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标准几类
① 卫生部公告算是国家标准吗
国务院发布的是法规,卫生部发布的不是法规.
请看<立法法>(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第三次会议通过属2000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公布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六条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第六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第七十一条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
第七十六条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目前没见过食品执行国家公告的;食品添加剂有执行国家公告的情况。如变形淀粉,在新国标实施之前是依据国家卫生部发布的公告为执行标准的,当时办不了生产许可证。新国标实施以后,执行标准就改为国标了,生产许可证也是依据新国标申请办理的。卫生部公告如果相对应的是国家标准,应该算是国家标准的组成部分。
② 几类水是饮用水标准
生活饮用水是人类生存不可缺少的要素,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生活在城市里的居民,其生活饮用水的来源是由自来水公司集中供给的。一般而言,水质的好坏决定于集中供水的水质质量,个人是无法选择的。因此,为了能确保向居民供给安全和卫生的饮用水,我国卫生部颁布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它是关于生活饮用水安全和卫生的技术法规,在保障我国集中式供水水质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生活饮用水是指人类饮用和日常生活用水,包括个人卫生用水,但不包括水生物用水以及特殊用途的水。制定《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根据人们终生用水的安全来考虑的,它主要基于三个方面来保障饮用水的安全和卫生,即确保饮用水感官性状良好;防止介水传染病的暴发;防止急性和慢性中毒以及其他健康危害。控制饮用水卫生与安全的指标包括四大类:
微生物学指标
水是传播疾病的重要媒介。饮用水中的病原体包括细菌、病毒以及寄生型原生动物和蠕虫,其污染来源主要是人畜粪便。在不发达国家,饮用水造成传染病的流行是很常见的。这可能是由于水源受病原体污染后,未经充分的消毒,也可能是饮用水在输配水和贮存过程中受到二次污染所造成的。
理想的饮用水不应含有已知致病微生物,也不应有人畜排泄物污染的指示菌。为了保障饮用水能达到要求,定期抽样检查水中粪便污染的指示菌是很重要的。为此,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规定的指示菌是总大肠菌群,另外,还规定了游离余氯的指标。我国自来水厂普遍采用加氯消毒的方法,当饮用水中游离余氯达到一定浓度后,接触一段时间就可以杀灭水中细菌和病毒。因此,饮用水中余氯的测定是一项评价饮用水微生物学安全性的快速而重要的指标。
水的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饮用水的感官性状是很重要的。感官性状不良的水,会使人产生厌恶感和不安全感。我国的饮用水标准规定,饮用水的色度不应超过15度,也就是说,一般饮用者不应察觉水有颜色,而且也应无异常的气味和味道,水呈透明状,不浑浊,也无用肉眼可以看到的异物。如果发现饮用水出现浑浊,有颜色或异常味道,那就表示水被污染,应立即通知自来水公司和卫生防疫站进行调查和处理。
其他和饮用水感官性状有关的化学指标包括总硬度、铁、锰、铜、锌、挥发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硫酸盐、氯化物和溶解性总固体。这些指标都能影响水的外观、色、臭和味,因此规定了最高允许限值。例如饮用水中硫酸盐过高,易使锅炉和热水器内结垢并引起不良的水味和具有轻泻作用,故规定其在饮用水中的限值不应超过每升250毫克。
毒理学指标
随着工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化学物质对饮用水的污染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根据国外的调查,在饮用水中已鉴定出数百种化学物质,其中绝大多数为有机化合物。
饮用水中有毒化学物质污染带给人们的健康危害与微生物污染不同。一般而言,微生物污染可造成传染病的暴发,而化学物质引起健康问题往往是由于长期接触所致的有害作用,特别是蓄积性毒物和致癌物质的危害。只有在极特殊的情况下,才会发生大量化学物质污染而引起急性中毒。
为保障饮用水的安全,确定化学物质在饮用水中的最大允许限值,也就是最大允许浓度是十分必要的,这是自来水公司向公众提供安全饮用水的重要依据。但是,在饮用水中存在众多的化学物质,究竟应该选择哪些化学物质作为需要确定限值的指标呢?这主要是依据化学物质的毒性、在饮用水中含有的浓度和检出频率以及是否具有充分依据来确定限值等条件确定的。在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共选择15项化学物质指标,包括氟化物、氯化物、砷、硒、汞、镉、铬(六价)、铅、银、硝酸盐、氯仿、四氯化碳、苯并(а)芘、滴滴涕、六六六。这些物质的限值都是依据毒理学研究和人群流行病学调查所获得的资料而制定的。
放射性指标
人类某些实践活动可能使环境中的天然辐射强度有所增高,特别是随着核能的发展和同位素新技术的应用,很可能产生放射性物质对环境的污染问题。因此,有必要对饮用水中的放射性指标进行常规监测和评价。在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规定了总α放射性和总β放射性的参考值,当这些指标超过参考值时,需进行全面的核素分析以确定饮用水的安全性。
③ 食品卫生标准的相关类别
详细类别列表如下:
GB国家标准 GB10132-2005 鱼糜制品卫生标准 GB10133-2005 水产调味品卫生标准 GB10136-2005 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GB10138-2005 盐渍鱼卫生标准 GB10144-2005 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 GB10146-2005 食用动物油脂卫生标准 GB10765-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 GB10767-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GB10769-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GB10770-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GB11671-2003 果、蔬罐头卫生标准 GB11673-2003 含乳饮料卫生标准 GB11674-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 GB11675-2003 银耳卫生标准 GB13100-2005 肉类罐头卫生标准 GB13102-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炼乳 GB13104-2005 食糖卫生标准 GB14880-1994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 GB14882-1994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限制浓度标准 