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三章
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的第三章 信访事项的提出
第十四条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
(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四)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第十五条信访人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并遵守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
第十六条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第十七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第十八条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第十九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二十条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
(三)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❷ 读过的进,介绍“公共行政与公共事务”亨利【著】
基本信息
作 者:(美)尼古拉斯﹒亨利(Nicholas Henry)
出 版 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2-04
ISBN:730003942 版 次:第一版
包 装:平装 开 本:大32开
页 数:10,789页 印 张:1次
国外教材就是参考书目编得特别好,工具性极强
作书的质量还不错。看了后对自己的知识增长有进步。原版的书籍比翻译过来的更能接近西方学术的真实。
为多次再版的北美各大学公共行政专业的教科书,其受欢迎程度可见一斑。在西方民主政治的理论框架中,一切公共政策的规划、制定、反馈、执行与实践不仅应以民意为基础,最重要的要取得民意的授权,但是如何既倾听、尊重、采纳民间的声音,而又不简单地随着所谓“民意”起舞,可能是当今公共政策决策者们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作为在该领域的主要著作之一,本书在公元二千年迎来了出版三十周年纪念。这是第七版了,我感到高兴,因为这是我出版的第一本书,至今仍是我最满意的作品之一。本书有些部分被译成西班牙文,全书被译成日文。我认为这本书在我的研究领域中起了里程碑的作用,而只有按特定视角写作的书才能起这种作用。本书一直是从一个特殊的视点来研究有关管理的问题。
\r\n
本书由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领域最杰出的公共行政学家,美国佐治亚州100位当代最有影响的人物尼古拉斯·亨利编写,全面而系统地介绍了公共行政的各个方面,包括公共行政的学科发展范式、公共组织、公共管理、政策制定与执行、政府问关系以及行政伦理等。它反映了公共行政和公共管理领域理论和实践的新变化和新发展。一直是北美各大学公共行政专业学院最受欢迎的教科书。
·
本书全面而系统地介绍了公共行政的各个方面,包括公共行政的学科发展范式、公共组织、公共管理、政策制定与执行、政府间关系以及行政伦理等。本书是第九版,它反映了公共行政和公共管理领域理论和实践的新变化和新发展。
《公共行政与公共事务》一直是北美各大学公共行政专业学院最受欢迎的教科书。本书自问世以来多次再版,一直在亚马逊图书销售排行榜上名列前茅。
作者简介 尼古拉斯·亨利是一位著名的公共行政学家,专长于公共政策分析与公共管理研究。他先后在美国印第安纳大学布卢明顿校区获得公共管理硕士和哲学博士学位。享利教授著书十余本,发表论文几十篇共论文获得过《美国公共行政评论》颁发的埃德文·O·斯坦恩奖。他曾就职于美国印第安纳州立大学、新默默西哥大学、佐治亚大学以及亚利桑那州立大学。他所领导的佐治亚南部大学曾被CNN专题报道为美国高等教育的一颗新星,而他本人也步入了佐治亚州100位当代最有影响人物的行列。
尼古拉斯·亨利是美国著名的公共行政学专家。1987-1998年曾任南佐治亚州大学校长,在任期间该校得到巨大发展,为此佐治亚洲参议院特地通过决议,表彰他的治校才干。他是该校近百年来最重要的校长之一。
翻译
项龙,1952年出生。1982年3月毕业于北京师 范大学外语系。1984年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所 硕士。同年到新华社国际部工作。1987年到北京师 范大学外语系任教。1991~ 1992年在英国南安普顿 大学教育研究院学习,获教育语言硕士。现为北京 师范大学外语系副教授。主要译著有:《原始人的心 智》,1989年,国际文化出版公司;《挑战层峰》(合 译),1994年,台湾宏观文化出版社;《濒临失衡的 地球》(合译),1995年,中央编译出版社;《热爱 生命》,1996年,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世界网络 全书》(主编,翻译社会学卷和政治学卷),1997年, 海南出版社;《机器的征途》,1998年,内蒙古人民 出版社;
书籍目录:
总序
序言
第一编公共行政的范式
第1章庞大的民主体制,庞大的官僚体制
约束:美国公共行政的背景与传统
政府、公共领导人和公民生活的退化
官僚、官僚制度及其服务
反抗与抵制:美国人与政府的扩大
官僚制度产生的原因
官僚的权力
官僚的权限
知识的管理:官僚权力的基础
探究官僚制度:对政府的理解
第2章公共行政:困惑的世纪
开端
范式一:政治/行政二分法,1900-1926
范式二:行政学的原则,1927—1937
挑战,1938—1947
对挑战的回应
.范式三:作为政治学的公共行政学
政治学的冲击:为民主制度服务的官僚制度
范式四:作为管理学的公共行政学
管理学的影响:对公共行政中公共的理解
分离主义的力量,1965—1970
范式五:作为公共行政学的公共行政学
第二编公共组织
第3章组织的丝麻:理论
模型、定义和组织
组织的封闭模型
组织的开放模型
封闭模型和开放模型:本质的差别
综合模型学派
第4章组织的布帛:力量
社会和对组织的评价
组织中的信息和情报
组织中的决策
组织中的行政
组织中的控制、权力和权威
社会和组织的变化
第5章组织的纤维:人
组织如何改变你?
