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法
1. 防止水污染的方法
水源的污染及其防治方法
作者:邓海斌 上传:yeguiren 来源:水利工程网 2004-08-13 00:00
国家为了保障饮水卫生,保护取水源头,制订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对取水的水源提出了质量要求。但是,大多数县镇供水企业由于缺少足够的资金和技术力量,对水源管理仅仅是确立水源保护区,对水源的污染及其防治缺乏了解。因此,了解水污染源,防止水污染产生和进一步恶化是水源管理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水源污染的类型
县镇供水源头主要是受到人为或自然因素的影响,使水的感官性状、微生物指标、有毒成分等超出了标准。其类型有:
1.细菌和微生物污染。这类污染特点是数量大,分布广。特别是以地表水作为取水源头的供水企业,其污染主要来自城镇生活污水、医院污水、垃圾及地面径流等。每升生活污水中细菌总数可达几百万个以上,每克粪便中大约就有100多万个,细菌的种类也达百种之多。若只经加氯消毒就供饮用的水源,大肠菌群每升也不会少于千个。
2.有机物污染。这类污染主要是由于化肥农药及有机化学污染造成的。一般水中的碳水化合物、蛋白质、油脂、氨基酸、脂类等都可造成水中有机物含量偏高,水质变差,导致水体污染。水中有机物含量可以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或化学需氧量(COD)来表示。一般的有机污染物进入水中后就进行化学氧化分解,然后在微生物作用下进行生物化学氧化分解,这个过程会随温度、有机浓度、微生物种类的变化相应发生改变。含氮有机物就被硝化成亚硝酸盐、硝酸盐。溶解氧就是衡量有机污染程度和划分指标等级的依据,污染越严重溶解氧就越少。
3.富营养化污染。主要指以水库、湖泊为取水源头的污染。在水库与湖泊中由于水流缓慢,在有机物作用下引起藻类、浮游生物的急剧增长。水体富营养化没有统一指标规定。富营养化的水体藻类较多,水体呈绿或棕绿色,且伴有臭味,引起人体感官不适,对水质的净化和处理带来很大的麻烦。
此外,在工业较为发达的地区,水污染还包括有毒物污染、化学物质类污染、热污染、放射性污染等。
二、水源污染的防治方法
水源污染的防治对维护管理水源保护区十分重要。防治污染原则是预防为止,重在管理,主要方法:
1.定期进行水体污染源调查。根据水源污染的类型进行定期调查,要实地观察,收集排污资料,并且将污水排放口的水样委托当地卫生防疫或环保部门进行分析,并将调查结果整理成文字材料,预测污染发展的趋势。调查时间一般每年一次,规模要大,最好会同卫生防疫、环保部门一起调查,如果水质发生变化则相应增加调查次数。
2.加强水源上游水质监测。监测项目主要选择对水源有影响项目,可以选择反映水的感官性状的如浊度、色度、臭味、肉眼可见物等;反映有机物污染的如溶解氧、生化需氧量(BOD5)、化学需氧量(COD)、三氮(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反映细菌污染的微生物指标等;富营养化的加上藻类与浮游生物的监测。
3.依法治理污染源。水源污染防治是一项关系人民身体健康的民心工程,对已影响水源水质的污染源一定要依法治理,要依据国家颁布的《水法》、《环境保护法》、《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紧密依靠当地政府、环保、卫生等部门有效地对污染源进行处理。
江西省宁都县供水公司在水源管理中就曾发现上游排放污水,造成色度偏高且伴有异臭。公司立即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发现上游一家食品厂和腐竹厂每天排放污水,于是将污水排放口水样委托环保局进行检测,并将调查结果整理成文字材料上报县政府和主管部门,在政府部门、卫生、环保等多家执法部门的配合下,依法对食品厂和腐竹厂的污水进行治理,确保了水源的安全与卫生
2. 水法和水污染环境法关系
水法是关于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的法律。
水污染防治法是关于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的法律。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哪些方面(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向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和一级保护区的水体排放内污水。已容设置的排污口,应限期拆除或限期治理。在生活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在保护区附近新建排污口,必须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
第四章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十九条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
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第三十条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
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规定和标准。
第三十一条向水体排放含热废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水体的水温符合水环境质量标准。
第三十二条含病原体的污水应当经过消毒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方可排放。
第三十三条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禁止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存放可溶性剧毒废渣的场所,应当采取防水、防渗漏、防流失的措施。
4. 对于水污染的处理方法主要有哪几种
1、生物法
水污染的治理包括内环境治理和外环境治理。前者是对污染源的治理, 其难度大, 耗资多。后者是利用自然环境净化能力对水污染的治理。生物净化就是外环境治理的重要手段, 它是一种符合我国国情的水污染治理方法。
由于地球上到处都有能参与净化活动的生物种属, 它们通过本身特有的新陈代谢活动, 吸收积累分解转化污染物, 降低污染物浓度, 使有毒物变为无毒, 最终达到水排放标准。因此利用生物净化污水受到人们的重视。具体方法如下。
(1)沉淀处理法 (2)水生生物养殖法 (3)生物称定塘法 (4)活性污泥法 (5)生物膜法 (6)生物接触权化法 (7)土地处理系统 (8)固定化细胞法
2、物理法(纤维素基吸附法)
