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葬场污染几公里
Ⅰ 火葬场的污染源的范围是什么
一、由于焚来烧炉主要对大气有污源染,主要污染物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若温度控制不好的话,会产生恶臭。另外工作人员还会产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污染物。都会形成污染源,所以有个范围不让周边住人,可参见下表:
二、参考资料:
《火葬场排放标准》
http://wenku..com/view/13cc5af5ba0d4a7302763a20.html
Ⅱ 殡仪馆与居民区的距离最少应该是多少,有章可循吗
殡仪馆与居民区的距离最少2公里以外。 依据我国《火葬场卫生防护距离准则》(GB18081-2000)和《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的限定,设有火化间的殡仪馆宜建在离居民区最少2公里以外的地方,且处于当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有利于排水和空气扩散)。
殡仪馆选址的其他要求
1、殡仪馆的选址应符合国家的土地使用原则和当地总体规划的要求。
2、设有火化间的殡仪馆宜建在当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并应有利于排水和空气扩散。
3、殡仪馆应选交通方便,水、电供应有保障的地方。
4、殡仪馆在选址时应留有发展余地。
(2)火葬场污染几公里扩展阅读:
殡仪馆是各地区民政部下设的事业单位,设置于城镇中,是专业承办丧葬事宜的机构。殡仪馆下设殡葬咨询室、殡葬业务接洽处和火化车间(火葬场)等部门。殡仪馆为丧家提供接运尸体、提供悼念活动会场、火化、骨灰寄存等多项服务。
殡仪馆是一个公益性的殡葬事业单位。殡仪馆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公益事业发展,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有利于强化政府履行公共服务的职责,完善公益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突出公益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精神,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殡葬服务方面的需求。
参考资料:
网络-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
Ⅲ 火葬场有污染吗
当然有污染,焚烧炉主要对大气有污染,主要污染物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若温度控制不好的话,会产生二恶英,另外工作人员还会产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污染物。
Ⅳ 离火葬场多少米内不能建房坐人
法律对此没有规定,但建设应当尊重民风民俗,不得影响其它居民、单位的生活。
相关规定:
《殡葬管理条例》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提出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4)火葬场污染几公里扩展阅读
《殡葬管理条例》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第十条
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第十一条
严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按照规划允许土葬或者允许埋葬骨灰的,埋葬遗体或者埋葬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节约土地、不占耕地的原则规定。
第十二条殡葬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对殡葬服务设施的管理,更新、改造陈旧的火化设备,防止污染环境。
殡仪服务人员应当遵守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实行规范化的文明服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
Ⅳ 火葬场离居住区2公里以外是规范的那一条
我劝你来还是不要买,有几方面的原因源
噪声问题,这个你没法回避,一般出殡都很早,而且国人观念中都是死者为大,这个噪声污染你投诉也不会有人来为你解决,也没法解决,很头疼
废气飞灰污染问题,一般殡仪馆虽然有一套废气处理装置主要就是布袋除尘器,对燃烧粉尘进行处理,但是对于二恶英等废气很难处理,特别是刚刚烧进去的时候,那废气和飞灰非常大,两公里还是有点近。而且换句话说就算殡仪馆废气超标了,但是殡仪馆能停么,不能,停了这么多死人怎么办,就算超标也最多罚款,很难治理
就是你如果是投资的话以后也很难出售,
Ⅵ 王炉火葬场多少公里王炉火葬场多少公里
你要查找的这个地方,你可以在网络地图或者高铁高德地图上查找,具体位置就是可以告诉你。
Ⅶ 住宅和火葬场离1公里会受到影响吗
一般不会受影响的.
风水上强调的是附近,那么至少是旁边街道,而且容易看到的.
如果已经在附近购置了房屋,那只有用其他方法来化解一下.
