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单元厅
A. 小区住宅单元入口处及电梯厅等公共部分设计要考虑哪些因素
一、当地习俗;
二、防水侵;
三、方便性;
四、美观。
B. 住宅建筑单元大厅公共部分最小净空的规定有哪些
一般小于2.2米
C. 单元楼入户大厅不能属于全小区公共区域吧
单元楼入户大厅属于群小区公共区域的,因为这是公共场所,开发商在卖房子时已经,将入户大厅分摊到每户的房产里了,所以单元楼入户大厅属于全小区公共区域。
D. 社区常见的公共设施有哪些
社区公共设施都包括但不限于下面的设备设施、场地等等:
1、绿化及小品(如亭台楼阁、水池喷泉、公共座椅)等等;
2、公共照明设备;
3、公共消防设备、消防楼梯、通道;
4、公共配电设施(高低压配电室、配电箱、配电柜、电力管井、电闸箱、表具、线槽等等);
5、公共弱电设施(有线电视设备、电信设备、网络光纤设备、弱电管井、派接室、派接箱等等);
6、公共健身及儿童娱乐设施;
7、公共安全设备(围墙、摄像头、护栏、园区大门、档杆等等);
8、公共场地及公共道路;
9、公共给排水设施(公共给排水管道、下水渠道、管井、各类水泵、管道阀门、雨水管、污水篦子等等);
10、电梯、电梯等候厅;
11、公共楼道、楼梯、单元门厅、共用的楼宇大堂、公共卫生间(非必要);
12、建筑物的地基等基础设施;
13、建筑物楼顶屋面及共用的外墙。
(4)公共单元厅扩展阅读:
公共设施是指由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提供的、给社会公众使用或享用的公共建筑或设备,按照具体的项目特点可分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交通、体育、社会福利与保障、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邮政电信和商业金融服务等。
从社会学来讲,公共设施是满足人们公共需求(如便利、安全、参与)和公共空间选择的设施,如公共行政设施、公共信息设施、公共卫生设施、公共体育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交通设施、公共教育设施、公共绿化设施、公共屋等。
城市公共设施不同于农村公共设施,具体来说,城市公共设施是指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城市垃圾(包括粪便)处理系统、城市道路、城市桥梁、港口、市政设施抢险维修、城市广场、城市路灯、路标路牌、城空防空设施、城市绿化、城市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等。
城市公共设施按收费与否,有收费和不收费之分。从空间布局来分,有全市性公共设施、区域性公共设施、邻里性公共设施三种。
住区公共设施
设施需求
(1)教育设施的配套质量需求逐步提高。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和教育意识的不断增强,居民对教育设施的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由于少年儿童比例的持续下降.住区内教育设施的配套面临资源整合,提升质量、提高配套标准等潜在要求。因此,优化教育设施的资源配置.提高配套标准.提升配套质量是教育设施配套的发展趋势。
(2}老年设施的配套需求面临数量与质量的同步提高。老龄化程度的加重.使得社会对老年设施的需求激增。这就意味着住区将承担更多的社会养老服务功能。因此.一方面住区内养老设施的数量需求持续增加,另一方面.居民经济条件的改善。对养老设施的配套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社区服务设施的配套需求不断增强。社区服务性设施包括基本的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各种活动站、服务站、社区管理等,是居民R常生活必须的基本生活设施,随着住区老龄人口的增多和全民健身、保健意识的增强,居民对上述设施的数量和服务质量的需求日益提升。
营利性商业设施的需求日趋多元化、综合化
(1)新兴服务型商业设施的需求多元化。由于生活闲暇化和消费结构的升级转化.居民对新兴服务型商业消费的需求凸显并增强。如:对娱乐、休闲、养生保健、投资理财,信息服务等新兴服务型商业消费的需求。
对美容美体、康体保健、洗浴(汗蒸)、健身锻炼等休闲服务性消费的需求等,而且这些需求将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地加强、拓展和提升。因此,增强住区服务性设施的配套。一方面要求增加配套项目的数量,另一方面要求增强其服务功能,满足住区居民日益提高的精神文化需求。
(2)传统零售型商业设施的综合性服务需求增强。居民购物方式。消费价值观念的转变以及出行方式的改变,对传统零售型商业设施需求呈现新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在购物需求上趋于综合、全面、优质,因此,对配建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
要求其实现集中.综合.优化的布局.降低了对服务半径的要求。此外.由于生活的信息网络化。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零售商业设施空间布局的自由度。
E. 公共设施都包括哪些
公共设施都包括但不限于下面的设备设施、场地等等:
1、绿化及小品(如亭台楼阁、水池喷泉、公共座椅)等等
2、公共照明设备
3、公共消防设备、消防楼梯、通道
4、公共配电设施(高低压配电室、配电箱、配电柜、电力管井、电闸箱、表具、线槽等等)
5、公共弱电设施(有线电视设备、电信设备、网络光纤设备、弱电管井、派接室、派接箱等等)
6、公共健身及儿童娱乐设施
7、公共安全设备(围墙、摄像头、护栏、园区大门、档杆等等)
8、公共场地及公共道路
9、公共给排水设施(公共给排水管道、下水渠道、管井、各类水泵、管道阀门、雨水管、污水篦子等等)
10、电梯、电梯等候厅
11、公共楼道、楼梯、单元门厅、共用的楼宇大堂、公共卫生间(非必要)
12、建筑物的地基等基础设施
13、建筑物楼顶屋面及共用的外墙
(5)公共单元厅扩展阅读
公共设施是指由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提供的、给社会公众使用或享用的公共建筑或设备,按照具体的项目特点可分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交通、体育、社会福利与保障、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邮政电信和商业金融服务等。
从社会学来讲,公共设施是满足人们公共需求(如便利、安全、参与)和公共空间选择的设施,如公共行政设施、公共信息设施、公共卫生设施、公共体育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交通设施、公共教育设施、公共绿化设施、公共屋等。
