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在完善
❶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完善以什么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通过完备的法律法规推动宪法实施,是立法工作的重要任务。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应自觉把宪法的基本精神贯彻到立法的全过程,坚持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从人民根本利益出发,遵循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立法活动,确保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切实维护宪法权威。
(1)全面依法治国在完善扩展阅读:
维护宪法的权威必要性: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宪法是制定法律和完善法律体系的根本依据,任何立法活动都应当遵循宪法的要求,在宪法范围内进行。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必须维护宪法的权威。要充分认识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切实发挥宪法的统领作用。涉及法律变动的改革与决策,必须符合宪法原则,在宪法上找到依据。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还必须在体系上做文章。应遵循法治规律,围绕宪法构建法律体系。在现有法律规范的基础上,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形成一个上下有序、前后衔接、内部和谐、外部规范的法律规范体系。
随着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改革对立法的需求日益增强,立法任务日益繁重。
越是在这种情况下,越要高度重视宪法的统领作用,防止立法冲突和越权,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应着力完善立法备案审查和监督制度,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确保法制统一,切实保障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核心地位。
❷ 为什么说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发展人民民主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专维护宪法法律属权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我们必须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断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前进。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依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来展开和推进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❸ 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
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是,依宪治国是核心、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关键、公正司法是防线、全民守法是基础、依法执政是保证,以及法治精神、法治文化是灵魂。
党的十八大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并将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将放在“全面推进”上,我国的法治建设将呈现出一种全方位、全覆盖的大格局与新气象。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覆盖了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四个方面的工作部署,即突出依宪治国是核心、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关键、公正司法是防线、全民守法是基础、依法执政是保证,以及法治精神、法治文化是灵魂。
1、科学立法是前提。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
2、严格执法是关键。严格执法主要包括6大方面,即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以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3、公正司法是防线。要完善司法体制、,科学配置司法职权,建立科学的权力运行机制,健全人权司法保障制度。
4、全民守法是基础。要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新的依法治国格局,将渗透到从科学立法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各个环节,将全方位覆盖国家、政府与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将更加注重法治建设的民主性与科学性的统一,将努力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互补契合。
❹ 讨论发言:结合社会实际情况谈谈我国在哪些方面还需要完善法律,做到全面依法治国
有很多方面吧,比如一些婚姻法,还有很多偏门的法律中的一些漏洞,还是需要完善的。
❺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什么重要意义
依法治国的六个重大意义:
第一,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第二,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第三,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客观需要;
第四,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第五,依法治国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也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标志;
第六,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条件。
另外,依法治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制度化、法治化的引领、规范、促进和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对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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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
第一,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通通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
第二,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还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人民当家做主根本保证。
❻ 如何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从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4个方面作出工作部署,反映了目前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决定》突出了依宪治国这个核心、科学立法这个前提、严格执法这个关键、公正司法这个防线、全民守法这个基础、依法执政这个保证,以及法治精神、法治文化这个灵魂。
1、科学立法是前提
立法工作,党中央、人大、政府和公众都需各司其职。《决定》中明确指出,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
2、严格执法是关键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在《决定》中,严格执法主要包括6大方面,即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以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3、公正司法是防线
司法不公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司法体制不完善、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决定》在这几方面下了功夫。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就针对司法领域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4、全民守法是基础
“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守法首先是意识层面的。《决定》里提出,要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同样重要。《决定》中提出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这需要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❼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什么,如何理解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理解: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包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两句话。这两句话是有机统一的整体,离开了哪一句都不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我们描绘了宏伟蓝图,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则为我们绘制出路线图,指明了具体路径。只有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才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基础和前提条件。
如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决定》给出了精辟的答案,那就是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十六字方针,是对原来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六字方针的发展和提升,明确了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环节和主要任务,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具体来讲,科学立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前提,严格执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公正司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保障,全民守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
❽ 如何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实现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深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一、坚持科学立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必要前提。迄至今天,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领域、新情况、新特点,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及时制定、修改、完善各项法律制度,使立法更加充分地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更加适合我国的具体国情。
二、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求必须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一是要求合法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二是要求合理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恰当行使自由裁量权,正确使用相关行政措施和手段,避免损害当事人的正当权益。
三是要求程序正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尽可能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四是要求高效便民。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五是要求诚实守信。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