GB14884-2003 蜜饯卫生标准 GB14932.1-2003 食用大豆粕卫生标准 GB14939-2005 鱼类罐头卫生标准 GB14963-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 GB14967-1994 胶原蛋白肠衣卫生标准 GB15196-2003 人造奶油卫生标准 GB15203-2003 淀粉糖卫生标准 GB16321-2003 乳酸菌饮料卫生标准 GB16322-2003 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 GB16325-2005 干果食品卫生标准 GB16326-2005 坚果食品卫生标准 GB16565-2003 油炸小食品卫生标准 GB16740-1997 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 GB17324-2003 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 GB17325-2005 食品工业用浓缩果蔬汁(浆)卫生标准 GB 17399-2003 胶基糖果卫生标准 GB17400-2003 方便面卫生标准 GB17401-2003 膨化食品卫生标准 GB17402-2003 食用氢化油卫生标准 GB19295-2011 速冻面米制品 GB19296-2003 茶饮料卫生标准 GB19297-2003 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 GB19298-2003 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9299-2003 果冻卫生标准 GB19300-2003 烘炒食品卫生标准(含第1号修改单) GB19301-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 GB19302-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 GB19305-2003 植物纤维类食品容器卫生标准 GB19640-2005 麦片类卫生标准 GB19642-2005 可可粉固体饮料卫生标准 GB19646-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 GB25190-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 GB25191-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 GB25192-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再制干酪 GB25573-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过氧化钙 GB25594-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 GB25595-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糖 GB25596-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 GB2640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十二碳六烯酸油脂 GB26401-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花生四烯酸油脂(发酵法) GB26402-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碘酸钾 GB26403-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丁基对苯二酚 GB26404-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赤藓糖醇 GB26405-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叶黄素 GB26406-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叶绿素铜钠盐 GB26687-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 GB2733-2005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41 GB 4789.1~4789.31-1994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微生物学部分
42 GB 4789.10-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43 GB 4789.11-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44 GB 4789.1-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45 GB 4789.12-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肉毒梭菌及肉毒毒素检验
46 GB 4789.13-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产气荚膜梭菌检验
47 GB 4789.14-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蜡样芽胞杆菌检验
48 GB 4789.15-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49 GB 4789.16-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常见产毒霉菌的鉴定
50 GB 4789.17-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肉与肉制品检验
51 GB 4789.18-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乳与乳制品检验
52 GB 4789.19-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蛋与蛋制品检验
53 GB 4789.20-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水产食品检验
54 GB 4789.21-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清凉饮料检验
55 GB 4789.2-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56 GB 4789.22-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调味品检验
57 GB 4789.23-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食菜、豆制品检验
58 GB 4789.24-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糖果、糕点、果脯检验
59 GB 4789.25-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酒类检验
60 GB 4789.26-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罐头食品商业无菌检验
