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何提高执政党依法执政的水平
A. 如何增依法执政观念,提高依法执政水平
居民住宅架空层内,不得停放汽车,不得堆放大量的纸皮、腐臭的衣服、食物包装饮料罐,聚内氨酯容塑料、聚苯乙烯发泡塑料,
居民区,不得广泛地散布玻璃瓶、陶瓷瓶、大小的砖头与石块,不允许大量地囤积玻璃瓶。
不允许将小区内,居民排放出来的纸皮、衣服、食物包装饮料罐,聚氨酯塑料、聚苯乙烯发泡塑料,玻璃瓶、玻璃板、自己收集了去变卖,私吞收入。
不允许在物业人员在任何时候,收集和整理,占有这些物质。
B. 怎样提高党依法执政的能力
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和改革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一整套执政方式和领导方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党所处的地位和环境,党肩负的历史使命,党的自身状况等,都发生了新的变化,我们党及时总结过去在执政方式和领导方法上的经验教训,根据新的实践加以改革、创新。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十六大提出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坚持依法执政的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的重要论断,把依法执政提到一个新高度,表明我们党在对执政规律的认识和实践上有了新的飞跃和重大进步。党依法执政能力的不断提高,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多年来,党的各级组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坚持在依法治国条件下改进和完善执政理事的方式方法,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一些不依法执政、不会依法执政的现象仍然存在,影响了党依法执政的水平和效果。首先是思想认识问题。一些同志对依法执政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不足。有的认为,依法执政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套“枷锁”,办起事来不方便、不随意,捆住了自己的手脚;也有的认为,在我们国家,党是领导一切的,党委有处理一切事情的决定权,依法执政会变相地削弱党的领导;还有的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主要是行政机关做到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做到司法公正就行了,没有必要再强调党依法执政。如此等等,造成一些同志不循法治思想谋事,不按法律法规办事,降低了依法执政的能力。其次是体制机制问题。在理政体制、运行机制、制度建设等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忽略法、无视法现象。比如,一些地方和部门时有以党代法、以党代政的情形,党委权力包揽过多,“一把手”个人说了算,严重影响了执政效能和科学决策。再比如,依法执政必须用严格的制度来保证,但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随意性较大。有的有制度,但程序不完善,使制度流于形式;有的制度有,程序也有,但规范化不够,导致制度走过场、打折扣,制约了依法执政能力的提高。还比如,监督机制不顺畅,监督效能低下,乃至不敢监督、害怕监督、压制监督、逃避监督,群众没有知情权、从而无从监督等情形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进;还有选人用人问题,无论是用人导向、选拔标准,还是工作程序、评价机制,都存在一些难症、顽症,不利于为依法执政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再次是能力素质问题。一些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法制思维和依法处理各种事务的能力不强。有的无视法律,在处理矛盾问题时,依仗权势强压硬打;有的不善用法,遇到具体问题仍然按照老经验、旧习惯来处理;有的认为法不如情,热衷于找关系、疏通门路,找领导写条子解决问题。这些既反映出能力素质低下的危害性,又损害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也表明了提高党员干部的依法执政能力是当务之急,必须抓好。
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积极探索提高党依法执政能力的实现形式,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做的工作很多,当前要从破解重点和难点问题人手,着力做好六个“强化”。
一、强化全党依法执政的法治观念
依法执政的实质,是对法理的尊重,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体现。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强化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是总开关。
实践证明,一些地方的工作起色不大,除了环境、基础、思路、方法等原因,根子往往出在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强,不能很好地做到依法执政上,工作的出发点虽然很好,但在具体过程中,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搞以党代政、以言代法、以政策或指示代替法律,大小事情都由党组织和领导者说了算,结果只会脱离群众,事与愿违。因此,各地各级要把强化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作为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基础和前提,抓住不放,抓出成效。
广东省东莞市近年来开展了“强化四大理念、打牢思想基础、增强依法执政能力”的主题活动,即强化宪法与法律至上的理念,强化执政为民的理念,强化现代法治理念,强化法律信仰。他们采取主题讨论、专题研究、分层指导、典型引路等方法,引导和促进广大党员干部结合实际工作不断强化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他们的法律思维能力、法律判断能力和法律运用能力,取得了良好效果,为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现代法治观念,有效提升党依法执政能力辟出了一条新路。
二、强化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格局
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是理顺党委和人大、政府、政协的关系,形成科学、规范的执政机制,提高党依法执政能力的基本要求和实现手段。党要实现依法执政,就必须正确处理好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协调各方的关系。
许多地方在这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探索。福建省漳州市根据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总要求,制定了党委工作的“八字职责”,即:领导、沟通、协调、服务。领导就是要求各级党委着眼于全局,集中精力抓带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把握政治方向,安排重要人事,决定重大事项,维护社会稳定。沟通就是主动与人大、政府、政协交流工作情况,畅通信息渠道。协调就是统筹组织好各方面的工作,使其各就各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服务就是支持各方依法行使职权,为各方开展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环境。如对人大工作,市委明确提出要把党对人大的领导法制化,对人大选举制度、人大代表制度、人大工作制度等的改进和完善都进行了大胆探索。在人大选举中适度引进竞争因素,促进干部奋发有为。在人民代表的提名选举中,不再片面要求政治地位和专业政绩,更加强调知政、参政、议政、督政的素质要求,促使其更好地履行人民代表的职责。对政府工作,他们坚持“一个统一、两个各自”,即在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上,党委统一领导、做出决断。在职能分工上,党政领导各自履行职责,各自发挥职能作用,党委不干预政府的施政过程。同时还制定了明确界定党委和政府领导人、特别是党委主要领导职责的规定,清晰权力边线,防止以党代政、以党揽政。漳州的探索在实践中产生了很好的效果,既坚持了党的统一领导,又调动了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的三个文明建设。