F. 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包括那些
1、 绿化及小品(如亭台楼阁、水池喷泉、公共座椅)等等
2、公共照明设备
3、公共消防设备、消防楼梯、通道
4、公共安全设备(围墙、摄像头、护栏、园区大门、档杆等等)
5、公共场地及公共道路
5、公共给排水设施(公共给排水管道、下水渠道、管井、各类水泵、管道阀门、雨水管、污水篦子等等)
6、公共配电设施(高低压配电室、配电箱、配电柜、电力管井、电闸箱、表具、线槽等等)
7、公共弱电设施(有线电视设备、电信设备、网络光纤设备、弱电管井、派接室、派接箱等等)
8、公共健身及儿童娱乐设施
9、建筑物楼顶屋面及共用的外墙
10、电梯、电梯等候厅
11、公共楼道、楼梯、单元门厅、共用的楼宇大堂、公共卫生间(非必要)
12、建筑物的地基等基础设施
(6)公共单元厅扩展阅读:
1、《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规定,住宅应具有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公建)应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等9类设施。
配套公建的项目与规模,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并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期交付。
一般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
2、根据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分为两大类:一类为居住小区及小区级别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归属为居住用地R),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一类为居住区及其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归属为公共设施用地)。
G. 新建住宅小区单元入口门无采光,电梯等候厅需24小时开灯照明,符合建筑设计标准吗
看你这小区来的性质了,属于自低端的就可能这样,如果是中高端就差了些,还有你看的房是多层的还是高层的,这里的龟腚都不一样,你所述的问题是关于舒适度的要求,不是必须的强制性的、基本功能和性能要求,只要满足基本功能和性能要求就行。因此此处没有国家相关强制性的标准。
H. 常见的公共设施有哪些
1、绿化及小品(如亭台楼阁、水池喷泉、公共座椅)等等
2、公共照明设备
3、公共消防设备、消防楼梯、通道
4、公共配电设施(高低压配电室、配电箱、配电柜、电力管井、电闸箱、表具、线槽等等)
5、公共弱电设施(有线电视设备、电信设备、网络光纤设备、弱电管井、派接室、派接箱等等)
6、公共健身及儿童娱乐设施
7、公共安全设备(围墙、摄像头、护栏、园区大门、档杆等等)
8、公共场地及公共道路
9、公共给排水设施(公共给排水管道、下水渠道、管井、各类水泵、管道阀门、雨水管、污水篦子等等)
10、电梯、电梯等候厅
11、公共楼道、楼梯、单元门厅、共用的楼宇大堂、公共卫生间
12、建筑物的地基等基础设施
13、建筑物楼顶屋面及共用的外墙
(8)公共单元厅扩展阅读:
公共设施是国家的集体的公共财产,国家为保护公共设施制订了一系列有关保护公共设施的法律、法规,如《中国人民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宪法》等对制裁破坏公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做了具体的规定,对于故意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惩处。
这些法律、法规有力地维护着社会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从而保障了社会生活的安定。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团体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我国处罚方法有警告、罚款、拘留、吊销执照等依照犯罪情况而定。
I. 房屋哪些部位属于公共部分
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公共地方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根据建设部所规定的商品房销售面积部分,包括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房和管理用房以及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和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另一部分是根据国??家物价局、建设部、财政部《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分摊到商品房房价中的基础配套设施部分,如公共绿地、道路等。
业主对公共地方享有权利的原因在于,房价构成中包含住宅建筑安装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和住宅小区非物业性配套公共建筑建设费如道路、公共绿地等。正因为享有权利,所以才要交纳相关物业管理费。
(9)公共单元厅扩展阅读:
公共部分维修基金
根据建住房[1998]213号《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凡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都应当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的使用执行《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财政部财基字[1998]7号),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
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公有住房售后的维修基金来源于两部分:
1、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该部分基金属售房单位所有。
2.购房者按购房款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市、县财政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