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依法治校会议
1. 幼儿园教师履职规定心得体会
导读:学习《幼儿园安全管理条例》心得体会,通过学习,看到了国家致力于校园安全管理矢志不移的决心和力量,在学习中,阅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3号》和听取了陈副院长关于“动用国家七大部门联,从中看到了党和国家对少年儿童人身安全特别关心、并采取有力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行幼儿园,就能有力推动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全国各部门都认真履行《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管理职责,定能开创幼儿园安全管理 学习《幼儿园安全管理条例》心得体会 其 一,通过学习,看到了国家致力于校园安全管理矢志不移的决心和力量,作为历年来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我受到鼓舞和推动。在学习中,阅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3号》和听取了陈副院长关于“动用国家七大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此事非同寻常”的话语后,从中看到了党和国家对少年儿童人身安全特别关心、并采取有力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行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决心。关爱生命,情系校园,安全举措,拳拳之心,激动民心,更激励着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辉”。我想:党和国家关注民情,顺乎民意,对少年儿童安全的人文关怀所采取的重大举措,一定会受到全国民众的拥护和称赞;国家之决心必定能带动社会各阶层人士之心,带动学校各教职工之心和家庭各成员之心,使之心心相印,形成动力,就能有力推动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全国各部门都认真履行《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管理职责,齐心合力,依法治校,定能开创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其 二,通读《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了解其内容,领会其精神实质,觉得它的内容很具体,条款很分明,操作性极强,的确是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南。统观《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全文,觉得关于园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的内容是重点。围绕这个重点内容展开深入的学习和探索,在陈副院长的辅导下,通过学习讨论,我明确了园安全管理职责,掌握了园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是: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危房倒塌、防食物中毒、防火、防外来犯罪、防触电、防爆炸;知道了可采取的安全措施具体有: 1、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幼儿园教育教学计划。 2、出台有关保证教学安全的措施。 3、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4、开展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教育月活动。 5、每周进行安全工作检查。 6、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开展安全演练活动。 7、开展专题整治活动;懂得了处理安全事故的方法步骤。在此基础上,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认识又得到提高,能够想到:国家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社会各部门尽力投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给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因条件,那么,作为学校安全管理的内因条件——校内安全管理必须紧紧跟上。要紧紧跟上当今安全管理的时代步伐,我们教育工作者必须牢记安全管理职责,绷紧安全观念之弦, 忠于安全管理之事,加倍努力,做好工作,才能不负众望。 其 三,对陈副院长精心设计的结束语很感兴趣。陈菊副院长在结束讲课时,精心设计了富有哲理的两句话:“如果你过分地珍爱自己的羽毛,不使它们受一点损伤,那么你将失去两只翅膀,永远不能凌空飞翔”。“点化和润泽生命是教育之核心”。对于这两句话,我的理解是: 1、要用一分为二的观点来看待学校安全管理问题,正确处理好“放”和“管”之间的关系,不能只注意大胆地“放”,而忽视细致地“管”,也不能一味单纯地“管”而不敢“放”过分地限制学生的活动,把幼儿培养成温室里的花朵。 2、我认为: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点化和润泽生命”的内涵应是安全教育。在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中,“点化”最为关键。要做好“点化”工作必须抓好两点:一是要不失时机地找好“点”——教育切入点,二是要讲究“化”——教育方法的艺术性,将二 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取得“润泽”的效果。 其 四,通过学习和思考,进一步明确了新学年我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思路: (一)、组织师生学习《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提高执行教育法规的自觉性; (二)、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以指导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而顺利的开展; (三)、按照《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和完善校内安全制度; (四)、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激发师生积极性; (五)、按照安全制度规定进行检查,提高安全管理的效益; (六)、抓好“安全教育活动月”等一系列活动,带动全年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学习《幼儿园安全管理条例》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使我深深体会到: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首要条件,我们时 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牢记安全的重要性。它牵动这每个孩子、每个家长、每个教师的心。 其 一,通过学习,看到了国家致力于幼儿园安全管理矢志不移的决心和力量,作为在幼儿园一线工作的我受到鼓舞和推动。在学习中,阅读了《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后,从中看到了党和国家对儿童人身安全特别关心、并采取有力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行园安全管理的决心。关爱生命,情系校园,安全举措,拳拳之心,激动民心,更激励着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辉”。我想:党和国家关注民情,顺乎民意,对儿童安全的人文关怀所采取的重大举措,一定会受到全国民众的拥护和称赞;国家之决心必定能带动社会各阶层人士之心,带动学校各教职工之心和家庭各成员之心,使之心心相印,形成动力,就能有力推动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全国各部门都认真履行《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管理职责,齐心合力,依法治校,定能开创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其 二,通读《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了解其内容,领会其精神实质,觉得它的内容很具体,条款很分明,操作性极强,的确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南。统观《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全文,觉得关于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的内容是重点。