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人被撞
A. 环卫工人工作期间被车撞伤环卫局如何赔偿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被认定为工伤。所以,该环卫工人受伤情况应该属于工伤,应当由环卫工人所在的单位到所在地统筹地区的劳动社会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等认定下来是工伤后,再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最后鉴定出来的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该员工有参保的话,符合该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没有参保的话,则由单位承担。不过,因为此次事故涉及第三人,所以,工伤保险基金(单位)将是在肇事方赔付之后再进行补差,补足应当支付但是肇事者无力支付的部分。
2、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3)、医疗病情诊断证明;
4)、交通事故认定书;
3、关于工伤待遇支付的具体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如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碧槐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悄瞎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悔运友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B. 如果环卫工人被撞,如何赔偿
肇事者全责的话,肇事者全部赔偿,医药费、生活费、误工费等等。而且还可以认定为工伤!
C. 环卫工人被撞
如何赔偿和上诉我真不知道
但是你绝对要让 环卫单位的 负责 后遗症 因为回刚开始都没问答题可是有时候这个后遗症非常可怕 以后的医疗费更多 所以要跟单位写合同如果出现后遗症要单位负责 毕竟是在上班时间出的事 算工伤
D. 我是一名环卫工人上班期间被车撞算工伤吗
1、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应该判定为工伤,需要排除员工有醉酒、吸毒等行为。具体结果需要以劳动部门下达的工伤认定书来决定。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 家里人开车撞死了一个环卫工人,交警说环卫工人可以随意穿行马路
跟追尾事故责任一样,有点冤枉,法律规定,也没办法,
F. 环卫工人被撞严重吗
燃放鞭炮为过年添喜庆、增年味,清扫鞭炮屑却为环卫工人增加了不少工作量。在多数人还沉浸在春节假期的欢聚时光时,环卫工人依然坚守在岗位上,加班加点工作,偶尔还会发生一些意外。
肇事的车为白色丰田轿车,如果有当时在哈尔滨市达道街和爱红街交口附近的目击者,请大家及时向交警部门提供线索。
G. 湖北天门环卫工人被私家车撞飞,当场身亡,到底怎么回事
不得不说,私家车的车速的确过快!在视线清晰,环卫工人身着工作服,能够反光的情况下,竟然还能够碰上,这真的是让人怎么也想不到?又不是高速,城市道路行车还需要小心谨慎啊!适时的放慢车速是对公众安全的负责。
事件梳理9月13日晚,湖北天门街头发生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环卫工被私家车撞击,当场失去生命体征!环卫工人扫好的垃圾已经是洒落满地,事发现场让人看得触目惊心,更多的是惋惜!
事发地是位于天门市西湖停车场附近,一辆疾驰而过的小轿车撞倒正在路边工作的环卫工人,致其当场身亡。周边的群众纷纷发出感叹“真的是太可怜了!听说家里还有两个读大学的孩子”“视线这么好的情况下,司机怎么会撞上环卫工人呢?难道就不能开慢点吗?”“这段路在晚上行驶,真的是需要注意安全,因为往来的人员实在过多……”
像一些能推的垃圾车,相关的安全反光标志还是需要做清楚,不能就拿几只笔在上面写写画画“垃圾车”,这样可不行。不知道你们那个地方是什么样的,我现在所在的城市街道的垃圾车就是属于那种暗黑色的推车,晚上与夜色融为一体,真的是看不清!这一点需要引起重视!
H. 环卫工人在工作时被车撞了谁负责
撞人的一开始还交钱,后来人在医院马上要做手术,撞人的也不管了,环卫所也没来人问,做手术的十万,家里也没钱,撞人的也不管,环卫所也不问,这该怎么处理?
I. 作为一名环卫工人在正常上班期间,不小心撞到了人,环卫局应该承担责任吗
这种情况,环卫局的责任不是特别大,但是他们可以从中协调
J. 环卫工人扫路被撞,环卫公司如何做工伤赔偿
有没有正式合同抄,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环卫工人是在工作过程中受的伤,理应算做工作.但是,因为没有正式合同,环卫公司必然也没有给环卫工人交工伤保险,所以现在最关健的是要去劳动局做工伤认定,只有经过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才能合法的向环卫公司主张权利.因为环卫公司没有替环卫工人交纳工伤保险,这种情况下所有的工伤赔偿费用全都是由环卫公司承担的,他们必然要想办法逃避责任,所以千万不要在相信公司的任何承诺,他们想的只是要拖时间,因为过了时效的话工伤就认定不下来了,你一定要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去你工作当地的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先把工伤给定下来,这样环卫公司就拖不了责任了,然后伤势严重的话再去做一个劳动能力鉴定,定个工伤的等级,根据你受伤的等级才能最终确定你需要获得多少赔偿.现在你先不要考虑赔偿数额的问题,赶快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