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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20-11-22 03:33:46

Ⅰ 乡镇卫生公共卫生服务科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有谁知道

茶元头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岗位职责

一、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技术岗位职责

1、认真做好辖区内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生殖健康、女职工保健等妇女保健工作,负责早孕登记、建册、高危孕产妇筛查、登记、随访以及管理范围内孕妇产前产后的访视。

2、严格遵守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技术工作规范,提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咨询服务,发放避孕药具。

3、开展妇女保健健康教育工作,普及优生优育、妇女常见病及多发病的防治等卫生科普知识。

4、做好辖区内妇女保健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及时反馈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5、定期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基层单位做好妇女保健工作。

6、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表册的登记,做好报表的统计、分析工作,按期上报所在区妇幼保健院(站)。

7、认真参加相关工作例会和培训,深入居民区,加强检查与指导。

8、承担上级布置的各项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儿童保健岗位职责

1、按照儿童保健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儿童保健门诊各项常规工作。

2、建立辖区内新生儿访视工作制度。

3、建立本辖区0—7岁儿童健康档案,掌握本辖区儿童健康状况、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4、在农村社区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母乳喂养及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等卫生科普知识。

5、做好辖区内儿童保健资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及时反馈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6、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提高儿童保健专业技术水平。

7、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儿童保健工作任务。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健康教育、老年人健康、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辖区健康教育工作的计划制定、组织与实施、检查与评价、记录与总结等工作,并接受上级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检查与考评等。

2、负责组织与开展本辖区居民的主要卫生问题及行为危险因素的调查研究,针对农村社区内高危人群的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做好控烟限酒、合理营养、心理平衡、适量运动的指导与行为干预等工作。

3、负责组织定期开展社区居民的健康教育讲座,普及疾病预防控制、健康与保健知识;开展居民健康知识与健康行为的检查与评估,提高社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4、负责开展社会人群的精神卫生健康、残疾预防与康复的健康教育;及特殊人群如儿童、妇女、青少年、老年等人群的健康教育工作。

5、负责辖区内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的编印与发放工作,提高健康教育资料的入户率和健康教育处方的利用率与针对性。

6、负责辖区内健康教育宣传栏或板报的定期更换与资料的留存工作。

7、负责组织与参与各种卫生宣传日的社会人群健康教育宣传与咨询活动。

8、负责农村社区居民健康档案保管,应保证居民信息资料的完整性与可利用性,并做到同步更新及动态变更,管理有序。

9、做好健康档案文本借阅工作,按规定手续办理借阅、归还工作。

10、负责辖区健康工作资料的收集与留存工作,建立规范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工作档案。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计划免疫岗位职责

1、及时掌握本辖区儿童(包括外来儿童)情况,建立新生儿预防接种卡、证,按免疫程序的规定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实施预防接种的安全注射。

2、提出疫苗需求计划,建立健全疫苗领发登记,做好疫苗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疫苗效果的监测工作。

3、做好冷链设备的使用、保养工作,建立冷链运转记录。

4、进行常规接种率报告,针对传染病和预防接种后不良反应或事故进行报告。

5、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健康教育,对外来儿童家长进行计划免疫知识宣教。

6、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7、准确掌握辖区常住、暂住和流动人口中接种对象的变动情况,定期对辖区内流动儿童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簿。对集贸市场和外来人口较密集的地方进行上门串户接种,消除免疫空白点。

8、掌握辖区内托幼机构、小学学生预防接种情况,定期查漏补种,杜绝发生因漏种而引发相关传染病的爆发。

9、承担上级布置的各项计划免疫工作任务。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传染病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传染病上报工作,对法定传染病,按规定时限上报,并按规定做好传染病登记卡的保密工作。

2、每天按时检查门诊日志,做好登记、认真核实传染病登记卡项目,避免缺项,杜绝错卡及死卡现象。及时与疾控机构交换疫情,使传染病报告达到及时、正确。

3、督促卫生院有关科室做好传染病登记报告工作,每周各科核对一次,每月底对各科室传染病报告工作进行自查。

4、对传染病登记卡进行分类,认真逐项填写访视单,交访视人员,并督促其认真.及时进行访视,把好访视质量关。

5、按时参加区疾病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工作月会,并做好疫情的核对和分析工作。

6、及时、准确上报月报表及其他报表。

7、做好各种资料保存工作,并将各种资料装订成册。

8、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普及传染病的防治知识。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重型精神病患者、康复工作管理岗位职责

1、熟悉并掌握责任辖区内各类慢性疾病的患者、重型精神病人、村民因急、慢性疾病、创伤、老年病及残疾等基本情况,患者的个人信息、资料以及变动情况,辖区内主要慢性疾病的患、发病趋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严格遵守慢性疾病相关的管理规定,负责制定并落实慢性疾病病人的随访、体检、康复治疗指导和健康教育的工作计划。

3、搞好本辖区精神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有计划做好本辖区各级人员培训及宣传教育工作。

4、配合精神科专业医生开展社区精神卫生服务。按时完成各项统计报表和上报工作。

5、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规定,做好社区居民慢性疾病相关的生活行为因素的监测工作。

6、负责组织和指导有关康复三级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降低病、伤、残的发生或减轻伤残后其功能障碍的程度。

7、负责康复医疗的咨询、转诊和支持工作,保存和整理康复医疗记录和病历档案。对病、伤、残者功能障碍的性质、部位、范围、程度、发展趋势、预后和转归进行客观、准确的评定。制定不同阶段与时期的康复目标。

8、负责制定康复目标的实施计划、组织和指导病、伤、残者的康复治疗,采取各种措施治疗病、伤、残者,以改善其功能。

9、对康复病人做好自我康复器械训练的宣传指导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茶元头卫生院
2016.01.02

Ⅱ 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科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有谁知道呀急急急

十七、妇幼保健人员工作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在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指导下,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并定期汇报工作。

2.负责本乡镇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对高危孕产妇实行专案管理。

3.定期督促检查和了解村级妇幼保健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指导和帮助村妇幼保健员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和高危孕产妇筛查。

4.掌握本乡镇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和妇幼保健工作的基数和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主要因素。

5.定期组织乡村医生和妇幼保健员召开例会,做好妇幼保健培训,不断提高村妇幼保健员的技术业务水平。

6.负责做好本乡镇村妇幼保健人员的思想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责、权、利结合,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八、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工作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在县疾控中心的指导下,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并定期汇报工作。

