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中心卫生院简介
① 乡镇中心卫生院应该成立哪些管理委员会
行政管理委员会,以院长为首
学术管理委员会,资历最高的医生为首
② 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的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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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乡镇卫生院属于什么单位
乡卫生院是社会公益事业单位。
医院的种类按医疗技术水平划分:
1 三级医院 主要指全国、省、市直属的市级大医院及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
2 二级医院 主要指一般市、县医院及省辖市的区级医院,以及相当规模的工矿、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医院;
3 一级医院 主要指农村乡、镇卫生和城市街道医院。
每个等级又有甲乙两等,三甲医院是最好的了,其次是三乙。
拓展资料:
乡镇卫生院是县或乡设立的一种卫生行政兼医疗预防工作的综合性机构,其任务是负责所在地区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
并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会诊工作。是农村三级医疗网点的重要环节,担负着医疗防疫,保健的重要任务,是直接解决农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一关。
④ 乡镇卫生院与社区服务中心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
乡镇卫生院是县或乡设立的一种卫生行政兼医疗预防工作的综合性机构,其任务是负责所在地区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并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会诊工作。
社区服务中心属于城镇居民自治组织,工作人员基本为社区居民选举产生,一般属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3、人员不同
社区工作者是活跃在我国社区建设工作第一线的社会工作者队伍,是专门从事中国社区社会工作的专业人员。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扮演中间人、调停者、辩护人、教师、技能者、治疗专家和活动家的角色,为基层社会稳定发挥着特殊的作用,并且为社区的建设和管理立下了汗马功劳。
乡镇卫生院人员、业务、经费等上划管理不彻底和财政补助政策、解决离退休人员经费等方面的措施不够得力,积极性还不高。
有的县(市)区对乡镇卫生院的农村医疗卫生预算不但没有增加反而有了下降,属于财政确保的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和健康教育等社会公共卫生经费仍然严重不足。
财政投入,各地标准不一,这里是一分钱拨款都没有的,说是上划到县管,还不如原来乡管呢,弄来弄去,可以说卫生院是没有人管的单位。
⑤ 乡镇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有什么区别,是按什么标准划分的
分析如下:
1、区别主要在规模上卫生院就是面向农村、服务基层的医院,一般是镇级的医院。也相当于社区医院。规模大一点的卫生院叫中心卫生院。
2、按功能标准划分。医院按其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医院 : (病床数在100张以内,包括100张。[作者注]下同)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二级医院 : (病床数在101张--500张之间)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三级医院 : (病床数在501`张以上)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
(5)乡镇中心卫生院简介扩展阅读:
发展建议
1、逐步配强配齐卫生技术人员,保证老百姓“中病不出镇”。每年通过向社会上招考具有执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建立健全人才吸引机制。实行优惠政策,吸引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使高学历医疗卫生专业人才“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
2、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使乡镇卫生院从自食其力以药养医转到政府养医。贯彻落实党的卫生工作方针,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以农村为重点”,“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落实省委[2007]9号文精神,“从2007年起,对全省乡镇卫生院按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进行改革与建设。”“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事业费主要由县(市、区)级财政负责,省和市级财政给予支持。” 逐步改造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逐步购置、更新设备设施。
3、逐步推进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根据区域卫生规划,按功能将乡镇卫生院明确划分为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加强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根据服务人口、工作项目等因素,合理核定乡镇卫生院编制,规范乡镇卫生院科室设置和岗位设置。严格准入条件,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进入卫生技术岗位。对不符合执业资格人员,要逐步分流、清退。
4、加强乡镇卫生院特色产品的定制及市场化运营。比如乡镇卫生院可以区隔县级医院,为乡镇患者推出特色产品套餐,如针灸、中医、癌细胞检测等,大大增强基层患者对乡镇卫生院的依赖程度;至于市场化运营,可以先完善自身,比如引进库贝尔检验科iOSS项目,让检验科标准化、信息化,并由厂家提供一站式服务,借助外力实施市场化运营与推广,实现乡镇卫生院检验科盈利机制。
⑥ 中心卫生院的等级划分
二级医院是跨几个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地区性医院,是地区性医疗预防的技术中心。其主要功能是参与指导对高危人群的监测,接受一级转诊,对一级医院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并能进行一定程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三级医院是跨地区、省、市以及向全国范围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医院,是具有全面医疗、教学、科研能力的医疗预防技术中心。其主要功能是提供专科(包括特殊专科)的医疗服务,解决危重疑难病症,接受二级转诊,对下级医院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人才;完成培养各种高级医疗专业人才的教学和承担省以上科研项目的任务;参与和指导一、二级预防工作。 :
