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要五大体系
Ⅰ 依法治国的五大原则是什么
依法治国的五大原则是: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这一立法就等于间接把党视为超越于宪法甚至独立在宪法之外的最高权威。党领导依法治国的理念使得我国依法治国的本质不再是纯粹的法治而是法治服从于党治的人治。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而我党历来都把自己当成是人民的一份子,“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思想就相当于党把自己视为人民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实际上就等于坚持了党的主体地位。
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党领导依法治国实际上强调的是党靠党规党纪依宪治国,而党规党纪又严于宪法法律。作为人民一份子的党员和人民另一份子的非党员,他们在党规党纪或宪法法律面前并非是人人平等的。
4、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自律作用。这一提法着重强调了法律治理的规范作用和道德治理的自律作用,却忽略了政治治理的调控作用及其这一核心治理本身的法律性和道德性问题。政治调控、法律规范、道德自律是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三种调整机制,三者都不应偏废。
5、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所以依法治国决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从法治理念和模式服从于政治体制构架体系要求这一角度来分析,这是对的。一般说来,政治体制构架体系决定了与之相应的法治理念和模式。在这里回避不了两个核心问题:到底是我国的政治体制构架体系先进还是外国的法治理念和模式落后?到底是外国的政治体制构架体系先进还是我国的法治理念和模式落后?解决好这两个问题,才是从中国实际出发的根本体现。“从实际出发”绝不能成为任何固步自封、抱残守缺做法的借口。
Ⅱ 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五个体系是什么
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五个体系是: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加快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加快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加快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1、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但一些法律规范不协调、不一致、体系性差等问题依然存在。
2、加快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对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出了更为突出、更加紧迫的要求。“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做表面文章,那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个重点难点,加强法治实施能力建设,以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提升全面依法治国的成效。
3、加快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效制约和监督,才能确保公权力的行使永远体现党和人民意志,始终为人民服务。近年来,我们党坚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构建结实的制度笼子,努力使权力运行处于阳光之下,一套集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于一体,相辅相成、相互配合的监督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4、加快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没有法治保障体系作为动力和规范,全面依法治国的“火车头”就开不动、跑不快甚至跑偏、脱轨。需要看到,构建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亟须对各种制约因素进行系统梳理和逐一解决。例如,强化体制机制保障,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确保行政机关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5、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到一个新高度,《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等一系列相关法规成为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旺盛生命力的重要途径与保障。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都是党和人民意志的反映,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Ⅲ 依法治国的五个体系各自分析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内主义法治容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实现这一目标,要在中共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5个体系,即:
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基础,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关键,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是依法治国的根本,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是依法治国的标志,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依法治国的需要。
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和系统的工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了“五个体系”的支撑和保障,才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Ⅳ 社会主义法制的五大体系是什么
1.社会主义法制的五大体系是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2.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为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法律体系指明了方向。只有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实现有法可依,只有不断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才能实现良法善治,才能为依法治国提供基本制度依循。
3.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是法治的核心问题。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律得不到实施,形同虚设。建立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对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至为关键。
4.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离不开对法律实施的强力监督。只有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才能防止腐败,纠正以言代法、恃权凌法、徇私枉法之风,才能防止和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之风,才能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之风,社会主义法治才会有权威性,才会有生命力。
5.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离不开对法律实施的强力监督。只有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才能防止腐败,纠正以言代法、恃权凌法、徇私枉法之风,才能防止和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之风,才能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之风,社会主义法治才会有权威性,才会有生命力。
6.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既是适应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需要,也是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党的执政能力的内在要求。作为一个拥有8600多万党员、在13亿多人口大国长期执政的党,加强党内法规规范化、体系化建设,是推进党的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旺盛生命力的重要方式与保障。
(4)依法治国要五大体系扩展阅读:
1.社会主义法治通常指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制度,或者指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社会主义法治是在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废除旧的法制体系的基础上建立的。代表了社会主义国家全体人民的最大利益和意志。
2.社会主义法治代表了社会主义国家全体人民的最大利益和意志。它包括立法、执法、守法三个方面,要求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社会主义法治基本原则主要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律由国家统一制定和实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框架下,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严格依法行使国家权力、进行国家管理的原则。包括立法、执法与守法三个方面。
Ⅳ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五个体系是什么 罗兰网
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Ⅵ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五个体系是什么