2.负责本乡镇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和地方病防治工作。

3.负责疫情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做好传染病管理、隔离、消毒工作。

4、负责本乡镇儿童计划免疫和免疫生物制品以及冷链设备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乡村医生做好免疫接种,掌握全乡人群免疫水平。

5.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全乡地方病(寄生虫病)的发病情况,进行病源学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流行规律,提出防治措施。

4.了解和掌握全乡食品卫生管理状况和人群营养状况,做好监督工作。

5.开展农药中毒的防治和其它农业劳动卫生,对中毒者组织抢救,并调查中毒原因。

6.负责本乡学校的教学卫生、体育卫生。积极开展对学生的健康教育。

7.在全乡积极开展初级保健卫生工作,提高全乡居民的健康素质。
妇幼专干职责

1、在公卫院长的领导下和县妇幼保健站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本辖区妇幼保健工作,制定妇幼保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时进行半年小结、年终总结。
2、经常下村入户,督促、指导村保健员落实妇幼保健服务措施和解决村级疑难问题。
3、定期召开村妇幼保健员例会,有计划地开展村妇幼保健员和村医的妇幼保健业务培训。
4、按妇幼卫生信息管理规范,做好妇幼资料收集、整理、统计与分析,并及时准确做好妇幼卫生报表。
5、组织推广妇幼保健新技术。
6、配合上级开展妇幼卫生专题调查和妇幼卫生科研工作。
7、开展妇幼卫生健康教育,建立和定期更换妇幼卫生宣传窗,发放宣传册、开展健康咨询等健教活动。
8、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督促和落实早孕检查、产前检查、产后健康检查等孕产期保健服务,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负责《孕产妇保健手册》的发放和回收。
9、承担高危妊娠管理,负责高危妊娠建卡、报告、追踪和指导分娩地点。
10、组织开展儿童系统管理、儿童体检和体弱儿管理工作。
11、定期组织开展已婚妇女的妇科防癌普查。
12、按时参加各类妇幼保健会议和培训班,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汇报或传达上级精神,提出实施计划、接受有关检查、督导和考核。

卫生监督员职责
1、在公卫院长的领导下和县卫生监督所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本辖区卫生监督工作,承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卫生条件卫生行政许可前现场审查。
2、承担公共场所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前现场审查。
3、督促食品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到有体检资质的县疾控中心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4、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对辖区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5、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设施、生产经营活动及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人员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6、对化妆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及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7、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及其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8、对医疗单位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打击非法行医;
9、对辖区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10、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
防疫专干职责

1、在公卫院长的领导下和县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本辖区疾控工作,收集掌握本地与计划免疫有关的基本资料;
2、及时准确地掌握本地常住、暂住和流动人口中的接种对象;
3、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疾病预防和控制、计划免疫工作;
4、负责乡村计划免疫冷链设备管理,正确使用、保养冷链设备和接种器材;
5、做好疫苗的计划、接收、贮存、分发工作;
6、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接种和疫苗使用情况;
7、定期召开村卫生室工作例会,培训乡村医生;
8、监督、管理、指导村级乡村医生各项工作;
9、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各项爱国卫生运动,改善环境,提高健康意识;
10、及时准确收集、整理、上报辖区疾病控制工作信息;
11、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及管理工作;
12、及时报告、处理或协助上报、处理异常接种反应、疫情及突发卫生事件;
13、完成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业务单位交办的工作任务。

Ⅲ 急求一份乡镇卫生院后勤管理制度、进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乡镇卫生院管理,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若干意见》及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辖区的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单位参照执行。
第三条 乡镇卫生院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卫生局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严禁超诊疗科目和执业范围从事诊疗活动。
乡镇卫生院业务工作接受县级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指导。
第四条 乡镇卫生院的人员、业务、经费,卫生局按职责管理。
第五条 卫生局抓好本管理办法的落实,切实加强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每年对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的建设与管理至少要进行二次监督检查;每年对全县乡镇卫生院建设与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总结通报。
对认真落实本管理办法、各项管理比较规范、成效显著的乡镇卫生院,卫生局给予奖励和扶持,促进健康发展。

第二章 卫生队伍建设与管理
第六条 按乡镇卫生院建设基本标准,卫生局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编制和人员管理,建立规范的人事管理档案。重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层次和年龄结构,逐步形成梯队。
第七条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临床医疗服务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助理及其以上医师资格,其它卫生技术人员要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医师、护士必须经卫生局注册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业,不得超范围执业。
卫生局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定期组织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进行考核。
第八条 从事专项服务的人员,必须依法参加有关的培训、考核,取得相应资格。
第九条 在编制范围内确需增加或调整人员,要按照“凡进必考”的原则,由县人劳、编办、财政、卫生等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在编制范围外确需增加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卫生局审批同意后,与聘用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从2007年1月1日起所有乡镇卫生院人员必须全部纳入社会养老统筹统一管理。
第十条 乡镇卫生院院长由卫生局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考或推荐任用。中心卫生院院长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乡卫生院院长应具有师级以上职称。
第十一条 院长实行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单位管理、医疗质量、医疗服务水平、预防保健、卫生监督、行风建设和经济发展等。卫生局进行年度考核,并依据考核情况给予奖惩。
第十二条 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有以下责任:一是对卫生局负责,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及上级决定;二是完成医疗预防保健任务,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职工的利益;三是对卫生院生存发展和提高业务技术负责。
院长具有以下权力:一是对全院工作有统一指挥权;二是对副院长人选有提名权,对科室长有任命与免职权;三是按照规定对卫生院经济的使用有支配权;四是对有贡献或违反纪律人员有奖惩权。
第十三条 院长必须参加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卫生事业管理相关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 重视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学习工作,积极为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学习和继续医学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
建立健全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学习、考核制度。认真实施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的学历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卫生技术人员每5年至少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一次,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进修内容以提高临床能力、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专项技术水平能力。
第十五条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群众监督制度,督促医务人员遵守卫生部《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的职业道德规范。
第三章 公共卫生管理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预防保健工作制度,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质量指标,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管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①按卫生局的要求建立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室。
②做好计划免疫、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登记、报告和处理工作。
③积极开展重大传染病、地方病,流行病预防控制工作。
④做好食品、公共场所、学校、职业等卫生指导与管理工作。
⑤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
⑥制定健康教育计划,针对重点人群,结合实际开展多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卫生保健知识,促进农村居民良好健康行为的形成。并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第十八条 加强妇幼保健管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①按卫生局的要求建立规范化妇幼保健门诊室。
②做好孕产妇系统保健和儿童系统保健。
③开展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
④做好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评审工作。
⑤做好控制新生儿破伤风工作。
⑥做好辖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十九条 协助乡镇政府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宣传、解释和补偿审核等工作。
第二十条 受卫生局委托承担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

