下水流的运动速度有关外,还与它们的生态习性,如摄取食物的条件和生存期有关,例如有些致病细菌生存期可长达数年,但受生存条件的限制,分布的范围十分有限,在孔隙介质中细菌的污染范围只有几十米或几百米,而裂隙、岩溶含水层中,活动范围一般不超过几千米。根据北京市的经验,严禁区的半径可控制在160m左右。

限制区的范围一般取地下水10年的运移距离。例如北京市某个地下水水源地根据12眼井的井群计算结果,提出在砂砾石含水层限制区半径最小为672m,最大为938m。

2.化学污染的防护

化学污染的防护适用于不同供水对象的地下水水源地,包括生活饮用水供水源地、农村人畜饮用水源地,农田灌溉、工业用水的自备水源地等。防护带的设立应根据供水对象对水质的不同要求,和污染源典型污染组分的含量,加以区别对待。对于潜水含水层可通过下式计算防护半径来设立防护带

环境地质学

式中:r为防护带半径(m);Q为水源地开采量(m3/a);b为潜水含水层厚度(m);n为含水层的孔隙度(%);Q为地下水的垂向补给量(m3/a);t为汇流区污染物的运移至抽水井所需时间(a)。

此外,防护带还可根据地下水污染预测一节介绍的方法,结合水源地的使用年限来设防。

⑶ 如何防止地下水污染

地下水受抄到污染会对人类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的影响。 对环境的危害。导致生物的减少或灭绝,造成各类环境资源的价值降低,破坏生态平衡。对生产的危害。被污染的水由于达不到工业生产或农业灌溉的要求,而导致减产。对人的危害。人如果饮用了污染水,会引起急性和慢性中毒、癌变、传染病及其他一些病症,污染的水引起的感官恶化,会给人的生活造成不便,情绪受到不良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对防止地下水污染做出了如下规定,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禁止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多层地下水的含水层水质差异大的,应当分层开采;对已受污染的潜水和承压水,不得混合开采;兴建地下工程设施或者进行地下勘探、采矿等活动,应当采取防护性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人工回灌补给地下水,不得恶化地下水质。

⑷ 地下水污染治理 属哪个部门职责

相对于地下水污染,天然劣质地下水治理的难度在于它的污染成分均为天然的化学物质,只有通过化学方法来“以毒攻毒”,而地下水污染可以通过沉淀或过滤的方法来进行治理。

⑸  地下水资源的污染、治理和保护的研究现状

现在全世界都在关注水资源的危机。1994年在芬兰召开的“地下水资源未来危机”国际学术讨论会主要围绕水质污染及超量开采两大问题。会议认为只要对水资源正确评价,合理规划,严密监测,科学管理,超量开采的问题是可以避免的。而日益严重的水质污染和恶化却成为威胁水资源持久开发的主要危机。国际水文计划(IHP-5)已把“脆弱环境下的水文学与水资源开发”列为1996~2001年的主要研究课题,其中最重要的一个专题,即“地下水资源的未来危机”的内容则包括:地下水污染的研究范畴,探测地下水质的监测策略,包气带地下水供水水质化学作用规律,滨海地区地下水水质恶化,以及城市发展与水质污染等。由此可见,地下水的质量问题是当前水文地质研究的重要内容。

长期以来,人们对地下水资源重开发利用,轻保护。而地下水资源在受到人类活动,如农业生产、垃圾填埋、废水排污等影响时极易被污染。地下水一旦受到污染,其补救和恢复是非常困难的,而且治理费用代价昂贵。因此如何保护地下水不受污染受到各国的重视。

美国于1991年开展了全国水质评价计划。英国、澳大利亚近年来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评价研究,对人类活动包括农业活动、工业活动、废物处置、填埋等造成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地质过程与生物相互作用等问题设立了专题研究。

1)地下水的污染和治理

对于已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地区,国内外许多学者致力于研究污染的物质来源、污染的途径和范围、污染机理等问题,并取得大量研究成果。这些成果为查明地下水污染情况和治理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方向。

