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道路测量
A. 西安要求环卫1平米不超5g灰尘,不达标将会处罚
西安要求环卫1平米不超5g灰尘,不达标将会被罚款。
近日,在陕西西安街头,有群众发现一个奇怪现象,有不少环卫工人,正蹲在马路上,拿着一个小秤杆,测量地上的灰尘重量。据环卫工人说,目前上面领导又有新规定,用灰层重量还衡量地面清洁程度!
新规定要求,每1平方米内,如果灰尘超过5g,就是不达标,一旦被巡查发现,有可能会罚款。而环卫工人都抱怨道,几乎每个人都被罚过,非常严格。
对此,一位负责测量的环卫解释道,这个措施其实对环卫工人的一个约束,防止某些人消极怠工,出现惰性。
(1)环卫道路测量扩展阅读
网友对此意见
然而,对于这样的解释,不少网友还是表示气愤,认为不该对基层环卫工这么苛责,"工资就这么点,要求还这么狠!"、"为什么不给坐办公室的领导工作量化考核呢?"
众所周知,西安属于内陆城市,本来就灰尘大,不勤洒水,周边如果再有施工,加上车来车往扬灰,怎么可能保证1平米没灰尘少于5g呢。
出台这样的举措规定,至少也先做个实验吧,先放几平米完全无尘的砖,让专人维护,过一段时间测量下,看保不保持得住无尘状态再说。
可见,如此严苛的量化考核,很可能是领导们一拍脑门随口定下的,根本没有结合实际考虑。
B. 有没有明文规定交通设施工程材料和设备要做检测报告
目 1 总则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施工前准备 3.1 施工准备 3.2 施工测量 3.3 施工前复查试验 3.4 场清理 3.5 试验路段 4 路基施工般规定 4.1 基本要求 4.2 路基施工排水 4.3 路基施工取土弃土 4.4 土机械化施工 5 填路堤施工 5.1 般规定 5.2 土路堤填筑 5.3 桥涵及其构造物处填筑 5.4 填石路堤 5.5 土石路堤 5.6 高填路堤 6 挖路堑施工 6.1 般规定 6.2 土路堑挖 6.3 石挖 6.4 深挖路堑施工 7 路基压实 7.1 般规定 7.2 填段基底压实 7.3 压实机械要求与选择 7.4 填路堤压实 7.5 路堑路基压实 7.6 桥涵及其构造物处填土压实 7.7 填石路堤压实 7.8 土石路堤压实 7.9 高填路堤压实 8 路基排水 8.1 般规定 8.2 面水排除 8.3 水排除 8.4 高速公路、级公路路基排水 9 特殊区路基施工 9.1 水稻田区路基施工 9.2 河、塘、湖、海区路基施工 9.3 软土、沼泽区路基施工 9.4 盐渍土区路基施工 9.5 风沙区路基施工 9.6 黄土区路基施工 9.7 雨潮湿区路基施工 9.8 季节性冻融翻浆区路基施工 9.9 冻土区路基施工 9.10 岩溶区路基施工 9.11 滑坡段路基施工 9.12 崩坍岩堆段路基施工 9.13 膨胀土区路基施工 10 季节性路基施工 10.1 路基冬季施工 10.2 路基雨季施工 11 路基防护与加固 11.1 般规定 11.2 坡面防护 11.3 路基冲刷防护 11.4 其加固工程 12 公路绿化工程与环境保护 12.1 公路绿化工程 12.2 空气污染防治 12.3 防止水、土污染流失 13 路基整修、检查验收及维修 13.1 路基整修 13.2 检查及验收 13.3 路基维修 13.4 质量标准 附录A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1 总 则 1.0.1 适应我公路交通发展需要,确保公路路基施工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公路路基工程新建改建施工,其道路路基工程,参照执行 1.0.3 公路路基公路工程重要组部,应具足够稳定性耐久性,应能承受行车反复荷载作用抗御各种自素影响公路路基工程必须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1.0.4 路基工程应推行机械化施工条件极其困难三、四级公路,采用工施工,路基压实,必须采用碾压机械 1.0.5 路基应按照设计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原则,应制宜,合理利用材料工业废料 1.0.6 路基施工,应符合工艺要求质量标准条件积极采用经鉴定新材料、新技术、新机具新检验 1.0.7 路基施工必须遵守家关土管理规,应节约用,保护耕农田水利设施 1.0.8 公路路基施工应保护态环境,尽量少破坏原植貌清除杂物,必须别情况,予妥善处理,倾弃于河流水域 1.0.9 公路路基施工,必须贯彻安全产针,制定技术安全措施,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产 1.0.10 公路路基工程施工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遵守家及部颁关规范标准 1.0.11 公路路基施工必须按批准设计文件进行需变更设计或改变原定施工案,或采用特殊施工,应按施工管理程序,报请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审批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1.1 路床 路床路面基础,承受由路面传荷载指路面结构层底面80cm范围内路基部路床结构路床O~30cm路床30~8Ocm 2.1.2 填石路堤 路基施工利用石料(包括卵石)填筑路堤称填石路堤 2.1.3 水沉积 填石路堤施工,采用灌水办,使砂细粒料充满石块间空隙,保证填石路堤强度稳定 2.1.4 土石路堤 利用卵石土、块石土等土石混合材料修筑路堤称土石路堤 2.1.5 冻结沟 寒冷区使水迅速冻结挖沟槽 2.1.6 保温沟 寒冷区排水沟槽顶部设置定厚度保温覆盖物,使水流温流沟槽 2.1.7 湿陷性黄土 受水浸湿土结构迅速破坏发显著附加沉黄土称湿陷性黄土,与应称非湿陷性黄土 2.1.8 微差爆破 排炮起爆间预先设定较短间差让依起爆爆破式称微差爆破 3 施工前准备 3. 1 施工准备 3.1.1 路基工前,施工单位应全面熟悉设计文件设计交底基础,进行现场核施工调查,发现问题应及根据关程序提修改意见报请变更设计 3.1.2 根据现场收集情况、核实工程数量,按工期要求、施工难易程度员、设备、材料准备情况,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业主批准并及提工报告重要项目,应编路基施工中国络计划 3.1.3 修建工程用房,解决通讯、电力水供应,修建供工程使用临便道、便桥,确保施工设备、材料、用品供应;设立必要安全标志 3.2 施工测量 3.2.1 路基工前应做施工测量工作,其内容包括导线、线、水准点复测,横断面检查与补测,增设水准点等施工测量精度应符合交通部颁布实施《公路路线勘测规程》要求 3.2.2 导线复测 3.2.2.1 原测线主要控制桩由导线控制,施工单位必须根据设计资料认真搞导线复测工作 3.2.2.2 导线复测应采用红外线测距仪或其满足测量精度仪器仪器使用前应进行检验、校 3.2.2.3 原导线点能满足施工要求,应进行加密,保证道路施工全程,相邻导线点间能互相通视 