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依法担保
Ⅰ 政府担保的叫法
一、政府贷款担保是指地方政府提供担保的机构、单位或企业的各种借款或发行的债版券,包括经地权方政府批准,由国有经济单位以政府专项预算等作担保的各种借款。
二、政府贷款担保的特点:
贷款的对象是政府本身,则多使用具有担保效果的规约条款。如使用限制性条款,贷款使用控制条款以及消极担保条款等。
政府贷款的对象是政府之外的公私部门,则贷款方大都要求借款方所在国政府、政府机构或借款方母公司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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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行政的必要保证是真实问责,这样监督才能起到效果,才能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简介: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
Ⅲ 政府担保是什么意思
政府担保的含义是指政府保证支付本金和利息的债券。该债券的发行主体是政府有关机构和与政府有密切相关的企业。如政府经营的铁路、航空、电信、电力公司,以及在政府指导下从事农业、科技、军工生产的企业。
Ⅳ 政府依法行政的根本保证是什么 在线等啊!! 急
政府依法行政的根本保证是党的领导。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要求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深刻理解和贯彻这一要求,对于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4)政府依法担保扩展阅读
坚持党保证执法,最核心的就是要坚持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依法执政最直接、最主要的表现。在国家机构序列中,行政机关所占比重最大,我国绝大部分法律、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
行政执法在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现代社会,社会发展迅速,社会问题复杂,立法机关为适应社会的变化而广泛授权给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的权限和职能有了显著扩展。
党组织要督促、支持和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Ⅳ 地方政府提供担保是否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 现如今存在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为企业担保的情况,一般是地方政府、财政局提供担保,可是按照《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等的相关规定,这种担保是无效的,那么出现此种纠纷如何处理。地方政府、财政局的财政担保是否有效?在现实中如何实现该担保?律师解答:根据《担保法》和《担保法司法解释》相关规定,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有效,主合同无效担保必然无效,例如,政府部门所作担保,因属于国家机关提供的担保,应当认定为无效。排除其它因素的影响,地方政府及财政局明知法律禁止国家机关对外提供担保,但地方政府为实现地方利益的需要,亦对外提供了担保,应当认定这类担保人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在实体处理上,由于担保人的过错导致担保合同无效,且给债权人造成了经济损失,所以,担保人应当对债务人所欠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最大可能实现债权人的债权请求。
Ⅵ 政府依法行政的根本保证是什么
(1)①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表明,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②加强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政府依法行使权力的保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有利于党和政府自身建设,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建立起一个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有利于改善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有利于我国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2)对政府权力的监督和制衡,关键是建立健全制约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一靠民主,二靠法制,二者缺一不可。只有加强制约和监督,才能真正保障人民的利益,真正体现广大人民当家作主。同时,要进一步拓宽人民监督政府的渠道,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便于人民群众知情和监督。
Ⅶ 什么是政府补贴和政府担保,二者之间有何区别
政府补贴和政府担保,二者之间存在很大的区别。
1、政府补贴是回指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答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减少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
2、政府担保的含义是指政府保证支付本金和利息的债券。该债券的发行主体是政府有关机构和与政府有密切相关的企业。如政府经营的铁路、航空、电信、电力公司,以及在政府指导下从事农业、科技、军工生产的企业。
区别:政府补贴是作为政策性的,市政府实施管理的一种手段。
政府担保是以政府作为主体,进行投资和建设的行为。
总结:政府补贴和政府担保,二者之间存在很大的区别,要注意看清文件。
Ⅷ 什么是政府担保
政府担保债券的含义是指政府保证支付本金和利息的债券。该债券的发行主体是政府有关机构和与政府有密切相关的企业。如政府经营的铁路、航空、电信、电力公司,以及在政府指导下从事农业、科技、军工生产的企业。
Ⅸ 政府担保贷款要注意什么
政府担保贷款注意事项:
1、建立良好的关系
(1)要讲究信誉。在与银行的交往中,要使银行对贷款的安全性绝对放心。
首先,要注意抓好资金的日常管理。因为银行在对进行考察时往往是从资金的使用、周转和财务核算等方面入手。
其次,应经常主动地向银行汇报公司的经营情况,使银行在与经常性的沟通中,加强对的信任度。
最后,还应苦练内功,真正提高的经营管理水平,用实际行动建立良好的信誉。
(2)要有耐心。在争取贷款时要有耐心,充分理解和体谅银行的难处,避免一时冲动伤和气,以致得不偿失。
(3)要主动、热情地配合银行开展各项工作。如积极配合银行开展各种调查,认真填写和报送财务报表;贷款到期主动按时履行还款或展期手续,以取得银行对中小的信任等。
2、写好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于争取项目贷款的规模大小,以及银行贷款的优先支持,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中小在撰写报告时,要注意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1)报告的项目要符合国家的有关政策,重点论证在技术上的先进性、经济上的合理性以及实际上的可行性等问题。(2)要把重大问题讲清楚,对有关问题做出有力的论证。如在论证产品销路时,必须对市场对该产品的需求、当前社会的生产能力及将来的趋势等做出分析和论证。(3)把经济效益作为可行性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突出项目的特点
不同的项目都有各自内在的特性,根据这些特性,银行贷款也有相应的要求。
选择合适的贷款时机要注意既有利于保证中小所需要资金及时到位,又便于银行调剂安排信贷资金调度信贷规模。一般来说,中小如要申请较大金额的贷款,不宜安排在年末和每季季末。
3、争取中小担保
机构的支持中小由于自身资金少,经营规模小,很难提供银行需要的抵押、质押物,同时也难以取得第三方的信用担保,因而要取得银行的贷款非常困难。投融资专家张雪奎老师认为,这些固然是不利条件,但如果能和各方面搞好关系,融资工作提前做到位,得到中小担保机构这些专门机构的支持,向商业银行贷款就有容易得多。
Ⅹ 求有关地方政府财政担保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我国《担保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因此地方政府不得擅自举债,应该严格按照《预算法》和《担保法》的要求,规范举债行为,控制债务规模,并通过进一步完善偿债机制。
财政部相关规定如下:
财政部《关于禁止各级地方政府或部门违法直接从事担保业务的紧急通知》财债字[1999]147号,相关要求节选如下:
一、各级地方政府和部门要严格执行《担保法》,一律不得直接从事担保业务,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提供担保的除外。
二、各级地方政府或部门违法直接从事担保业务或变相提供担保的,必须立即停止,并妥善清理已有的担保业务。
财政部《关于规范地方财政担保行为的通知》财金[2005]7号,相关节选如下:
一、地方财政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规定、禁止违规担保。根据《预算法》和《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及司法解释,地方财政不得打赤字预算,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安排应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地方政府以将来的部分财政收入作为担保,实际上是在人代会通过之前即将部分收入和支出项目固定下来,与《预算法》的规定相抵触。我国《担保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因此,地方财政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停止对《担保法》规定之外的贷款或其他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二、对于已构成担保行为的,地方政府要增强信用意识,合理安排还款来源,采取切实措施,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合同,保证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