三、强化党内监督机制
铁一般的监督是权力运行的“法眼”。依法执政对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适应和达到新形势新要求,必须进一步健全党内监督机制,为依法执政提供监督保障。
江苏省苏州市在围绕提高党依法执政能力开展党内监督工作中,紧紧抓住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根本,实施了“两轮齐动”的监督管理新体制,使党内监督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两轮齐动”就是一方面加强党内监督,另一方面实行党内民主。监督与民主齐动,民主与监督并行。他们在实践中认识到,一个没有监督的党不可能具备良好的依法执政品质,一个缺乏党内民主的党不可能形成较高的依法执政能力。在加强党内监督上,重点抓了体制创新和制度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总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构建纪检监察组织领导新体制,加大了垂直管理、垂直领导的比重,对权力部门和掌权者的监督制约更加有效。同时出台了配套制度措施,从制度设计上把党内各个层面都纳入党内监督范围,并将监督重点放在“一把手”身上,从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入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在实行党内民主方面,他们以健全党员民主权力保障机制为取向,制定了有自己特色的发展党内民主实施细则,完善了党内学习制度、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制度,开设了党员民主讲坛,请普通党员上讲台,评得失、提建议、当高参,行使建言立策、臧否是非的权利。“两轮齐动”既调动了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又增强了党内监督机制的效能,提供了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新经验。
四、强化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的举措
党要实现依法执政,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变为民作主为让民作主。变“为”为“让”,这一字之差,充分地体现了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为人民掌权、依靠人民掌权的思想,体现了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的“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精神。明确并落实这一点,就会促进党委和政府做到依法执政,并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这些年,各地各级党委和政府围绕此做了大量实实在在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如,许多地方坚持扩大干部选拔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普遍采取了票决制选拔领导干部;不少地区进行了市、县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一些地方和部门制定了制度措施,探索以党内民主带动和示范人民民主的路子,等等,都是党依法执政朝着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的方向迈进。
重庆市在工作中,把党有没有本领让人民起来为自己负责、为自己掌权,当作检验党的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尺,努力从具体制度上予以确认和保障。市委在全市农村推广实行了“八步工作法”,这八个步骤是:第一步,深入调查收集民意;第二步,召开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形成初步方案;第三步,广泛征求群众对初案的意见;第四步,民主讨论确定方案;第五步,户户签字进行公决;第六步,分解工程,落实到户;第七步,村民小组组织实施;第八步,竣工结算张榜公布。“八步工作法”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化、程序化。从一条乡村公路的走向,到一座桥该不该建、谁来建、群众付多少钱,都要反复讨论、酝酿、表决,达不到85%以上赞同率就不能实施。正是在这种看似繁琐的过程中,使实现党的领导、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得到了切实体现。
五、强化正确政绩观的树立
提高党依法执政的水平,还要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依法执政是执政方式问题,政绩观是执政目的问题。正确的政绩观是党依法执政的前提。因此,实现党依法执政的目标,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从各地实践看,要着力解决好两大问题: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最高准则,规范自己行为,统领全部工作;二是要建立科学的干部任用、考核评价体系。目前,各地普遍建立起对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对正确政绩观的树立发挥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但还需要不断修订和完善。要害是对干部的考核评价,究竟是由上级制定一套衡量标准说了算,还是广大人民群众说了算?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最高标准,是党的执政观和群众观的根本问题。
六、强化懂法、守法、善用法的干部队伍建设
党依法执政能力的提高,归根到底取决于每个党员干部依法办事能力的提高。只有广大党员干部坚持依法执政,善于依法办事,才能真正做到不断提高党依法执政的能力。对建设一支政治思想强、法治素质高、执法用法严的干部队伍,各级党委和政府始终在努力不懈地探求,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其中一条有效经验,就是要围绕增强干部行为的“合法度”来强化懂法、守法、善用法的干部队伍建设。
安徽省黄山市把增强干部行为的“合法度”具体化为三个数字:一是全市每年出现多少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二是每年查处多少腐败案件;三是每年有多少群众举报执法部门的“三乱”案件。这三个数字的高低,与依法执政的优劣密切相关,成为全市干部依法执政能力高下、行为是否正当的检验标准。从把这三个数字减少到最低限度入手,市委下力气从三个方面抓了干部队伍建设。首先,实施了法治精神入脑入心工程。在全市开展了依法执政大讨论,通过灌输、研讨、辩析,使宪法精神、法律规范与党和国家的要求广为人知,入脑入心,夯实干部队伍建设的思想理论基础。其次,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在党校、行政学院和相关院校开设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干部专门培训班和专题深造班,分期分批组织干部进行培训进修。各部门还经常举办不同形式的“学习日”,请专家学者和经验丰富的实际工作者授课讲解,提高了干部依法执政的素质。再次,加强实践锻炼。市委每年有计划地安排机关干部到基层锻炼,让他们在条件差、矛盾多、热点难点问题突出的地方开展工作,锤炼其依法办事、依法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同时,组织党政干部到各级人大和司法机关进行一定时间的挂职交流,增加实际工作感受,增强依法办事能力。近几年,广大群众对全市工作的满意度逐年上升,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得到快速健康发展。(作者分别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所研究员、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秘书处处长)
C. 如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
这个问题太大,内容太多,只是概括一下,一般是以下几点:
(一)版确立科学的执权政理念,增强执政意识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础和前提。
(二)增强“五种能力”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关键。
(三)建设一支精干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长远之计。
(四)加强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当务之急。
D. 中国共产党如何提高自身依法执政水平
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既是我们党执政几十年的经验总结,又专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属要内容和奋斗目标。作为地方国家机关的政府党组担负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的历史使命。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是一项重大紧迫的战略任务。我们一定要紧密联系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在实践中不断深化认识,努力提高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
E. 如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一)确立科学的执政理念,增强执政意识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础和前提
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必须首先确立科学的执政理念,即围绕执政能力加强党的建设。具体地说,就是要形成以巩固执政地位为目标,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核心,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的执政党建设新思路,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党的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带有盲目性和随意性的倾向。通过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真正使我们党能够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和坚强的领导核心。确立科学的执政理念,当前应努力树立三种科学的理念:一是执政为民的理念,要心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多办利民之事,善谋富民之策,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二是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的理念,必须始终把促进发展作为第一位的任务,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三是依法执政的理念,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在依法执政中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只有树立了这三种执政理念并切实遵照实行,才能有效地解决“为谁掌权、掌权干什么、怎样掌好权用好权”的问题。
执政意识是党在执政以后对自身状况、客观条件、历史责任、奋斗目标,以及面临的挑战和机遇的一种深层次认识。增强执政意识,主要包括发展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公仆意识、基础意识、忧患意识等。从目前党内状况看,在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中正在逐渐滋长着一种麻痹懈怠、贪图安逸的心理,缺乏长期执政的忧患意识,对党内存在问题的危害性和执政党的自身改革缺乏应有的认识,执政意识淡薄的问题突出存在。为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执政党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的执政意识。只有具有了强烈的执政意识,党的建设才能立足于现实,着眼于发展,寻找执政党自身状况和执政党地位之间所存在的差距,适应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对自己提出的新要求,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党的建设,从而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增强执政基础,巩固执政地位。
(二)增强“五种能力”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关键
党的十六大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时代要求、科学内涵、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进行了全面深刻的阐述,明确提出了不断提高五个方面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基本要求。这“五个能力”,构成了党的执政能力的基本方面,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点任务,关键所在。
1、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正确认识和科学判断形势,始终是我们党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依据,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首要任务。科学判断形势,必须用马克思主义的宽广眼界全面观察和审视世界,更深刻、更全面地认识当代中国和外部世界,更主动、更自觉地掌握自己的发展命运;科学判断形势,必须正确把握时代发展的新趋势,敏锐地把握世界经济政治发展的大趋势,紧跟世界发展的新形势,努力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争取主动,立于不败之地;科学判断形势,必须善于进行理论思维和战略思维,在国内外发展大背景、大趋势下,高起点、高水平地把握全局,谋划未来,开拓前进。
2、不断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们党的历史的选择,并经过艰辛的探索和努力,实现了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巨大转变。然而,我们对市场经济的特点及其发展规律的认识还不深刻,对如何驾驭市场经济的复杂局面缺乏经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必须不断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一要善于学习和把握市场经济的特点和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自觉按照客观规律办事;二要善于抓住机遇,发展自己,不断增强在国内外市场中的竞争力;三要善于用发展的办法解决改革和建设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和民族凝聚力,及时化解各种矛盾,有效解决各种问题。
3、不断提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当今世界复杂多变,来自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文化的以及自然界的挑战和考验接连不断。作为一个执政党,必须具有丰富的政治经验,从容应对各种复杂局面:一方面,要善于应对国际上的各种复杂局面和风险,要始终坚持以国家和民族利益为重,采取更加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努力争取更加有利的国际环境,集中力量办好自己的事;另一方面,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善于协调不同群众之间的关系。要认真分析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表现形式、特点和发展趋势,高度重视和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就业问题和改善生活条件,以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的强大合力。全党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的纪律,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不断提高党的战斗力。