3.2.3 线复测 3.2.3.1 路基工前应全面恢复线并固定路线主要控制桩,交点、转点、圆曲线缓曲线起讫点等于高速公路、级公路应采用坐标恢复主要控制桩 3.2.3.2 恢复线应注意与结构物、相邻施工段线闭合,发现问题应及查明原,并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业主 3.2.3.3 发现原设计线度丈量错误或需局部改线,应作断链处理,相应调整纵坡,并设计图表相应部位注明断链距离桩号 3.2.4 校及增设水准基点 3.2.4.2 水准点间距宜于1km,工结构物附近、高填深挖段、工程量集及形复杂段宜增设临水准点临水准点必须符合精度要求,并与相邻路段水准点闭合 3.2.4.3 发现别水准点受施工影响,应其移影响范围外,其标高应与原水准点闭合 3.2.4.4 增设水准点应设便于观测坚硬基岩或永久性建筑物牢固处,设埋入土至少1m深混凝土桩 3.2.5 路基施工前,应详细检查、核纵横断面图,发现问题应进行复测若设计单位未提供横断面图,应全部补测 3.2.6 路基放 3.2.6.1 路基施工前,应根据恢复路线桩、设计图表、施工工艺关规定钉路基用界桩路堤坡脚、路堑堑顶、边沟、取土坑、护坡道、弃土堆等具体位置桩距路定安全距离处设立控制桩,其间隔宜于5Om桩标明极号与路填挖高,用(+)表示填,用()表示挖 3.2.6.2 放完边桩,应进行边坡放,深挖高填段,每挖填5m应复测线桩,测定其标高及宽度,控制边坡 3.2.6.3 路基施工期间每半至少应复测水准点,季节冻融区,冻融应进行复测 3.2.6.4 机械施工,应边桩处设立明显填挖标志,高速公路级公路施工,宜于200m段落内,距桩定距离处埋设能控制标高控制桩,进行施工控制发现桩碰倒或丢失应及补 3.2.6.5 取土坑放,应坑边缘设立明显标志,注明土场供应程桩号及挖掘深度;作排水用取土坑,挖至距坑底 O.2~O.3m,应按设计修整坑底纵坡 3.2.6.6 边沟、截水沟排水沟放,宜先做板架检查,每隔1O~20m沟内外边缘钉木桩并注明程及挖深 3.2.6.7 施工程,应保护所标志,特别些原始控制点 3.3 施工前复查试验 3.3.1 路基施工前,施工员应路基工程范围内质、水文情况进行详细调查,通取、试验确定其性质范围,并解附近既建筑物特殊土处理 3.3.2 施工员应根据设计文件提供资料,取自挖、借土场、料场路堤填料进行复查取试验设计文件提供料场填料足,应自行勘查寻找 3.3.3 挖、借土场料场用作填料土应进行列试验项目,其试验按《公路土工试验规程》办理 a.液限、塑限、塑性指数、调度或液性指数; b.颗粒析试验; C.含水量试验; d.密度试验; e.相密度试验; f.土击实试验; g.土强度试验(CBR值); h.级公路、高速公路应作机质含量试验及易溶盐含量试验 特殊土,除进行试验外,应结合各种土定名需要,辅相应专门鉴别试验,确定其种类及处治 3.3.4 使用新材料(工业废渣等)填筑路堤,除应按相关规范作关试验外,应作环卫害份试验,同提报告,经批准使用 3.4 场清理 3.4.1 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公路用放,由业主办理征用土手续施工单位根据施工需要提增加临用计划,并增加部进行公路用测量,绘制用平面图及用划界表,送交关单位办理拆迁及临占用土手续 3.4.2 路基用范围内既房屋、道路、河沟、通讯、电力设施、水道、坟墓及其建筑物,均应协助关部门事先拆迁或改造;于路基附近危险建筑应予适加固;文物古迹应妥善保护 3.4.3 路基用范围内树木、灌木丛等均应施工前砍伐或移植清理,砍伐树木应移置于路基用外,进行妥善处理高速公路、级公路填高度于1m其公路应路基范围内树根全部挖除并坑穴填平夯实;填高度于1m其公路允许保留树根根部露面超20cm取土坑范围内树根应全部挖除 3.4.4 填借段原面应进行表面清理,清理深度应根据种植土厚度决定,清种植土应集堆放填段清理完表面,应整平压实规定要求,才进行填作业 3.5 试验路段 3.5.1 高速公路、级公路及特殊区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路基施工,应采用同施工案做试验路段,选路基施工佳案指导全线施工 3.5.2 试验路段位置应选择质条件、断面型式均具代表性段,路段度宜于100m 3.5.3 试验所用材料机具应与全线施工所用材料机具相同通试验确定同机具压实同填料佳含水量、适宜松铺厚度相应碾压遍数、佳机械配套施工组织于高速公路、级公路应按松铺厚度30Cm进行试验,确保压实层匀质性 3.5.4 试验路段施工及完,应加强关指标检测;完工,应及写试验报告发现路基设计缺陷,应提变更设计意见报审 4 路基施工般规定 4. 1 基本要求 4.1.1 路基施工应满足设计使用要求,并试验检测作主要技术手段,指导施工 4.1.2 特殊区路基施工,应按第9章关规定执行 4.1.3 石质挖路基施工,宜采用爆破,必须采用,应作专门设计,并按爆破规定执行 4.1.4 路基施工宜挖作填,减少土占用环境污染 4. 2 路基施工排水 4.2.1 路基施工,各施工层表面应积水,填路堤应根据土质情况施工气候状况,做2%~4%排水横坡挖施工路基各层顶面纵、横坡,应根据路堑横断面形状,路线纵坡,路堑施工断面度施工等素确定,确保施工程,能及使雨水排走 4.2.2 雨季施工或故断施工,必须施工层表面及修理平整并压实 4.2.3 水位较高设计未做具体案,应采取疏导、堵截、隔离等工程措施 4.2.4 施工程,路堑或边坡内发水渗流,应根据渗流水位置及流量采取设置排水沟、集水井、渗沟等设施降低水位或水排定 4.2.5 路基施工前应先做截水沟、排水沟等排水及防渗设施,特别雨区雨季施工更应加强面工作排水沟口应通至桥涵进口处;排、截水沟挖废土应堆置沟与路堑边坡顶侧,并予夯实 4.3 路基施工取土弃土 4.3.1 路线两侧取土坑,应按设计规定位置设置取土深度根据用土量取土坑面积确定取土坑应规则形状,坑底应设置纵、横向坡度完整排水系统取土使作业面积水 4.3.2 取土坑原面草皮、腐殖土或其宜用作填料土均应废弃、处理系耕种植,宜先挖堆置边备用 4.3.3 设计未规定取土坑位置或规定取土坑贮土量能满足要求须另寻土源,应按照列规定办理: 4.3.3.l 线外设置集取土坑取土,其土质应符合填筑路基技术要求,同考虑土运输经济合理利用沿线荒山、高取土能性,力求少占农田改造田 4.3.3.2 沿线两侧或单侧设置取土坑,应全线统规划,合理布局面横坡陡于1:10,路测取土坑应设路基侧 桥两侧宜设置取土坑特殊情况,游侧设置,应留宽度于4.0m护坡道 河滩取土坑位置应与调治构造物位置相适应,取土坑排水,影响调治构造物稳定 4.3.3.3 取土坑边坡,内侧宜1:1.5,外侧宜于1:1 沿线取土坑坑底纵坡宜于0.2%,沿河段坑底纵坡减至0.1%坑底除特别规定外,宜高附近水域水位或附近桥涵进水口处标高,并与路基排水系统相衔接 取土坑坑底横坡做向路线外侧倾斜单向坡,坡度2%~3%,取土坑坑底宽度于6m,做向间倾斜双向横坡,并部设置底宽O.4m纵向排水沟坑底纵坡于0.5%,设排水沟 4.3.4 护坡道应严格按设计规定施工,设计规定,路基边缘与取土坑底高差于2m,于般公路,应设置1~2m护坡道;于高速公路、级公路,应设置宽度于3m护坡道护坡道应平整密实,并做1%~2%向外倾斜横坡 