第四章 医疗服务管理
第二十一条 根据广大人民群众需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业务发展目标。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以实施。
第二十二条 贯彻落实《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采取综合措施,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不断完善。
①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医疗、护理、医技工作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②按照病人第一、安全有序、首诊负责、重点加强原则,以病人为中心,把医疗质量、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放在首位。
③成立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管理工作小组(如急诊抢救、感染控制、病历质量管理等小组),制定医疗质量管理方案,进行全员质量教育,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定期对医疗、护理、医技、药品、病案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提出整改措施,及时发现、纠正医疗缺陷,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重点部门、重要岗位的管理。
④落实首诊负责制、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查对制度、会诊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分级护理制度、交接班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等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
⑤严格执行诊疗常规、操作规程、抢救常规,配齐常用急救药品、器材,保证基本医疗和抢救工作及时有效运行,对不能处理的危重疑难病人及时转诊。
⑥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病历书写规范》要求,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处方和住院病历。
第二十三条 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加强供应室、手术室、分娩室, 治疗室建设,遵守无菌操作规程,严格消毒、保洁管理;做好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防止交叉感染和对环境的污染
第二十四条 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严格药品管理制度.逐步推行药品集中采购;药品保管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蛀、防鼠等措施。药品摆设要分类有序,外用药和内服药分开存放,做到一药一标签。
第二十五条 重点加强产科、儿科、急诊急救等建设,并能达到以下技术水平:
①严格按照省、市产科建设标准,加强产科建设,做好住院分娩工作。乡卫生院具备处理孕产妇顺产的能力,中心卫生院具备处理孕产妇难产的能力;按照爱婴医院的标准,创建爱婴医院。
②能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并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的处理与转诊;掌握常见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技术。
③医护人员人人掌握徒手心肺复苏等常用急救技术。
④对辖区内的急诊病例能及时应诊(包括出诊)。院内病人能立即进行抢救;院外病人能在10分钟内出诊。
⑤能对循环、呼吸、肾功能衰竭、急性中毒和休克及其它一般急危病人作出初步诊断并进行生命体征的抢救处理,并组织好转诊。
⑥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理;能开展阑尾切除、疝气修补等常见的下腹部手术;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还应能开展部分上腹部手术。
第二十六条 积极推广应用适宜新技术,不断拓展服务能力。
第二十七条 加强中医药工作,规范中医药服务管理,提高中医服务水平。
第二十八条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努力改善服务态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章 行政财务后勤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本着“精简、高效、低耗”原则设置内部科室,原则上设置行政科、临床科室、护理组、防保站 。临床科室设内儿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医技室等。其具体设置由中心卫生院、防保医疗型卫生院、防保型卫生院根据实际确定。
第三十条 成立院务管理委员会,由正、副院长、科室负责人等组成,对乡镇卫生院管理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三十一条 加强院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定期召开职工会议,通报卫生院重大决策执行落实情况、日常管理和运作经营情况,听取职工对卫生院建设与发展的建议。
第三十二条 建立健全考勤、学习、会议和环境卫生管理等制度。人手一册工作日志。
第三十三条 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报废制度,加强物资管理。
第三十四条 加强设备保管、使用、保养、定期维修制度,确保工作需要,对所有资产、医疗设备要建立档案。
第三十五条 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加强高危设备、手术室、放射室、分娩室等特殊区域和剧毒、剧麻、精神药品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第三十六条 美化院内环境,搞好室内卫生,创造一个整洁、优美、安静、舒适的医疗场所。医务人员上班期间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挂牌上岗。
第三十七条 乡镇卫生院全民所有制身份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经费以及遗属补助,纳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属集体所有制身份的在职人员,按每人每年3000元的标准由县财政定额补助,工资不足部分由乡镇卫生院承担;属集体所有制身份的退休人员,已进入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的,由经办中心统一管理,未纳入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的,由财政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500元,即在原来每人每月300元的基础上再增补200元。
第三十八条乡镇卫生院财政补助纳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后,仍然要坚持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结合岗位、任务、业绩进行定酬,严格岗位聘期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使收入与技术水平、服务态度和劳动贡献挂钩。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医疗成本核算,最大限度的降低医疗和药品费用,让利于广大人民群众。
各乡镇卫生院原承包租赁卫生所的合同继续执行不变,凡在岗在职人员无论是全民、集体、聘用(卫生局批准)人员,一律实行同工同酬,集体人员和聘用人员工资基数比照同职务的全民人员工资基数确定。
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后,各卫生院仍然要实行全院成本核算,各卫生院只能按医疗收入的65%作为全员工资分配部分,35%作为医疗成本。药品收入(含两地差其他收入)不得纳入工资分配,只作为医院收入,主要用于基本建设的欠帐偿还、医疗设备的购置和公共卫生支出。
浮动工资基数:医疗人员按档案工资的45%--60%参入浮动与工作绩效挂钩;行政管理人员(院长、副院长、会计),按档案工资的10%—30%参入考核;防疫妇幼人员按档案工资的30%参与考核;医疗后勤人员按档案工资的30%--40%参与考核。
行政人员的考核工资与卫生局签定的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挂钩,其浮动工资部分不得突破全院平均值的1.2倍;防疫、妇幼人员考核工资与“七苗接种率”、“两个系统管理”相关指标及其他各项防疫妇幼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完成任务的防疫妇幼人员奖金不得低于全院平均水平;医疗后勤人员的考核工资与医疗业务开展情况挂钩。
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工资分配方案经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报卫生局审定批复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九条 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和监督审计制度。积极探索推行县级财务集中核算或会计委派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实行民主理财、院务公开,较大项目支出应由院务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方可实施。凡购置5000元以上设备或1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应报卫生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十条 执行政府的医疗服务价格,并公开主要药品及诊疗收费标准,增强收费透明度。
第四十一条 加强信息管理,
①乡镇卫生院设兼职人员负责卫生信息统计工作。卫生信息资料必须做到及时、准确。
②严格执行传染病网络直报等登记报告制度和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报告制度。
③要建立相关统计制度,做好乡镇医疗、预防、保健、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及时将有关统计报表上报县级相关部门。
④乡镇卫生院要建立病案管理制度,按国际疾病分类ICD-10进行病案管理。