围绕这个重点内容展开深入的学习和探索,通过学习讨论,我明确了幼儿园安全管理职责,掌握了幼儿园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是: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危房倒塌、防食物中毒、防火、防外来犯罪、防触电、防爆炸;知道了可采取的安全措施具体有: 1、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 2、出台有关保证教学安全的措施。 3、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4、开展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教育月活动。 5、每周进行安全工作检查。 6、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开展安全演练活动。 7、开展专题整治活动;懂得了处理安全事故的方法步骤。在此基础上,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认识又得到提高,能够想到:国家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社会各部门尽力投入安全管理工作,给园安全管理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因条件,那么,作为园安全管理的内因条件——校内安全管理必须紧紧跟上。要紧紧跟上当今安全管理的时代步伐,我们教育工作者必须牢记安全管理职责,绷紧安全观念之弦,忠于安全管理之事,加倍努力,做好工作,才能不负众望。 其三,通过学习此材料,我深入地体会了一句话“如果你过分地珍爱自己的羽毛,不使它们受一点损伤,那么你将失去两只翅膀,永远不能凌空飞翔”。“点化和润泽生命是教育之核心”。对于这两句话,我的理解是:1、要用一分为二的观点来看待学校安全管理问题,正确处理好“放”和“管”之间的关系,不能只注意大胆地“放”,而忽视细致地“管”,也不能一味单纯地“管”而不敢“放”过分地限制学生的活动,把学生培养成温室里的花朵。
2. 幼儿园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戗牌写什么
根据幼儿园园规,结合国家规定,从孩子的角度去写
3. 民办幼儿园和公立幼儿园有政策区分吗
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各具特色,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 管理机制不同。 公办幼儿园必须依照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治校,条条框框较多,而民办幼儿园相对灵活些; 二、隶属单位不同。 公办园隶属于国家教育系统,是公有的,无论是教师聘任、校园建设、办公经费及设施、还是教学内容,各方面都有统一指标,...必须服从教育局领导;民办园在教育局有备案,隶属于法人,是私有的 。 三、教师待遇不同。 公办园内教师是当地教育局招考后统一进行分配。民办园教师相对招聘途径更多样化,以合同聘任制为主。 四、收费标准不同。 公办幼儿园是由政府出资举办的,收费定位具有普惠性和公益性,比民办幼儿园收费低。而民办幼儿园的自主性较强,办学特色鲜明
4. 怎么分别民办幼儿园和公办幼儿园
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各具特色,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内
一、 管理机制不同。
公办幼容儿园必须依照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治校,条条框框较多,而民办幼儿园相对灵活些;
二、隶属单位不同。
公办园隶属于国家教育系统,是公有的,无论是教师聘任、校园建设、办公经费及设施、还是教学内容,各方面都有统一指标,必须服从教育局领导;民办园在教育局有备案,隶属于法人,是私有的
。
三、教师待遇不同。
公办园内教师是当地教育局招考后统一进行分配。民办园教师相对招聘途径更多样化,以合同聘任制为主。
四、收费标准不同。
公办幼儿园是由政府出资举办的,收费定位具有普惠性和公益性,比民办幼儿园收费低。而民办幼儿园的自主性较强,办学特色鲜明。
5. 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规程的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集体财产安全,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湖南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其周边治安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学校应强化“依法治校”理念,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做好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第三条 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把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
第四条 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完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制度。应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细化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将责任分解落实到每项工作、落实到每个人、每个环节,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
第五条 建立学校安全“一日一巡查、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制度,由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构组织、领导、协调学校安全工作,严格执行昼夜巡查、值班制度,确保安全信息渠道全天候畅通。
第六条 建立健全安全预警机制,及时收集、上报校园内及学校周边的矛盾、纠纷及其他异常情况,做好干预、教育工作;加强信息沟通,密切关注自然灾害等信息,及时发出安全预警提示,果断采取处置措施;加强排查,完善事故预防措施,排除安全隐患,消除管控盲点;加强师生安全管理,特别注重学生在校期间的交通、消防、饮食、卫生保健、课内外活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师生全员参加“校方责任险”投保,鼓励家长为学生购买其他人身保险。
第七条 加强对校内各类从业人员的管理。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发现教职员工患有传染病、精神病或者有不良行为等,不适宜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或者报教育行政部门妥善处理。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征兆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第八条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净化学校周边环境,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重视做好后进学生、特殊学生的帮教工作。应建立健全后进生、特殊学生管理档案,定期了解他们的家庭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制定帮教措施。
第九条 严格执行学校安全事件上报制度。学校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城市的中小学校应当在2小时、农村的中小学校应当在1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发生重大或群体性学生安全事故的,应立即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在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的同时,应根据事故等级逐级上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发生违法犯罪活动、交通事故等情况,应立即报告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
第十条 对校内发生的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应按照《湖南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实施救助,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告知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档案。主要包括安全责任书、安全教育计划、安全工作制度、安全管理办法、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教育情况记录、安全活动情况记录、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安全事件处理记录、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工作总结等,应以书面材料形式归档成册,以备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