4.3.5 弃土堆应少占耕,除设计图规定位置外,设于近低路堑山脚侧面横坡缓干1:5,设于路堑两侧 4.3.6 沿河弃土,阻塞河流、挤压桥孔造河岸冲刷 4.4 土机械化施工 4.4.1 土机械化施工,应按列规定进行施工管理: 4.4.1.1 制订机械使用与管理制度油料供应制度 4.4.1.2 规定土机械调运措施 4.4.1.3 编制机械施工组织技术案综合机械流水作业程序,按同工程内容,指导机械施工 4.4.1.4 制订机械保养、定期检修机械保修制度,保证机械运转,充发挥机械作用 4.4.1.5 设置临机修厂房机械修理场,安装安全防护设施,并按机械数量完程度,恰配备检修员 4.4.2 综合机械化修筑路基机械配备,应根据实施性施工组织计划按取土填筑、短距离运土填筑、远距离运土填筑及弃土及短距离弃土等原则予配置 (1)取土填筑工程,取土平整工序由平机完;压实土润湿工作,别由压路机酒水车完机械配备数量,宜视须完工程量、工期设备能力定 (2)短距离取土填筑路基,宜划段层推土机铲运机担任运土工作,平机压路机别担任整平压实工作机械配备数量,宜限度满足机械产量要求,充发挥机械效率 (3)远距离取土填筑士般源于取土场或路堑宜推土机完挖土工序,装载机或挖掘机完装土工序(土质坚,亦用推土机,直接用装土设备装土),自卸汽车完运土工序汽车数量应按装车设备能力运距短定,其余各工序按(1)(2)规定办理 (4)弃土或短距离弃土用推土机或铲运机完 5 填路堤施工 5.1 般规定 5.1.1 填路堤施工前原面,应按照3.4节关规定进行清理其基底,应按列规定办理: 5.1.1.1 应做原面临排水设施,并与永久排水设施相结合排走雨水,流入农田、耕;亦引起水沟淤积路基冲刷 5.1.1.2 路堤修筑范围内,原面坑、洞、墓穴等,应用原土或砂性土填,并按规定进行压实 5.1.1.3 路堤基底耕或松土,应先清除机土、种植土,平整按规定要求压实深耕段,必要,应松土翻挖,土块打碎,填、整平、压实 5.1.1.4 路堤基底原状土强度符合要求,应进行换填,换填深度,应于30cm,并予层压实,压实度应符合7.2规定 5.1.2 加宽旧路堤,应遵守列规定: 5.1.2.1 所用填土宜与旧路相同或选用透水性较土 5.1.2.2 清除基杂草,并沿旧路边坡挖向内倾斜台阶,台阶宽度应于1m 5.1.3 路堤稳定受水位影响,应路堤底部填水稳性优良、易风化砂、砂砾、碎石等材料或采用机结合料(石灰粉、水泥等固化材料)进行加固处理,使基底形水稳性、厚约30cm稳定层,或按8.3节设置隔离层 5.1.4 路堤填料应符合列规定: 5.1.4.1 路堤填料,使用淤泥、沼泽土、冻土、机土、含草皮土、垃圾、树根含腐朽物质土采用盐渍土、黄土、膨胀土填筑路堤,应遵照9.4节、9.6节及9.13节规定 5.1.4.2 液限于50、塑性指数于26土,及含水量超规定土,直接作路堤填料需要应用,必须采取满足设计要求技术措施,经检查合格使用 5.1.4.3 钢渣、粉煤灰等材料,用作路堤填料,其工业废渣使用前应进行害物质含量试验,避免害物质超标,污染环境 5.1.4.4 捣碎种植土,用于路堤边坡表层 5.1.5 路基填材料,应定强度高速公路及级公路路基填材料,应经野外取土试验,符合表5.1.5规定,使用;二级及二级公路路基填材料,亦宜按表5.1.5规定选
C. 求助: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哪些项目
【】环境卫生学监测,主要包括:公共场所卫生学监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
【】公共场所卫生学监测项目包括温度、相对湿度、风速、PM2.5、PM10、细菌总数、甲醛、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氨、新风量等等;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项目的常规监测项目包括外观项目、毒理项目、一般化学项目、微生物检测指标、放射性监测项目等100多项。
D. 你好!请问,保洁面积增加,环卫工人亲自去测量路面面积的报道怎么写
近日,xxxx因为xxxxx,官话,套话,环卫工人状况,工资工作量,xxxxx在搜狐,新浪微博搜这些报道,套话就好了,
E. 城市垃圾的组成及其测定
城市垃圾种类很多,主要包括来自居民生活与消费、市政建设与维护、商业活动、市区的园林及耕种生产、医疗和娱乐场所等方面产生的一般性垃圾,以及人畜粪便、厨房垃圾、污水处理的污泥、垃圾处理收集的残渣和粉尘等垃圾。由于我国有些城市下水道系统尚未完善,城市污水处理厂设施也未普及,故这些城市居民的粪便需要收集、清运,亦是城市垃圾的组成部分。
一、城市垃圾的分类与特点
(一)城市垃圾的分类
城市垃圾种类繁多,各国的分类方法亦不尽相同。
根据城市垃圾的性质,如可燃性能、化学成分、燃烧热值及容重等指标来进行分类。按可燃烧性能分为可燃性垃圾与不可燃性垃圾,按发热量分为高热值垃圾与低热值垃圾,按化学成分分为有机垃圾与无机垃圾,按可堆肥性分为可堆肥垃圾与不可堆肥垃圾。
国内外常将城市垃圾按组成详细分类,但较多的是结合城市垃圾处理处置方式或资源回收利用可能性来作简易分类。如可分为可回收废品、易堆腐物、可燃物及其他无机废物等四大类;亦可将城市生活垃圾简易分为有机物、无机物、可回收物品等。
用得更多的是根据城市垃圾产生或收集来源进行分类,通常可分为下列几类[4,5,6,9,10]:
(1)食品垃圾(亦称厨房垃圾)。是居民住户排出垃圾的主要成分。
(2)普通垃圾(亦称零散垃圾)。指纸类、废旧塑料、罐头盒、玻璃、陶瓷、木片等日用废物。
(3)庭院垃圾。包括植物残余、树叶、树杈及庭院其他清扫杂物。
(4)清扫垃圾。指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公园及其他露天公共场所由环卫系统清扫收集的垃圾。
(5)商业垃圾。指城市商业、各类商业性服务网点或专业性营业场所(如菜市场、饮食店等)产生的垃圾。
(6)建筑垃圾。指城市建筑物、构筑物进行维修或兴建的施工现场产生的垃圾。
(7)危险垃圾。包括医院传染病房、放射治疗系统、核试验室等场所排放的各种废物。
(8)其他垃圾。除以上各类产生源以外场所排放的垃圾的统称。
以上(1)、(2)两项包括无机炉灰,亦可统称为家庭垃圾,是城市中可回收利用的主要对象。
在一般的城市中,城市垃圾主要由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组成,而垃圾处置场则除了这三种外,还有混合垃圾场。
(二)城市垃圾的特点[5]
1.数量剧增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平均日产量为人均0.8~1.5kg。1980年全国城市垃圾总清运量为3132万t,1985年达到6395万t。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城市垃圾以每年10%的速度递增,近年已超过1.5亿t/a。
2.成分多变
