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与律师
1. 依法治国,律师行业面临怎样的机遇和挑战
您好!我认为无论是政府还是普通的人都应该在合理的范围去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对于违法和违反道德良俗的事情要坚决反对和抵制。
2. 建立健全律师制度对依法治国有哪些意义
修订后的律师法明确了律师职业使命,完善了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措施,丰富了律师执业的内容,为律师更好地履行职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提供了法律保障
3. 在依法治国背景下律师的作用
第一,律师精通包括实体法、程序法在内的法律法规,具有对案件如何进行调查的能力,不仅如此,律师还养成了从法律角度进行思考的习惯,能够把眼前的具体案件与法规范恰当地联系起来,通过法律推理提出具有一定客观性和说服力的主张,并及时提示给法院。
第二,律师在其拥有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法律推理能力基础上,还能够根据具体案件对有利于自身委托人的论点和证据材料加以组织并以逻辑严密完整的样式来展开辩论,而且这样的辩论在不一定与律师个人所持有的信条或好恶有直接联系。
第三,律师熟悉法律实务尤其是其中关于诉讼的实际事务。做一个好的律师,往往经过反复处理大量的案件而逐渐领会掌握了种种程序上的技术,这不单是个知识的问题,还包括经验和技巧。这显然是当事人所不具备的。
第四,从与案件或纠纷本身的关联来说,当事人本人是直接的利害关系者,往往只能站在自己主观的立场上来对待诉讼,而律师则因案件本质上属于他人的问题,能够保持一定距离,较客观冷静地把握情况。
第五,律师作为从事专门职业的人员,接受职业团体特殊的伦理规范制约。虽然他与法官同属从事法律专门职业,但律师毕竟不是司法机关的附属部分。他以一种中间的独立的立场参与诉讼
4. 法律界律师认为,依法治国公开公平公正,为什么不公开庭审
判决是公开的,只不过有些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比如未成年人案件,涉及国家商业机密的案件这类,在法律法规中都规定有,没有规定的一律公开审理。
5. 举例说明律师对于法治有何意义举例说明
有学者认为,律师的地位和作用是衡量一国法治水平的重要标志,律师兴则法治兴。我认为也是很有道理,法律广泛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涉法的各社会问题如没有法律专业人员介入,很难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社会庞杂的立体结构,国家很难都设置法律专职岗位,尤其非公有制经济和公民私人问题;即使设置专职岗位的司法机关,也需要专业监督制约。律师就是这样一个平衡社会法治需要的专职队伍,广泛参与社会的活动,以其专业能力实现国家法治构想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对法律的需要;通过具体的执业活动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使国家的意志实现、使单位、个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律师参与依法治国,普及法律知识,有利于人们知法、懂法、用法,以法律的视角判断预测行为后果、以法律的途径解决问题。行为的是非尺度以法律为准,一定程度解决尺度不明、标准不一、纷争不止、纠缠不断、各执一词、难于和谐,影响社会稳定,不利生活、生产、工作、学习等等。律师的普法有力促进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律又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普法对法律的贯彻实施、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是非常重要的基础。律师的执业活动、对社会法律问题发表的意见、专项法制宣传讲座等都会对法律普及产生一定的作用。
律师对法律理论的研究、解析法律的规定、著书立说阐明法律的思想、法律的适用、研究方法、法律的结构、内涵、外延、法律的历史、古今中外对某一社会问题的不同规定、及其优劣、以及目前社会阶段应如何把握、确立什么原则、尺度等,对法律思想的影响贡献和进步都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尤其律师在兼任法学教师、研究机构人员时,其法律思想的影响更具普遍和深远意义。现如今微信等互联网工具媒体的信息传播非以往所能比,律师的法治思想对社会的影响也非同寻常,律师法律思想对社会迅速传播,并且,产生快速影响,作用社会的力量是非常大的。律师在利用现在媒体时要考虑杜绝产生不利负能量的传播,要传播正能量的法律思想。
律师在各级人大立法机构、政府机构的作用不可忽视,律师参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中央政府机构行政规章、地方行政规章、国际规则等的研究、制定、修改,具有积极的意义,律师是理论和实践结合非常密切的法律实务行业,对现实的法律需求掌握的比较准确、具体、细致,重视法律的可操作性,对各个社会阶层和行业的了解比较充分,参与立法一般能客观的正确的反应现实的不同的民众意思表示,也能反应把握国家、政党的意思表示,对国际法律的研究和法律历史的脉络研究,也可以从古往今来,内外镜鉴,总结归纳演绎出代表国家进步意志、历史趋向的法律制度。律师参与法律性质的制度设立、变更、废止,对国家和人民的根本的利益和意志有巨大的益处。为国者、为民者、为律师者,当予以重视。
律师的法律思想、意识、法律人的思维模式、执业行为、习惯,不但在执业过程中表现出来,在日常生活中也会表现出来。通过律师的行为表现,对接触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都会产生影响,这对整个社会的法律观念、思维模式、行为表现,会有一定的作用,对社会观念意识的改变,法律的渗透、行为的改造有很大作用,对法律的实施广布了群众基础,是传播法律的布道者。
