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与立法权
1. 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的区别
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具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等权利.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1、表决通过法律的是立法权
2、表决通过国家大政方针的那是决定权
3、表决通过国家机关人事任免的是任免权
4、表决通过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报告的是监督权。
立法权就是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权力
立法权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权力;第二类中制定和修改普通法律的权力。一方面,立法机关自己制定法律,另一方面,立法机关授权行政机关制定法规、条例、决议和命令等,它们都具有法律规范的性质。在资本主义国家,作为立法机关的议会还享有提出法案的权力。在我国,作为立法机关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不仅有制定、解释、修改、废止普通法律的权力,而且还有制定和修改宪法以及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
决定权是指国家权力机关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权力。
对于决定权各国法律规定不一。在我国,行使决定权的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权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四类职权之一,是最能表现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特征的一种职权,反映了人民代表大会权力的广泛性。具有鲜明的法定性、人民性、权威性、强制性。同时,能起到补充人民代表大会其他三类职权、协助其他三类职权行使的作用。
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
任免权是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具体体现。正确行使人事任免权,既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也是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需要。及时准确地依法行使好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权,可以提升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
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的权利。
监督权它是公民参政权中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是国家权力监督体系中的一种最具活力的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离开了宪法和法律的监督就失去了法律依据。人大监督的对象、内容、范围和方式都要严格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的程序,对法定的对象进行监督。是否需要行使监督权,如何行使监督权都要以法律为准绳。只有坚持依法监督,监督才能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
2. 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是什么
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是,依宪治国是核心、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关键、公正司法是防线、全民守法是基础、依法执政是保证,以及法治精神、法治文化是灵魂。我国的法治建设将呈现出一种全方位、全覆盖的大格局与新气象。
(2)依法治国与立法权扩展阅读
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覆盖了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四个方面的工作部署,即突出依宪治国是核心、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关键、公正司法是防线、全民守法是基础、依法执政是保证,以及法治精神、法治文化是灵魂。
1、科学立法是前提。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
2、严格执法是关键。严格执法主要包括6大方面,即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以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3、公正司法是防线。要完善司法体制、,科学配置司法职权,建立科学的权力运行机制,健全人权司法保障制度。
4、全民守法是基础。要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十八大24字新核心价值观——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依法治国由那个机构来实施
司法机关例如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这是一块,还有行政机关,即各级政府,以及立法机关,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和其他有立法权的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但是最终,依法治国是由党领导并负责的,所以应该是党
4. 依法治国决定赋于什么设区的立法权
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对《立法法》作出修改:地方立法权扩至所有设区的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综合考虑本省、自治区所辖的设区的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立法需求、立法能力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使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依照前款规定确定。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已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涉及本条第二款规定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5. 什么是法律,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是什么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是,依宪治国是核心、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关键、公正司法是防线、全民守法是基础、依法执政是保证,以及法治精神、法治文化是灵魂。
党的十八大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并将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将放在“全面推进”上,我国的法治建设将呈现出一种全方位、全覆盖的大格局与新气象。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覆盖了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四个方面的工作部署,即突出依宪治国是核心、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关键、公正司法是防线、全民守法是基础、依法执政是保证,以及法治精神、法治文化是灵魂。
1、科学立法是前提。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
2、严格执法是关键。严格执法主要包括6大方面,即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以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3、公正司法是防线。要完善司法体制、,科学配置司法职权,建立科学的权力运行机制,健全人权司法保障制度。
4、全民守法是基础。要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新的依法治国格局,将渗透到从科学立法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各个环节,将全方位覆盖国家、政府与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将更加注重法治建设的民主性与科学性的统一,将努力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互补契合。
6. 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意义体现了哪些哲学道理
体现了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职权,有利于充分发挥中央与地方的两个积极性。
地方立法权的赋予,体现了物质决定意识,一切从实际出发,体现了矛盾具有特殊性,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7. 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格局是什么
全面依法治国是治国的根本。有四个方面,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关键,公正司法是防线,全民守法是基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指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
8. 辨析:要依法治国,就要做到国家机关立法,全体公民守法。
(1)“国家机关立法”这一提法不准确,并不是所有国家机关都拥有并行使立法权。
(2)就国家机关来说,要依法治国,不仅要确保社会生活有法可依,而且要求国家机关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还要求国家机关自觉接受监督。 (3)就公民来说,要实现依法治国,公民不仅要遵守法律,而且要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还要对国家机关进行监督,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事。 热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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