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危机管控
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第三条
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第四条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
第五条
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安全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
第六条
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全面评估国际、国内安全形势,明确国家安全战略的指导方针、中长期目标、重点领域的国家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
第七条
维护国家安全,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第八条
维护国家安全,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国家安全工作应当统筹内部安全和外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
第九条
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充分发挥专门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能作用,广泛动员公民和组织,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第十条
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坚持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积极同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开展安全交流合作,履行国际安全义务,促进共同安全,维护世界和平。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第十二条
国家对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和涉及国家安全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任何个人和组织违反本法和有关法律,不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义务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第二章 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
第十五条
国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 国家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或者煽动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行为;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窃取、泄露国家秘密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境外势力的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
第十六条
国家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卫人民安全,创造良好生存发展条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环境,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国家加强边防、海防和空防建设,采取一切必要的防卫和管控措施,保卫领陆、内水、领海和领空安全,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第十八条
国家加强武装力量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建设与保卫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需要相适应的武装力量;实施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防备和抵御侵略,制止武装颠覆和分裂;开展国际军事安全合作,实施联合国维和、国际救援、海上护航和维护国家海外利益的军事行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发展利益和世界和平。
第十九条
国家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健全预防和化解经济安全风险的制度机制,保障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经济利益安全。
第二十条
国家健全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和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和基础能力建设,防范和化解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抵御外部金融风险的冲击。
第二十一条
国家合理利用和保护资源能源,有效管控战略资源能源的开发,加强战略资源能源储备,完善资源能源运输战略通道建设和安全保护措施,加强国际资源能源合作,全面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资源能源持续、可靠和有效供给。
第二十二条
国家健全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完善粮食储备制度、流通体系和市场调控机制,健全粮食安全预警制度,保障粮食供给和质量安全。
第二十三条
国家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防范和抵制不良文化的影响,掌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第二十四条
国家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发展自主可控的战略高新技术和重要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加强知识产权的运用、保护和科技保密能力建设,保障重大技术和工程的安全。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能力,加强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创新研究和开发应用,实现网络和信息核心技术、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信息系统及数据的安全可控;加强网络管理,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网络窃密、散布违法有害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第二十六条
国家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民族分裂活动,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第二十七条
国家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动,坚持宗教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利用宗教名义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反对境外势力干涉境内宗教事务,维护正常宗教活动秩序。 国家依法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八条
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加强防范和处置恐怖主义的能力建设,依法开展情报、调查、防范、处置以及资金监管等工作,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和严厉惩治暴力恐怖活动。
第二十九条
国家健全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积极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置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安定。
第三十条
国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生态风险的预警和防控,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赖以生存发展的大气、水、土壤等自然环境和条件不受威胁和破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第三十一条
国家坚持和平利用核能和核技术,加强国际合作,防止核扩散,完善防扩散机制,加强对核设施、核材料、核活动和核废料处置的安全管理、监管和保护,加强核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防止、控制和消除核事故对公民生命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危害,不断增强有效应对和防范核威胁、核攻击的能力。
