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治理大气污染防治
❶ 粮食行业中的小麦、玉米,属于大气污染防治法中提到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 ”吗
不对。第一百二十三来条 违反本法自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四)建筑施工或者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❷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6个100%治理有哪些具体要求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6个100%治理出自《关于严格执行全市城区房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标准的通知》,具体要求是指
1、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
2、出入车辆100%冲洗
3、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
4、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5、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
6、物料堆放100%覆盖。
研究表明,城市可吸入的污染物主要来源为建筑扬尘,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成为大气污染防治最核心的工作。
(2)扬尘治理大气污染防治扩展阅读:
政府该怎么保证施工现场扬尘污染6个100%治理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联合区环保、城管、质监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文明施工管理、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联合区质监部门成立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行动方案和执法检查方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扬尘”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推进“定人、定责、履责”的网格化监管格局。
二是开展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检查。梳理全区建筑工地落实“六个100%”的工作台账,组成九个监督组,开展专项检查工作,采取现场检查和约谈项目负责人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未落实“六个100%”要求的工地立即整改。截至5月下旬,对全区243个工地全覆盖进行扬尘专项检查,检查完成率100%。
三是狠抓源头治理。对新开工基坑开挖阶段、工程收尾施工阶段易出现施工扬尘治理不达标的,采取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暗访暗查等方式,增加监督检查的频次。对新报监项目,要求达到运输车辆“一不准进,三不准出”和6个100%文明施工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从源头堵塞文明施工管理漏洞。
❸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环保部门有权处罚工地扬尘吗
环保部门没有罚款权限,有统一监督管理的权利。但是住建部门有权罚款。环保部门可以监督住建部门进行处罚。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❹ 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第四章 防治扬尘污染
第二十三条从事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地下管线施工和房屋拆除等各类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的责任,并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概算。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报施工所在区县环保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主城、新市区和新城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一)施工工地四周应当设置不低于二米的硬质密闭围挡,施工作业层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
(二)施工工地应当硬化并保持清洁,出口处必须设置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前应当将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
(三)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遮盖或者在库房内存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完成清运,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临时堆放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不得在施工工地外堆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
(四)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凌空抛撒;
(五)不得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
(六)闲置三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采用铺装等防尘措施;
(七)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当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第二十五条 在主城、新市区和新城范围内从事道路施工与地下管线施工(市政抢修工程除外),除应当符合第二十四条(二)、(三)、(四)项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开挖工程完工后应当在五日内完成土方回填,有特殊施工技术要求的应当在七日内完成土方回填,并恢复原状;
(二)施工工地应当严格采取围挡措施,新建、大修道路工程应当采用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围挡措施;
(三)使用风镐等机械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当向地面洒水。
第二十六条 主城、新市区和新城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除应当符合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工地周边应当设置二米以上硬质密闭围挡,人口密集区及临街一面应当设置密目网,实行封闭拆除;
(二)风速达到五级以上时,应当停止爆破或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
(三)人工拆除或者爆破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应当对被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洒水或者喷淋,但可能导致建筑物、构筑物结构疏松产生安全隐患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主城、新市区和新城范围内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用密闭化车辆运输。
运输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车辆机械密闭装置的维护,确保正常使用,运输途中的物料不得泄漏、散落或者飞扬。
第二十八条 在市区范围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码头、堆场和露天仓库,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地面应当进行硬化处理;
(二)采用混凝土围墙或者天棚储库,配备喷淋或者其他抑尘措施;
(三)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应当在落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
(四)在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的专用场地,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
(五)划分料区和道路界限,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清洁。
第二十九条 主城、新市区、新城和中心镇范围内的道路保洁作业,应当采用机械化洒水清扫;采用人工方式清扫的,应当符合本市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规范。
❺ 扬尘治理怎么没有明显的效果空气污染好严重,该咋办
保护环境人抄人有责,雾霾已经是不可忽视的环境重污染问题,国家也相当重视,在APEC期间国家采取可单双号限行政策,工厂冒烟关闭等等确实达到了一定效果但是只指标不治本,不适合长期实施,还有待出台可行的办法,我们能做的就是过年少放烟花爆竹最好不放,环保出行,出门做好防护美国进口普卫欣防霾天 猫雾霾对人的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有危害不得不防。祝新年快乐!