城市垃圾成分本来就复杂,由于各地气候、季节、生活水平与习惯、能源结构等方面的差异,造成城市生活垃圾成分和产量随时间不断变化。例如我国近年来,家庭燃料构成改变导致垃圾中无机炉灰比重大为降低;冷冻食品、预制成品及半成品的逐年普及,有些大城市还做到净菜进市,使家庭垃圾成分也发生明显改变,食品废物明显减少;随着包装技术与材料的改革,纸、塑料、金属、玻璃等废物则大大增加。垃圾成分多变的另一原因是随着劳务费用及工业消费品维修费用的提高,维修保养不合算,促使人们提前扔弃废旧物品,故废旧家庭工业消费品(如废旧家用电器等)呈现大幅度增加,这不仅在发达国家很突出,在我国也越来越明显。
3.产生量的不均匀性
主要指生活垃圾的排出量会随季节的变化而明显不同,并呈现一定的变化规律。以北京市为例子,第一季度(尤其是元月份)量最多,3月份到第二季度开始减少,三季度(约7~8月份)出现最低点,然后随着天气变冷,第四季度逐渐增加,并迅速增加到元月份高峰产量。
另外,从环卫部门统计数量看,垃圾产量一天之中也有明显波动,并呈现一定的规律,这和各城市收集垃圾时间、方式及居民习惯有一定关系。
二、城市垃圾的组成[3,9]
城市垃圾的组成很复杂,其组成(这里主要指物理成分)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城市发展规模、居民生活习性(食品结构)、家用燃料(能源结构)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等都将对其有不同程度的影响。故各国、各地区甚至各城市产生的城市垃圾组成都不同。一般来说,工业发达国家垃圾成分是有机物多,无机物少,不发达国家无机物多,有机物少;我国南方城市较北方城市有机物多,无机物少。
表1-1、1-2列出不同国家和地区较典型的垃圾组成表,供比较参考。
表1-3到表1-5为我国几个城市的垃圾组成情况。
三、城市垃圾组成的测定[3,4,9]
由于城市垃圾扩散性小,不易流动,成分又极不均匀,所以其组成的测定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作,难以用机械分离开来,目前国内仍以人工取样分选后再分别称量进行测定。一般以各成分含量占新鲜湿垃圾质量百分数来表示,即以湿基率(%)表示;亦可烘干后,去掉水分再称量,按干基率(%)表示。
表1-1 发达国家城市垃圾的平均组成[5](质量分数/%)
表1-2 英国、中东及亚洲城市垃圾组成比较[5](质量分数/%)
表1-3 北京市垃圾中动植物、无机物、废品等含量季度变化情况[5](质量分数/%)
表1-4 广州市生活垃圾组成与性质表[5]
表1-5 乐山市垃圾典型组成
城市垃圾组成的测定可按环卫部门制定的技术规范进行。为了能够得到正确而可靠的测定数据,关键在于取样的代表性。城市垃圾取样方法有蛇形式、梅花点法、棋盘法等多种形式,但比较常用的是“四分法”。四分法取样是将垃圾卸在平整干净的土地上(水泥地或铁板上),将垃圾一分为四,按对角线取出其中二份混合,再平均分为四份,再按对角线取两份混合,一直到最后样品的质量达到约90kg为止。
通常应用统计学原理进行抽样分析,只要方案设计合理,操作方法严格科学,即可通过对少量样品分析获得完整准确的总体资料。
在废物的统计抽样分析中,样品的采集是核心,也是关键,应做到准确性与科学性相结合,随机性与代表性相结合。只有依据这些原则采集样品,其分析的结果才具备总体性(即由样本推断总体)。
1.实验器材
0.5 t小型手推货车;100kg磅秤;铁锹;竹夹;橡皮手套;剪刀;小铁锤。
2.方法和步骤
(1)采样点的确定。为了使样品具有代表性,采用点面结合,确定几个采样点,在市区选择2~3个居民生活水平与燃料结构具代表性的居民生活区作为点;再选择一个或几个垃圾堆放场所为面,定期采样。作生活垃圾全面调查分析时,点面采样时间定为半月一次。
(2)方法与步骤。采样点确定后即可按下列步骤采集样品。
①将50L容器(搪瓷盘)洗净、干燥、称量、记录;然后布置于点上,每个点若干个容器;面上采集时,带好备用容器。②点上采样量为该点24h内的全部生活垃圾,到时间后收回容器,并将同一点上若干容器内的样品全部集中;面上的取样数量为50L为一个单位,要求从当日卸到垃圾堆放场的每车垃圾中进行采样,共取1m3左右。③将各点集中或面上采集的样品中大块物料现场人工破碎,然后用铁锹充分混匀,此过程尽可能迅速完成,以免水分散失。④混合后的样品现场用四分法,把样品缩分到90~100kg为止,即为初样品。⑤将初样品装入容器,取回分析。
F. 智慧环卫、数字环卫有什么区别
卓尔智慧环卫系统是数字环卫系统的发展和延伸。系统采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把设备传感应用到各种环卫监控对象中,通过环卫云技术将环卫领域物联网整合起来。同时借助移动互联网技术,将人类社会与环卫业务系统紧密联系起来,以更加精细和智能的方式实现环卫管理和决策的智慧化。
本系统要达成五大目标。业务协同化,监管精细化,处置实时化,管理地图化,考核标准化。业务协同化就是车辆管理,人员管理,考核管理,任务处理,gis地图,部件问题及实时通信等业务进行协同,打通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关联,形成协同管理机制。监管精细化就是管理人员可以在第一时间在平台发现违规车辆和人员情况,对人员和车辆进行单元格化管理,由粗放型管理想精细化管理转变。处置实时化就是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管理地图化就是把车辆,人员,部件,事件问题,作业区域规划信息在地图上直观展示,实现环卫一张图。考核标准化就是将环卫监管,作业标准,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智慧化,形成数据分析表格,通过程序化,自动化功能,自动生成汇总,评价,实现环卫作业考核监管系统。
本系统主要应用指挥平台的感传知用来实现。感:利用任何可以随时感知,测量,捕获,和传递信息的设施设备,实现对人员,车辆,部件,公厕等环卫要素的感知。传:利用环卫专网,运营商网络,结合3G/4G卫星通讯等技术,将系统中储存的环卫信息进行交互和共享,实现更全面的互通互联。知:以云计算,虚拟化,和高性能计算等手段,整合和分析海量的人员,部件和事件信息,实现海量储存,实时处理,深度挖掘和模型分析,实现更加深入的智能化。用:利用云服务的模式,建立面向对象的业务应用系统和服务门户,实现更智慧的决策。
本系统的特点十分突出,设计理念先进:采用万米单元格与部件管理相结合,将地域划分成不同的单元,专人负责,对城市部件进行编码,并将部件定位到单元格中进行精细管理。采用大平台的概念,可以将市政管理的各个部门纳入其中,进行统一管理,避免重复建设。地图精度高:本系统采用卫星地图和平面地图相结合的方式,更加直观明了。采用卓尔特有的纠偏技术,误差小,精度高,人员,车辆,城市部件定位更加精确。量身打造灵活多变:从功能模块到每张报表,每个字段都是根据环卫业务量身打造,终端设置了丰富的选择项,减少输入量,提高了可操作性,提供权限设置自定义,查询条件自定义,区域设置自定义等工具响应需求变化。大数据分析技术:系统采用自动化考核方式,对环卫领域的人员考核情况进行统计,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环卫作业中的数据报表进行分析,及时对区域里的作业情况进行了解,实现环卫管理决策的智慧化。产品可扩展性强:本系统预留了丰富的接口支持硬件资源扩展,自定义平台支持软件功能扩展。部署简单,产品化程度高:支持B/S架构管理,无需安装客户端软件,通过IE浏览器即可管理整个环卫业务系统,系统支持IE远程在线升级,系统部署后,可对配置文件进行配置导出,需要快速恢复或在线升级时,通过导入备份文件,可快速完成系统恢复和升级,系统使用简单,维护方便。