第六章 村级和个体卫生机构的管理
第四十二条 乡镇卫生院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依法对辖区内村级和个体卫生机构进行管理和经常性卫生监督。
第四十三条 加强村级和个体卫生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和卫生信息等工作技术指导。要加强村级和个体卫生机构中医药管理,努力提高中医服务水平。
第四十四条 负责卫生局统一制定的村级和个体卫生机构的工作制度、工作规范、工作职责、门诊日志、处方的规范管理,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做到诊疗有登记、开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防保有卡册、疫情有报告。
第四十五条 健全乡村医生例会制度,定期组织乡村医生学习卫生工作方针政策、部置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任务,每年召开例会不少于6次。
第四十六条 要健全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工作考核、奖惩制度,每年进一次考核、评比,对工作突出的村卫生室、乡村医生,提议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表彰。
对违反管理规定的村级和个体卫生机构提议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予以通报批评或依法处理

第七章 监督管理和奖惩
第四十七条 卫生局成立乡镇卫生院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卫生局相关股室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八条 卫生局对乡镇卫生院的各项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理。
第四十九条 卫生局对乡镇卫生院的业务工作实行年度目标责任管理,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财政拨款相挂钩。每年从乡镇卫生院财政拨款中提取5%作为年度目标任务奖励基金,对先进单位予以重点奖励,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第五十条 卫生局对乡镇卫生院依法监管的同时,对违反本管理办法不够依法处理的情节,实行内部奖惩制度。
①对违反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单位,按违反每条予以50---300元的惩处。
②接受省市检查,达不到工作要求的单位给予单位500---1000元惩处;受到省上通报批评的单位给予单位1000元惩处;受市上通报批评的单位给予500元惩处;受县上通报批评的单位给予300元惩处。
③在上级督导检查工作中,对指出的问题不予改进者,给予单位200---500元的惩处。
④不按期完成卫生局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的,给予单位500—1000元的惩处。
以上惩罚资金从违反本办法发生时间的次月,由卫生局从财政拨款中扣除,受罚单位要将惩罚资金落实到相关责任人承担,单位不予报销。卫生局将惩罚资金全部用作奖励资金。

Ⅳ 护理工作管理制度(适用于农村卫生院)

只有找到这里有点相关资料:http://wenku..com/view/05214a2db4daa58da0114a01.html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Ⅳ 村卫生室管理制度

一、村卫生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达到中专以上专业学历,具备国家助理医师资格或持乡村医生证,经征求村委会同意,通过卫生院业务考核合格,由卫生院聘任,聘期为一年。
二、村卫生室设置,必须达到甲级本卫生室的标准,房屋使用面积为80平方米,三室分设(治疗室、药房、观察室)。
三、村卫生室必须承担计划免疫、妇幼、计划生育工作及卫生院下达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五统一管理。
四、凡聘用的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必须与卫生院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五、村卫生室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认真做好病员登记、传染病登记及其他的各项登记,及时上报各类传染病报告。
六、村卫生室必须接受村委会及卫生院的监督,卫生院每季度对卫生室进行一次督查,一年两次考核。
七、做好本村群众的预防保健工作,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妇幼保健、卫生防疫工作任务,搞好卫生知识宣传教育。
八、村卫生室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党和政府的卫生方针、政策和医疗法规,遵纪守法,工作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宣传教育工作。
九、乡村医生补助费按年终考核得分多少及所承担的工作量一次性发放。
十、对工作不认真、服务态度差、群众反映大的不予聘用,并取消执业资格。
村卫生室管理制度
一、传染病管理制度
1、根据 “防病”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做好主要传染病的疫点处理和消毒隔离工作。
2、深入村内进行巡诊,对传染病人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3、加强传染病管理,按季节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并做到全程、适时、足量。
4、做好以除害防病、卫生创建、健康教育和管水管粪为重点的爱国卫生、饮食卫生、学校卫生、幼托卫生及职业危害等的卫生技术指导工作。
5、认真做好疫情报告,对主要传染病、慢性病(指精神病、结核病)

Ⅵ 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工作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

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责任意识,正确评价各卫生室、相关科室的工作实绩,激励督促其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公卫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保护和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证城乡居民享有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通过考核,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和完善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

二、考核原则

(一)科学、合理原则。根据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依据各级考核办法,结合实际,以加强科学指导和符合工作实际。

(二)客观、真实、公平、公正原则。明确考核程序、内容、标准,所有按照规定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相关科室均要纳入考核范围,考核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考核结果要客观反映出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实施和进展情况,考核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三)日常考核与全面考核相结合原则。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加强日常考核,通过全面考核促进机构服务能力的不断提高。坚持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重点考核与全面考核相结合。

三、考核内容

(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

(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改厕及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水质监测。

(四)项目组织管理、资金管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力度、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资金分配、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的数量和质量情况等。

(五)项目实施效果评价。辖区内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利用率和满意度考核。

四、考核对象

承担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卫生院相关关科室、村卫生室。

五、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每季度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情况进行一次考核。

(三)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考核、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座谈或电话访谈等多种形式,逐步实现网络考核和信息化管理。

(六)考核采取量化赋分制,满分为100分,根据工作数量、质量和实施效果等情况,对应考核标准和方法计分。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绩效考核综合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分(含80分)-90分为良好,60分(含60分)-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分数与划拨经费挂钩;考核等级与奖惩挂钩。根据考核分数和考核等级,从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按不超过30%的比例统筹安排。

(二)考核成绩连续3次前三名的卫生室,全年综合成绩加5分;考核成绩连续3次后三名的卫生室,全年综合成绩扣5分;考核成绩连续2个月位于全镇末位的卫生室,给予卫生室室长黄牌警告;考核成绩连续3个月位于全镇末位的卫生室,全院通报批评。

(三)实行督办制。对同样问题连续出现两次未改正的,对卫生室和项目执行科室负责人实行问责。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公共卫生服务的组织领导。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直接关系到全镇居民的健康和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各村卫生室、相关科室要将其作为当前卫生工作重点,切实加大力度,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强化管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对卫生室和项目执行科室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是落实全镇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保障,要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追缴经费,并依法追究责任。