61 GB 4789.27-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鲜乳中抗生素残留量检验
62 GB 4789.28-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染色法、培养基和试剂
63 GB 4789.30-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验
64 GB 4789.31-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的肠杆菌科噬菌体检验方法
65 GB 4789.3-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66 GB 4789.4-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67 GB 4789.5-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68 GB 4789.6-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致泻大肠埃希氏菌检验
69 GB 4789.7-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副溶血性弧菌检验
70 GB 4789.8-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检验
71 GB 4789.9-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空肠弯曲菌检验
72 GB 4803-1994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聚氯乙烯树脂卫生标准
73 GB 4805-1994 食品罐头内壁环氧酚醛涂料卫生标准
74 GB 4806.1-1994 食品用橡胶制品卫生标准
75 GB 4810-1994 食品中砷限量卫生标准GB 5
76 GB 5009-96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理化部分GB 7 GB7096-2003 食用菌卫生标准 GB7098-2003 食用菌罐头卫生标准 GB7099-2003 糕点、面包卫生标准 GB7100-2003 饼干卫生标准 GB7101-2003 固体饮料卫生标准(含第1号修改单) GB7102.1-2003 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中的卫生标准 GB7105-1986 食品容器过氯乙烯内壁涂料卫生标准 GB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7916-1987 化妆品卫生标准 79 GB 9677-1998 食品中N-亚硝胺限量卫生标准
80 GB 9680-1988 食品容器漆酚涂料卫生标准
81 GB 9682-1988 食品罐头内壁脱模涂料卫生标准
82 GB 9683-1988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83 GB 9685-1994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助剂使用卫生标准
84 GB 9686-1988 食品容器内壁聚酰胺环氧树脂涂料卫生标准
85 GB 9687-1988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86 GB 9688-19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87 GB 9689-1988 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88 GB 9690-1988 食品包装用三聚氰胺成型品卫生标准
89 GB 9691-1988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树脂卫生标准
90 GB 9692-1988 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树脂卫生标准
91 GB 9693-19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树脂卫生标准GB/T
92 GB/T 11332-1989 食品用橡胶管卫生检验方法
93 GB/T 11679-1989 食品容器内壁聚四氟乙烯涂料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94 GB/T 13102-1991 食品工业用甜炼乳卫生标准
95 GB/T 13117-1991 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不饱和聚酯树脂及其玻璃钢制品卫生标准分析方法
96 GB/T 13118-1991 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碳酸酯树脂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97 GB/T 13119-1991 食品包装用发泡聚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98 GB/T 4789.29-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椰毒假单胞菌酵米面亚种检验
99 GB/T 4789.32-200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的快速检测
100 GB/T 5009.1-1996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理化部分 总则
101 GB/T 5009.50-1996 冷饮食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102 GB/T 5009.58-1996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树脂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103 GB/T 5009.59-1996 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树脂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104 GB/T 5009.60-1996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聚苯乙烯、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105 GB/T 5009.61-1996 食品包装用三聚氰胺成型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106 GB/T 5009.64-1996 食品用橡胶垫片(圈)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107 GB/T 5009.65-1996 食品用高压锅密封圈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108 GB/T 5009.67-1996 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109 GB/T 5009.68-1996 食品容器内壁过氯乙烯涂料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110 GB/T 5009.69-1996 食品罐头内壁环氧酚醛涂料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111 GB/T 5009.70-1996 食品容器内壁聚酰胺环氧树脂涂料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112 GB/T 5009.71-1996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树脂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113 GB/T 5009-1996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理化部分