行政的人性:经典观点、社会-心理学与公共行政
成人发展模型
文化行为模型
政治行为模型
达尔文主义与组织人格
组织中的领导
领导理论的演变:适应时代的需要对领导进行定义
领导与行政:变化与复杂性
领导公共组织
第三编公共管理
第6章系统方法与公共管理
系统的概念
关于系统的争论
公共管理:公共部门的经验
管理学:介绍几种技术
计算机:公共行政的新时代?
技术、公共官僚机构和公众
第7章公共方案评估和生产率
公共方案评估、生产率和腐败控制的发展过程
方案评估、生产率和美国政府
公共方案评估:目的与类型
评估的过程
三项创新之举:总稽核员、全面质量管理和底线
评估研究的三个问题
公共方案评估真的重要吗?
第8章公共预算:目的与步骤
公共预算演变史导论
逐项预算, 1921—1939
绩效预算,1940—1961
计划规划预算,1965—1971
目标管理, 1972—1976
零基预算,1977—1980
日落与日出:各州的日落立法,1976—1981
无法控制支出的出现,1980年至今
严重的公债和赤字,1980—1992
从上至下预算/目标基础预算,1981—1992
结果预算,1993年至今
制订预算:战略与战术
过程:国会、制订预算和赤字
第9章管理公共部门的人力资源
美国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
公务员制度:功绩的含义
集体制度:蓝领职员
政治主管制度:行政中的政治
职业化终身制度:人重于职位
职业化公共行政制度:兼顾政治和管理
种族、性别和工作:赞助性行动的挑战
人力资源管理前途如何?
第四编实施
第10章公共政策及其实施的研究方法
公共政策分析的演变:公共行政还是政治学
公共政策的研究方法:过程还是输出
几种模型:作为过程的公共政策制订与实施
几种模型:作为输出的公共政策制订与实施
渐进模型与理性模型的不足之处
战略计划模型
战略计划:公共部门的经验
第11章私有化:政府合同和政府公司
公共行政与美国的正统观念
私有化政治学:承包的动机
联邦政策的私有化
联邦政府的发包工作:批评意见
是否私有化?浪费、弄虚作假和滥用职权的问题
私有化与否?民主国家的公共决策问题
地方政府的私有化
政府公司
第12章政府间行政
成千上万的政府
宪法与法院:确立规划
政府间行政的演变
财政方面的联邦主义
资金和强制令:联邦政府完成政策的工具
联邦主义:新分类
政府间行政:州与地方政府
地点、人和权力:都市治理的难题
第13章官僚的职业道德
公共行政和承认公共利益:两种思想倾向
赞助性行动:公共行政中的道德抉择
公平才公正:审视公共利益
本能主义、完美主义和实用主义
公平才公正理论的应用
公共行政的道德实践
结论:政治不是做游戏,管理不是优惠券
附录A公共行政及相关领域工具书简介
附录B公共行政部分刊物筒介
附录C部分学术、职业和公共利益组织简介
附录D公共官员的正确称呼
附录E美国公共行政学会道德准则
目录 Preface vii
Acknowledgments ix
Part One: Paradigms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1
Chapter IBig Democracy, Big Bureaicracy4
Constraint: The Context and Tradition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Attenuations: The Legacy of Limited Public Administration7
Government, Public Leaders, and Public Trust11
Bureaucrats: Image and Reality13
Revolt and Resistance: Americans and Governmental Growth14
Why Bureaucracy?15
Explaining Things 16
Power: The Gray Eminence of the Public Administrator17
Chapter 2 Public Administrations Century in~ Quandary 29
The Beginning 29
Paradigm 1: The Politics/Administration Dichotomy, 1900-1926 30
Paradigm 2: The Principles of Administration, 1927-193732
The Challenge, 1938-1950 34
Reaction to the Challenge, 1947-195036
Paradigm 3: Public Administration as Political Science, 1950-197037
The Impact of Political Science: Bureaucracy in the Service of Democracy 40
Paradigm 4: Public Administration as Management, 1956-1970 41
The Impact of Management: Understanding the "Public" in Public Administration 42
The Forces of Separatism, 1965-197045
Public Administration as Neither Management Nor Political Science46
Paradigm 5: Public Administration as Public Administration: 1970-?48
Governance: Toward a New Paradigm? 49
Part Two: Public Organizations57
Chapter 3The Threads of Organizations: Thebries 58
Models, Definitions, and Organizations58
The Closed Model of Organizations59
The Open Model of Organizations62
The Political Executive System: Politics in Administration270
The Professional Career System: The Person over the Position 273
The Professional Public Administration System: Embracing the Professions of Politics
and Management 274
Race, Sex, and Jobs: The Challenge of Affirmative Action276
Does Public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Have a Future?290
Part Four: Implementing Public Policy303
Chapter 10 Understanding Public Policy 305
Public Policy Analysis: A Brief History305
Political Science, Public Administration, and Policy Analysis 306
The Incrementalist Paradigm of Public Policymaking and Implementation307
The Rationalist Paradigm of Public Policymaking and Implementation314
The Problems of the Paradigms320
The Strategic Planning Paradigm of Public Policymaking and Implementation321
Strategic Planning: The Public Experience322
Truly Universal Strategic Planning326
Chapter 11Intersectoral Administration331
Chapter
Chapter 13Toward a Bureaucratic Ethic 426
Appendix A: Information Sources, Journals, and Organizations in Public
Appendix B: Annotated Information Sources in Public Administration
Appendix C: Selected Annotated Journals Relevant to Public Administration 455
Appendix D: Selected Academic, Professional, and Public Interest Organizations
Appendix E: Correct Forms of Address for Public Offidals 463
Appendix F: Becoming a Public Administrator 465
