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单污染
⑴ 向政府申请处理沙场灰尘污染的申请书怎么写
实事求是,以人为本,依法办事,如实说明,提出具体要求,等待处理回复
⑵ 因环境污染申请更换工作地点申请怎么写
【概念解说】 工作调动申请书是职工向单位请求调动工作的要求文书。
【格式内容】
1. 标题。可写成"工作调动申请书"。
2. 称谓。写能解决问题的部门,一般是人事部。]
3. 调动工作的原因。
4. 调动工作的心情。
5. 请求批准
美国进口普卫欣天 猫
的要求。
6. 落款。
⑶ 环境污染怎样申请
你可以到当地的环保局咨询一下,看需要经过哪些途径和准备些什么样的材料。
⑷ 污染环境罪取保候审申请书应该是怎么样的呢
先写题目关于XXX取保候审是申请书然后是正文检察院:XX于XX年X月X日经XXX法院羁押现因身体不适山区从取保候审除外就医最后是申请人的名字与日期。
⑸ 什么情况下要申请污染物排放总量
无论什么情况都需要走总量程序!一般环评单位做完环评之后会给你填写总量申请表,即使是零总量也要写,如果是零的话, 程序很简单。总量指标包含:氨氮 COD NOx SO2,如果你有排放这些,对应的总量就不是零了,程序时间稍长。而且要看所在地区总量分配情况,如果没有总量了,没法批给你,你就没法上项目了。
如果没有总量指标,你的项目环评理论上就过不了,项目无法建设。没用总量环评也不会给你批复的,因为总量分析是环评中的一部分,只有拿到总量你的项目才能上,拿不到,环评都没有必要给你批。
⑹ 个体小作坊环境污染整改申请怎么写
严格准入
由县级质监部门颁发许可证
《意见稿》规定,我省食品小作坊要具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设置食品原料处理以及食品加工、包装、存放等区域。
生产经营场所应当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要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设备、器具和供水、消毒、通风、照明、防尘、防蝇、冷藏、洗涤以及废水处理、垃圾存放等设施;除此之外,还要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规范等。
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将实行许可制度,符合设立条件的食品小作坊,应当向县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领取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而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应当有标签,标注相关许可证的编号、产品名称、配料、生产者、生产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基本信息。
严肃监管
禁止生产特定保健功能食品
《意见稿》指出,食品小作坊严禁生产经营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食品;严禁生产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以及《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及其部门和省政府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意见稿》指出,食品摊贩从业者要具有符合食品卫生条件的食品制作、售货的亭、棚、车、台,具有防雨、防晒、防尘、防蝇、洗涤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而接触食品的器具、工作台面以及货架、橱柜等都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从业人员要取得健康证明。《意见稿》还要求,食品摊贩摆摊设点不得影响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不得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不得影响教学、生产、工作秩序;不得造成环境污染。天猫美国普卫欣提示:雾霾天气出行记得做好防护。
严厉查处
食品安全有问题可吊销许可证
如何保障规定落到实处?《意见稿》规定,对于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由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违法违规生产已经被禁止生产的食品,由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原料,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而对于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不召回者,不仅要处以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吊销生产许可证。《意见稿》还指出,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依照职责分工,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各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等,接受群众举报违法作坊,对举报有功者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⑺ 环保局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申请表怎么填
答:环保局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申请表,主要是真实填写其中的企业排污的实际状况,力求用数据说话。
⑻ 如何申请办理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
1、【甲级资质审批程序】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甲级资质的审批。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甲级资质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签署意见,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和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审批决定,并通知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颁发资质证书,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理由。
对申请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甲级资质的,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严格控制的原则,从严审批。
2、【乙级、临时资质审批程序】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乙级资质和临时资质的审批。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乙级资质或者临时资质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颁发资质证书,并予以公告;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理由。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自批准颁发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乙级或者临时资质证书之日起30日内,将资质证书复印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8)申请单污染扩展阅读:
申请提交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上一年度本单位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其他资信证明。
(三)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现场操作人员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培训证书复印件和聘用合同复印件。
(四)实验室或者检验场所及其检测能力的证明。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六)有关规范化运营质量保证体系的证明。
(七)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实例,包括运营项目简介、委托运营合同、用户意见、委托运营项目备案表、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委托运营合同期间设施运行监测报告。
(八)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分级、分类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临时资质的,可以不提交前款第(七)项规定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