80年代以来,地下水污染研究的重点已从无机物(重金属)的污染转向微量有机物的种类、物化特征及其在环境中的迁移转化,以及污染控制治理技术等。这与整个环境污染的发展进程是一致的。西方国家在治理环境污染的进程中,大致经历了重金属污染、易降解有机物与富营养化污染以及毒害性有机污染3个阶段。目前能基本控制第一、二阶段的污染,开始重视毒害性有机污染的治理。中国无论在有机物污染的理论还是治理技术方面的研究却刚刚开始。有机化合物种类多、数量大,绝大多数难溶于水,在水中含量很低,仅为10-6~10-9级或更低,降解慢,中间产物复杂。它们进入包气带和含水层后,不仅其残留物可维持数十乃至上百年,而且其降解后的中间产物亦对环境有污染。有机污染物通常分为2类:第一类是量大易降解(包括生物降解和化学降解)的有机物;另一类是有毒有害难降解有机化合物。农业活动造成的地下水污染后果也很严重。由于硝酸盐中氮在作物-土壤-水系统中的运动,进入含水层的氮就可能增加。捷克在过去的30年内,地下水中氮含量增加了一倍。现地下水中已发现各种烃类、卤化物、醇、酚、醚、醛、酮等各类有机化合物。据报导,至1987年美国地下水中已发现175种不同的有机物,其中很大部分对人体有毒性效应。荷兰在232个地下水抽水点中检出113种有机物。中国京津唐地区地下水初步调查检出有机物种类达133种,可见地下水有机污染已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

地下水中危害最大而又最为常见的有机污染物为非极性难溶挥发性有机物(VOC’s),主要由氯代脂肪烃(CHC)和单环芳香烃(BTEX)构成。现已查明,多数水溶相VOC’s在地质环境中不易被吸附,具有很强的迁移性,在适当条件下可生物降解。非水溶相VOC’s对微生物有毒性,不易生物降解。非水溶相CHC常在地下水中积聚,其迁移不受地下水运动的控制,因此常汇集在含水层底板;非水溶相BTEX则相反,飘浮于地下水的表面。

第30届国际地质大会就有不少论文涉及地下水污染监测、参数测试;对Pb、Cu、Zn等污染物的实验室研究;污染物运移趋势预测;地质统计方法与随机理论在地下水污染研究中的应用;某些污染物(如氮污染)的研究实例以及一些模拟理论,例如以保护含水层为目的的河流-含水层相互关系模拟;非均质含水层与裂隙岩溶水污染研究;土地利用过程中的水土污染;污水灌溉的环境生态效应等等。其中美国Yun-Sheng Yu运用地质统计法进行地下水中盐污染的研究,大大提高了计算精度,是一个成功的实例。

最近美国报道了关于在地下水生态领域里应用无脊椎动物群结构的变化作为浅层地下水/地表水环境污染的指示剂;以及用CFCs确定年轻地下水年龄(50年以内或更小)和用氚/氦-3研究地下水运移时间、水流类型和补给速度,为测试和校核模型提供了有力的工具。此外,在发展生物治理技术方面,通过微生物降解作用、吸收、转化有毒化合物,消除污染,取得显著成效。

地下水的污染治理美国在80年代就先于其它国家开始着手进行。当时以“抽汲处理法”较为普遍,即抽出已被污染的地下水,在地表进行深度处理,但含水层不能彻底净化,且处理费用高。对于大规模的污染治理还没有成功的经验。80年代后期地下生物处理工程技术迅速发展,地下水污染控制理论与技术开始形成一套体系。如“对于包气带污染,可进行原位处理或开挖处理。原位处理包括物理法(通气法、蒸汽法、热趋法……)、化学法(表面活性剂溶液冲洗、特殊化学冲洗)和生物法(驯化生物处理、强化生物处理);对含水层污染可进行原位处理或抽汲处理,前者又包括物理控制(泥墙、防渗帷幕控制法、水动力控制法、暗渠、井孔收集法),化学处理(表面活性剂溶液冲洗法、试剂法、渗床法)和生物处理。采用何种处理工艺,主要取决于处理的对象、目标、水文地质条件和经济承受能力。”在各种方法中,现场处理技术包括多种形式的好氧处理和厌氧处理,发展较快。

为了进一步发展地下水污染控制理论和技术方法,急需加强引进多种学科如地质微生物学、有机地球化学、表生地球化学的理论和方法,加强对有机污染物的来源、迁移、转化或降解机制,以及它们与腐殖酸、金属元素的相互作用的了解,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治理的新技术开发利用研究,突破解决目前缺乏能快速准确鉴别有机物种类和定量分析的仪器设备的局面,发展治理工程技术方法。

2)地下水资源的保护

为了防患于未然,首先要防止地下水供水水源地受到污染。一方面是保护水源补给区不受污染,另一方面是设立圈定地下水供水水源地的保护区(带),以加强对潜在污染的限制。这里涉及的主要是点源、井源区保护。而非点源整个水流域的水质监测、保护和污染治理技术要困难得多。