律师通过担任政府机关顾问,有力的促进政府依法行政,重视法律的实施,依法解决政府职能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管理,从而对社会进行管理的职能作用,避免法无规定乱作为,法有规定不作为,渎职乱权行为。对政府廉洁高效的运行有积极的作用,减少渎职侵权也就减少了群众的不满,增加了群众对政府的信心、增加了政府的威信和公信力。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部分,是国家凝聚力的保证。
通过对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和公民个人的顾问工作,律师对他们的决策、依法行为的作用更是重大。在维护他们合法权益方面更加具体、明确、具有很强针对性。同时引导他们依法行为,避免因违法不受法律保护情况的出现。通过活生生的案例告诉他们违法的严重后果,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守法与违法的巨大差异。这对社会经济秩序、法律秩序的维护作用是很大的,这是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一环。
律师通过社会涉法问题的提前介入,可以一定程度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形成和谐的邻里关系、社会合作等关系,避免违法情况的发生。对已发生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也有利于矛盾的化解和社会稳定。
律师参与机关信访部门活动,有利于解决信访部门依法行为,有利于信访群众对信访问题的法律认识,对信访问题法律化解决,提供必要的帮助,引导信访走法律途径,避免矛盾激化,提高信访效率、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机关和法律威信,和谐社会关系,稳定社会秩序,非常必要。
律师承办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复议、仲裁案件,是律师的重头业务,每一位执业律师都会当做检验、提高、落实职业使命的重要方面。这不仅仅是涉及法律问题纵横交错,更重要的是律师执业行为,与其他机关个人在案件办理上的现实矛盾冲突与法律上的结果。事实上的待证,证据的真伪、关联性、合法性、证明力,法律依据的运用、解释、说明、实体上的权利义务、程序上合法与否,以及事实、证据、法律之间的逻辑关系,及其必然、或然的结果,多是在考量律师的执业理念、能力、素养。矛盾的对抗性、利益的矛盾性、人性的优劣等等多是不能回避的直接面对的现实。办案机关有办案机关的意见、当事人有当事人的诉求、证人有证人的考量、律师有律师的办案方略。如何适用现有法律又不因法律规定不明、不引用其他可以参照的法条、法理而至正当权益得不到保护,如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又不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如何使公平正义合法的诉求实现又不采取违法的方式手段,等等。律师办案追求的公正结果是在落实法治的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对个案的承办体现法律在现实中对社会矛盾的具体落实处理,是对依法治国的检验、促进。
律师在承办刑事案件时,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执业作用更加突出。通常情况下公、检、法三机关比较讲究配合,互相监督比较弱,这与他们的职业角色、职能作用、思维角度有关。律师从另一个角度、职业要求、作用介入,提出不同的意见,有利于案件依法定条件、程序和方式客观的表现反应出来,对准确适用法律,认定案件事实,正确定罪量刑,罚当其罪,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律师的这些作用是依法治国的重要职能作用。
律师职业的出现是法治文明的标志,律师是纠正偏离法制轨道的行为者,是落实代表国家意志的法律捍卫者。律师以其法律思想、法律行为、引导社会形成一种法律文化,而这种文化与社会时代其他文化融合一起,构建现代社会的思想、伦理、制度、规则、行为文化。而文化直接影响一个国家、民族、社会的群体,是文明程度的标志,是人类的上层建筑,浸染其中的每个个体、集体都会受其影响。一个国家、民族、家庭、个体的先进、文明程度主要决定这种文化的程度,中华民族之所以绵延五千年,虽然经历许多磨难,今天,最终依然屹立世界,伟岸强大,皆因她的伟大历史文化不倒。我们有幸的在实践依法治国的国家战略,这是在以往文化里注入新鲜的法治基因,中国律师必将在这新的活力的生命里,强大祖国的机体。
6. 在依法治国大环境下法务会计师对律师会计师有哪些重要作用
全球市场经济下最依赖的两个职业:一个是律师,一个是会计师,是它们支撑着当今世界的经济运行秩序和市场游戏规则,律师、会计师也将面临在日趋规范、完善的法律环境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与法律的结合将更加紧密。一方面单纯凭会计知识已经很难正确处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所有会计事项;另一方面法律对市场经济的规范还需要通过会计计量和记录。因此,以会计理论和法学理论为基础,融会计学与法学为一体的法务会计师必须开始拓展新的职业范围来顺应全球经济一体化所带来的新挑战,律师、会计要与时俱进就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需要。
2008年一个新兴的职业已在中国悄然诞生:中国法务会计师,这象征着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越来越健全的国家,同时又是对中国会计界、律师界将面临最新的跨专业、跨领域复合型、通用型人才的新职业挑战。