十八届四中会会明确了一个总目标、五大体系、六大任务的总思路,其中五大体系具体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Ⅶ 试论述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持的五项基本原则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并阐述了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持的五个基本原则,即: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这五个原则的提出,回答了社会普遍关心的涉及依法治国的许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遵循。
Ⅷ 依法治国的建设体系是什么2014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为未来中国建设法治国家描绘出新的路线图。如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期应知为您解读。
专家解读
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内涵
四中全会提出,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及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框架,这五大体系是统一的有机体。
■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基础。2011年3月10日,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7个部分构成,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3个层次。
专家建议:
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首先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增强法律法规的系统性,解决因体系性不强导致的法律规定在逻辑上、价值取向上相互“打架”的问题。
其次要重视发挥立法对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推动作用,变政策引领为立法引领,坚持改革于法有据,使改革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再次要改进立法体制,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的途径和方式,去除立法部门化,使立法真正成为凝聚社会共识、调整利益分配的过程,更好地体现广大人民的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实施,这也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法律能否得到有效实施,不仅取决于法律的公正性、权威性、严密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执法的机构必须权责清晰,执法人员必须素质良好,能够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专家建议:
科学立法是基础。立法要克服部门本位主义,超越部门利益,制定出公正合理、操作性强的“良法”。
严格执法是关键。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机构、充实基层执法、强化综合执法,做到严格高效执法。
合理的激励、评价制度是动力。应运用“法治GDP”考核、提拔、任用能够确保法律有效实施的干部。
■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法治监督体系主要包括六大环节,其中最重要的是人大监督,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常用的监督方式是对官员的质询。其他环节分别是纪委监察监督、审计监督、行政机关内部的督查监督、舆论监督和司法监督。司法对公权力最重要的监督形式是行政诉讼。
专家建议:
建设法治监督体系必须以法律为前提,任何机关、组织或个人都不能干扰、阻挠甚至破坏法律的实施,这是法治监督必须遵守的前提和原则。
要强化监督问责机制,形成全天候立体监督模式,让执法者须臾不敢忘记法定的职责,司法者丝毫不敢违背法律准则,确保法律的严格、公正实施。
监督主体之间必须衔接到位,要明确规定各职能机构的监督权、监督范围、内容和程序等,明确监督机构的分工和相互关系,绝不能出现法治监督方面的空白。
■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法治保障体系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是宪法法律得以贯彻实施的重要手段。法治保障系统主要包括法治人才队伍,法律纠纷、争议化解机制,国民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文化等。
专家建议:
首先,应加快推进省以下司法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其次,理顺司法权与司法行政事务权、司法权与监督权的关系,健全办案组织体系,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加快推进司法职权配置科学化。
再次,加快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推进司法职业化。
同时,加快推进人权司法保障法治化,完善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工作。
■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法治的核心。将党内法规体系视为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进一步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尤其对保证依法执政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也为执政党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确立一个明确的坐标。
专家建议:
一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用制度规范权力的运行过程,强化腐败的制度治理。
二要以宪法原则为指导,始终贯彻依法执政理念,实现党内法规法治化,使党的权力结构及其行使方式符合国家法治建设的要求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要注意处理好与宪法法律的关系,把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作为国家法律体系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一体推进。
相关链接
健全制度推进法治实践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并为实现这一目标明确了重大任务。这些部署,针对性强,切实可行,充满了新意和亮点。
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
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
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名词辨析
从法律体系
到法治体系
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从立法层面谈,法治体系是一个立体的、动态的、有机完整的体系,而法律体系、法制体系是相对静态的。法律是指载有法律规范的书面文件,法制是指法律和制度的总称,而法治则是指运用法律和制度治理国家、治理社会。
另一方面,法律体系、法制体系相对于法治体系,前者是手段,后者是目的。完善法律体系和法制体系是为建设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服务的。我国法治建设的任务,已经从以立法为中心转向以落实宪法和法律规定为中心。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实现了从制度到制度实践的飞跃。从形成法律体系到形成法治体系,是党和国家对法治建设认识的深化。
此外,一些专家认为,法律体系、法制体系的“法”包括规范公民行为、社会生活和市场秩序的法,也包括规范国家、政府、政党治理行为的法,但前者是其最大、最主要的部分。而法治体系的“法”主要是指规范国家、政府、政党治理行为的法,也就是说,法治的“法”主要是指治官的法。
Ⅸ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什么原则
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原则。
(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充分发挥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保障作用,“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和重大发展成就。
(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原则。
(9)依法治国要五大体系扩展阅读:
构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党与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核心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既明确要求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也明确了党在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领导原则与领导方式。
既明确要求巩固党在国家建设与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也明确了党必须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二)坚持依宪治国与依宪执政有机统一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这一重要论断,体现了我们党对宪法尊严和权威的充分肯定。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也是确保党的领导与国家制度体系稳固的根本法律基础。所以,确立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根本地位,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将产生全局和长远作用。
(三)坚持社会主义法治五大体系有机统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五大体系既有理论层面,也有实践层面;既有制度层面,也有运行层面;既有国家层面,也有党的层面;既能实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共同推进,也能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
(四)坚持法治体系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有机统一
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从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四个层面展开。因而,它是一个系统工程,其建设和发展必然带来国家治理领域深刻变革。对国家治理体系建设来说,法治体系建设既是其基本任务,也是其得以确立并产生效能的关键。
(五)坚持法治体系建设与法治能力提升有机统一
任何制度只有扎根民心,才能最终巩固。这就要求制度运行与实践能够全面具体地渗透到人民生活各个环节,并在其中起积极作用;要求法治价值、体系、程序与运行能够有效嵌入社会,契合社会内在要求与发展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