物理法处理水污染有许多种方法,主要包括膜工程法, 吸附法。其中,吸附法由于具有多样性、高效、易于处理, 可重复利用,而且可能实现低成本而最受重视。活性炭是现在用得最广泛的吸附剂, 主要用来吸附有机物, 也可以用来吸附重金属, 但是价格比较昂贵。磁性海藻酸盐不仅可以吸附有机砷, 还可以用来吸附重金属。 壳聚糖作为一种生物吸附剂, 可以在不同的环境中分别吸附重金属阳离子和有害阴离子。骨碳、铝盐、铁盐以及稀土类吸附剂都是有害阴离子的有效吸附剂。稻壳、改性淀粉、羊毛、改性膨润土等都可以用来吸附重金属阳离子。随着水质的日益复杂和科技的进步, 水处理用的吸附剂不仅要求高效, 还要廉价,而纤维素作为世界上最丰富的可再生聚合物资源, 非常廉价, 可以成为理想的吸附剂基体材料。
(1)纤维素的来源
纤维素是植物中最重要的骨架成分, 主要来源于棉花、木材、亚麻、秸秆等. 纤维素是世界上最丰富的可再生资源, 据不完全统计, 全球每年通过光合作用产生的纤维素高达1000亿吨以上. 几千年来, 纤维素只被用来做能源、建材以及衣物, 作为一种化学原材料, 它的研究历史只有150年. 纤维素的分子链结构式如下, 它是由β-D-葡萄糖基通过1-4苷键重复连接起来的线性聚合物, 具有亲水性, 手性, 生物降解性等特征. 纤维素的每个葡萄糖环含有3个活泼羟基, 可以发生一系列与羟基有关的化学反应, 因而被广泛地化学改性. 纤维素的常见改性方法有: 氧化反应、酯化反应、醚化反应、卤化反应、自由基接枝共聚反应。
(2)改性纤维素在水处理中的应用
根据水中污染物的种类, 可以选择不同的方法在纤维素上修饰不同的基团, 进行水中污染物的吸附。
A、吸附重金属阳离子 B、吸附有害阴离子 C、吸附有机物
3、化学法
利用化学反应的作用, 通过改变污染物的性质降低其危害性或有利于污染物的分离去除。包括向各类废水中投加各类絮凝剂, 使之与水中的污染物起化学反应,生成不溶于水或难溶于水的化合物,析出沉淀,使废水得到净化的化学沉淀法;利用中和作用处理酸性或碱性废水的中和法;利用液氯、臭氧等强氧化剂氧化分解废水中污染物的化学氧化法;利用电解的原理, 在阴阳两极分别发生氧化和还原反应,使水质达到净化的电解法等。
(1)氧化法 (2) 电解法 (3)超临界技术
5. 水污染如何治理的方法
防治水体污染的主要措施有以下三条:
(1)减少和消除污染物排放的废水量。首先可采用改革工艺,减少甚至不排废水,或者降低有毒废水的毒性。其次重复利用废水。尽量采用重复用水及循环用水系统,使废水排放减至最少或将生产废水经适当处理后循环利用。如电镀废水闭路循环,高炉煤气洗涤废水经沉淀、冷却后再用于洗涤。第三控制废水中污染物浓度,回收有用产品。尽量使流失在废水中的原料和产品与水分离,就地回收,这样既可减少上产成本,又可降低废水浓度。第四处理好城市垃圾与工业废渣,避免因降水或径流的冲刷、溶解而污染水体。
(2)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进行区域性综合治理。第一在制定区域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工业区规划时都要考虑水体污染问题,对可能出现的水体污染,要采取预防措施。第二对水体污染源进行全面规划和综合治理。第三杜绝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任意排放,规定标准。第四同行业废水应集中处理,以减少污染源的数目,便于管理。最后有计划治理已被污染的水体。
(3)加强监测管理,制定法律和控制标准。第一设立国家级、地方级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执行有关环保法律和控制标准,协调和监督各部门和工厂保护环境、保护水源。第二颁布有关法规、制定保护水体、控制和管理水体污染的具体条例。
6. 杜绝水污染,,保护水资源的方法。
一、节约用水
1、用淘米水浇花、洗菜
2、农业上用滴灌、喷灌
二、杜绝水污染
1、使用无磷洗衣粉
2、工业废水经处理后再排放
7. 水污染法律
主打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具有辅助性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共有八章103条,其中第四章分为五节。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水污染防治的标准和规划
第三章 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工业水污染防治
第三节 城镇水污染防治
第四节 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
第五节 船舶水污染防治
第五章 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
第六章 水污染事故处置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8. 水污染防治法是一部什么性质的法律
是一部单行法,部门法,
第一条为了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 水污染防治法
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海洋污染防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9. <水污染防治法>禁止排入和倾倒的污染物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
(1)第三十三条: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
(2)第三十四条: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
(3)第三十七条: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禁止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9)水污染法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6月27日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水中的污染物通常可分为三大类,即生物性、物理性和化学性污染物。
生物性污染物包括细菌、病毒和寄生虫。到目前为止,有关致病细菌和寄生虫的研究较多,且已有较好的灭活方法,但对致病病毒的研究尚不够充分,也没有公认的病毒灭活要求标准。
物理性污染物包括悬浮物、热污染和放射性污染。其中放射性污染危害最大,但一般存在于局部地区。
化学性污染物包括有机和无机化合物。随着痕量分析技术的发展,至今从源水中检出的化学性污染物已达2500种以上。
水质污染物有多种来源,主要分为自然产生的和人为产生的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