在上世纪的整个80年代与90年代,尤其是90年代后期,越来越多的法务会计师以专家证人的身份出庭作证,越来越多的法务会计师受聘于政府机关、警察局、大的公众公司和小的私人公司等机构进行欺诈调查,越来越多会计事务所拓展服务范围,对外提供了调查与法务会计服务。此时,人们逐步开始认同法务会计师在会计职业界中具有相对专业化的独立地位。法务会计师通过提供他们特有的专业服务,在解决经济纠纷、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参与民事与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赢得了市场与良好的声誉。在新的世纪,法务会计师被预测为是21世纪10大热门职业之首。
一、法务会计的概念
法务会计是特定主体综合运用会计学、法学知识以及审计方法与调查技术,旨在通过对会计资料进行调查获取有关证据资料,并以法庭能接受的形式在法庭上展示或陈述,以解决有关法律问题的一门融法学、会计学、审计学、调查学、证据学、犯罪学等学科为一体边缘科学,是会计学的一个新领域。
二、法务会计的发展
1、美国目前的诉讼与纠纷附属委员会颁布了多项法务会计实务及特别报告帮助,据调查,截止2007年1月在美国至少有82所大学开展了法务会计的教育。
2、在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cica)在建立法务会计实务指南和准则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2004年10月加拿大调查与法务会计协会(CAIFA)和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CICA)在多伦多召开调查与法务会计——卓越联盟第六届年度研讨会。加拿大的优秀法务会计联盟(TheIFAAlliance)、多伦多大学的罗特曼管理学院及在蒙特利尔的EcoledesHautesEtudes商业语言学校与2001年创办了法务会计专业学习。
3、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公会(CPAAustralia)是澳大利亚两大会计组织之一,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公会与2002年成立法务会计讨论组,澳大利亚特许会计师协会(ICAA)是另一会计职业组织,他成立了法务会计专门兴趣小组,研究进行调查欺诈的方法等。澳大利亚特许会计师协会、澳大利亚也的莫纳什法学院的法务研究国际学会及澳大利亚辩护协会(FIAI)与2002年7月联合开办了法务会计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课程。
4、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成立的诉讼支持小组(LSG),为法务会计提供诉讼服务的指导和帮助。并在1998年成立了欺诈顾问组(FAP)。
5、中国政法大学目前开设了法务会计研修班,并在2007年成立了法务会计研究中心,中心已成为我国重要的法务会计研究基地、对外服务基地、学术交流基地、人才培养基地;使法务会计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在全国居于显著的领先地位,并在国际领域享有较高的学术声誉,成为公认的法务会计重点研究中心。2008年中国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渤海大学也都设立了法务会计专业
三、项目实施的动因
随着全球经济的一体化,经济组织规模日益庞大,现代金融工具不断创新,企业经营环境瞬息万变。经济纠纷、经济犯罪的形式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而且几乎所有的经济行为都与会计和审计有关,通过法律来调节市场经济是现代经济的主要特征。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及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就更需要大量既精通会计知识又熟知法律知识,并掌握专门调查与审计技术方法的复合型人才,法务范畴结合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岗位中的重要性正在从战略层凸显。而我国现有培养的会计师、审计、律师等人才,多数是“单一型”的,只掌握了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为此需要培养和早就一大批通晓法务规则、财务规划、能够适应全球环境变化的“高级复合型人才”,很多企事业单位、司法机构对于这类双料人才的需求量明显增加。
四、法务会计的应用范围
法务会计主要应用于各大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集团公司、民营企业等)、中阶服务咨询机构(例如:各大会计师事务所、风险管理公司)、上市公司、司法公安检察机关、国家审计部门、纪检部门、调查舞弊审查机构等,市场经济下的法务会计业务知识将服务于各个行业,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
※政府部门需要法务会计能够提供有关公职人员贪污受贿与职务犯罪的证据信息;
※警方需要法务会计师参与有关欺诈与经济犯罪案件的调查取证以及对财务数据进行解读;
※检察机关在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等经济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和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过程中,需要法务会计配合收集有关会计证据并对这些证据进行司法鉴定;
※法院在审理有关涉及财务与会计专业问题的复杂经济案件时会要求法务会计人员以“专家
证人”(我国法律目前规定为“专家辅助人”)的身份出庭,对有关的会计证据进行陈述与解释;
