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
❶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运作机制
五、运作机制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理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则和程序进行操作,实行“统一进场、管办分离、规则主导、全程监管”的运作机制。
(一)统一进场。即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文件规定范围内的项目,都必须进入中心进行交易;各类与招投标等交易有关的服务活动统一在中心进行;各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进场监督;招投标信息、中标公告统一按规定公布;相关收费统一在中心结算。
(二)管办分离。即市交管办、各职能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能,不直接介入市场操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履行市场服务职能,严格按规则和程序组织交易活动。
(三)规则主导。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机构、岗位、工作流程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与招投标等交易活动相关的机构和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招投标等交易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严格遵照规则和程序进行。
(四)全程监管。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进入中心的交易活动进行全程场内监督,各职能部门对招投标等交易活动进行监督执法,市交管办对各职能部门的执法活动和中心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市交监办对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行政监察,及时纠正和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
❷ 想知道: 开封市 开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在哪
宋城路 行政服务大厅院内
❸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实施要求
七、实施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加强合作,确保2011年11月30日前完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组建工作。
(一)统一思想。组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现行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和交易行为,必然涉及相关部门职能的重新界定和利益调整,各有关单位要站在建设服务型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高度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行政权力运行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要求,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变到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
(二)明确责任。市监察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国资委、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卫生局、市委编办、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要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确保任务按期完成。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做好市交管办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筹建工作;市委编办要科学界定市交管办、交监办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国资委、国土资源局等单位要按要求将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切实做好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出让等职能整合后的业务衔接等工作;市监察局要加强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领导。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建设节约型、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权力运作制约、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举措。为此,必须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市交管委各成员单位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同抓”的领导责任制,及时做好各类招投标等交易机构的移交工作。
(四)市县联动。各县要按照市政府的安排,结合本地实际,确定管理模式,抓紧筹备和建设本县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1年12月底之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推动市、县公共资源交易联网互动、资源共享大格局的形成。
❹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资待遇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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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哪个网站能免费查看招标信息
招标项目信息获取渠道主要有:
招标信息可以从政府采购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自主招招标网站获得,招标项目信息会在这些网站上发布,可以查询;
也可以从第三方招标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如筑龙标事通,整合各行业招标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可以查询或订阅项目关键词,可以有效获得准确的招投标信息。
❻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进场范围
六、进场范围
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包括市辖五区、开封新区)按照规定专必须招标的项目及下列公共属资源交易事项统一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交易:
1.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房屋建筑、设备安装、管道线路、市政园林、交通、水利、电力、农业开发、土地整理等和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项目的设计、勘察、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招投标;采用BT、BOT等融资方式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单位的选定;大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非国有投资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项目和医疗机构药品及医疗设备的招标。
3.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包括司法裁定用于债务清偿等需要以拍卖或挂牌方式处置的土地使用权。
4.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集体产权交易,包括全部产权、部分产权、企事业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股权和房屋、车辆、设备、物品、债权等。
5.机电设备采购、进口和涉及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公权罚没资产招标、拍卖等交易活动。
6.其他需要政府重点监管的公共权益与服务,包括出租和旅游汽车营运权、城市公交线路营运权、市政设施经营权等权益和物业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养护等服务的交易业务。
❼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内容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履行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使用专权出让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属活动的组织、管理、服务职责,具体包括:
1.统一发布招投标等各类交易信息;
2.为公共资源招投标等各类交易活动提供场地和服务;
3.向社会提供有关企业资质、专业人员、项目信息、交易情况及政策法规查询服务;
4.负责对参与交易活动的评审专家进行考核,并报告市交管办和有关职能部门;
5.为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管理和监督提供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
6.对进入中心的招投标等各类交易活动进行场内监督;
7.协助各职能部门、监察部门对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