Ⅷ 火葬厂周边多少公里内有空气污染
这 个不知道呀,肯定有害的啊,每天都在焚化尸体,就算处理的再好也会稍微污染一下空气的,不过只要火葬场按标准做,基本上没什么影响的。美国进口普卫欣天 猫有效防雾霾出门做好防护
Ⅸ 火葬场建立会有污染吗麻烦详细点!谢谢。
火葬起源
火葬是一种科学的处理人的尸体的方法,既卫生,又很少占用土地。火葬的历史可以追踪到新石器时期,有的地区则到青铜时期亦屡有发现。
在我国西北地区的甘肃临洮县,夏鼐等人于1945年4月在洮河西岸的寺洼山考古发掘的6个墓葬中,看到三种尸体处置情况:一是火葬后将骨灰盛在陶罐中,二是平放仰卧,三是乱骨一堆。火葬墓出土的骨灰标准型的寺洼陶,属于寺洼期文化,可能是氏、羌族的原始文化。由合水县九站遗址寺洼文化层采集的标本所做的碳-14测定的年代为公元前1375±155年。
火葬又叫“火化”,俗称之“熟葬”或“焚尸”,取以火焚尸使之化之意,是将死者装殓以后用火焚化,保存或扬撒骨灰的一种葬法。因其简便、卫生、经济、节省土地、木材,又防止疾病传染和环境污染,现已成为世界各国所普遍采用的一种遗体处理方式。
火葬比天葬、水葬的流传范围广泛,既是十几个少数民族的传统葬法,又盛行于广大汉族地区,可以说是一种既古老而又现代的葬法。最原始的火葬方式是以纵火焚烧尸体后弃之不管,有人认为这种葬法最早盛行于古印度,后随佛教传人我国。《立世阿毗昙论》卷六载:印度“剡浮提人,若眷属死,送葬山中烧尸弃去”;《大唐西域记》卷二“病死”条对古印度葬法有这样的记述:“终没临丧,哀号相泣,……送终殡葬,其仪有三:一日火葬,积薪焚燎;二日水葬,沈流漂散;三日野葬,弃林饲兽”;上述皆为关于古印度火葬风俗的记载。除印度外,世界上有不少国家实行火葬历史较长。在欧洲,公元前的古希腊和罗马时代就曾实行过火葬,进人中世纪以后,火葬之风一度低落,直到公元16世纪的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火葬再度兴起,在19世纪已遍及整个欧洲大陆。有的国家成立专门组织,颁布相关法令积极倡导火葬,如英国是近代欧洲第一个倡导实行火葬的国家,并在1874年成立世界上最早火葬协会,1884年颁布了火葬法;德国也于1887年成立火葬协会。到目前,英国的火葬率相当高,约占死亡人口的60—70%;其他欧洲国家也大致相似。
在亚洲,除古印度和中国外,日本和泰国等很早以前也都实行火葬。其中泰国实行火葬的历史已有1000多年,历代国王死后都要实行火葬。日本在19世纪中叶就有城市火葬场的设施,实行尸体集中火化,1873年日本明治政府曾一度发布火葬禁令,但两年以后即为废禁,现日本火葬场遍布城乡,火化率达90%以上。
而实际上,中国各民族中火葬方式可谓。由来已久,火葬之法在许多地方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还相当流行。火葬见诸古籍、有文字可考者在先秦时期,在先秦典籍中有关火葬的记载多集中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如:《墨子·节葬下》载:“奏之西,有仪渠之国者(仪渠现在甘肃省庆阳西南一带),其亲戚死,聚柴薪而焚之”;《吕氏春秋》也有:忧其死而不焚“的记述。在24史中有关我国少数民族实行火葬记载的还有许多,如《北史,突厥传》、《隋书,真腊传》、《太平御览》等都有关于以火焚尸的葬俗。