※律师在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中,需要法务会计师提供专业性的诉讼协助与支持;
※公司的管理与监管部门需要法务会计师介入公司内部欺诈舞弊的调查与取证,以弥补内部审计的不足;
※银行等金融机构需要法务会计师在涉及洗钱、保险欺诈等金融犯罪的调查方面提供专业的证据支持;
※各类商务调查事务所在涉及债务清讨、合同纠纷、人身伤害、婚姻调查、财产追踪等问题的业务活动中,也需要法务会计提供专业协助与支持。
综上所述,根据中国企业国际化和市场化的发展趋势以及企业人才培养的需求,通过在全国开展法务会计师项目培训,努力提高相关人员岗位能力水平,从而真正做到服务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预期目标,切实提升企业管理人员的综合管理能力和应用水准。、
五、法务会计职业前景
法务会计是全面吸收了会计的基本原理和法学理论特别是证据学的基本理论,也吸收审计学中部分审计的技术方法和统计学中的某些统计分析、比较分析方法而形成的一门新兴学科。从专业人才看,应该是既熟悉有关法律知识、又精通会计业务的复合型、通用型人才或跨专业、跨领域人才。法务会计主要存在于三大领域:
一、企业、事业单位。该领域中的法务会计的主要职能是使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行为符合国家现行法律,在遵守或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寻求本单位的最大财务利益;综合会计数据、经济规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帮助管理层做出更好的决策,并能运用法律的武器进行交涉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二、社会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都是法务会计应用的重要部门。法务会计的需求确定以后,必定要有这样的一种社会团体力量来满足社会的需求,即由某一专业团体来提供这一服务。国内现从事法务会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多是外资会计师事务所。例如:普华永道、毕马威、安永、德勤、国内一些大型的会计师事务所等。随着社会对舞弊事件的重视,会计师事务所应加强了对法务会计的重视,有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应积极发展自身的法务会计部门,将业务由原来的审计发展到对公司内部存在的舞弊案件提供咨询,直至到法庭上作证,以跟上提供法务会计服务的步伐。由于法务会计和法律结合的紧密性,会计师事务所需雇佣多数律师或与律师事务所达成联系,以加强了会计师事务所在法务会计业务上的工作能力。
三、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及国家审计部门。司法机关的司法会计师也是法务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会计在侦查、审理交易纠纷、贪污受贿等经济案件时,都要涉及被审查单位的会计资料及会计人员。这就要求司法会计人员不仅要精通法律,还要有会计、审计知识才能胜任。国家审计机关和企业内部的审计人员,也应该是熟知国家、企业内部有关审计法律,又懂会计、审计的法务会计人才。
另外,法务会计师国际需求节节上涨在英、美、加拿大等国家,法务会计的需求已节节上升。早在“9•11”事件之后,美国甚至在反恐调查中也大量动用了法务会计。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证明,现在银行、金融机构和大型企业纷纷开始聘用法务会计来防治公司欺诈和其他不道德行为。
7.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律师行业的影响
律师作为自由职业者,是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主力军之一,必须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律师工作,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成效体现在思想有新认识、工作有新举措、律师队伍有新面貌上来。
1.进一步端正工作理念。律师及律师所要准确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在坚持社会主义法治优良传统的同时,注意纠正不合时宜的落后观念,使正确的思想得到坚持,错误的思想得到纠正,模糊的思想得到澄清,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思想得到及时更新。
2.进一步增强律师素质和工作能力。律师及律师所既要通过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回顾、查找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和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着力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提高律师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强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以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
3.进一步规范律师接案、办案行为。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律师所规范化建设;同时,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原则、内容和要求在律师所规范化建设中加以体现,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得到贯彻和落实,使本所律师的办案行为更加规范。