第三十二条
国家坚持和平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增强安全进出、科学考察、开发利用的能力,加强国际合作,维护我国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的活动、资产和其他利益的安全。
第三十三条
国家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海外中国公民、组织和机构的安全和正当权益,保护国家的海外利益不受威胁和侵害。
第三十四条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发展利益的需要,不断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
第三章 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
第三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宪法规定,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行使宪法规定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宪法规定,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行使宪法规定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行使宪法规定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涉及国家安全的行政法规,规定有关行政措施,发布有关决定和命令;实施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行使宪法法律规定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授予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决定军事战略和武装力量的作战方针,统一指挥维护国家安全的军事行动,制定涉及国家安全的军事法规,发布有关决定和命令。
第三十九条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管理指导本系统、本领域国家安全工作。
第四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安全工作。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检察权,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第四十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有关军事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相关职权。
第四十三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贯彻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和涉及国家安全活动中,应当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得侵犯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国家安全制度
第四十四条
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实行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国家安全制度与工作机制。
第四十五条
国家建立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中央有关职能部门推进相关工作。
第四十六条
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国家安全战略和重大部署贯彻落实。
第四十七条
各部门、各地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贯彻实施国家安全战略。
第四十八条
国家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工作需要,建立跨部门会商工作机制,就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会商研判,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九条
国家建立中央与地方之间、部门之间、军地之间以及地区之间关于国家安全的协同联动机制。
第五十条
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决策咨询机制,组织专家和有关方面开展对国家安全形势的分析研判,推进国家安全的科学决策。
第五十一条
国家健全统一归口、反应灵敏、准确高效、运转顺畅的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和使用制度,建立情报信息工作协调机制,实现情报信息的及时收集、准确研判、有效使用和共享。
第五十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有关军事机关根据职责分工,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 国家机关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于获取的涉及国家安全的有关信息应当及时上报。
第五十三条
开展情报信息工作,应当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对情报信息的鉴别、筛选、综合和研判分析。
第五十四条
情报信息的报送应当及时、准确、客观,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
第五十五条
国家制定完善应对各领域国家安全风险预案。
第五十六条
国家建立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各领域国家安全风险调查评估。 有关部门应当定期向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提交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第五十七条
国家健全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制度,根据国家安全风险程度,及时发布相应风险预警。
第五十八条
对可能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的事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照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第五十九条
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的制度和机制,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特定物项和关键技术、网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和活动,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有效预防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
第六十条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行使国家安全审查职责,依法作出国家安全审查决定或者提出安全审查意见并监督执行。
第六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工作。
第六十二条
国家建立统一领导、协同联动、有序高效的国家安全危机管控制度。
第六十三条
发生危及国家安全的重大事件,中央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根据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的统一部署,依法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管控处置措施。
第六十四条
发生危及国家安全的特别重大事件,需要进入紧急状态、战争状态或者进行全国总动员、局部动员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国务院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
第六十五条
国家决定进入紧急状态、战争状态或者实施国防动员后,履行国家安全危机管控职责的有关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有权采取限制公民和组织权利、增加公民和组织义务的特别措施。
第六十六条
履行国家安全危机管控职责的有关机关依法采取处置国家安全危机的管控措施,应当与国家安全危机可能造成的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保护公民、组织权益的措施。
第六十七条
国家健全国家安全危机的信息报告和发布机制。 国家安全危机事件发生后,履行国家安全危机管控职责的有关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准确、及时报告,并依法将有关国家安全危机事件发生、发展、管控处置及善后情况统一向社会发布。
第六十八条
国家安全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应当及时解除管控处置措施,做好善后工作。
第五章 国家安全保障
第六十九条