本系统主要解决了环卫工作中普遍存在的一下问题:人员调度不及时,移动办公不及时,业绩考核不公平,车辆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事件处理效率不高等问题。实现了由人管人,走动式,行政性管理向机制化,制度化,办法管理的转变,为管理人员配发卫星定位的环卫通手机,规定管理区域,设置管理范围。管理人员在平台制定的区域的区域内作业,管理,当人员在作业时间内,走出规定区域,平台会自动报警,指挥调度人员会在第一时间发现并掌握具体实情,及时巡查工作人员的在岗情况。如无特殊原因,将对工作人员提示警告,批评,情节严重的,指挥调度人员及时报相关科室和领导,杜绝工作人员缺岗失位,工作散漫等现象。通过建立完善的评价考核系统,实现长效规范管理,智慧化环卫系统将环卫监管,作业标准,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智慧化,形成数据分析表格,通过程序化,自动化功能,自动生成汇总,评价,进行环卫作业评分监管考核,优化环卫监督,检查,考核工作机制,保证监督考核工作对事件,人员,车辆,设施,作业等环卫元素的全过程掌控,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实现环卫监督与流程处理的有机融合。落实监控考核结果,实时掌握一线管理,作业部门的绩效情况,及时反映分部门的响应灵敏度和处理问题的效果,做到监督考核结果与各作业单位经费,环卫员工个人绩效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作业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了环卫管理的质量和水平,是环卫管理更科学,规范。系统实现无线远程实时视频监控,gps地图定位,车辆历史行使轨迹回放,语音对讲,报警联动,远程录像存储,远程下载录像,远程录像回放,车辆区域管理,车辆远程升级,车辆短信下发,丰富车辆报表(速度,油耗等),查看报警信息等等,它采用了高速处理器和嵌入式操作系统,结合了IT领域各项最新技术,无线传输,音视频压缩,解压缩技术等,结构上采用了特殊的防震技术,软件上采用特定的硬盘保护技术,有效的解决了车载DVR经常碰到硬盘出错的问题,并具有良好的抗震性,散热性和稳定性,专门为各种环卫车辆量身打造的。系统实现了人员,车辆,城市部件的全面监管。使用多种办公手段实现对各种事件的及时迅速的反应。移动视频监控与gps定位想结合的可视化智慧调度系统,车载移动指挥调度系统,手持终端办公系统,办公室PC端办公系统。各种办公手段相互结合,实现对环卫事件,城市防汛,冰雪路面及其他类突发事件的及时,有效方便快捷的指挥调度,通过以上指挥调度手段,完成对事件的及时发现,即时派遣,处置跟踪,即时核查,统计分析,建成适应环卫现场指挥调度的快速反映系统。
G. 建筑工程试验检测费的税费是多少
措施费中的检测费0.2%。建筑工程的检测试验费用大概占工程总造价的0.2%。
年施工建筑面积在一百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监督费按委托工程建筑安装工作量的千分之二点五收取。年施工建筑面积在三十万平方米以上,一百万平方米以下的市、县,监督费按委托工程建筑安装工作量的千分之三收取。年施工建筑面积在三十万平方米以下的市、县,监督费按委托工程建筑安装工作量的千分之三点五收取。
材料费=∑(材料消耗量×材料基价)+检验试验费
材料基价={(供应价格+运杂费)×[1+运输损耗率(%)]}×[1+采购保管费率(%)]
检验试验费=∑(单位材料量检验试验费×材料消耗量)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收费标准包括材料费、水电燃料费、仪器设备检定折旧维修费、检测用房维修费、人工工资、管理费、人员培训费、办公费、税费等项目(不包括重型设备进出场费)。
(7)环卫道路测量扩展阅读
检测试验费是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实验室进行实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场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H. 环卫工的定位仪和手机微信运动功能相同吗
手持GPS定位仪,采用人体工程学的一体化集成设计,集成GPRS通讯、蓝牙技术、数码相机、麦克风、海量数据存储、USB/RS232端口于一身。
手持GPS定位仪采用高精度测量型手持GPS技术,高端的系统配置,提供全面的参考站监控中心及软件应用解决方案,以更高、更快、更精准的定位数据轻松满足您的使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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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传统手持机航点、航线和航迹记录、编辑等操作,提升了数据存储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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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心操作设计
采用目前国际领先的技术体系架构设计,在手持产品基础上,兼顾专业应用。独特的摇杆键设置,真正实现单手灵活操作;高度一体化设计,美观、小巧、轻便。
I. 水利工程对原始地面数据已在两年以上可否要求进行地面复测
目 次
1 总则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施工前的准备
3.1 施工准备
3.2 施工测量
3.3 施工前的复查和试验
3.4 场地清理
3.5 试验路段。
4 路基施工的一般规定
4.1 基本要求
4.2 路基施工排水
4.3 路基施工取土和弃土
4.4 土方机械化施工
5 填方路堤的施工
5.1 一般规定
5.2 土方路堤的填筑
5.3 桥涵及其他构造物处的填筑
5.4 填石路堤
5.5 土石路堤
5.6 高填方路堤
6 挖方路堑的施工
6.1 一般规定
6.2 土方路堑的开挖
6.3 石方的开挖
6.4 深挖路堑的施工
7 路基压实
7.1 一般规定
7.2 填方地段基底的压实
7.3 压实机械的要求与选择
7.4 填方路堤的压实
7.5 路堑路基的压实