在春秋战国时期已流行于氐羌人的火葬习俗后来逐渐影响到蒙古、彝、傣、怒、普米、拉枯、纳西、哈尼、畲、土家等少数民族;藏族只在活佛、上层喇嘛和贵族中实行火葬;而鄂伦春、景颇、德昂、独龙等族则限于恶疾致死者中实行;旧时蒙古贵族死后,将尸体置柴薪上用火焚烧,然后由寺庙喇嘛僧将其遗骨磨成粉,再以麦粉拌成饼状,贮放于山西五台山寺庙;而一般人则拾贮骨于木匣中存放;如傣族大佛爷死后先举行盛大拉尸典礼然后举行火葬,骨灰盛于瓦坛中,葬于寺后,有些则建一坟塔;西藏的夏尔巴人中也盛行火葬,先殓人土箱,抬到火葬场火化,然后拣少许骨灰撒进江河;甘肃的裕固族也盛行火葬;东北的赫哲族对烧死、淹死、吊死、被人打死和外边死去的则不准土葬,直接送尸火葬。
火葬之俗同佛教在我国的流传不无关系。东汉初年佛教被印度僧人传人我国,火葬在我国民间及社会上的流传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在僧众死后焚身火化的影响下,火葬逐渐开始在民间流行开来,但在隋朝前实行火葬者的属少数。但是到了唐代晚期,宋朝尤其南宋时期火葬在民间已十分普遍,虽然朝廷都曾下令禁绝,但民间百姓“以火化为便,相习成风,势难遽革”,地方官吏也只得“姑从其便”。宋代还在城郊建立焚化院、化人亭之类的专门火化场所。元代火葬从江南等地发展到中原及北方的河南、河北、陕西、山西及西南地区的黔桂一带。据《马可波罗游记》中记载,当时我国北起宁夏,西到四川,东达山东,南至江南的广大地区及不少的商业城市均有“人死焚其尸”的风俗,既使达官显贵也不例外。
但在明清两代,由于对火葬采取严厉处罚措施,在《大明律·礼律·丧葬条》及《大清,律仪律》中规定对违反规定实行火葬者,实行了“仗一百”、“仗一百、流三千里”甚至“斩首”等刑罚’及其监督防范措施,正是在这样的高压政策之下,在中国古代曾流传千年的火葬之法终为土葬所替代。
为了禁绝火葬,帮助无钱购买土地的贪穷之家安葬亲人,历代朝廷还采取了一些诸如置官地,设漏泽园,立义冢,无主尸由官司代为埋葬等。在封建伦理道德和国家法律的高压下,宋元时期各地盛行的火葬之俗到明中叶后渐渐衰退,但最终并没有完全革除。究其原因,其一在于信仰佛教的贵族和官僚不管朝廷的禁令,我行我素,地方官府畏惧其权势也不敢把他们如何;其二是失去土地的穷人日益增多,但漏泽园、义冢毕竟有限’,且多集于城郊,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而火葬不需要钱财和土地,这就使得汉族的火葬之俗时断时续,却不能杜绝。清末在河南开封一带还流行对夭折幼童实行火葬的习俗。
从历史上火葬的起源和流传上可以看出,火葬所以能够流行的原因无外乎以下几个方面:1、佛教信仰的影响改变了人们传统的丧葬观念,而这种观念与传统的灵魂在死后归天一致,导致人们遵循火葬习俗;2、少数民族丧俗的影响和人们的从众心理,尤其是上层人士的丧俗习惯影响到百姓的葬俗;3、地狭人众,人地矛盾的加剧,使土地高度集中,使贫民几乎无立锥之地,无法实行土葬,只得以火葬代之;4、祈禳心理的影响,如对夭折者或凶死者实行火葬以利于活着的人。正因为如此,造成了火葬在历史上一度盛行,成为汉族中,仅次于土葬的一种重要葬法。火葬正在为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并成为我国殡葬改革的发展方向。
因此是不污染的。..
Ⅹ 火葬场离居民区多远
好!依据我国《火葬场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 18081-2000)和《殡仪馆建筑设计规版范》的规权定,设有火化间的殡仪馆宜建在离居民区最少2公里以外的地方,且处于当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有利于排水和空气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