圈定地下水源保护区(带)的研究,由最初为确保饮用水卫生条件防止细菌污染的概念已扩大到防止非降解性有机物以及有毒化学成分的污染为目的,在欧美一些国家取得进展。德国对地下水源保护区的圈定是先将流域分为4个保护带,重点探讨第Ⅱ带随时间变化边界的概念,它采用地下水在50天内运行的距离范围。英国根据50天(一区)和400天(二区)运移时间以及整个汇水盆地(三区)确定出地下水保护区。其它如美、捷、爱尔兰、荷等国研究的主要特点是逐步向应用数学模型的方向发展,以提高成果的精度。德国提出可利用环境同位素3H、14C建立动态模型,用地下水环境同位素的滞留时间作为新的水文地质参数以反映地下水特征,并作出定量污染程度分析。中国也有人用时间滞留法来定量研究确定地下水源地保护区。

不少国家已认识到,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必须提到战略、政策及管理的高度来认识和实施。捷克专家提出,地下水保护战略是政府部门进行管理、协调、投资和贯彻执行的长期任务,要得到有关法律法规的支持,正规的监督检查,甚至包括对技术负责人员的培训以及对公众教育和提供信息。地下水保护政策的制定取决于地下水资源的价值需求、土地利用规划及经济发展和人体健康等因素。地下水保护的管理目标应是确保饮用水水源的质量、安全和可持续性。

地下水保护管理可分为一般性保护和公共供水方面的综合性保护。前者需要编制地下水脆弱性图件并进行评价。评价地下水脆弱性的主要特征为非饱和带的补给、土壤性质、厚度、渗透性和稀释能力以及饱和含水层的稀释能力。受到综合性保护的地下水保护区的范围主要取决于含水层的渗透性、复杂性和脆弱性、非饱和带的特性及厚度、地下水水流方向、污染源离水井或井田的距离及污染质的特性。英国开展了对地下水资源的脆弱性的全面评价,认为其脆弱性受多种因素制约,如上覆土壤和冲积层的存在和性质,水文地质单元的特性以及非饱和带的厚度,因此需要详细的水文地质现场调查。英国现已编制了1:100万地下水脆弱性图件作为战略性土地利用规划的指导,目前正编制大比例尺图件。美国、意大利、荷兰、德国、瑞典、捷克也都编制了大比例尺的地下水脆弱性图为决策、管理层制定地下水保护的战略和方针服务。90年代美国开始倡导使用水流域的综合保护方法,共同解决水污染和生态环境恶化问题,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更好地实现环境综合管理目标。

⑹ 地下水污染的控制与恢复

由于地下水一旦被污染,很难在短期内得到恢复,所以应积极采取预防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的发生。对遭受污染的地下水,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使水质得到尽快恢复。该项工作不仅涉及社会各方面和政府各部门,还要充分注意到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为此,必须利用系统工程的观点和方法,将科学管理与先进技术紧密结合起来,主要做好下述几个方面的工作。

5.5.1 控制地下水污染的行政措施

(1)首先要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和“珍惜地下水资源的意识”,让全社会都关注地下水保护工作。

(2)必须从中央到地方建立起一整套赋有行政和法律权利、又有专业职能的行政及专业机构,对包括地下水资源在内的水资源进行统一、科学和严格的管理与保护。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机构可以按行政区划或按水文地质单元来设立,以便形成一元化的有权威的管理机构。其职能应该是:指挥和协调有关部门对水资源的开发与保护;监督和检查排废单位的排放情况是否合乎规定;管理管辖范围内的水文地质资料;组织管辖区内防止地下水污染方面的科学研究,为制定与修改有关地下水资源保护的法令、法律条款提供技术论证;管理建井工作;落实并监督有关地下水资源保护的规划、法律和法令的实施情况等等。

(3)实行以法管水。我国已先后制定了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征收排放费暂行法和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法令、法规。尤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章第三十二至第三十六条,为防止地下水污染提供了法律保证。各主管部门依据国家的有关法规,应结合本地的具体情况进行落实和实施监督。

(4)在执行水资源保护法时,必须贯彻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方针。对于实行综合利用、化害为利的单位,应给予减税、免税和价格政策的优惠。但对于置国家法律而不顾、随便排放“三废”,肆意污染地下水资源的企事业单位应给予经济制裁,按造成的危害程度判决不同数额得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当事者要追究刑事责任,对受害单位和个人给予赔偿。