7.6 桥涵及其他构造物处填土的压实
7.7 填石路堤的压实
7.8 土石路堤的压实
7.9 高填方路堤的压实
8 路基排水
8.1 一般规定
8.2 地面水的排除
8.3 地下水的排除
8.4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路基排水
9 特殊地区的路基施工
9.1 水稻田地区路基施工
9.2 河、塘、湖、海地区路基施工
9.3 软土、沼泽地区路基施工
9.4 盐渍土地区路基施工
9.5 风沙地区路基施工
9.6 黄土地区路基施工
9.7 多雨潮湿地区路基施工
9.8 季节性冻融翻浆地区路基施工
9.9 多年冻土地区路基施工
9.10 岩溶地区路基施工
9.11 滑坡地段路基施工
9.12 崩坍岩堆地段路基施工
9.13 膨胀土地区路基施工
10 季节性路基施工
10.1 路基的冬季施工
10.2 路基的雨季施工
11 路基防护与加固
11.1 一般规定
11.2 坡面防护
11.3 路基冲刷防护
11.4 其他加固工程
12 公路绿化工程与环境保护
12.1 公路绿化工程
12.2 空气污染的防治
12.3 防止水、土污染和流失
13 路基整修、检查验收及维修
13.1 路基整修
13.2 检查及验收
13.3 路基维修
13.4 质量标准
附录A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1 总 则
1.0.1 为适应我国公路交通发展的需要,确保公路路基的施工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公路路基工程新建和改建的施工,其他道路路基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 公路路基是公路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具有足够的稳定性和耐久性,应能承受行车的反复荷载作用和抗御各种自然因素的影响。公路路基工程必须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1.0.4 路基工程应推行机械化施工。只有在条件极其困难的三、四级公路,方可采用人工施工,但路基压实,必须采用碾压机械。
1.0.5 路基应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原则下,应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当地材料和工业废料。
1.0.6 路基施工,应在符合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的条件下积极采用经过鉴定的新材料、新技术、新机具和新的检验方法。
1.0.7 路基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法规,应节约用地,保护耕地和农田水利设施。
1.0.8 公路路基施工应保护生态环境,尽量少破坏原有植被地貌。清除的杂物,必须分别情况,予以妥善处理,不得倾弃于河流水域中。
1.0.9 公路路基施工,必须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制定技术安全措施,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1.0.10 公路路基工程施工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遵守国家及部颁的有关规范和标准。
1.0.11 公路路基施工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如需变更设计或改变原定施工方案,或采用特殊施工方法时,应按施工管理程序,报请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审批。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1.1 路床
路床是路面的基础,承受由路面传来的荷载。它指的是路面结构层底面以下80cm范围内的路基部分。路床在结构上分为上路床O~30cm和下路床30~8Ocm。
2.1.2 填石路堤
路基施工中利用石料(包括大卵石)填筑的路堤称为填石路堤。
2.1.3 水沉积法
在填石路堤施工中,采用灌水的办法,使砂和细粒料充满石块之间的空隙,从而保证填石路堤的强度和稳定。
2.1.4 土石路堤
利用卵石土、块石土等天然土石混合材料修筑的路堤称为土石路堤。
2.1.5 冻结沟
寒冷地区为了使地下水迅速冻结而开挖的沟槽。
2.1.6 保温沟
在寒冷地区的排水沟槽顶部设置一定厚度的保温覆盖物,使水流在正温下流动的沟槽。
2.1.7 湿陷性黄土
受水浸湿后土的结构迅速破坏而发生显著附加下沉的黄土称为湿陷性黄土,与之对应的称为非湿陷性黄土。
2.1.8 微差爆破
在排炮起爆时间上预先设定一个较短的时间差,让它们依次起爆的爆破方式称为微差爆破。
3 施工前的准备
3. 1 施工准备
3.1.1 路基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在全面熟悉设计文件和设计交底的基础上,进行现场核对和施工调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根据有关程序提出修改意见报请变更设计。
3.1.2 根据现场收集到的情况、核实的工程数量,按工期要求、施工难易程度和人员、设备、材料准备情况,编制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业主批准并及时提出开工报告。重要项目,应编路基施工网络计划。
3.1.3 修建生活和工程用房,解决好通讯、电力和水的供应,修建供工程使用的临时便道、便桥,确保施工设备、材料、生活用品的供应;设立必要的安全标志。
3.2 施工测量
3.2.1 路基开工前应做好施工测量工作,其内容包括导线、中线、水准点复测,横断面检查与补测,增设水准点等。施工测量的精度应符合交通部颁布实施的《公路路线勘测规程》的要求。
3.2.2 导线复测
3.2.2.1 当原测的中线主要控制桩由导线控制时,施工单位必须根据设计资料认真搞好导线复测工作。
3.2.2.2 导线复测应采用红外线测距仪或其它满足测量精度的仪器。仪器使用前应进行检验、校正。
3.2.2.3 原有导线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进行加密,保证在道路施工的全过程中,相邻导线点间能互相通视。
3.2.3 中线复测
3.2.3.1 路基开工前应全面恢复中线并固定路线主要控制桩,如交点、转点、圆曲线和缓和曲线的起讫点等。对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应采用坐标法恢复主要控制桩。
3.2.3.2 恢复中线时应注意与结构物中心、相邻施工段的中线闭合,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业主。