4、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依法执政,首先是指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是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是历史的选择,是法律的明文规定和党章的明确要求,具有充分的法理依据;其次是指党的领导要靠执政来体现,我们必须不断强化执政意识,提高执政本领。同时,依法执政又是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法执政。我们党依法执政的能力决定了依法治国的成效,反过来,依法治国的效果又是对党依法执政能力的检验。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必须增强法制观念,必须善于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必须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党的执政方式。
5、不断提高总揽全局的能力。“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总揽全局,是由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所决定的。不断提高总揽全局的能力,是我们党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客观要求。我们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必须善于“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能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集中精力研究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问题。执政党要善于总揽而不包揽,通过建设健全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机制,规范同人大、政府、政协和人民团体的关系,支持各方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协调一致的工作;善于处理眼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把本地区本部门的发展置于国际国内发展的大局中来思考,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建设一支精干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长远之计
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说到底是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问题。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精干的干部队伍,把德才兼备、出类拔萃之才选拔到各级领导班子中去,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层,是我们党执政能力不断增强的组织保证,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长远之计。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领导干部要有坚定信念,有公正之心,有世界眼光,有辩证思维,有创新精神,有实干作风。
(四)加强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当务之急
对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来说,体制和机制建设更具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在实践中我们看到,党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是否合理,党的体制、机制是否科学,极大地影响着整个党的执政能力,影响着党的执政功能的实现程度。体制和机制缺乏科学性,党的执政能力就体现不出来,就会妨碍党内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执政效率,引发执政活动中不必要的扯皮和摩擦,从而加大执政的成本。因此,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这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当务之急。
1、建立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科学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使上层建筑更能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发展。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必须按照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的原则,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形式明确党和人大、政府以及各种社会经济、文化组织的关系,使党的领导走上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提高党的执政效率,是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一个目标,也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目标。对我们党能不能长期执政,关键要看党是否富有成效地推动中国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为中国最广大人民谋取根本利益。如果体制和机制的运转缺乏效率,事倍功半,劳民伤财,党的执政能力也会大打折扣。
2、必须建立一个党和国家若干重大决策的支撑和监督系统,从机制上确保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正确性、连续性和稳定性,尽可能减少决策性失误,并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必须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要求,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形成一种以法制权、以权制权的执政党权力监督体系,使党员干部的权力以及党的各级组织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3、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广大党员干部的素质如何,能否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素质,首先要抓好主要领导干部这一“龙头”。要特别重视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通过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党内选举制度,适当引入竞争机制,把社会上的优秀人才吸收到党内来,把党内优秀人才推举到党的各级领导层。同时抓好基层党员干部这一“细胞”。要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为增强党的执政能力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F. 如何提高党的依法执政的水平
首先,要简化法律,现今法律条文过多过度繁复,立法原则各不相同,即是专业律师也很难保证他了解每一条法律,而未来的法律显然还会增加!
其次,法律要符合实际,科学立法,分配平衡。如果法律本身只为权利机关服务,无法让人心服,那么违法必然增加。
再次,党员也只是人类,那么,监督监管自然要到位,人民需要一个可以像网络一样的监管体系,开放安全!