8. 云治国律师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事业管理和社会事务管理,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能依法进行,使国家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它反映了社会从人治向法治转变的历史进程,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1.为什么要依法治国
人类总是生活在一定的秩序之中,在我国封建社会时期,人们生活在封建秩序之下,那时已经有了许多的法律条文,但它们大多都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所有的大权都在君主的手中,君主容易凭一时的好恶来决断国策,随意按自己的意志制定与修改法律,造成政策上的反复法律成为统治阶级谋取私利的工具,从而造成了社会混乱,乃至崩溃。这一点从我国封建社会不断的更换便可以看出来。从根本上说是因为个人的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权利控制法律。而统治阶级的行为得不到约束。即使是出现一时的"明君"什么的,也只是一时的现象,因为利用统治者自己约束是不现实的,在我国建国初期,虽然制定了宪法,却并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来制约领导人的权力,在文革时期甚至出现了"要人治不要法治"的权威思想,领导人的权威大于法的权威,林彪,四人帮正是利用人治的政治运作机制,犯下了令人发指的罪行。
历史的进步总是建立在灾难上,文革证实了人治在中国是行不通的,1978年,社会主义法制的确立,使中国慢慢开始了法制的建设,1997年党中央又确立了"依法治国"的战略方针政策,依法治国与依法制国有什么区别呢?法治不是简单的执行法律来治理国家,法治更重要的是其法律的运行方式,程度和过程。它包括了法律的至上权威性,法律的公平性、普遍性等基本要求。同时也是以法律来约束统治者,对权力的限制。只有在法治的条件下,才能对权力的执行者实行着有效的监督及惩罚手段。法制是法治的基本条件,没有法制也就谈不上法治,但法制的却不足以表达法治的实质。法制的焦点是秩序,而法治的重点则在有效的制约和合理的运用权力,也就是说法制是用来规定国家的秩序的而法治通过对权力的制约与合理利用使法律真正能够得到应用与发挥。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市场经济的建设更是离不开依法治国,市场经济的建设与完善,必须有完备的法律来规范和保证,建立一套完善的机制来规范市场经济活动,引导经济主体,维护市场秩序实现 政府对市场的调控与管理,并确保社会公正,没有法制市场经济是难以运转与发展的,但有了法制并不代表市场经济能够建立与发展,最终还是需要法治,法治并不单纯的强调市场经济,而且还调整各种市场行为使其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确立了合法的原则,法在市场经济中有着最高的权威性。
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前提,依法治国的主体便是广大的人民群众,这表明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是紧密相连的,回望历史文革便是由于没有将党内民主以及国家社会民主加以制度化法律化,这样就提供了一种条件,使国家的权力过于集中于个人,党内的个人专断和个人崇拜滋长,也就使党难以防止与制止"文化大革命"的发动与发展。因此发展民主的时候还要注意法在其中的作用,通过法治使民主制度化程序化,加强的同时法律也会有了稳定性,不会因领导人看法与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因此民主又可以保正法治的行之久远。
2.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要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律体系的完整与否是一个国家的法律健全与否的前提,如果所立的法非常糟糕或者漏洞很多,不仅会给坏人提供为非作歹的机会,还会使好人无从依法行事。更重要的是要求所立的法是良好的法,即符合人民的利益、社会的需要和时代的精神的法。不仅要求立各种各样的法,更重要的是要求所立的法是良好的法,即符合人民的利益、社会的需要和时代的精神的法。立法时要做到真正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要做到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各项人格尊严、人生自由、民主权利、政治自由、经济权利和其他社会权利。社会主义法在实质上应当实现人民性、合理性、公正性、合规律性几个方面的深刻统一,这也正是社会主义法的生命力与优越性之所在。要经由民主的、科学的立法程序制定,这是保障法律科学性、民主性的程序基础。民主的、科学的立法程序有助于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立法,广泛集中民意民智,避免立法工作单纯受部门利益、地方利益的驱使,或者完全依领导人个人的意志而立法。要讲究立法技术,注意借鉴历史上的和国外的立法经验,更要注意总结自己的立法经验。