3.2.3.3 如发现原设计中线长度丈量错误或需局部改线时,应作断链处理,相应调整纵坡,并在设计图表的相应部位注明断链距离和桩号。
3.2.4 校对及增设水准基点
3.2.4.2 水准点间距不宜大于1km,在人工结构物附近、高填深挖地段、工程量集中及地形复杂地段宜增设临时水准点。临时水准点必须符合精度要求,并与相邻路段水准点闭合。
3.2.4.3 如发现个别水准点受施工影响时,应将其移出影响范围之外,其标高应与原水准点闭合。
3.2.4.4 增设的水准点应设在便于观测的坚硬基岩上或永久性建筑物的牢固处,也可设在埋入土中至少1m深的混凝土桩上。
3.2.5 路基施工前,应详细检查、核对纵横断面图,发现问题时应进行复测。若设计单位未提供横断面图,应全部补测。
3.2.6 路基放样
3.2.6.1 路基施工前,应根据恢复的路线中桩、设计图表、施工工艺和有关规定钉出路基用地界桩和路堤坡脚、路堑堑顶、边沟、取土坑、护坡道、弃土堆等的具体位置桩。在距路中心一定安全距离处设立控制桩,其间隔不宜大于5Om。桩上标明极号与路中心填挖高,用(+)表示填方,用(一)表示挖方。
3.2.6.2 在放完边桩后,应进行边坡放样,对深挖高填地段,每挖填5m应复测中线桩,测定其标高及宽度,以控制边坡的大小。
3.2.6.3 路基施工期间每半年至少应复测一次水准点,季节冻融地区,在冻融以后也应进行复测。
3.2.6.4 机械施工中,应在边桩处设立明显的填挖标志,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在施工中,宜在不大于200m的段落内,距中心桩一定距离处埋设能控制标高的控制桩,进行施工控制。发现桩被碰倒或丢失时应及时补上。
3.2.6.5 取土坑放样时,应在坑的边缘设立明显标志,注明土场供应里程桩号及挖掘深度;作为排水用的取土坑,当挖至距坑底 O.2~O.3m时,应按设计修整坑底纵坡。
3.2.6.6 边沟、截水沟和排水沟放样时,宜先做成样板架检查,也可每隔1O~20m在沟内外边缘钉木桩并注明里程及挖深。
3.2.6.7 施工过程中,应保护所有标志,特别是一些原始控制点。
3.3 施工前的复查和试验
3.3.1 路基施工前,施工人员应对路基工程范围内的地质、水文情况进行详细调查,通过取样、试验确定其性质和范围,并了解附近既有建筑物对特殊土的处理方法。
3.3.2 施工人员应根据设计文件提供的资料,对取自挖方、借土场、料场的路堤填料进行复查和取样试验。如设计文件提供的料场填料不足时,应自行勘查寻找。
3.3.3 挖方、借土场和料场用作填料的土应进行下列试验项目,其试验方法按《公路土工试验规程》办理。
a.液限、塑限、塑性指数、天然调度或液性指数;
b.颗粒大小分析试验;
C.含水量试验;
d.密度试验;
e.相对密度试验;
f.土的击实试验;
g.土的强度试验(CBR值);
h.一级公路、高速公路应作有机质含量试验及易溶盐含量试验。
对特殊土,除进行以上试验外,还应结合对各种土定名的需要,辅以相应的专门鉴别试验,以确定其种类及处治方法。
3.3.4 使用新材料(如工业废渣等)填筑路堤时,除应按相关规范作有关试验外,还应作对环卫有害成份的试验,同时提出报告,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3.4 场地清理
3.4.1 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公路用地放样,由业主办理征用土地手续。施工单位可根据施工需要提出增加临时用地计划,并对增加部分进行公路用地测量,绘制用地平面图及用地划界表,送交有关单位办理拆迁及临时占用土地手续。
3.4.2 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既有房屋、道路、河沟、通讯、电力设施、上下水道、坟墓及其它建筑物,均应协助有关部门事先拆迁或改造;对于路基附近的危险建筑应予以适当加固;对文物古迹应妥善保护。
3.4.3 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树木、灌木丛等均应在施工前砍伐或移植清理,砍伐的树木应移置于路基用地之外,进行妥善处理。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填方高度小于1m的其它公路应将路基范围内的树根全部挖除并将坑穴填平夯实;填方高度大于1m的其它公路允许保留树根但根部露出地面不得超过20cm。取土坑范围内的树根也应全部挖除。
3.4.4 在填方和借方地段的原地面应进行表面清理,清理深度应根据种植土厚度决定,清出的种植土应集中堆放。填方地段在清理完地表面后,应整平压实到规定要求,才可进行填方作业。
3.5 试验路段
3.5.1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以及在特殊地区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路基施工时,应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案做试验路段,从中选出路基施工的最佳方案指导全线施工。
3.5.2 试验路段位置应选择在地质条件、断面型式均具有代表性的地段,路段长度不宜小于100m。
3.5.3 试验所用的材料和机具应当与将来全线施工所用的材料和机具相同。通过试验来确定不同机具压实不同填料的最佳含水量、适宜的松铺厚度和相应的碾压遍数、最佳的机械配套和施工组织。对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应按松铺厚度30Cm进行试验,以确保压实层的匀质性。
3.5.4 试验路段施工中及完成以后,应加强对有关指标的检测;完工后,应及时写出试验报告。如发现路基设计有缺陷时,应提出变更设计意见报审。
4 路基施工的一般规定
4. 1 基本要求
4.1.1 路基施工应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并把试验检测作为主要技术手段,指导施工。
4.1.2 特殊地区的路基施工,应按第9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4.1.3 石质挖方路基的施工,不宜采用大爆破方法,必须采用时,应作出专门设计,并按大爆破规定执行。
4.1.4 路基施工宜以挖作填,减少土地占用和环境污染。
4. 2 路基施工排水
4.2.1 路基施工中,各施工层表面不应有积水,填方路堤应根据土质情况和施工时气候状况,做成2%~4%的排水横坡。挖方施工中路基各层顶面的纵、横坡,应根据路堑横断面形状,路线纵坡的大小,路堑施工断面长度和施工方法等因素确定,确保在施工过程中,能及时使雨水排走。
4.2.2 雨季施工或因故中断施工时,必须将施工层表面及时修理平整并压实。
4.2.3 当地下水位较高而设计未做出具体方案时,应采取疏导、堵截、隔离等工程措施。
4.2.4 施工过程中,当路堑或边坡内发生地下水渗流时,应根据渗流水的位置及流量大小采取设置排水沟、集水井、渗沟等设施降低地下水位或将地下水排定。