最后,果然领导终身制神马的最要不得,长时间的权利,自然也就造成更长时间的腐败,若是合同制,五年下台,不能再选,问题就会小很多!
G. 怎样才能提高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水平
要最的事情很多,但目前最关键的是:
反腐倡廉能力,
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
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
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
H. 如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
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和改革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一整套执政方式和领导方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党所处的地位和环境,党肩负的历史使命,党的自身状况等,都发生了新的变化,我们党及时总结过去在执政方式和领导方法上的经验教训,根据新的实践加以改革、创新。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十六大提出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坚持依法执政的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的重要论断,把依法执政提到一个新高度,表明我们党在对执政规律的认识和实践上有了新的飞跃和重大进步。党依法执政能力的不断提高,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多年来,党的各级组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坚持在依法治国条件下改进和完善执政理事的方式方法,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一些不依法执政、不会依法执政的现象仍然存在,影响了党依法执政的水平和效果。首先是思想认识问题。一些同志对依法执政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不足。有的认为,依法执政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套“枷锁”,办起事来不方便、不随意,捆住了自己的手脚;也有的认为,在我们国家,党是领导一切的,党委有处理一切事情的决定权,依法执政会变相地削弱党的领导;还有的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主要是行政机关做到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做到司法公正就行了,没有必要再强调党依法执政。如此等等,造成一些同志不循法治思想谋事,不按法律法规办事,降低了依法执政的能力。其次是体制机制问题。在理政体制、运行机制、制度建设等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忽略法、无视法现象。比如,一些地方和部门时有以党代法、以党代政的情形,党委权力包揽过多,“一把手”个人说了算,严重影响了执政效能和科学决策。再比如,依法执政必须用严格的制度来保证,但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随意性较大。有的有制度,但程序不完善,使制度流于形式;有的制度有,程序也有,但规范化不够,导致制度走过场、打折扣,制约了依法执政能力的提高。还比如,监督机制不顺畅,监督效能低下,乃至不敢监督、害怕监督、压制监督、逃避监督,群众没有知情权、从而无从监督等情形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进;还有选人用人问题,无论是用人导向、选拔标准,还是工作程序、评价机制,都存在一些难症、顽症,不利于为依法执政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再次是能力素质问题。一些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法制思维和依法处理各种事务的能力不强。有的无视法律,在处理矛盾问题时,依仗权势强压硬打;有的不善用法,遇到具体问题仍然按照老经验、旧习惯来处理;有的认为法不如情,热衷于找关系、疏通门路,找领导写条子解决问题。这些既反映出能力素质低下的危害性,又损害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也表明了提高党员干部的依法执政能力是当务之急,必须抓好。
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积极探索提高党依法执政能力的实现形式,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做的工作很多,当前要从破解重点和难点问题人手,着力做好六个“强化”。
一、强化全党依法执政的法治观念
依法执政的实质,是对法理的尊重,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体现。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强化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是总开关。
实践证明,一些地方的工作起色不大,除了环境、基础、思路、方法等原因,根子往往出在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强,不能很好地做到依法执政上,工作的出发点虽然很好,但在具体过程中,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搞以党代政、以言代法、以政策或指示代替法律,大小事情都由党组织和领导者说了算,结果只会脱离群众,事与愿违。因此,各地各级要把强化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作为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基础和前提,抓住不放,抓出成效。
广东省东莞市近年来开展了“强化四大理念、打牢思想基础、增强依法执政能力”的主题活动,即强化宪法与法律至上的理念,强化执政为民的理念,强化现代法治理念,强化法律信仰。他们采取主题讨论、专题研究、分层指导、典型引路等方法,引导和促进广大党员干部结合实际工作不断强化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他们的法律思维能力、法律判断能力和法律运用能力,取得了良好效果,为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现代法治观念,有效提升党依法执政能力辟出了一条新路。
二、强化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格局
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是理顺党委和人大、政府、政协的关系,形成科学、规范的执政机制,提高党依法执政能力的基本要求和实现手段。党要实现依法执政,就必须正确处理好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协调各方的关系。
许多地方在这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探索。福建省漳州市根据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总要求,制定了党委工作的“八字职责”,即:领导、沟通、协调、服务。领导就是要求各级党委着眼于全局,集中精力抓带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把握政治方向,安排重要人事,决定重大事项,维护社会稳定。沟通就是主动与人大、政府、政协交流工作情况,畅通信息渠道。协调就是统筹组织好各方面的工作,使其各就各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服务就是支持各方依法行使职权,为各方开展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环境。如对人大工作,市委明确提出要把党对人大的领导法制化,对人大选举制度、人大代表制度、人大工作制度等的改进和完善都进行了大胆探索。在人大选举中适度引进竞争因素,促进干部奋发有为。在人民代表的提名选举中,不再片面要求政治地位和专业政绩,更加强调知政、参政、议政、督政的素质要求,促使其更好地履行人民代表的职责。对政府工作,他们坚持“一个统一、两个各自”,即在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上,党委统一领导、做出决断。在职能分工上,党政领导各自履行职责,各自发挥职能作用,党委不干预政府的施政过程。同时还制定了明确界定党委和政府领导人、特别是党委主要领导职责的规定,清晰权力边线,防止以党代政、以党揽政。漳州的探索在实践中产生了很好的效果,既坚持了党的统一领导,又调动了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的三个文明建设。
三、强化党内监督机制