Ⅶ 乡镇卫生院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制度

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
一承担卫生应急职能的科室硬件配置
⑴配备电话、传真机、可以上网的电脑、打印机、文件柜等办公设备;
⑵应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置流程等主要制度上墙。
二应急小分队装备
配备用于应急处置的防护用品、采样箱、消杀药械及应急调查处置包(箱)(内含必需的笔、调查表、应急预案、工具书等)。
三应急准备室
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设置一间应急准备室,用于放置应急小分队的装备、常用的防护用品、调查表等物品;室内物品要求分类放置、摆放有序,便于小分队随时取用。
四物资储备
比较偏远的乡镇(一般指离县级疾控机构1个小时以上车程)建议按照下列要求做好应急物资储备:
⑴明确专人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⑵建立物资储备目录,储备种类至少包括防护服、N95和12层棉纱口罩、防护眼罩、外科口罩和手术帽子、鞋套、消毒液、漂白粉等,除漂白粉等保质期较短的物资外,其余储备数量应该满足三个月的用量所需;
⑶建立物资储备台帐,物品调用和进出登记规范,及时添置消耗掉的物资;
⑷设置物资储备仓库,至少有一个房间和相应的储物货架,有明确的标识,装修符合防盗、防潮、防鼠、防虫要求;物资储备制度、相关人员岗位职责等上墙;
⑸每年有固定的物资储备经费。

Ⅷ 乡镇医院管理制度有哪些方面内容

去大医院行政管理办公室拿一份管理制度参照对比改动一下就可以了。

Ⅸ 乡镇卫生院一体化动态管理制度

附表:

安徽省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评价细则(试行)
考核指标与分值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评分标准
基本医疗服务
(28分) 服务质量
(6分) 严格执行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执行病历书写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规范等有关法规制度,处方质量、病历质量、护理文书质量、医院感染管理和病案管理符合要求。 处方书写合格率达到100%,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护理文书书写合格率95%。建立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制度健全,措施落实,未发生院内感染事故。未发生医疗事故,医疗纠纷赔偿控制在一定额度内。 1、通过询问查看,无门诊病历扣0.5分,无门诊观察记录扣0.5分。无院内处方权授予的文件、缺药房签名字样的各扣0.3分;
2、抽查100张处方,是否项目齐全,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书写规范,每低5个百分点扣0.2分,无处方评价统计资料及分析扣0.5分。
3、护理文书书写合格率每降低5%扣0.5分。
4、住院病历书写符合规范,甲级病历>80%,杜绝丙级病历。甲级病历每低5个百分点扣0.5分,使用外院的病历用纸和表格的扣1分,丙级病历每例扣1分。
5、无院感组织扣0.5分,无定期综合评比检查及统计分析的整改意见者扣0.5分,考核结果无处理意见的扣0.5分。
6、医疗事故及纠纷处理无预案及措施者扣1分,有措施未实行扣0.5分,有差错未登记或未上报扣0.5分,未及时妥善处理而发生上访者扣1分,性质未定、责任人未定、处罚措施未落实者分别扣0.5分;无医患沟通处理记录扣0.5分。发生医疗事故每起扣2分,发生B超性别鉴定的扣6分。
服务数量(6分) 门(急)诊人次、出诊人次、辅助检查总人次数、住院床日数或观察室输液病人数 分别计算前三年乡镇卫生院前述考核指标的平均值,适当考虑合理增长要素,确定当年考核的基准数据。门(急)诊人次、出诊人次、辅助检查总人次数增减幅度控制在一定范围,住院床日或观察室输液病人数有所下降或维持较低天数。 以本单位前三年平均值为基数,门急诊人次、出诊人次、门诊观察人次、辅助检查人次、 出院病人数,达平均值90%以上各得1分,每降低2%各扣0.5分;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每延长1天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

医疗费用
(6分) 住院和门诊费用 与上年相比,次均住院和门诊费用的增长幅度不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单病种限(额)付费的病种数逐年增加。 以当地同级同类医疗单位平均水平为基数,次均门急诊费用、次均住院费用,每升高2%分别扣0.1分,直至扣完。开展单病种限(额)付费,且病种数逐年增加(2分),未开展或病种数未增加分别扣1分。

