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公共
A. 人民检察院算不算重要公共建筑
算是吧,抄公共建筑包袭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冷藏库等)以及其他(派出所、仓库、拘留所)等。
B. 法院、检察院是否为公共场所
区分情况:
如果是法院、检察院的大院就属于公共场所;
如果是办公室、机要室、档案室等就是不能视为公共场所。
C. 1、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高法院、检察院出台的违反刑法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不是法律,是司法解释。是指导司法实践并对具体法律如何适用的规定,名称叫司法解释。
是检察工作和审判工作所必须遵守的!
D. 检察院聘任制书记员笔试考什么就考一科公共基础知识。
根据考试公告,考试内容为:
《计算机操作基础知识》和《文秘、法律专业知识》,全部采取笔试。
计算机操作基础知识考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
文秘、法律专业知识考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
总成绩=计算机操作基础知识成绩*40%+文秘、法律专业知识成绩*60%,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各检察院招录名额范围内按照成绩从高到低录用。
E. 检察院办案辅助人员考试真题
真题在各种资料中都有,如下:
各地市县检察院文职人员招聘大纲分析。
历年各地市县检察院文职人员招聘真题。
各地市县检察院文职人员招聘考试视频及视频讲义。
各地市县检察院文职人员招聘考试面试讲义及模拟题。
各地市县检察院文职人员招聘考试时事政治。
各地市县检察院文职人员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讲义及模拟题。
各地市县检察院文职人员招聘考试计算机基础讲义及模拟题。
各地市县检察院文职人员招聘考试交通法规常识讲义。
F. 我打算法学毕业后考浙江的检察院,公共科目申论和行测是考A卷还是B卷,是否需要进行专业性考试,整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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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务员考试的成绩公布时间一般是在笔试结束之后的二十多天左右,考试成绩可以在广东人事考试局的网站中查询。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3倍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报考公安系统“公安专业职位”的,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5倍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须按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录机关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录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还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具体测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鉴于往年体能测评都有一定淘汰率,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体能测评,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可在考生自愿基础上按不低于招录人数1︰4不高于1︰6进行组织(公安系统“公安专业职位”按不低于1︰6不高于1︰8进行组织)。通过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排名在面试名额以外的为面试递补人员。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进行。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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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因案情去检察院法院寻问情绪过激被认为公共场所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定寻衅滋事罪的法律法规
只是情绪过激一般不会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要造成严重的混乱后果。
寻衅滋事罪,版是指肆意挑衅权,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不过有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拘留或者罚款。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H. 检察院这次招考公共基础知识考什么啊,有知道的吗
公共基础知识就是尝试,一般会分为法律常识和非法律常识,涵盖的知识面非常广,如果是检察院,我估计考法律常识是不会少了。你多往这方面努力吧。
I. 我被检察院公诉科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到法院!那我这个案件中原告是谁检察院还是对方司机
1、当事人被当地检察机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这属于刑事案件,并非民事案件存在原告与被告,相应的司法程序称谓而是公诉人与被告人。当地检方属于“公诉人”,当事人属于被告人,不是对方司机。
如果对方司机没有就民事赔偿部分与当事人达成和解,可以在检方提起公诉阶段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其称谓为“附带民事赔偿原告”。
刑事犯罪无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均具有社会危害性,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除了负有法律监督的权利之外,其主要职能就是对涉及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刑事犯罪提起公诉,并由人民法院经法定程序调查犯罪事实是否存在、定罪是否准确、量刑是否适当,以体现刑法打击、惩治犯罪、震慑犯罪、维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社会职能。
2、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14条、11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