铁一般的监督是权力运行的“法眼”。依法执政对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适应和达到新形势新要求,必须进一步健全党内监督机制,为依法执政提供监督保障。
江苏省苏州市在围绕提高党依法执政能力开展党内监督工作中,紧紧抓住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根本,实施了“两轮齐动”的监督管理新体制,使党内监督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两轮齐动”就是一方面加强党内监督,另一方面实行党内民主。监督与民主齐动,民主与监督并行。他们在实践中认识到,一个没有监督的党不可能具备良好的依法执政品质,一个缺乏党内民主的党不可能形成较高的依法执政能力。在加强党内监督上,重点抓了体制创新和制度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总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构建纪检监察组织领导新体制,加大了垂直管理、垂直领导的比重,对权力部门和掌权者的监督制约更加有效。同时出台了配套制度措施,从制度设计上把党内各个层面都纳入党内监督范围,并将监督重点放在“一把手”身上,从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入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在实行党内民主方面,他们以健全党员民主权力保障机制为取向,制定了有自己特色的发展党内民主实施细则,完善了党内学习制度、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制度,开设了党员民主讲坛,请普通党员上讲台,评得失、提建议、当高参,行使建言立策、臧否是非的权利。“两轮齐动”既调动了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又增强了党内监督机制的效能,提供了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新经验。
四、强化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的举措
党要实现依法执政,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变为民作主为让民作主。变“为”为“让”,这一字之差,充分地体现了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为人民掌权、依靠人民掌权的思想,体现了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的“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精神。明确并落实这一点,就会促进党委和政府做到依法执政,并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这些年,各地各级党委和政府围绕此做了大量实实在在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如,许多地方坚持扩大干部选拔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普遍采取了票决制选拔领导干部;不少地区进行了市、县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一些地方和部门制定了制度措施,探索以党内民主带动和示范人民民主的路子,等等,都是党依法执政朝着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的方向迈进。
重庆市在工作中,把党有没有本领让人民起来为自己负责、为自己掌权,当作检验党的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尺,努力从具体制度上予以确认和保障。市委在全市农村推广实行了“八步工作法”,这八个步骤是:第一步,深入调查收集民意;第二步,召开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形成初步方案;第三步,广泛征求群众对初案的意见;第四步,民主讨论确定方案;第五步,户户签字进行公决;第六步,分解工程,落实到户;第七步,村民小组组织实施;第八步,竣工结算张榜公布。“八步工作法”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化、程序化。从一条乡村公路的走向,到一座桥该不该建、谁来建、群众付多少钱,都要反复讨论、酝酿、表决,达不到85%以上赞同率就不能实施。正是在这种看似繁琐的过程中,使实现党的领导、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得到了切实体现。
五、强化正确政绩观的树立
提高党依法执政的水平,还要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依法执政是执政方式问题,政绩观是执政目的问题。正确的政绩观是党依法执政的前提。因此,实现党依法执政的目标,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从各地实践看,要着力解决好两大问题: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最高准则,规范自己行为,统领全部工作;二是要建立科学的干部任用、考核评价体系。目前,各地普遍建立起对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对正确政绩观的树立发挥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但还需要不断修订和完善。要害是对干部的考核评价,究竟是由上级制定一套衡量标准说了算,还是广大人民群众说了算?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最高标准,是党的执政观和群众观的根本问题。
六、强化懂法、守法、善用法的干部队伍建设
党依法执政能力的提高,归根到底取决于每个党员干部依法办事能力的提高。只有广大党员干部坚持依法执政,善于依法办事,才能真正做到不断提高党依法执政的能力。对建设一支政治思想强、法治素质高、执法用法严的干部队伍,各级党委和政府始终在努力不懈地探求,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其中一条有效经验,就是要围绕增强干部行为的“合法度”来强化懂法、守法、善用法的干部队伍建设。
安徽省黄山市把增强干部行为的“合法度”具体化为三个数字:一是全市每年出现多少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二是每年查处多少腐败案件;三是每年有多少群众举报执法部门的“三乱”案件。这三个数字的高低,与依法执政的优劣密切相关,成为全市干部依法执政能力高下、行为是否正当的检验标准。从把这三个数字减少到最低限度入手,市委下力气从三个方面抓了干部队伍建设。首先,实施了法治精神入脑入心工程。在全市开展了依法执政大讨论,通过灌输、研讨、辩析,使宪法精神、法律规范与党和国家的要求广为人知,入脑入心,夯实干部队伍建设的思想理论基础。其次,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在党校、行政学院和相关院校开设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干部专门培训班和专题深造班,分期分批组织干部进行培训进修。各部门还经常举办不同形式的“学习日”,请专家学者和经验丰富的实际工作者授课讲解,提高了干部依法执政的素质。再次,加强实践锻炼。市委每年有计划地安排机关干部到基层锻炼,让他们在条件差、矛盾多、热点难点问题突出的地方开展工作,锤炼其依法办事、依法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同时,组织党政干部到各级人大和司法机关进行一定时间的挂职交流,增加实际工作感受,增强依法办事能力。近几年,广大群众对全市工作的满意度逐年上升,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得到快速健康发展。
I. 如何提高依法执政水平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提高依法执政水平,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保障。
提高依法执政水平,是坚持党的领导的途径和体现。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党的领导,在很大程度上要通过依法执政的方式来体现:一方面,依法执政中的“法”,不少就来自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和立法建议,是党的方针政策的规范化;另一方面,依法执政中的“法”由党领导制定,也是党反复要求各种主体严格遵守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依法执政是坚持党的领导尤其是坚持党的政治领导的重要途径和具体体现。