对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是医院的功能、任务、设施条件、技术建设、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的综合水平。医院分级管理的实质是按照现代医院管理的原理,遵照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科学规律与特点所实行的医院标准化管理和目标管理。
医院的设置与分级,应在保证城乡医疗卫生网的合理结构和整体功能的原则下,由卫生行政部门按地方政府的区域卫生规划来统一规划确定。根据1989年11月29日卫生部颁布的《医院分级管理办法》,三级特等医院是最高级别的医院,接下来依次是三级甲等、乙等、丙等,二级甲等、乙等、丙等,一级甲等、乙等、丙等,共三级十等。
一、凡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总数应在20张以上。
三级综合医院
1、床位:住院床位总数500张以上。
2、科室设置: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传染科、中医科、康复科、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核医学科、输血科、理疗科(可与康复科合设)、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3、人员:每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每床至少设配备0.4名护士,专业科室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临床营养师不少于2名,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相关资料:全国三级甲等医院列表
二级综合医院
1、床位:住院床位总数100张至499张。
2、科室设置: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传染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如内科或外科。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理疗科、消毒供应室、手术室、病理室、血库(可并入检验科合设)、理疗室、病案室。
3、人员: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每床至少设配备0.4名护士,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相关资料:全国二级甲等医院列表
一级综合医院
1、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张至99张。
2、科室设置: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3、人员: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相关资料:全国一级甲等医院列表
二、医院按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三、二、一级:
1、三级医院: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学、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
2、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3、一级医院: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4、企事业单位及集体、个体举办的医院的级别,可比照划定。
三、医院评审委员会分为部级评审委员会、省级评审委员会、地(市)级评审委员会三级。
1、部级评审委员会,由卫生部组织,负责评审三级特等医院,制订与修订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及实施方案,并对地方各级评审结果进行必要的抽查复核。
2、省级评审委员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织,负责评审二、三级甲、乙、丙等医院(包括计划单列市的二、三级医院)。
3、地(市)级评审委员会,由地(市)卫生局组织,负责评审一级甲、乙、丙等医院。
4、各级评审委员会要定期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四、评审程序
1、自查申报。各级医院应根据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先行自查,认为符合标准后,填写《医院评审申请书》一式数份,向相应的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资格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书对医院的申请及时进行初审,确认参加评审的资格。
3、考核检查。医院评审委员会对医院实行平时有重点的抽查和周期评审相结合的考核检查。日常考核结果作为周期评审的一部分。周期性评审时应根据评审标准结合自报材料进行实地检查,包括听取汇报、与管理人员讨论、全面检查、抽查、回顾性调查、接待院内外来访等方式,最后采取评分或数学模型办法对医院作出综合评价。评审过程中,医院应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所需要的各种真实资料和情况。
4、评审结论。评审委员会应对被评审医院作出级别和等次的结论,并提出正式报告呈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凡申报三级特等医院者,应先报省级评审委员会通过三级甲等医院的评审,然后由省级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推荐其到部级评审委员会参加三级特等医院的评审。
五、审批。依据评审委员会的报告及评审结论,由相应级别的卫生行政部门审定批准。各级医院的审批权如下:
1.三级特等医院,由卫生部审批;
2.二、三级甲、乙、丙等医院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审批;
3.一级甲、乙、丙等医院由地(市)卫生局审批。乡镇中心卫生院属一级医院。
乡镇卫生院按功能分为一般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
一般卫生院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康复等综合性服务;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负责对村级卫生机构技术指导和对乡村医生培训等。
中心卫生院是一定区域范围内的预防、保健、医疗技术指导中心,除具有一般卫生院的功能外,还承担协助县级卫生机构开展对区域范围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等工作。
⑦ 乡镇卫生院属于哪级医疗机构
三级和一级中三级比较好一级的没有那么好!
