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同伟依法执政
Ⅰ 《人民的名义》大结局时高育良被依法逮捕,他到底犯了哪些罪
《人民的名义》大结局的时候,所有的犯事人员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然而有不少观众对于高育良的罪行,却并不是十分清楚。因为片中也只是简单交代,高育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而这位面容和气四平八稳的高书记,给大家的感觉是好像并没有直接参与什么坏事啊,但是却被开除党籍,判了有期徒刑18年。那么,高育良到底具体都犯了哪些罪呢?
像这类堪称地头蛇的官僚,若非来自上面的降维打击,等闲是很难让他们现出原形的。因为他们在其所属的地区是权力顶层,而且非常善于伪装,做事也堪称谨慎。剧中高育良长时间没被抓住把柄,最后翻车还是因为杜伯仲的骚操作,由此就可见一斑。不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高育良最终还是难逃法网,只能说一个字:该!
Ⅱ 《人民的名义》中为祁厅长安排的特别出境通道是如何实现的
祁同伟作为公安厅厅长,放一个人特别简单,一个电话就可以实现。
让我们来看看祁同伟的制服号码,白衬衫衬里,号码000001,它属于第一号人物。这样的职位和权力,让他们在机场出入境放一个人那还不是太简单了。至于检查员,他只是服从上级的命令。这也是电视中的情节需要。这样一个特殊的通道,只需祁同伟厅长打一个电话就可以实现。
Ⅲ 《人民的名义》中有哪些常识性错误吗
《人民的名义》作为现象级反腐剧尽管获得几乎一边倒的观众肯定,但也有些情景设计和环节设置存在常识性错误或失误,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试着梳理了几条,未必精准,算是抛砖引玉吧。
Ⅳ 《人民的名义》这部剧是一部反贪的剧,这部剧有哪些穿帮、瑕疵和硬伤
《人民的名义》火了,而且已经被捧上神剧的宝座,但其实即使是神剧,也会有一些瑕疵,我来盘点一下《人民的名义》一些穿帮镜头以及常识错误。
连最主要矛盾都搞得不准确。
Ⅳ 人民的名义 政府依法执政是哪一集
第四集得啦
Ⅵ 人民的名义祁同伟如果还活着怎么判刑
《人民的名义》
祁同伟,犯故意杀人罪、窝藏包庇罪、滥用职权罪、行贿罪、受贿罪、徇私舞弊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死刑,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Ⅶ 《人民的名义》中祁同伟最后如果没有自杀而是被捕,会被判什么刑
《人民的名义》自开播以来,受到大家的关注度极高。从最开始正派与反派的斗智斗勇,到最后将反派一网打尽,纷纷得到了法律的制裁。其中,最大的看点之一,就是身为反派的祁同伟在最后也是悲凉的死去了。祁同伟虽然是在最后自杀死亡了,但是如果被侯亮平逮到的话,也是要依法判刑的。
所以,祁同伟犯下的这些罪行,足以判处与赵瑞龙一样的死刑处罚。即开除党籍,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死刑。
Ⅷ 假设祁同伟最后没有自杀,按照当时的法律和犯罪情节,祁同伟要怎么判刑
祁同伟,犯故意杀人罪、窝藏包庇罪、滥用职权罪、行贿罪、受贿罪、徇私舞弊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死刑,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Ⅸ 祁同伟这枪竟是国之利器,它的性能有多强
!
有情有义祁同伟,通过权力、法律为工具为亲友谋福利,在实际生活中屡见不鲜。而正义化身侯亮平,如果没有权力化身沙瑞金在后面支持,有多少侯亮平都被祁同伟利用法律干掉了。
向曾经暗算过自己的女人及其背后的家族求婚,祁同伟做到了能屈能伸,忍不住夸他一句,“包羞忍耻是男儿”。这是其逆袭之路的转折点。然而,真相却是,一个曾经意气风发的缉毒英雄,在灵魂上已经死了,在他下跪的那一刻。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发誓要拿到权力,然后向这个世界报复的祁厅长。知道了这一切前因,祁同伟在之前的所作所为都有了心理活动上的合理解释。无论是,对上位者的奴颜婢膝,还是对婚姻的不忠,以及自保时的决绝狠辣。祁同伟是反派,没有错,他应该也必须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而在一切的结局,他也的确为他的所作所为付出了代价,生命的代价。
当祁同伟自尽前说,“谁能审判他”的时候,他何尝不是深谙权力分配之真谛,深谙法律只是权力之利器,祁同伟能够通过权力玩弄法律,别人何尝不也可以?他如何能让别人审判他呢?因为他根本不相信法律。
侯亮平固然正气凛然,但是生活中极为罕见,祁同伟固然贪赃枉法,但是老百姓哪个不想认识几个能够“贪赃枉法”的人呢?毕竟从古到今,中国的财富都是通过权力进行分配的,哪怕是今天,我们最为纯洁的象牙塔——大学,在进行分配的时候依然是按照权力进行等级分配。教授不管是否在岗,他就是可以领高工资,讲师助教不管有多少任务,待遇就是上不去。
在人情、法律、权力三者之间,法律总是处在一个很尴尬的位置,依法治国,如果无法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正义化身的侯亮平总是抵不过有情有义的祁同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