5.5.2 控制地下水污染的技术措施

5.5.2.1 严格控制污染源的排放

如前所述,降水对固体废弃物堆的淋滤,大气中的各种污染物随雨水、降雪落到地面,均可随水渗入地下,液体废弃物更会直接携带污染物入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由于对固体废弃物和大气污染的防治另有章节讨论,故不再赘述。这里仅针对液体废弃物而论。

5.5.2.1.1 改进生产技术,发展无污染的新工艺。如在电镀工艺方面,实行无氰电镀或微氰电镀,消除或减轻了氰的污染。

5.5.2.1.2 发展封闭系统、重复利用废水,减少污水排放量。如加拿大在1976年就建造了世界上第一座不排废水的纸浆厂,废水和化学品在封闭系统中循环使用。

5.5.2.1.3 加强企业的技术改造,实行废水资源化。如造纸厂用水量极大,所排废水中含有大量有机物和某些化学药品,将纸浆废液中的碱和木质素回收,已经产生了很大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5.5.2.1.4 坚持严格的废水排放标准,不仅要控制其污染物的浓度,而且还要控制其排放总量。

(1)已经产生的液体废弃物(废水)向地面水水域和城市排水管网排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88)。对于低于标准中限值的废水,方可向环境中排放。该标准将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质分为两类:①第一类污染物,指能在环境或动植物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不良影响者,含有此类有害物质的污水,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出口取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符合表5.3所列规定;②第二类污染物,指其长远有害影响小于第一类污染物质,

表5.3 第一类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

在排放单位排出口取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定额必须符合表5.4所列规定。按地面水域使用功能要求和污水排放去向,对向地面水水域和城市排水管网排放的污水分别执行一、二、三级标准:①特殊保护水域,指国家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Ⅰ、Ⅱ类水域,例如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国家划定的重点风景名胜区水体,不得新建排污口,现有的排污单位由地方环保部门从严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②重点保护水域,指国家GB3838-88Ⅲ类水域和《海水水质标准》Ⅱ类水域,例如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经济渔业水域、重要风景游览区等,对排入这些水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③一般保护水域,指国家GB3838-88Ⅳ、Ⅴ类水域和《海水水质标准》Ⅲ类水域,例如一般工业用水区、景观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港口和海洋开发作业区等,排入这些水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④对排入城镇排水管网并进入二级污水处理厂进行生物处理的污水应执行三级标准。对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管网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管网出水口受纳水体的功能要求按上述②、③条规定,分别执行一级或二级标准。

表5.4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

(2)应按流域或区域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流域或区域水的环境容量确定允许该水体的污染物容量,称为“容量总量控制”;根据一个既定的环境目标或污染物消减目标确定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称为“目标总量控制”。在确定了允许排入水体的污染物总量后,也应按总体规划分配至各污染源,确定其最大允许排污总量。根据允许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各地环保部门可要求排污单位限期治理,发放排污许可证,并通过对污染物排放量的监测确保水体的环境质量。

5.5.2.2 加强对液体废弃物的处理

对不能达到排放标准的废水进行有效的处理,使其所含的污染物分离出来,或将其转化为无害的物质,从而使污水得到净化。

现代的污水处理技术,针对不同污染物的特性,发展了各种不同的污水处理方法,按其作用原理划分为四大类;即物理法、化学法、生物法(生物化学法)和物理化学法(见表5.5)。

表5.5 污水处理方法分类表

污水中的污染物质是多种多样的,不能预期只用一种方法就能够把所有的污染物去除殆尽,一种污水往往需要通过由几种方法组成的处理系统,才能达到处理要求的程度。按处理程度划分,污水处理可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处理。

一级处理的内容是去除污水中呈悬浮状态的固体污染物,物理处理法通常只能完成一级处理的要求。经过一级处理的污水仍不宜排放,一般还必须进行二级处理。因此,针对二级处理来说,一级处理又属预处理。

二级处理的主要任务,是对经一级处理后的污水,再用生物法除去污水中呈胶体状态的有机污染物(BOD)。一般地说,经二级处理后,污水已达到排放标准了。长期以来,把生物法处理作为污水二级处理的主体工艺。近年来,有些国家正在研究和采用化学或物理化学法作为二级处理的主体工艺。

污水三级处理,又称污水深度处理。污水经二级处理后,仍含有磷、氮、病原微生物和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机物等,需进行三级处理,以便进一步去除上述污染物或回收有用物质,并能使污水经三级处理后再次复用。三级处理主要是采用物理化学法或土地处理系统。