114 GB/T 9681-1986 1.15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115 WS/T 116-1999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LTSE快速检验方法
116 MH 7004.1-1995 航空食品卫生标准
117 MH 7004.2-1995 航空食品卫生规范
118 DB 31/ 206-2002 炒货食品卫生标准
119 DB 31/155-1995 冷冻面米食品质量卫生要求
120 DB 31/163-1995 食品包装用发泡聚苯乙烯树脂卫生标准
121 DB 31/534-1996 食品包装材料用聚氯乙烯树脂卫生质量要求
122 DB 31/560-1993 食品包装用悬浮聚氯乙烯发泡瓶垫粒料卫生质量要求
123 DB 33 193-1996 米果类食品卫生标准
124 DB 33 208-1997 粽子类食品卫生标准
④ 绿色食品的卫生标准是什么
绿色食品最终产品必须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指定的食品监测部门依据绿色食品卫生标准检测合格,绿色食品卫生标准参照有关国家、部门、行业标准制定,通常高于或等同现行标准,有些还增加了检测项目。绿色食品卫生标准一般分为三部分:农药残留、有害重金属和细菌等。农药残留通过检测杀螟硫磷、倍硫磷、敌敌畏、乐果、马拉硫磷、对硫磷、666、DDT、二氧化硫等物质的含量来衡量;细菌通过检测大肠杆菌和致病菌等来衡量,另外,有些产品的卫生标准中还包括黄曲霉毒素和溶剂残留量等。
例1:粮食类产品的绿色食品卫生标准检测项目有:磷化物、氢化物、二硫化碳、氯化物、氢化物、黄曲霉毒素B1、七氯、艾氏剂、狄氏剂、666、DDT、敌敌畏、乐果、马拉硫磷、对硫磷、杀螟硫磷、倍硫磷、砷、汞、镉,共二十一项指标,而常规的粮食类产品卫生检测项目只检测马拉硫磷、磷化物、氢化物、二硫化碳、氯化物、砷、汞、666、DDT、黄曲霉毒素B1等十项指标。
例2:全脂加糖奶粉的绿色食品卫生标准检测项目有:铅、铜、汞、砷、锌、硒、硝酸盐、亚硝酸盐、666、DDT、黄曲霉素、抗生素、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十五项指标。奶粉常规卫生检测一般只检测细菌、大肠茵群和致病菌。
这就是绿色食品卫生标准和普通食品卫生标准在检测项目方面的区别所在。
⑤ 生活饮用水的常规指标有那几类
(1)微生物指标:包括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菌落总数共回4项。
(2)毒理指答标:包括砷、镉、铬、铅、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溴酸盐、甲醛、亚氯酸盐、氯酸盐共15项。
(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包括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挥发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共17项。
(4)放射性指标:包括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共2项。
(5)卫生标准几类扩展阅读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保证用户饮用安全。
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生活饮用水中化学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生活饮用水中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生活饮用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生活饮用水应经消毒处理。
⑥ 常见食品的卫生标准是什么
肉类
(1)新鲜肉类:表面微干,色红,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弹性,气味正常。
(2)变质肉:表面很干或很黏,有时呈暗绿色,肉质松弛,有臭味。
禽类
(1)新鲜禽:眼球饱满,晶体透明。表皮有光泽,淡白或淡黄色。外表不粘手,指压后能恢复。气味正常。
(2)变质禽:眼球凹陷,晶体浑浊。表皮无光泽,灰暗。外表黏手,肌肉无弹性。有异味或臭味。
鱼类
(1)新鲜鱼:鳞片完整,发光,紧贴鱼身。眼突出,鳃鲜红。肌肉有弹性,肛门紧缩。气味正常。
(2)变质鱼:鳞不完整,易脱落,无光泽。眼凹陷,鳃灰暗,多黏液。味臭。
虾类
(1)新鲜虾:表面呈青灰色,外壳清晰透明。头体连接紧密,肌肉青白色,致密。气味正常。
(2)变质虾:表面呈灰白色、湿浊。头体易脱离,肌肉灰白色,松散。有臭味。
蛋类
(1)鲜蛋:表面有霜状粉末,有光泽,轻轻摇荡没有声音。对着日光或灯光透视,内部呈红色,蛋黄看不清楚。
(2)变质蛋:表面呈灰乌色,轻轻摇荡有水声。对着日光或灯光透视,内部混浊或有黑影,不透明。
蔬菜类
(1)质优蔬菜:新鲜清洁,色泽好,脆性大,不萎缩。成熟适度,不过老过嫩。没有严重病虫害。没有严重碰伤、压伤、冻伤等现象。
(2)质差蔬菜:一切条件与质优菜相反或次之。
粮食类
(1)新鲜粮:粮粒完整,面粉松散。色泽无黄变,有正常光泽。气味正常。
(2)变质粮:外观有结块,色泽变暗,有黄变。有霉味。
油脂类
(1)新鲜油脂:色泽正常,无异味,黏度正常。
(2)变质油脂:色泽变淡,有酸味、哈喇味,黏度变稀。
⑦ 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是哪个文献类型
英文名称: Hygienic standards for uses of food additives
替代情况: 替代GB 2760-1996;GB/T 12493-1990
中标分类: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54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卫生
ICS分类: 食品技术>>67.040食品综合
采标情况: NEQ (CAC)CODEX STAN 192-1995 (Rev.6-2005)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07-11-09
实施日期: 2008-06-01
首发日期: 1986-09-17
提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起草人: 王茂起、王竹天、陈君石、张俭波、李晓瑜、陈瑶君、罗雪云、樊永祥、王君、赵丹宇、金其璋、田静、毛雪丹、杨大进
计划单号: 20060308-T-469
页数: 【胶订-大印张】251页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08-02-05
参考资料:我爱标准网
⑧ 食品的卫生要求包括哪三项
(一) 食品的卫生
1. 基本要求。
食品的基本条件必须是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2. 婴幼儿食品。