提高依法执政水平,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途径和体现。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党的十六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尽管两个报告关于共产党执政的表述稍有差别,但精神实质是一样的,即将党执政的重要使命定位于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执政,正是党履行这一重要使命的根本途径,因为依法执政中的“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心声相统一的体现。依法执政,既是确保党的领导地位的必然要求,又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要求。
提高依法执政水平,是不断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步骤。依法治国中的“国”,主要是指国家政权,因而依法治国的重心就在于依法规范国家政权的配置和使用,在于依法规范国家政权的执掌者和行使者。而国家政权的执掌者是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国家政权的行使者是各级党委领导的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同时,我们党执掌国家政权,具体是通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来实现的;各级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行使国家政权,具体是通过这些机关的工作人员来实现的。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强大的感召力和示范性。党坚持依法执政,不仅意味着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而且必将产生强大的带动作用,从而有利于依法治国不断取得新进展。
提高依法执政水平,是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有效保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在本质上是统一的,在实践中也应该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由于依法执政与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都有密切联系,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实现都离不开依法执政,因此,依法执政是在实践中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有效保证。只有坚持依法执政,才能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从体制和机制上保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最根本要求得以实现,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发展。
J. 如何理解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一)确立科学的执政理念,增强执政意识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础和前提 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必须首先确立科学的执政理念,即围绕执政能力加强党的建设。具体地说,就是要形成以巩固执政地位为目标,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核心,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的执政党建设新思路,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党的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带有盲目性和随意性的倾向。通过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真正使我们党能够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和坚强的领导核心。确立科学的执政理念,当前应努力树立三种科学的理念:一是执政为民的理念,要心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多办利民之事,善谋富民之策,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二是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的理念,必须始终把促进发展作为第一位的任务,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三是依法执政的理念,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在依法执政中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只有树立了这三种执政理念并切实遵照实行,才能有效地解决“为谁掌权、掌权干什么、怎样掌好权用好权”的问题。 执政意识是党在执政以后对自身状况、客观条件、历史责任、奋斗目标,以及面临的挑战和机遇的一种深层次认识。增强执政意识,主要包括发展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公仆意识、基础意识、忧患意识等。从目前党内状况看,在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中正在逐渐滋长着一种麻痹懈怠、贪图安逸的心理,缺乏长期执政的忧患意识,对党内存在问题的危害性和执政党的自身改革缺乏应有的认识,执政意识淡薄的问题突出存在。为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执政党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的执政意识。只有具有了强烈的执政意识,党的建设才能立足于现实,着眼于发展,寻找执政党自身状况和执政党地位之间所存在的差距,适应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对自己提出的新要求,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党的建设,从而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增强执政基础,巩固执政地位。 (二)增强“五种能力”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关键 党的十六大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时代要求、科学内涵、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进行了全面深刻的阐述,明确提出了不断提高五个方面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基本要求。这“五个能力”,构成了党的执政能力的基本方面,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点任务,关键所在。 1、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正确认识和科学判断形势,始终是我们党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依据,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首要任务。科学判断形势,必须用马克思主义的宽广眼界全面观察和审视世界,更深刻、更全面地认识当代中国和外部世界,更主动、更自觉地掌握自己的发展命运;科学判断形势,必须正确把握时代发展的新趋势,敏锐地把握世界经济政治发展的大趋势,紧跟世界发展的新形势,努力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争取主动,立于不败之地;科学判断形势,必须善于进行理论思维和战略思维,在国内外发展大背景、大趋势下,高起点、高水平地把握全局,谋划未来,开拓前进。 2、不断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们党的历史的选择,并经过艰辛的探索和努力,实现了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巨大转变。然而,我们对市场经济的特点及其发展规律的认识还不深刻,对如何驾驭市场经济的复杂局面缺乏经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必须不断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一要善于学习和把握市场经济的特点和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自觉按照客观规律办事;二要善于抓住机遇,发展自己,不断增强在国内外市场中的竞争力;三要善于用发展的办法解决改革和建设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和民族凝聚力,及时化解各种矛盾,有效解决各种问题。 