5.5.2.3 充分利用环境自净能力

充分利用含水层防污性能,以更有效地防止地下水污染的研究是非常重要的。所谓含水层防污性能,是指在一定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下含水层防止地下水污染的能力,其取决于含水系统的结构,包括覆盖层岩性、厚度、地面破坏程度、地下水类型、埋深、含水层与隔水层的岩性组合、它们的厚度及其在分布上的连续性等。

德国维尔赫夫(H.Verhuff,1981)在考虑含水层防污性能时,主要依据水文地质结构、包气带的地质条件及土壤条件、地下水埋深或含水层厚度,把含水层防污性能划分为五级(图5.8)。

图5.8 防止来自地表污染的含水层防污性能分类图

关于包气带即覆盖层的防污能力,也有采用覆盖层阻水系数来表示其净化能力的:

环境地质与工程

式中:B——阻力系数,即液体废弃物从地表通过包气带到达含水层的时间;

m1,m2…mn及k1,k2…kn为覆盖层各土层的厚度和相应的垂向渗透系数。

这一表示方法的主要问题是未考虑覆盖层对污染物的化学净化能力。

在研究含水层防污染性能时还应注意到由于地下水的开发引起水文地质条件的改变所可能导致的地下水污染。如过量开采地下水引起咸水入侵等。为避免类似现象发生,应该合理地开发地下水。

5.5.3 受污染地下水的恢复

如前所述,由于种种原因,近年来在我国地下水污染呈逐年加剧之势,如何挽救被污染的地下水使其恢复,是目前水资源保护的一项迫切而艰巨的任务,它已引起国内外环境水文地质工作者的极大兴趣。然而,鉴于治理受污染水层是对受污介质和运动着的地下水同时进行处理,技术难度很大,许多方法尚处于探索阶段。这里仅简单介绍目前普遍采用的一些方法。

5.5.3.1 受污染地下水的自然恢复

地下的土层和含水层是具有自然净化能力的。在污染物进入地下水以及污染物随地下水在含水层的迁移过程中,发生了一系列的稀释、机械过滤、中和与沉淀、吸附和离子交换以及生物降解等物理、化学和生物化学反应,可使污染的地下水得到净化。

由于地质环境的特殊性,地下水在多孔介质中运动极其缓慢,因此,自然净化所需要的时间也是相当长的,即使是在污染源消除之后,也需要数十年甚至上百年才能使地下水在自净过程中恢复。

5.5.3.2 人工净化处理措施

为了加速净化过程,缩短地下水的恢复时间,可以用人工净化处理措施来加强地下水的净化能力,目前常用的有化学处理法和生物处理法。

5.5.3.2.1 化学处理法

化学处理法需要投加化学试剂,该试剂必须针对要清除的污染物,试剂本身及化学反应生成物不应该有任何毒性。生产中已成功采用的化学处理法有如下几种。

(1)用高锰酸钾清除砷:As5+与Ca2+和一些离子形式的化合物溶解性很差,因而在氧化条件下所产生的大量的化合物就会从地下水中沉淀出来。

(2)利用臭氧清除石油和氰:向含水层输入臭氧可以形成分解石油的微生物生长环境,减少溶解有机酸的含量,同时又可促使氰分解。德国曾用此法净化被石油污染的含水层,其过程是用四口深井抽水时,在井底安装臭氧混合装置,使抽到地表的水已与臭氧均匀混合,然后再把抽出的水灌入污染带周围的注水井形成一道高地下水位的水墙,阻止了污染地下水的扩散,从而成功地清除了含水层中的石油和氰。

(3)氧化还原条件下去除铁锰(Vyredox法):Vyredox法是利用向抽水井周围的含水层注入氧气来形成高氧化还原电位和高的pH值,使Fe、Mn离子在该条件下被氧化而沉淀出来。

如图5.9所示,向井中注入不含Fe、Mn离子且富含氧的水,因而Fe2+在距抽水井较远处即可被较低的氧化还原电位氧化为Fe3+而沉淀下来。在抽水和注入循环过程中,地下水中的微生物也会繁殖起来,相应地,微生物死亡量也会增大,死亡微生物遗体提供了大量的有机碳,又可促使一种能氧化分解Mn的微生物生长,故沉淀去除Mn的作用一般发生在抽水井附近的高Eh 值区域。显然该方法形成的物理、化学及生物条件是除去污染含水层中的Fe离子,然后再去除Mn离子。