4.2.5 路基施工前应先做好截水沟、排水沟等排水及防渗设施,特别是多雨地区和雨季施工更应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排水沟的出口应通至桥涵进出口处;排、截水沟挖出的废土应堆置在沟与路堑边坡顶一侧,并予以夯实。
4.3 路基施工取土和弃土
4.3.1 路线两侧的取土坑,应按设计规定的位置设置。取土深度可根据用土量和取土坑面积确定。取土坑应有规则的形状,坑底应设置纵、横向坡度和完整的排水系统。取土时不得使作业面积水。
4.3.2 取土坑原地面的草皮、腐殖土或其他不宜用作填料的土均应废弃、处理。如系耕地种植上,宜先挖出堆置一边备用。
4.3.3 当设计未规定取土坑位置或规定的取土坑的贮土量不能满足要求须另寻土源时,应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4.3.3.l 线外设置集中取土坑取土时,其土质应符合填筑路基的技术要求,同时考虑土方运输经济合理和利用沿线荒山、高地取土的可能性,力求少占农田和改地造田。
4.3.3.2 沿线两侧或单侧设置取土坑时,应全线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当地面横坡陡于1:10时,路测取土坑应设在路基上侧。
在桥头两侧不宜设置取土坑。特殊情况下,可在下游一侧设置,但应留有宽度不小于4.0m的护坡道。
河滩上取土坑的位置应与调治构造物的位置相适应,取土坑排出的水,不得影响调治构造物的稳定。
4.3.3.3 取土坑的边坡,内侧宜为1:1.5,外侧不宜小于1:1。
沿线取土坑的坑底纵坡不宜小于0.2%,沿河地段的坑底纵坡可减小至0.1%。坑底除特别规定外,宜高出附近水域的常年水位或附近桥涵进水口处标高,并与路基排水系统相衔接。
取土坑坑底横坡可做成向路线外侧倾斜的单向坡,坡度为2%~3%,当取土坑坑底宽度大于6m时,可做成向中间倾斜的双向横坡,并在中部设置底宽O.4m的纵向排水沟。当坑底纵坡大于0.5%时,可以不设排水沟。
4.3.4 护坡道应严格按设计规定施工,设计无规定时,路基边缘与取土坑底之高差大于2m时,对于一般公路,应设置1~2m的护坡道;对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3m的护坡道。护坡道应平整密实,并做成1%~2%向外倾斜的横坡。
4.3.5 弃土堆应少占耕地,除设计图规定位置外,可设于就近的低地和路堑山脚的一侧。当地面横坡缓干1:5时,可设于路堑的两侧。
4.3.6 当沿河弃土时,不得阻塞河流、挤压桥孔和造成河岸冲刷。
4.4 土方机械化施工
4.4.1 土方机械化施工,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管理:
4.4.1.1 制订机械使用与管理制度和油料供应制度。
4.4.1.2 规定土方机械调运的措施。
4.4.1.3 编制机械施工组织技术方案和综合机械流水作业程序,按不同的工程内容,指导机械施工。
4.4.1.4 制订机械的日常保养、定期检修和机械保修的制度,保证机械的正常运转,充分发挥机械的作用。
4.4.1.5 设置临时机修厂房和机械修理场地,安装安全防护设施,并按机械的数量和完好程度,恰当配备检修人员。
4.4.2 综合机械化修筑路基的机械配备,应根据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计划按就地取土填筑、短距离运土填筑、远距离运土填筑及就地弃土及短距离弃土等原则予以配置。
(1)就地取土填筑。如果工程不大,取土和平整工序可由平地机完成;压实和土的润湿工作,可分别由压路机和酒水车完成。机械配备数量,宜视须完成的工程量、工期和设备的能力而定。
(2)短距离取土填筑路基,宜划段分层以推土机和铲运机担任运土工作,平地机和压路机分别担任整平和压实工作。机械的配备数量,宜最大限度地满足机械产量的要求,充分发挥机械效率。
(3)远距离取土填筑的士一般来源于取土场或路堑。宜以推土机完成挖土工序,装载机或挖掘机完成装土工序(当土质不坚时,亦可不用推土机,而直接用装土设备装土),以自卸汽车完成运土的工序。汽车数量应按装车设备能力和运距的长短而定,其余各工序可按(1)和(2)的规定办理。
(4)就地弃土或短距离弃土可用推土机或铲运机完成。
5 填方路堤的施工
5.1 一般规定
5.1.1 填方路堤施工前的原地面,应按照3.4节有关规定进行清理。对其基底,还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5.1.1.1 应做好原地面临时排水设施,并与永久排水设施相结合。排走的雨水,不得流入农田、耕地;亦不得引起水沟淤积和路基冲刷。
5.1.1.2 路堤修筑范围内,原地面的坑、洞、墓穴等,应用原地的土或砂性土回填,并按规定进行压实。
5.1.1.3 路堤基底为耕地或松土时,应先清除有机土、种植土,平整后按规定要求压实。在深耕地段,必要时,应将松土翻挖,土块打碎,然后回填、整平、压实。
5.1.1.4 路堤基底原状土的强度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换填,换填深度,应不小于30cm,并予以分层压实,压实度应符合7.2的规定。
5.1.2 加宽旧路堤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5.1.2.1 所用填土宜与旧路相同或选用透水性较好的土。
5.1.2.2 清除地基上的杂草,并沿旧路边坡挖成向内倾斜的台阶,台阶宽度应不小于1m。
5.1.3 当路堤稳定受到地下水位影响时,应在路堤底部填以水稳性优良、不易风化的砂、砂砾、碎石等材料或采用无机结合料(生石灰粉、水泥等固化材料)进行加固处理,使基底形成水稳性好、厚约30cm的稳定层,或按8.3节设置隔离层。
5.1.4 路堤填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5.1.4.1 路堤填料,不得使用淤泥、沼泽土、冻土、有机土、含草皮土、生活垃圾、树根和含有腐朽物质的土。采用盐渍土、黄土、膨胀土填筑路堤时,应遵照9.4节、9.6节及9.13节的规定。
5.1.4.2 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数大于26的土,以及含水量超过规定的土,不得直接作为路堤填料。需要应用时,必须采取满足设计要求的技术措施,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5.1.4.3 钢渣、粉煤灰等材料,可用作路堤填料,其他工业废渣在使用前应进行有害物质的含量试验,避免有害物质超标,污染环境。
5.1.4.4 捣碎后的种植土,可用于路堤边坡表层。
5.1.5 路基填方材料,应有一定的强度。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的路基填方材料,应经野外取土试验,符合表5.1.5的规定时,方可使用;二级及二级以下的公路路基填方材料,亦宜按表5.1.5的规定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