执行基本药物制度
(10分) 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规范药房建设。按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按照规定配备基本药物。药房达到规范化要求。门诊抗生素2联及以上联用处方百分比不超过20%。所有药品执行零差率销售。 1、配备和使用药物,过渡期至六月底压缩至500种,基本药物使用比例每少一个百分点倒扣1分。
2、药房达到规范化要求,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执行(2.5分)
①药架药品码放不整齐,地面不整洁扣0.5分
②药房温度、湿度不达要求扣0.5分
③药品不明码标价扣0.5分
④过期药品上架扣0.5分
⑤霉变、假劣药品上架扣0.5分
3、门诊抗生素2联及以上,联用处方百分比不超过20% (2.5分)。未按规定超过《处方管理办法》要求一次扣2.5分
4、所有药品执行零差率销售 ,未执行零差率销售,每个品规倒扣5分。
5、执行省《采购目录》和网上采购药品有关规定,不符合规定的,每个品规倒扣5分。
公共卫生服务
(25分) 农村居民健康档案
(3分) 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管理 按照卫生部《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的常住人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及时更新健康档案,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 建档率每低5%扣1分;合格率每低5%扣1分;使用率每低5%扣1分;真实率每低5%扣1分。
健康教育
(2分) 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的提供情况、农民健康知识知晓率 积极推广参与式健康教育方法,通过开设健康教育宣传栏、健康知识讲座、健康教育咨询服务等方式向农民传授健康素养、优生优育等基本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农民健康知识知晓率,2009年达50%。 开展健康教育6次/年,低于3次扣1分,低于2次扣2分。
免疫规划
(3分) 国家免疫规划的执行及其管理情况 规范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建设和运行管理,为适龄儿童提供免费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及时发现、报告并协助处理疑似预防接种反应。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五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新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指定范围和人群的接种率达80%以上。冷链运转和温度记录正常。 接种门诊设置不规范扣1分;接种率每低1%扣0.2分;冷链管理不规范扣0.5分;接种一类疫苗违规收费,扣3分。
传染病防治(2分) 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及处理情况 保障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发现、登记、报告辖区内传染病疫情,传染病疫情的报告率、及时率、准确率均达95%以上。配合县级以上疾控机构,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1、制度齐全(报告管理制度、登记制度、培训制度、奖惩制度齐全)1分;缺少一项制度或未执行扣0.5分。
2、报告率、准确率、及时率达95% ;每低1%扣0.5分。
妇幼保健
(3分) 孕产妇、儿童保健的开展情况 建立孕产妇、0—3岁儿童保健手册,规范开展孕产妇、儿童保健工作,2011年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70%以上、儿童保健覆盖率达60%以上。规范报送妇幼卫生信息。 1、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70%得1分,下降5%,扣0.2分,保健册规范填写缺一项扣0.1分,保健服务内容与服务卷一致0.5分,缺一项扣0.1分。
2、儿童保健覆盖率达60%得1分,缺一项扣0.1分,保健服务内容与服务券一致0.5分,缺一项扣0.1分。
3、规范及时报送信息得1分,漏报1例死亡孕产妇扣0.5分,漏报1例活产扣0.1分,漏报1例5岁以下儿童死亡扣0.1分,出现逻辑错误扣0.1分。
老年人保健(2分) 老年人健康检查、健康登记管理情况 定期为65岁以上的老年人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并向老年人提供自我保健、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老年人的健康登记管理率2011年达50%以上。 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档40%得2分,低于30%得1分,未建档则扣2分。
慢性病管理(3分) 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病的防治及管理情况 对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体格检查,指导村卫生室人员定期开展随访,询问病情,并对用药、饮食等进行健康指导。到2011年两类人群的登记管理率达50%以上。 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对登记的高血压、糖尿病人定期随访,登记管理率达40%得3分,低于30%扣1分,低于20%扣2分,未登记管理不得分。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2分) 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随访、康复指导及登记管理情况 对辖区内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完成任务分解数的95%以上。 辖区内完成任务率95%以上得2分,完成85%得1分,完成85%以下扣2分。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分)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工作的开展情况 按照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育龄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关工作。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完成1分,100%得1分,下降5%扣0.2分;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口服率达80%得1分,下降10%扣0.1分。
应急处理、卫生监督等(3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卫生监督管理等 有较强的应急处理能力,做好食品、公共场所、学校、职业等卫生指导与管理工作。 应急无组织扣1分,食品、公共场所、学校、职业等卫生指导与监督管理频次每少1次扣1分,无记录扣1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2分) 新农合政策宣传
(4分) 宣传新农合补偿政策,公布就诊报销流程,公示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 无新农合专题宣传栏目扣1分;未公布就诊报销流程扣1分;未公示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的扣1分。
新农合监督
(4分) 公示参合农民补偿情况,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投诉率为0,被举报发生套取资金且被查实的事例为0。 未及时公示参合补偿情况和投诉电话扣1分;发生套取资金被查实扣4分。
新农合服务
(4分) 开展即时结报,识别住院者参合身份,及时、准确、全面上传医疗服务信息。 上传结报信息不及时扣2分。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10分) 乡村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情况(5分) 按照安徽省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实现标准化建设。 村卫生室建设达不到标准化要求的扣2分;民生工程年度建设任务未按时完成的,扣3分。
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管理情况(5分) 按照省一体化管理指导意见的要求,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以“五统一、两独立”为基本内容的规范管理。 五统一管理不规范扣2分,缺一项管理扣1分。
人事财务管理
(8分) 人员配备情况(4分) 人员岗位设置合理,配备到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应岗位的执业资格。 人员按每床1.2—1.4人定员;其中预防保健人员占20—40%。发现无执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上述工作的有1人扣1分,直至扣完。
财务管理、分配制度建立执行情况(4分) 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会计核算符合规定。内部分配机制体现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岗位责任和绩效,落实岗位绩效工资制。 1、未建立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扣1分,有制度未上墙公示扣0.5分。共1分。
2、未执行本单位财务制度一项扣0.1分,直至扣完。共1分。
3、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一名专职会计人员,未达要求,扣1 分。共1分。
4、会计账簿设置不齐全,缺一项扣0.5分,未按规定编制会计凭证扣0.5分,直至扣完。共1分。
5、单位绩效考核无文字材料,未落实岗位绩效工资制扣1分,缺一项扣0.5分。共1分。
6、绩效考核方案无服务质量,无服务数量(医疗统计相关数据),无岗位责任,无绩效成果缺一项扣0.25分,直至扣完。共1分。
7、药款上缴支付情况。
院内环境与管理
(10分) 院容院貌,管理制度
(10分) 建立健全并落实行政、后勤、进修和培训等制度。乡镇卫生院冠名规范,标识明显,院容院貌干净整洁;工作环境及病员休息环境干净舒适,健康宣传标语、专栏醒目规范,医务人员精神饱满,服务态度和蔼。 查院内有空荒地,有卫生死角,院容院貌不整洁扣3分。室内地面干净整洁,无烟头、纸屑,无痰迹、厕所清洁卫生无异味有一项不合格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群众评价与监督
(10分) 医患沟通情况,群众满意率(10分) 院内设有群众意见箱,定期召开病人及群众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有群众及病人评价结果,群众满意率(抽取不少于10名)80%以上 查服务公示制度、公开员工身份、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承诺规定、公开查询费用、公开监督电话上墙,查便民服务措施设置,缺一项扣0.5分;开展“让病人选择医生”、“选择医护小组”、“诚信、平安医院” 未开展扣1分;“基层站所”活动中群众评议满意度达不到80%以上扣3分。

附表2:

安徽省村卫生室绩效考核评价细则(试行)
考核指标与分值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评分标准
公共卫生
服务
(40分) 传染病的防控
(7分) 传染病防控信息传达、防控药物的发放及使用指导开展情况。 及时收集、传达预防接种信息;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登记、报告;按要求发放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的防控药物,并防控药物的使用指导、监督工作。 1、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情况符合卫生服务要求得3分;
2、报告率和及时率达95%,每漏报1例扣1分,迟报1例扣1分;
3、截留传染病人,导致疫情扩散和蔓延的扣7分。
孕产妇、儿童保健(7分) 孕产妇、儿童保健工作实施情况 做好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的政策宣传、药物发放、使用指导工作,做好孕产妇的产后访视、母乳喂养指导等工作,参与 0—3岁儿童保健工作。做好本次妇幼卫生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 有叶酸宣传材料得1分,叶酸发放率达80%得2分,下降5%扣0.2分,产后访视、母乳喂养指导1分,看记录本、电话抽查5人,参与0—3岁儿童保健工作1分,查报表宣传动员0—3岁儿童定期体检,规范及时报送信息得1分,不规范、不及时酌情扣分。
健康教育(7分) 健康教育服务提供情况 开设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刊登健康素养、疾病防治、优生优育等基本知识不少于6次;及时发放健康教育宣传材料。 及时发放宣传资料,发现1次未及时发放的扣2分;及时开展健康教育1年6次,少1次扣1分。
农村居民健康档案(7分) 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及更新情况 宣传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意义,及时、准确、全面收集自愿建档农村居民的基本情况、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信息,按照国家规范建立、更新健康档案。 建档率每低5%扣1分;未及时更新健康档案内容扣2分。
慢性病防治(6分) 高血压、糖尿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35岁以上居民每年首诊测血压。对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定期随访,询问病情,并对用药、饮食等进行健康指导。 按照规定进行血压测量,并及时上报报表,发现血压未测的,每1人扣1分,直至6分扣完为止。
老年人保健(6分) 老年人保健基本工作开展情况 全面收集所在村老年人人口信息,并在乡镇卫生院指导下,认真做好健康危险因素的调查及评估,健康指导、健康管理随访等工作。 全面收集老年人信息,并按规定上报,缺1人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基本医疗(25分) 基本医疗管理制度执行情况(10分) 做到门诊病人有登记,用药开处方,书写符合规范要求。 通过询问查看,门诊日志内容登记不全的扣2分,无门诊观察记录扣2分;抽查100张处方,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等书写符合处方管理规范,每低5个百分点扣0.5分。发生医疗责任事故一票否决。