图5.9 氧化还原电位条件下去除Fe、Mn的原理示意图

图5.10 地下水污染的就地包气法处理

从地下抽出的污染地下水不能直接用于回灌,而是经过专门处理之后才能输给注水井。净化含水层时一般都设有多个注水井,而每个抽水井的四周又被多个注水井包围起来,抽水井和注水井的总数量应由水文地质条件和污染物的浓度来确定。所有抽水井和注水井都用管道系统连在一起,并与曝气装置和氧气输入装置相连。抽出的地下水先在地表进行净化,将所含污染物去除并收集起来,然后再曝气并输入氧气,经过上述过程后才输向注水井并进行回灌。

用Vyredox法净化含水层运转周期短,见效快,1976年在芬兰研究成功后已逐渐在欧洲一些国家推广,但适用性受水文地质条件和地球化学条件限制。

5.5.3.2.2 生物处理法

生物处理法可分为就地处理法和抽出处理法两种。

(1)地下水污染的就地生物处理的形式如图5.10及图5.11所示。图5.10表示了投加营养物、充氧和接种纯菌种等一系列人工强化处理的措施。图5.11则显示了利用地下渗滤床来就地恢复的例子。渗滤床如同一个生物滤池,污染物流通过渗滤处理床时得到净化。针对地下污染区营养物质缺乏,复氧困难与土壤颗粒结合紧密,微生物活力很低的特点,人工处理的强化措施有四条:①添加营养物,营养物以氮和磷为主,并加入各种微量元素,溶解在水中注入受污染的含水层;②复氧,地下复氧是极端缓慢的,强化处理采用的是在回灌水中曝气后注入的充氧方式,在地下污染相当严重的地方,还可采用纯氧和过氧化氢法复氧;③提高生物代谢能力,提高微生物代谢能力可通过就地激活地下微生物或引入新的适于降解污染物的菌种的办法来实现;④减小界面张力,用投加化学剂来减小污染物和地下水之间的界面张力,使污染物容易从吸附土壤上脱离,以提高其生物降解性,化学剂包括分散剂、表面活性剂、萃取剂和乳化剂。

图5.11 地下水污染的就地渗滤床法处理示意图

就地人工强化生物处理可使污染物浓度降低到小于或等于1mg/L,对地下水的恢复时间可比自然恢复时间提前5~10倍甚至更快。

(2)抽出处理是将被污染的地下水抽出后,在地表进行生物处理,其处理形式如图5.12(a)和5.12(b)所示。地下水的人工强化生物恢复技术目前已在发达国家中应用了,但是工程的规模都属于试验性工程,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

图5.12 污染的地下水抽出处理

⑺ 地下水污染防治问题

很荣幸“快乐化学团队”为您解答!! 估计在水井附近有含FeSO4的矿物或者其他什么物质,随着地下水的不断稀释,其浓度越来越小!

⑻ 地下水污染怎么治理

很难治理,不像地表水,可以收集再处理。
一般是先切断污染源,再就是封闭已污染区域,防止其继续扩大,再就是在污染区域中心附近或地下水流向低处打井抽水,把已污染的水提上来进行处理。

⑼ 地下水污染和地表水污染治理有何不同

首先地下水污染和地表水污染的途径不同,地表水通过面源、降水等等,与我们生活以及大气接触更紧密,也更容易被污染,而地下水污染主要通过土壤、包气带等污染,对于治理,地表水和地下水都是通过源头治理,途径控制,以及末端治理,还有做好监控

热点内容
影视转载限制分钟 发布:2024-08-19 09:13:14 浏览:319
韩国电影伤口上纹身找心里辅导 发布:2024-08-19 09:07:27 浏览:156
韩国电影集合3小时 发布:2024-08-19 08:36:11 浏览:783
有母乳场景的电影 发布:2024-08-19 08:32:55 浏览:451
我准备再看一场电影英语 发布:2024-08-19 08:14:08 浏览:996
奥迪a8电影叫什么三个女救人 发布:2024-08-19 07:56:14 浏览:513
邱淑芬风月片全部 发布:2024-08-19 07:53:22 浏览:341
善良妈妈的朋友李采潭 发布:2024-08-19 07:33:09 浏览:760
哪里还可以看查理九世 发布:2024-08-19 07:29:07 浏览:143
看电影需要多少帧数 发布:2024-08-19 07:23:14 浏览: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