国家健全国家安全保障体系,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
第七十条
国家健全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
第七十一条
国家加大对国家安全各项建设的投入,保障国家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和装备。
第七十二条
承担国家安全战略物资储备任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国家安全物资进行收储、保管和维护,定期调整更换,保证储备物资的使用效能和安全。
第七十三条
鼓励国家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发挥科技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作用。
第七十四条
国家采取必要措施,招录、培养和管理国家安全工作专门人才和特殊人才。 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需要,国家依法保护有关机关专门从事国家安全工作人员的身份和合法权益,加大人身保护和安置保障力度。
第七十五条
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有关军事机关开展国家安全专门工作,可以依法采取必要手段和方式,有关部门和地方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提供支持和配合。
第七十六条
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第六章 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
第七十七条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第七十八条
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第七十九条
企业事业组织根据国家安全工作的要求,应当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关安全措施。
第八十条
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第八十一条
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第八十二条
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第八十三条
在国家安全工作中,需要采取限制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特别措施时,应当依法进行,并以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需要为限度。
第七章 附则
第八十四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②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哪些内容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1.3 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l.3.1 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1.3.2 重大环境事件(Ⅱ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1.3.3 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l.3.4 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1)发生3人以下死亡;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以下各类事件应急响应,核事故的应急响应遵照国家核应急协调委有关规定执行:1.4.1 超出事件发生地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的应对工作; 1.4.2 跨省(区、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1.4.3 国务院或者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需要协调、指导的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次生、衍生的环境事件.l.5 工作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提高政府社会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件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事件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污染、放射性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充分发挥地方人民政府职能作用,坚持属地为主,实行分级响应.(3)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利用现有专业环境应急救援力量,整合环境监测网络,引导、鼓励实现一专多能,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环境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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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网上舆情管控措施是什么
做好网上舆情管控工作很重要,以下是一些网上舆情管控的具体方法或者措施,可供参考。
1.做好日常的网上舆情信息收集
通过对日常的网上舆情信息进行收集有助于第一时间发现舆情,从而及时地干预和引导,防止舆情危机的产生。但是面对互联网的海量信息,要想从中收集与自身相关的网上舆情信息,就需要用到专业的网上舆情监测平台,以展开全网舆情监测工作。
现在,国内许多网上舆情公司研发出了多种网络舆情监测平台、舆情监控系统,都可满足用户收集舆情信息的需求,但是真正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舆情、信息收集覆盖全网的还是要借助像识微商情这样的舆情产品,可7*24小时自动采集网上舆情,覆盖微博微信、新闻媒体、社交媒体、新闻客户端、论坛博客、抖音快手等多个平台,还能够自动识别负面,提供网上舆情预警通知。
2.学会预测舆情走势
众所周知,网上舆情事件在爆发前都会经历一个积累、发酵过程。因此,在发现网上舆情后,这个时候往往还未完全显露,多为隐性状态,处于爆发前的量变阶段,故而该阶段是舆情应对的最佳时期。如果采购了专业的网上舆情监测平台,这个过程其实也可以借助舆情平台的舆情自动追踪分析功能,能够帮助用户监测追踪舆情的发展趋势,并自动分析网上舆情,便于用户掌握网上舆情发展的脉络,为用户应该采取哪些对策提供决策参考。
3.正确发布信息
即通过及时的发声,释疑解惑,来加强正面引导,平息舆论,达到“网上舆情降温”的目的,从而避免网上舆情危机的爆发。
4.善待新闻媒体
通过一系列的网上舆情危机案例证明,在网上舆情滋生后,善待新闻媒体有助于突发事件的处理。具体则可以通过主动、及时、准确地向媒体提供事件有关信息,使媒体有正式渠道获得官方权威信息,减少猜忌等类似的方式去做。
④ 危机公关的整个流程是怎样的
以我对危机公关的了解,虽说不同企业、组织所涉及的危机不同,但是整个流程基本是相同的,根本上来说,目的就是处理好网络上的负面信息。整个流程主要分为危机发生前的预防,危机发生时的针对性战略及危机发生后的善后工作。可能我这么说,你还不能完全理解。接下来我就继续把我的具体经验告诉你:
一、危机发生前预防
即使迄今为止无危机发生,企业也应在日常建立一个评估体系:
1、信息监测(设置网站和论坛信息的监测预警)。
2、信息和媒介影响评估体系。
3、应对口径(提前准备好有说服力的新闻稿资料)。
4、与代理公司或者网站多加联系,做好产品的统一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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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危机发生时的针对性战略
1、新闻发布阐述事实
应选择新闻发布的准确时间以及最合适地点。企业应尽早确定新闻发布时间,这样能够增加消费者的信任度;地点应选在主流媒介的所在地,有利于更全面、更直接地与目标进行沟通。
2、负面信息处理方法
负面信息处理主要包括删除和压制两方面,删除我就不多说了,负面压制时应注意分析SEO数据、发布平台,之后,选择合适的第三方平台,发布提前准备的十多篇围绕目标关键词的原创内容,之后跟进压制效果。
三、危机发生后的善后工作
处理危机之后,公众对发生危机的企业会非常敏感,所以善后管理工作一定要及时跟进,以消除对公众的影响。企业应对危机进行总结及评估,找出危机管理中的问题,另一方面,应对企业本身出现的问题进行整顿。当然,危机并不一定都有害,也会给企业的经营打开一扇“新窗子”,企业应在危机中寻找新的商机。
⑤ 如何有效的管控和引导网络舆情
昨天晚间,我收到了一家来自北京某外资人力资源外包公司李经理发来的求助邮件,详细阐述了他们目前在公关层面目前所遇到的一些困惑,希望我可以给予一些建议和帮助,详细看完邮件我感觉这个问题还是挺具有代表性的,所以,今天我就来详细聊一下一家企业在公关计划制定过程中所需要了解和注意的事项,希望可以给更多尚处于创业阶段的朋友们有些帮助。
坐在办公室开始写这篇文章之前,我发现许多企业家对于公关计划和策略在认知层面都很容易产生一个误区,那就是:公关计划到底该怎么做?是等到发生品牌信任危机事件之后,再进行危机公关吗?公司最初的创业起步阶段,就完全不需要规划和制定公关计划吗?