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规范、合理用药,不滥用抗菌素、激素。药房达到规范化要求。执行零差率销售。(15分) 门诊抗生素2联及以上联用处方百分比不超过20%。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执行零差率销售。药房达到规范化要求 门诊抗生素2联及以上联用处方百分比每超10%扣3分。药房未达到规范验收扣5分。未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和零差价销售的一票否决。
参与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20分) 参与新农合、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15分) 积极参与做好新农合的宣传发动、筹资、门诊报销;认真做好参合农民医药费用报销补偿情况的定期公示工作。积极支持、参加一体化管理。 无新农合专题宣传栏目扣1分;未公布就诊报销流程扣1分;未公示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的扣1分。未及时公示参合补偿情况和处理投诉扣2分;发生套取资金被查实一票否决。上传结报信息不及时扣2分。
设置、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等“五统一”管理不规范的扣3分。
参与业务培训(3分) 按时参加省及市、县以及乡镇卫生院组织的业务培训。 未参加培训每少1人扣1-3分。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分) 同左 未完成指令性任务扣2分。拒绝执行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一票否决。
群众满意度
(15分) 就医环境、服务态度、对患者关心、解决问题的能力
(15分) 群众满意率(不少于10名)80%以上。 居民满意度应达80%以上,每降低1%扣2分。

附表3:

安徽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评价细则(试行)
考核指标与分值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评分标准
基本医疗服务
(35分) 服务质量
(10分) 门诊抗生素2联及以上联用处方百分比、门诊处方使用合格率、次均门诊费用、平均住院费用、院内感染控制、医疗事故发生数 门诊抗生素2联及以上联用处方百分比不超过20%;门诊处方书写合格率达到100%;次均门诊费用不超过50元;平均住院费用不超过2800元;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建立、制度健全、措施落实;全年未发生医疗事故。 1、门诊抗生素2联及以上联用处方不超过20%,每超1%扣0.1分,直至扣完 ;(1分)
2、门诊处方书写合格率达到100%,每1张不合格扣0.1分,直至扣完;(1分)
3、门诊人次平均费用不超过50元,每超2元扣0.1分,直至扣完;(1分)
4、平均住院费用不超过2800元,每超100元扣0.1分,直至扣完;(1分)
5、医院感染管理组织未建立,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扣1分;(1分)
6、发生医疗事故及B超性别鉴定者一票否决。
服务数量
(10分) 门(急)诊人次、出诊人次、辅助检查总人次数、住院床日数或观察室输液病人数 分别计算前三年相同类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前述考核指标的平均值,适当考虑人口增加和合理增长要素,确定当年考核的基准数据。门(急)诊人次、出诊人次、辅助检查总人次数增减幅度控制在一定范围,住院床日或观察室输液病人数有所下降或维持较低天数。 1、门急诊人次,每职工平均门急诊人次达同级医疗单位平均水平(2分),达平均水平80%以上得1分,每低1%扣0.1分,每低5%扣1分,直至扣完;
2、出诊人次,每职工平均出诊人次达同级医疗单位平均水平 (2分),达平均水平80%以上得1分,每低1%扣0.1分,直至扣完;
3、辅助检查总人次数,每职工平均辅助检查人次达同级医疗单位平均水平(2分),达平均水平80%以上得1分,每低1%扣0.1分,直至扣完;
4、输液病人数,每职工平均输液病人人次达同级医疗单位平均水平(2分),达平均水平80%以上得1分,每高1人次扣0.2分,直至扣完;
5、每出院病人平均住院床日处于同级医疗单位平均水平(2分),每高1天扣1分,直至扣完。
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执行情况(7分) 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执行零差率销售、药房规范化建设情况。 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且执行零差率销售。按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合理使用基本药物。药房达到规范化要求。 1、配备和使用药物,过渡期至六月底压缩至500种,自7月起按照规定配备基本药物,基本药物使用比例每少一个百分点倒扣1分。
2、药房达到规范化要求,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执行(2分)
①药架药品码放不整齐,地面不整洁扣0.4分;
②药房温度、湿度不达要求扣0.4分;
③药品不明码标价扣0.4分;
④过期药品上架扣0.4分;
⑤霉变、假劣药品上架扣0.4分。
3、门诊抗生素二联及以上,联用处方百分比不超过20% (1.5分),未按规定超过《处方管理办法》要求一次扣0.3分。
4、所有药品执行零差率销售 ,未执行零差率销售每个品规倒扣5分。
5、执行省《采购目录》和网上采购药品有关规定,不符合规定的,每个品规倒扣5分。
居民满意度(8分) 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满意情况 随机从接受基本医疗服务的人员中抽取10人,询问对机构服务的满意情况,居民满意度达到70%以上。 居民满意度应达70%以上,每降低1%扣2分。
公共卫生服务
(45分) 居民健康档案(中心5分
站7分) 健康档案建档率、合格率、使用率、真实率 健康档案建档率09年重点人群(65岁以上老人、妇女、儿童、6种慢性病人)达到50%,以后逐年递增,合格率达到70%,使用率达到50%,真实率达到95%。 建档率每低5%扣1分;合格率每低5%扣1分;使用率每低5%扣1分;真实率每低5%扣1分。
健康教育
(中心5分
站7分) 健康教育讲座、宣传专栏、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
设置宣传栏,中心、站分别不少于2、1个,每季度至少更换1次;中心每年至少开展6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中心至少每月、站至少每两月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2009年达60%、2010达70%。 中心、站每少一次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
预防接种(仅限中心,4分) 建卡(证)率、五苗接种率、新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按规定进苗、储存和运输疫苗,及时清理过期疫苗;每天及时查看并登记冰箱温度2次;及时登记疫苗出入库和报废、破损情况,疫苗储存数量和登记相符;适龄儿童 接种门诊设置不规范扣1分;接种率每低1%扣0.2分;冷链管理不规范扣0.5分;接种一类疫苗违规收费,扣4分。
传染病防治(中心3站5) 传染病疫情报告率、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性、准确性、协助疾控部门进行疫情调查处理情况 传染病疫情报告率、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性、传染病疫情报告准确率达到95%以上;重点传染病个案调查率达到95%;爆发疫情调查处理率达到100% 登记完整、规范得1分;报告率、及时率、准确率均达95%得1分。
儿童保健(仅限中心4分) 新生儿访视率、儿童保健覆盖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 2009年新生儿访视率达到85%,2010年达到90%;2009年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70%,2010年80%;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明显提高。 规范、及时报送儿童保健信息得2分,出现死亡漏报扣0.5分,逻辑错误扣0.1分,健康宣教少1次扣0.2分。
孕产妇保健(仅限中心,4分) 早孕建册率、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 2009年早孕建册率达到85%,2010年达90%;2009年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到80%,2010年85%;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明显提高。 产后访视率达95%得2分,下降5%扣0.1分,规范、及时报送孕产妇保健信息得2分,出现死亡漏报扣1分,逻辑错误扣0.1分,健康宣教少1次扣0.2分。
老年人保健(中心4分,
站6分) 老年人健康登记管理率、老年人健康规范管理率、健康检查表完整率 每年进行1次老年人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指导和干预等;健康登记管理率2009年底前达15%,2010年达40%;健康规范管理率达50%以上,健康检查表完整率达80%。 1、未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扣2分;
2、健康登记管理率少5%扣2分;
3、健康检查表内缺项10%扣1分。
慢性病管理(中心5分,
站7分) 35岁以上居民首诊测血压率、高血压患者登记管理率、规范管理率、2型糖尿病患者登记管理率、规范管理率 35岁以上居民首诊测血压率达到90%;每年至少对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4次面对面的随访;高血压患者和糖尿病患者登记管理率2009年达10%,2010年达30%;高血压患者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2009年达30%,2010年达50%。 1、35岁以上居民首诊测血压率未达到90%扣1分;
2、对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未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扣2分;随访少1次扣1分;
3、登记管理率少5%扣2分;