健全民主制度和监督制度。社会主义的依法治国要切实做到:公民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的保障;国家权力的配置,包括中央与地方、领导者个人和领导集体、执政党和国家机构、其他政党和社会组织的关系,都要充分体现民主原则。人民应能通过法定的民主程序当家作主,进行重大决策,管理国家大事。司法与执法体制和程序的各个环节,也都要贯彻民主原则,保证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与民主制度相连的是监督制度。我国当前应加强对国家权力的立法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包括舆论监督)。如果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就难以保证国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完全按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办事,也很难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参政、议政的权利。
要继续加强严格的行政执法制度与公正的司法制度。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法定程序实施,严格依法行政;行政权力不得滥用,必须接受法律的制约;滥用行政权力造成的损害必须经过法定程序予以救济。同时,还应建立对行政违法责任人的追究制度。公正的司法制度是对受到侵害的人民权利给予补救的关键一环,也是维护社会公正、保障法律得以正确实施的最后一关。在健全公正的司法制度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干涉;司法机关依法享有的地位应当得到保障;要有公正的审判制度,保证案件的审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建立严明的冤案、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要继续培养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我们必须建设一支数量足、素养高的执法队伍,包括公务员队伍、行政执法队伍、法官队伍、检察官队伍。同时,还要建立从事高质量法律服务的律师、公证员队伍。所谓素养高,包括三层含义:一是要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道德素质,要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于事实、大公无私、廉洁奉公和具有以身殉法的精神;二是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避免一些庸才滥竽充数;三是要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不仅要廉政,而且要勤政。
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大计,是社会政治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场深刻的变革,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进程。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情况仍然相当严重,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现状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相比还是相当大的差距。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为增强"依法治国"的思想观念,扩大"依法治国"的民主基础,完善"依法治国"的制度保障,强化"依法治国"的监督
9. 如何充分发挥律师在依法治国的重要作用
1、律师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行中,应当对依法治国有一个深刻的把握,尤其是结合我国目前在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的国情来理解。
2、在主题教育中应澄清两个方面的认识。
1)、在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尤其是各项改革与创新,在处理改革与创新时对现有的法律制度有所突破,这种突破能够促进社会进步,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时,应当遵循法律的基本精神,而不是精致规避法律的专业人士。
2)、在司法改革中尤其是法官、检察官与律师共同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来考虑问题时,不宜过分以经济作为考核其成功的标杆。
3、律师在依法治国中的专题教育应当与司法改革结合起来,从内部进行剖析,从中发现律师队伍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借助于司法改革来解决一些长期不能解决的问题,从而转变严格律师执业纪律和切实转变律师法律服务的作风,树立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良好形象。
10. 如何发挥律师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
一方面,积极探索制定保障和规范律师执业权利,提升律师职业尊严,认真落实刑法、刑事内诉讼法关于容律师执业权利的相关规定,为律师执业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另一方面,可以尝试将劳教所、派出所、交警中队受理的全部或部分劳资、治安、交通肇事纠纷外包给某个律师所,然后,由律师所派出专业律师服务人员负责调处 相关纠纷,这样可以大大缓解有关行政部门和法院的工作压力。再就是要通力合作,政治上对律师要有信任感,牢固树立“志同道合”的思想,尤其是要通过制度层 面的改革,努力减少矛盾产生的温床。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以使律师自觉消除后顾之忧,在实践中完全承担“化解矛盾”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