因为工作的缘故,我一直关注新媒体、公关、社交媒体营销以及品牌领域,相信近年关注我文章的客户以及读者们都知道我始终关注企业的公关的战略和计划制定,我认为任何企业在任何阶段,都应当有属于自己的公关策略和计划。
当我提到公关计划的时候,可能会想到一个基本的概念:它可以从执行总结开始,遵循一些分析、目标、分析识别目标受众、行动、战术、信息源和指标的组合。实际上,不管你和你的团队制定了怎样的公关计划,总会希望让它们在执行过程中发挥的更出色。
这篇文章我主要是围绕着公关计划的制定,我想在这篇文中分享几个在实践过程中更有效的实践思考,你可以用来改善你的公关计划,当然,你不一定非要这么做,但这些重要的公关实践经验有可能帮助你优化和审查你可能忽略的某些公关计划要点。
1. 进行全面的SWOT分析
相信许多人对于SWOT分析法并不陌生,这是一种规划方法,它主要考虑的是内部优势和劣势,以及特定企业的外部机会和威胁(SWOT是Strengths优势、Weaknesses弱势、Opportunities机会和Threats威胁的英文首字母),这也是商业计划和战略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
记得有一次开会,美国社交专家亚历克斯亨尼卡(Alex Honeycutt)说“如果一开始就通过SWOT分析法在准备你的公关计划,这会让你更容易发现你潜在的弱点和威胁”。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学术人士亚当科赫(Adam Koch)在书中写道,SWOT分析通常是在对他们试图评估的内部和外部环境并没有一个有效、充分的理解的情况之下进行的,这就往往会导致SWOT的结论并不正确。因此,如果你真的决定采用SWOT分析法,请一定不要回避存在的问题,所有的弱势和威胁都应当被详细记录下来,因为这两项是最容易出错的,也极易导致SWOT错误结论。
2. 长期要考虑,短期需计划,近期要回顾
公关领域的专家Cytheria. Liu(唐界传媒公关与新媒体事业部总监)拥有着丰富的公关以及媒体经验,她常在给企业进行公关培训的时候,最常讲的建议就是要做好提前量,考虑长期(一年或更久),六个月的计划,以及三个月之后有可能会调整的方案,公关领域的人都知道,任何事件都是突发的,会随着时间而改变,因此,公关计划也应当制定可以迅速响应的预案,为长远规划,但应当在短期内不断通过回顾和优化,对公关实施的计划进行优化和调整。
3. 最大限度的利用内部资源
一个企业往往会有自己的企业网站,博客,微博,微信公众平台,邮件列表以及其他相对低成本的社交渠道或者平台,这些相比其他战术而言,低成本的优势是非常明显的,这一点是我和公关专家Cytheria. Liu经常在培训中强调的:无论你在任何时候创建或者修改公关计划,你都应当去充分考虑你是否最大限度的发挥了这些渠道的影响力和价值?你是否选择了正确的媒体以及采用了正确的信息?你应当首先要去考虑,你是否充分利用了你的网站、博客、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社交网站或自媒体平台,这一点尤为重要,因为内部的资源往往比外部资源更便宜,效率也更高,在这里,我建议我们的公关负责人一定要尽可能的发挥你现有的内部资源的优势,才能事半功倍。
4. 公关计划的灵活性
很多人以前或许都经历过体制僵硬的企业,那种刻板又生硬的制度,往往会给企业的发展带来非常负面的作用,即使某件事情的解决方案是最优的,却往往由于触碰了规则而被禁止采用,对于公关而言也是如此,僵化和迟钝会严重限制你有效分享你信息和公共关系的处理能力。公关应当是高度灵活的传播,刻板僵硬的严格执行和实施公关计划容易影响你的灵活性,因此,我建议你应当考虑如何在执行过程中尽可能保持一定的灵活性。
5. 社会化媒体和自媒体的传播计划
在新媒体快速发展之下,像博客、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和一些知名自媒体平台的传播能力越来越强,我认为这对于公关而言可真的是一把双刃剑,随着消费者对于社会化媒体和一些新兴媒体的广告认知和信任程度逐渐升高,甚至追赶或超越了传统媒介,考虑与在新媒体领域拥有大量粉丝和影响力的意见领袖保持良好的战略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