⑧ 乡镇中心卫生院的标准是什么
我国的医院依据功能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医院是直接为社区提供医疗、预防、康复、保健综合服务的基层医院,是初级卫生保健机构。其主要功能是直接对人群提供一级预防,在社区管理多发病、常见症病人,并对疑难重症做好正确转诊,协助高层次医院搞好中间或院后服务,合理分流病人。 二级医院是跨几个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地区性医院,是地区性医疗预防的技术中心。其主要功能是参与指导对高危人群的监测,接受一级转诊,对一级医院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并能进行一定程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三级医院是跨地区、省、市以及向全国范围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医院,是具有全面医疗、教学、科研能力的医疗预防技术中心。其主要功能是提供专科(包括特殊专科)的医疗服务,解决危重疑难病症,接受二级转诊,对下级医院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人才;完成培养各种高级医疗专业人才的教学和承担省以上科研项目的任务;参与和指导一、二级预防工作。 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原则: 对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是医院的功能、任务、设施条件、技术建设、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的综合水平。医院分级管理的实质是按照现代医院管理的原理,遵照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科学规律与特点所实行的医院标准化管理和目标管理。 医院的设置与分级,应在保证城乡医疗卫生网的合理结构和整体功能的原则下,由卫生行政部门按地方政府的区域卫生规划来统一规划确定。 根据1989年11月29日卫生部颁布的《 医院 分级管理办法》,三级特等 医院 是最高级别的 医院 ,接下来依次是三级甲等、乙等、丙等,二级甲等、乙等、丙等,一级甲等、乙等、丙等,共三级十等。 一、凡以“ 医院 ”命名的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总数应在20张以上。 三级综合 医院 1、床位:住院床位总数500张以上。 2、科室设置: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传染科、中医科、康复科、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核医学科、输血科、理疗科(可与康复科合设)、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3、人员:每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每床至少设配备0.4名护士,专业科室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临床营养师不少于2名,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相关资料:全国三级甲等 医院 列表 二级综合 医院 1、床位:住院床位总数100张至499张。 2、科室设置: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传染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如内科或外科。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理疗科、消毒供应室、手术室、病理室、血库(可并入检验科合设)、理疗室、病案室。 3、人员: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每床至少设配备0.4名护士,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相关资料:全国二级甲等 医院 列表 一级综合 医院 1、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张至99张。 2、科室设置: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3、人员: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相关资料:全国一级甲等 医院 列表 二、 医院 按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三、二、一级: 1、三级 医院 :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学、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 医院 。 2、二级 医院 :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 医院 。 3、一级 医院 :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 医院 、卫生院。 4、企事业单位及集体、个体举办的 医院 的级别,可比照划定。 三、 医院 评审委员会分为部级评审委员会、省级评审委员会、地(市)级评审委员会三级。 1、部级评审委员会,由卫生部组织,负责评审三级特等 医院 ,制订与修订 医院 分级管理标准及实施方案,并对地方各级评审结果进行必要的抽查复核。 2、省级评审委员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织,负责评审二、三级甲、乙、丙等 医院 (包括计划单列市的二、三级 医院 )。 3、地(市)级评审委员会,由地(市)卫生局组织,负责评审一级甲、乙、丙等 医院 。 4、各级评审委员会要定期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四、评审程序 1、自查申报。各级 医院 应根据 医院 分级管理标准先行自查,认为符合标准后,填写《 医院 评审申请书》一式数份,向相应的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资格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书对 医院 的申请及时进行初审,确认参加评审的资格。 3、考核检查。 医院 评审委员会对 医院 实行平时有重点的抽查和周期评审相结合的考核检查。日常考核结果作为周期评审的一部分。周期性评审时应根据评审标准结合自报材料进行实地检查,包括听取汇报、与管理人员讨论、全面检查、抽查、回顾性调查、接待院内外来访等方式,最后采取评分或数学模型办法对 医院 作出综合评价。评审过程中, 医院 应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所需要的各种真实资料和情况。 4、评审结论。评审委员会应对被评审 医院 作出级别和等次的结论,并提出正式报告呈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凡申报三级特等 医院 者,应先报省级评审委员会通过三级甲等 医院 的评审,然后由省级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推荐其到部级评审委员会参加三级特等 医院 的评审。 五、审批。依据评审委员会的报告及评审结论,由相应级别的卫生行政部门审定批准。各级 医院 的审批权如下: 1.三级特等 医院 ,由卫生部审批; 2.二、三级甲、乙、丙等 医院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审批; 3.一级甲、乙、丙等 医院 由地(市)卫生局审批。乡镇中心卫生院属一级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