重症精神病患者管理(中心3分,
站5分) 重症精神病患者登记管理率 2009重症精神病患者登记管理率达25%,2010年达40%。 按照重症精神病人管理率25%,直至完成,少5%扣1分。
居民满意度(8分) 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满意情况 分别从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中各抽取2人,通过电话询问对机构服务的满意情况,居民满意度达到70%以上。 居民满意度应达70%以上,每降低1%扣2分。
社区服务与管理
(20分) 财务管理
(4分) 财务管理人员、账目 中心有专职财务人员,按会计制度编制相关财务报表,站至少有兼职财务人员。机构账目清晰。 1、中心及站有专职财务人员( 1分),无人员扣1分;
2、编制财务及统计报表(1分),无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缺一项扣0.5分 ;
3、中心及站辅助帐齐全(往来明细帐、银行日记帐、现金日记帐、固定资产明细帐)(1分),缺一项扣0.25分;
4、绩效考核方案( 1分),无绩效考核方案,未建立绩效考核分配制度,缺一项扣0.5分;

人员和岗位设置(4分) 根据标准核定人数、岗位设置、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 人员按编制标准核定,岗位设置符合要求,中心至少有全科医师6名,社区护士9名,站至少有全科医师2名,注册护士2名。 未达标准,每少1人扣1分。
社区卫生服务利用情况(5分) 社区卫生服务知晓率、利用率 随机访谈机构附近居民10—20名,计算社区卫生服务知晓和利用情况,知晓率不少于70%,利用率不少于30%。 知晓率每低5%扣1分;利用率每少5%扣0.5分。
双向转诊
(4分) 双向转诊制度建立,上转病人和下转病人数 和对口支援大医院签订了双向转诊关系协议,制定了双向转诊的具体规定,明确了上转、下转条件,年内有一定的双向转诊病人。 年内未签订双向转诊协议扣1分。转诊病人比上年减少每10%扣0.5分.
中心对站一体化管理情况(3分) 中心对站一体化管理、站接受中心一体化管理情况 中心对站按照区域进行一体化管理,实行行政、业务、药械、财务、人事五统一管理 未实行一体化管理扣1分;五统一不规范,有一项扣0.5分。

Ⅹ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制度

姓 名 部 门 职 等
出 勤
奖 惩 迟到 旷工 产假 婚假 丧假 病假 事假 奖励 处分

加(扣)分
项目 评价内容 配
分 初
核 复
核 评

技能经验 经验丰富,能举一反三,且常提供改进意见 20 初

学识、经验较一般人良好,工作熟练 16
肯上进,接受指导尚能应付工作 12
不求上进,尚需继续加以训练 8
对工作要求茫然无知,工作疏忽 4
处理能力 理解力极强,对事务判断极正确,处理能力极强 20
理解力强,对事务判断正确,处理力强 16
理解、判断力一般,处理事务不常有错误 12 复

理解较迟钝,对复杂事务判断力不够 8
迟钝、理解判断力不良,经常无法处理事务 4

协调督导 与人协调无间,为工作顺利完成尽最大努力 20
爱护部属,常予督导与训练 16
肯应部属要求,协调处理事件 12
仅在必要协调的工作上和人合作和不常督导 8
精神散漫,不肯与人合作与督导部属 4 分

责任心 任劳任怨,竭尽所能达成任务 20
工作努力,分内工作非常完善 16

有责任心,能自动自发 12
工作常需督促方能完成 8 等

敷衍了事,无责任心,做事粗心大意 4
工作勤惰 不浪费时间,不畏劳苦,交付工作抢先完成 20
守时守规,不偷懒,勤奋工作 16
虽少迟到早退,但上班后常不在工作岗位 12
借故逃避繁重工作,不守工作岗位 8
时常迟到早退工作不力,时常远离工作岗位 4
合计
被评价人意见及希望: 评价人意见及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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