6. 构建执行共识
相信很多人都和我有着同样的感受,那就是准备一个公关计划(当然也包括其他任何商业或行政计划),在最后阶段的批准发现计划的某些方面必须要重新做,公关与新媒体领域专家Cytheria. Liu(唐界传媒公关与新媒体事业部总监)强调,在企业制定公关计划的时候,获得高层管理者的支持是非常重要的,关键在于确定目标受众。她说:“重要的是,在领导和董事会之间达成共识,要知道这些受众是谁,以及他们是如何决策的。”在任何公关计划中,如果没有高管的参与和共识,你就会严重影响到整个公关计划的研究以及实施过程中的所需资源。
⑥ 危机公关对企业的影响
看,触目惊心的危机大戏
作者:王生升
危机公关(中国)援助中心首席顾问
仟智公关顾问机构总经理
亚太危机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中国总裁培训网金牌讲师
商战名家网认证讲师
当国人还未从三鹿问题奶粉的梦魇中缓过神来时,大洋彼岸的美国,华尔街金融危机火烧连营,让小布什政府焦头烂额,此时从美林证券被收购,到雷曼兄弟破产,互惠银行告急到现在的欧洲金融市场动荡,全球各国政府正在陷入金融市场的“救市”当中。。。。。。
三鹿奶粉出事后,董事长被抓,政府主管人员被问责,更重要的是,因为三鹿此类工厂生产线的叫停,危机延伸到整个乳品企业产业链,奶农挺不住了,大量的牛奶被倒掉,奶牛被当成肉牛卖掉,相关的饲料商、兽医行业也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牵连。。。。。。据报道,曾经是中国乳业第一集团军的三鹿,正面临着被乳业小弟弟三元集团收购的命运,一场蛇吞象的戏法即将上演。现在身陷牢狱的66岁的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女士,可能从未想到过自己一手养大、曾经令对手敬畏的企业如今濒临破产,几万名员工面临失业。
三鹿无视消费者,因为危机管理管控的缺失,沦落到这般地步,我们除了惋惜,更多的是责难。现代社会,一个拿消费者生命开玩笑、丧失起码商业道德的组织,必将承受应有的惩罚,在众多学者纷纷扰扰,大谈危机公关的论调时,我觉得,三鹿事件已经不是能用所谓的危机公关能挽回命运这么简单的事情了。
危机来临,突然、意外、防不胜防;
危机露出狰狞的面孔,似乎像抓狂的魔兽,在这个所谓文明的社会肆虐横行;危机世象,让我们心乱如麻。
谁说百年老店光辉坚挺?谁说商业巨子又能力挽狂澜、自我拯救?
经营长达158年的雷曼兄弟在华尔街的金融风波中也未能躲过一劫,看到一脸沮丧的雷曼兄弟职员走出雷曼大楼时,我想,他们肯定从未想到过赫赫有名的投资银行会在一夜间倒闭。哦,我的上帝,危机就是如此惨烈!
朋友之前在广州做红酒生意,日子过得倒是悠哉游哉,有了几个积蓄后,心里便痒痒的,跑到东莞开起了酒楼,上个月打电话给我,说亏得一塌糊涂,目前已关门撤回广州,无事可做,回家反思。这一轮的经济危机周期让我看到了实实在在的萧条。就说朋友这事吧,因为通货膨胀,中产阶级的消费力下降,直接导致我朋友餐厅的生意冷淡,不得已关门大吉。2008年这个不平凡的年份,注定了要被我写进历史的日记。
从一个企业,到一个国家,最后到一个国民,危机同样地痛彻心扉。
一直以来,我关注比较多的是过往的危机案例,没想到纷至沓来的危机现实让我瞠目结舌,我不希望我们的生活每天被危机包围,但我也很庆幸,我活在一个生动的世界,我的洞察,我的思考,也许会给这个社会增添一点价值。
事情总会有它的两面性。
危机现实也许会让我们更加清醒地活着,同样,危机也许将教会我们的企业重新审视过往的管理思想。
⑦ 有哪些方式可以公关企业舆情负面信息
21世纪信息技术飞速发展,负面舆情频发,做好负面舆情处理, 对企业发展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当我们遇到负面舆情困扰,又该如何处理呢?