❻ 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第五章 扬尘污染防治
第四十四条 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河道整治、建筑物拆除、园林绿化等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按照规定提交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的责任。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扬尘违法行为及查处情况,纳入本市企业信用评价系统。
第四十六条 施工现场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一)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举报电话等信息;
(二)按照规定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三)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密闭围挡,工地内暂未施工的区域应当覆盖、硬化或者绿化;
(四)土石方、拆除、洗刨工程作业时应当分段作业,采取洒水压尘措施,缩短起尘操作时间;
(五)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或者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时,应当停止土石方作业、拆除工程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六)建筑施工工地出口处应当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防止泥水溢流;施工车辆经除泥、冲洗后方能驶出工地,不得带泥上路行驶;进出口周边一百米以内的道路应当保持清洁,不得存留泥土和建筑垃圾;
(七)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四十七条 堆存、装卸煤炭、水泥、石灰、石膏、渣土、砂石、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作业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采取遮盖、封闭、喷淋、围挡等有效措施,防止抛洒、扬尘。
从事以上运输作业的车辆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并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密闭运输。
第四十八条 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场、渣土消纳场、垃圾填埋场应当实施分区作业,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采取防治扬尘污染措施。
第四十九条 在扬尘、扬沙等空气重污染天气情况下,对城市道路、广场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工作,应当增加机械清扫、洒水、冲洗频次,降低地面积尘负荷。
第五十条 裸露地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绿化或者铺装:
(一)待开发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负责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
(二)市政道路及河道沿线、公共绿地的裸露地面,分别由城市管理、园林绿化等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绿化或者铺装;
(三)城镇其他裸露地面由使用权人或者管理单位负责进行覆盖、绿化或者铺装。
第五十一条 露天开采、加工矿产资源,应当采取喷淋、集中开采、运输道路硬化绿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开采后应当进行生态修复。
第五十二条 城市建成区施工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施工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
其他区域的建设工程在施工现场设置砂浆搅拌机的,应当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❼ 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有什么重要意义
1、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蓝天白云是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文明最质朴的理解。天空没有蓝天白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生态文明的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中国梦就无从谈起。必须通过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这个突破口,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是解决民生环境问题的必然要求。
不损害群众健康的、优美宜居的环境质量是各级政府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基本服务。扎实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大幅减少重污染天气,逐步改善空气质量,让人们看到希望,才能取信于民。
3、是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有力抓手。
我国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粗放型发展方式尚未得到根本转变,这是造成大气污染严重的根本原因。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是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内在要求,是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要举措。
4、《大气十条》是树立负责任国家形象的有效途径。
深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可以协同控制和减少多污染物的排放量,更好地彰显负责任的大国形象,也有利于我国在处理国际事务中占据主动。
(7)扬尘治理大气污染防治扩展阅读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严控渣土车撒漏扬尘
为了进一步加强渣土车的管理力度,下一步交管部门将加强运前审批管理,组织运输源头属地支队对参与运输的车辆、驾驶人进行运前检查,杜绝带病车上路。同时,围绕施工项目周边道路及渣土运输较为集中的道路、时段,每周开展一次区域性集中治理行动,对存在渣土撒漏、违规运输等行为的,详细记录,制作笔录,形成台账。
2、严控机动车尾气排放
办理各类车务手续时,进一步强化车辆查验环节,严格比对车辆环保标准信息,对不符合环保标准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注册、转入业务;配合环保部门开展老旧机动车淘汰相关工作;对无定期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一律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识。
3、严格落实重污染车辆限行措施
继续实施外环线(含)以内区域道路禁止未加装颗粒物捕集器DPF装置的国Ⅲ中型重型柴油货车通行、禁止中型重型载货汽车(持有通行证的车辆除外)通行,以及禁止高排放(原国Ⅰ、国Ⅱ标准)轻型汽油车工作日通行等限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