3、不断提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当今世界复杂多变,来自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文化的以及自然界的挑战和考验接连不断。作为一个执政党,必须具有丰富的政治经验,从容应对各种复杂局面:一方面,要善于应对国际上的各种复杂局面和风险,要始终坚持以国家和民族利益为重,采取更加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努力争取更加有利的国际环境,集中力量办好自己的事;另一方面,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善于协调不同群众之间的关系。要认真分析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表现形式、特点和发展趋势,高度重视和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就业问题和改善生活条件,以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的强大合力。全党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的纪律,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不断提高党的战斗力。 4、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依法执政,首先是指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是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是历史的选择,是法律的明文规定和党章的明确要求,具有充分的法理依据;其次是指党的领导要靠执政来体现,我们必须不断强化执政意识,提高执政本领。同时,依法执政又是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法执政。我们党依法执政的能力决定了依法治国的成效,反过来,依法治国的效果又是对党依法执政能力的检验。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必须增强法制观念,必须善于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必须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党的执政方式。 5、不断提高总揽全局的能力。“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总揽全局,是由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所决定的。不断提高总揽全局的能力,是我们党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客观要求。我们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必须善于“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能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集中精力研究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问题。执政党要善于总揽而不包揽,通过建设健全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机制,规范同人大、政府、政协和人民团体的关系,支持各方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协调一致的工作;善于处理眼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把本地区本部门的发展置于国际国内发展的大局中来思考,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建设一支精干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长远之计 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说到底是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问题。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精干的干部队伍,把德才兼备、出类拔萃之才选拔到各级领导班子中去,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层,是我们党执政能力不断增强的组织保证,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长远之计。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领导干部要有坚定信念,有公正之心,有世界眼光,有辩证思维,有创新精神,有实干作风。 (四)加强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当务之急 对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来说,体制和机制建设更具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在实践中我们看到,党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是否合理,党的体制、机制是否科学,极大地影响着整个党的执政能力,影响着党的执政功能的实现程度。体制和机制缺乏科学性,党的执政能力就体现不出来,就会妨碍党内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执政效率,引发执政活动中不必要的扯皮和摩擦,从而加大执政的成本。因此,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这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当务之急。 1、建立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科学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使上层建筑更能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发展。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必须按照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的原则,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形式明确党和人大、政府以及各种社会经济、文化组织的关系,使党的领导走上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提高党的执政效率,是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一个目标,也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目标。对我们党能不能长期执政,关键要看党是否富有成效地推动中国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为中国最广大人民谋取根本利益。如果体制和机制的运转缺乏效率,事倍功半,劳民伤财,党的执政能力也会大打折扣。 2、必须建立一个党和国家若干重大决策的支撑和监督系统,从机制上确保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正确性、连续性和稳定性,尽可能减少决策性失误,并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必须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要求,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形成一种以法制权、以权制权的执政党权力监督体系,使党员干部的权力以及党的各级组织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3、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广大党员干部的素质如何,能否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素质,首先要抓好主要领导干部这一“龙头”。要特别重视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通过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党内选举制度,适当引入竞争机制,把社会上的优秀人才吸收到党内来,把党内优秀人才推举到党的各级领导层。同时抓好基层党员干部这一“细胞”。要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为增强党的执政能力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