一、实时监测负面舆情发展动态
当企业遭遇舆情时,首要任务就是实时监测负面舆情发展动态,理清楚危机出现的来龙去脉。根据各个网站上针对企业所提出的负面观点和评价,了解问题核心和大众需求,以便企业找出负面舆情症结所在,好对症下药,及时整理出应对方案。常规的方法是通过专业的舆情监测软件,根据相关的关键词进行定向监测搜索,采集信息,掌握最新舆情发展情况。
二、负面舆情处理的应对措施
一般情况下,当企业出现负面舆情的时,大家可能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联系危机公关公司进行删帖处理。本来负面舆情处理也的确是对负面舆情进行删除,但是,大家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有偿删帖不仅费用较高,而且是属于违法行为。市场上的一些黑公关,利用企业想要快速处理负面舆情,以挽回企业的形象和信誉的心理,一边收取企业的费用删除相关信息,一边又继续发帖赚取企业费用。如此往复,负面舆情不仅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遏制,还因此进一步的扩散。
因此,当出现负面舆情时,从法律途径去处理是最直接有效、安全的处理方式。委托专业的律师团队,律师通过和网站负责人联系,再提交相应的材料,同时附上具有法律效力的专业文书,以告知网站方如果不及时进行处理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便可以迅速解决企业遭遇的负面舆情,有效阻断不实负面信息的传播,防止舆情进一步发酵给企业形象和信誉带来更大的损害。
三、时刻关注负面舆情处理效果,建立负面舆情预警机制
在负面舆情事件处理的中后期阶段,企业也应当持续关注负面舆情处理效果,并对处理实际效果展开评定和分析,总结负面舆情处理经验。
此外,在危机发生后的一段时间内,企业可以发布一些和企业、品牌有关的正面公关稿件,让正面的企业信息去覆盖负面舆情信息。同时企业应当有自己的一套完善的负面舆情预警机制,利用负面舆情监测软件,实时监测与企业相关的舆情信息,以便及时遏制负面舆情持续发酵。
⑧ 危机公关对于企业有什么影响呢
看,触目惊心的危机大戏 作者:王生升 危机公关(中国)援助中心首席顾问 仟智公关顾问机构总经理 亚太危机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中国总裁培训网金牌讲师 商战名家网认证讲师 当国人还未从三鹿问题奶粉的梦魇中缓过神来时,大洋彼岸的美国,华尔街金融危机火烧连营,让小布什政府焦头烂额,此时从美林证券被收购,到雷曼兄弟破产,互惠银行告急到现在的欧洲金融市场动荡,全球各国政府正在陷入金融市场的“救市”当中。。。。。。 三鹿奶粉出事后,董事长被抓,政府主管人员被问责,更重要的是,因为三鹿此类工厂生产线的叫停,危机延伸到整个乳品企业产业链,奶农挺不住了,大量的牛奶被倒掉,奶牛被当成肉牛卖掉,相关的饲料商、兽医行业也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牵连。。。。。。据报道,曾经是中国乳业第一集团军的三鹿,正面临着被乳业小弟弟三元集团收购的命运,一场蛇吞象的戏法即将上演。现在身陷牢狱的66岁的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女士,可能从未想到过自己一手养大、曾经令对手敬畏的企业如今濒临破产,几万名员工面临失业。 三鹿无视消费者,因为危机管理管控的缺失,沦落到这般地步,我们除了惋惜,更多的是责难。现代社会,一个拿消费者生命开玩笑、丧失起码商业道德的组织,必将承受应有的惩罚,在众多学者纷纷扰扰,大谈危机公关的论调时,我觉得,三鹿事件已经不是能用所谓的危机公关能挽回命运这么简单的事情了。 危机来临,突然、意外、防不胜防; 危机露出狰狞的面孔,似乎像抓狂的魔兽,在这个所谓文明的社会肆虐横行;危机世象,让我们心乱如麻。 谁说百年老店光辉坚挺?谁说商业巨子又能力挽狂澜、自我拯救? 经营长达158年的雷曼兄弟在华尔街的金融风波中也未能躲过一劫,看到一脸沮丧的雷曼兄弟职员走出雷曼大楼时,我想,他们肯定从未想到过赫赫有名的投资银行会在一夜间倒闭。哦,我的上帝,危机就是如此惨烈! 朋友之前在广州做红酒生意,日子过得倒是悠哉游哉,有了几个积蓄后,心里便痒痒的,跑到东莞开起了酒楼,上个月打电话给我,说亏得一塌糊涂,目前已关门撤回广州,无事可做,回家反思。这一轮的经济危机周期让我看到了实实在在的萧条。就说朋友这事吧,因为通货膨胀,中产阶级的消费力下降,直接导致我朋友餐厅的生意冷淡,不得已关门大吉。2008年这个不平凡的年份,注定了要被我写进历史的日记。 从一个企业,到一个国家,最后到一个国民,危机同样地痛彻心扉。 一直以来,我关注比较多的是过往的危机案例,没想到纷至沓来的危机现实让我瞠目结舌,我不希望我们的生活每天被危机包围,但我也很庆幸,我活在一个生动的世界,我的洞察,我的思考,也许会给这个社会增添一点价值。 事情总会有它的两面性。 危机现实也许会让我们更加清醒地活着,同样,危机也许将教会我们的企业重新审视过往的管理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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