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必须符合卫生部制定的营养卫生标准。食品卫生国家标准GB10765,GB10766,GB10767,GB10769,10770-1997,包括《婴幼儿食品》(婴儿配方乳粉Ⅰ、Ⅱ、Ⅲ,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断奶期辅助食品,断奶期补充食品);国家标准GB10775-780-89《婴幼儿辅助食品》,包括苹果泥、胡萝卜泥、肉泥、骨泥、鸡肉菜糊、番茄汁等。
3.不合格食品。
《食品卫生法》规定12种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包括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其污染的,含有致病性寄生虫或微生物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标准的,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病死或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使用污秽不洁容器或运输工具造成污染的,掺假、掺杂或伪造而影响营养或卫生的,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将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超过保质期的,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未经卫生部或省级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使用未经卫生部批准的添加剂或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食品。
表16—8—7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项目
标准
感
官
性
状
和
一
般
化
学
指
标
颜色
色度不超过15度,并不得呈现其他异色
浑浊度
不超过3度,特殊情况不超过5度
臭和味
不得有异臭、异味
肉眼可见物
不得含有
PH
6.5—8.5
总硬度(以碳酸钙计)
450mg/l
铁
0.3mg/l
锰
0.1mg/l
铜
1.0mg/l
锌
1.0mg/l
挥发酚类(以苯酚计)
0.002mg/l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0.3mg/l
硫酸盐
250mg/l
氯化物
250mg/l
溶解性总固体
1000mg/l
毒
理
学
指
标
氟化物
1.0mg/l
氰化物
0.05mg/l
砷
0.05mg/l
硒
0.01mg/l
汞
0.001mg/l
镉
0.01mg/l
铬
(六价)0.05mg/l
铅
0.05mg/l
银
0.05mg/l
硝酸盐(以氮计)
20mg/l
氯仿
60ug/l
四氯化碳
3ug/l
苯并(a)芘
0.01ug/l
滴滴涕
1ug/l
六六六
5ug/l
细
菌
学
标
细菌总数
100个/ml
总大肠菌数
3个/l
游离余氯
在与水接触30min后应不低于0.3mg/l。集中式给水除出厂水应符合上述要求外,管网末梢水不应低于0.05mg/l。
放射性指标
总v放射性
0.1Bq/1
总放射性
1Bq/1
4. 食品中不得加入药物。经卫生部批准“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品种以及《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94)规定的营养强化剂可以按规定加入食品。
5. 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要求。
6.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卫生部已经颁布了一些卫生标准,如塑料制品成型品聚氯乙烯(GB9681)、聚乙烯(GB9687)、聚丙烯(GB9688)、聚苯乙烯(GB9689)、三聚氰胺(GB9690),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助剂(GB9685),食品容器内壁涂料(GB9686、GB9682、GB11678、GB11676等),食品包装用纸(GB11680),陶(搪)瓷(GB13121、GB/T13484),铝制食具容器(GB11333)等50多个品种。
7. 不得虚假宣传。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标识或产品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者虚假的宣传内容。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第21条和《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饮料酒标签标准》(GB10344)和《特殊营养食品标签》(GB13432等)的规定和要求。
8. 功能性试验。保健食品必须进行功能性试验,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说明书相一致,内容不得有虚假,其产品和说明书必须经卫生部审查批准。产品必须符合《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GB16740-1997)规定。
9. 进口食品。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及设备,必须符合我国的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尚无国家卫生标准的,进口单位必须提供输出国(地区)的卫生部门或者组织出具的卫生评价资料,经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审查检验并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方可进口。
10. 出口食品。出口食品按照国际惯例,必须符合进口国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出口转内销的食品在转为内销前,必须经过重新抽样检验,证明该食品符合我国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方可。
(二)食品贮存
1.
⑨ 卫生厕所建造标准和几种常见类型
二级建造师要考三个科目,分别是以下三科: 1、《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3、《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级建造师】 中国建设工程项目量大面广,工程项目的规模差异悬殊,各地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水平有较大差异
⑩ 按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14)规定,食品添加剂共分哪几大类
可以参看GB 2760-2014的附录D,该标准将食品添加剂划分为22个大类(按功能类别划分)。具体版如下:
1)酸度调节剂、权2)抗结剂、3)消泡剂、4)抗氧化剂、5)漂白剂、6)膨松剂、7)胶基糖果中的基础物质、8)着色剂、9)护色剂、10)乳化剂、11)酶制剂、12)增味剂、13)面粉处理剂、14)被膜剂、15)水分保持剂、16)防腐剂、17)稳定剂、18)甜味剂、19)增稠剂、20)食用香料、21)加工助剂、22)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