六是要求权责统一。通过科学的法律和其他制度,合理规定和配置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和责任,保持责任与权力的对应;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切实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三、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发挥着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社会成员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等重要作用。实现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对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要坚持司法公正。严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同时理性地权衡案件所关涉的各种社会利益,妥善把握和处理好案件所关涉的各种关系,对各类案件作出正确处理,对各种纠纷予以有效化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实现司法高效。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不断完善司法程序,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充分利用科学技术,全面提升司法活动的效率,有效应对社会生活中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
要树立司法权威。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要切实做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全社会要依照宪法的规定,尊重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尊重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裁决。
四、坚持全民守法,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社会成员知法、信法、守法、用法,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每一个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模范带头遵守法律;每一个社会成员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必须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尤其是在享受自由和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以及其他社会主体的合法权利与自由,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运用法律规定或法律允许的方式与手段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权益。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全体社会成员掌握和熟悉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五、强化监督制约,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社会主义法治是“治官之治”和“治权之治”。要从法律上构建起“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以保证执政党的权力和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种权力的设置和行使始终不偏离我国民主政治的正确轨道。要围绕权力运行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各种权力的配置,统筹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人民法院对于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以及行政机关自我约束与监督的作用,扩大公民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有序参与,强化人民群众对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广泛监督,同时重视和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要从法律上规范各种监督行为,不断提升监督的科学性、合理性,建设性和实效性。
❾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指出,要研究制定法治中国什么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指出,要研究制定法治中国:
1、要研究制定法治中国建设规划,统筹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治建设总体进程、人民群众需求变化等综合因素,使规划更科学、更符合实际。
2、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
3、要推进科学立法工作,围绕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以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涉及的立法问题,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立法规划,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4、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约束机制。
5、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入研究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加快构建权责一致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
6、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依法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权益,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7、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更好发挥法学教育基础性、先导性作用,确保立法、执法、司法工作者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
(9)全面依法治国在完善扩展阅读:
会议的精神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进一步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着力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的责任感、使命感。
会议强调,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不折不扣贯彻好党中央决策部署。要对标对表抓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及2018年工作要点,着力强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实好、完成好。要压紧压实履职责。
各级各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职责,既以身作则、带头践行法治,又扎实做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❿ 如何正确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必要性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高度出发,总结历史经验、顺应人民愿望和时代发展要求作出的重大战略抉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决定,在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意义重大而深远。
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用“三个事关”“三个全面”“四个更好”深刻地阐明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决定》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决定》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大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和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全面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必须深入领会《决定》提出的“三个事关”“三个全面”“四个更好”的深刻含义,重点要把握以下3个方面。
第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提高我党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迫切要求。执政能力建设,是执政党面临的一个永恒课题,也是一项重大的现实课题。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执政能力建设。从掌握全国政权的那一天起,就为掌好权,执好政进行了不懈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也走过不少弯路,甚至出现了严重失误。总结新中国成立65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党执政的历程,我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法治更具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稳定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摒弃人治,厉行法治,着力解决好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关系问题,推进党执政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以依法执政促进和保障科学执政、民主执政。这个问题解决不好,不仅谈不上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甚至有失去执政地位的危险。邓小平同志曾深刻地指出,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当前,我们党所处的执政方位和执政环境发生深刻变化,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我们党要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实现长期执政,就必须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党执政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水平,巩固党执政的法治基础。具体来讲,就是要把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水平,巩固党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第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实现国家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制度是重要的基础,也是重要的保障。而衡量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制度健全与否,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看它的法治体系是否健全。法治体系既是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制度合法性、稳定性的重要支撑。古人讲:“法者,国家所以公布大信于天下。”法治健全,国家就有信誉,政府就有威信,社会就有秩序,人民就有信心。人民对现实安心,对未来有信心,才能集中精力谋发展、促发展,国家才能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纵观人类社会发展史,法治兴衰同国家治乱息息相关,没有哪一个国家不厉行法治而强盛的。我国历来有“有家有国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和患不安”的思想,就是要告诫治国者必须重视建章立制,通过制度来确保社会公正和人民安居乐业。应该说,经过长期探索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已经 确立并不断完善,但从历史发展、实践发展的视角来看,从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来看,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任务还很艰巨很紧迫。我们要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安居乐业,必须加强制度建设,打牢制度基础,增强指导供给,强化制度保障。党中央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部署,一个重要的战略意图就是通过健全社会主义法治,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制度来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和中华民族长远发展。
第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迫切要求。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面临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能不能有效解决我国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化解来自各方的风险和挑战,直接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依托。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决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更加注重运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规范、引导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更加注重运用法治的方式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只有这样,才能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顺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