Appendix G: American Society for Pubfic Administration Code of Ethics473
Name Index 475
Subject Index 477
Chapter 4The Fabric of Organizations: Forces 79
Chapter 5 The Fibers of Organizations: People115
Part Three: Public Management147
Chapter 6Clarifying Complexity: Problems of Public Management150
Chapter 7Corruptions Consequences: Performance Measurement, Public Program
Chapter 8The Public Budget: Purposes and Processes214
Chapter 9Managing Human Resources in the Public Sector 250
❸ 简述当代中国公共行政体制结构
【中文摘要】 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全球化、信息化以及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西方公共部门管理研究领域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一个新的公共管理范式,即“新公共管理”(New Public Management)范式建立起来。“新公共管理”既是当代西方政府管理研究领域的新理论形态,又是当代西方政府管理的新实践模式。“新公共管理”(New public management)以公共选择理论、管理主义和新制度经济学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主张在政府等公共部门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竞争机制,以效益为导向,主张建立企业式政府;以服务对象为顾客,把市场机制引入公共服务以提高公共部门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等等。从全球范围看,以“新公共管理”为主导的公共管理改革取得了相当的成就,但也出现了很多矛盾和难题。 当前,我国在改革和发展的问题上,面临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国家制度的全面探索。在当前的体制改革和建设的过程中,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一直作为我们党和政府改革任务的重要环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需要从理论上进行设计和指导,中国政府对理论的需求是空前的,而理论匾乏和研究滞后正是制约我们行政发展和行政改革的瓶颈所在。本文的目的,就...
【英文摘要】 Since 1980s, with the advent of era of globalization, information and knowledge economy, study about western public department management has achieved prominent progress. A new public management mode known as "New Public Management" has been founded. "New Public Management" is not only the new theory form in western government management study area, but also a new practice form of western government management. "New Public Management" is based on public choice theory, managerialism and new system economics....
中文摘要 4-6
ABSTRACT 6-8
前言 8-10
第一章 新公共管理的缘起及历程 10-14
一、传统的公共行政与公共管理改革运动 10-11
二、公共管理学的发展与公共管理改革运动 11-12
三、新公共管理与公共管理改革运动 12-14
第二章 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内容和启示 14-19
一、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演变与发展 14-17
二、新公共管理的理论特性及启示 17-19
第三章 新公共管理的实践分析 19-25
一、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 19-22
二、新公共管理的社会背景及趋势 22-25
第四章 新公共管理模式的基本特征及发展 25-36
一、新公共管理模式的内涵与特征 25-31
二、新公共管理范式的思考 31-33
三、新公共管理模式的发展与延伸 33-36
第五章 新公共管理与中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36-47
一、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及发展 36-38
二、新公共管理理论应用于我国行政管理改革的构想 38-43
三、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公共管理模式 43-47
结束语 47-48
参考文献 48-52
致谢 52-53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53-54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54
............论文编
❹ 求上海小区停车收费管理的有关法律文件
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
(2005年1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4号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满足停车需求,改善交通状况,保障停车场(库)经营者和停车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使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停车场(库)包括公共停车场(库)、道路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库)。
第三条(管理部门)
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以下称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停车场(库)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
上海市陆上运输管理处和区(县)陆上运输管理所(署)(以下统称陆上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本市规划、建设、市政工程、公安交通、房地资源、财政、价格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四条(行业协会)
本市停车服务行业协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并可以接受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协助做好本市公共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鼓励和推广)
本市鼓励多元化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鼓励专用停车场(库)向社会开放,推广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车场(库)和道路停车场。
第二章 停车场(库)规划与建设管理
第六条(规划编制)
公共停车场(库)专业系统规划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布局结构和交通需求状况,会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编制,经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综合平衡并报市政府审批后,纳入全市总体规划。
区(县)政府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与公共停车场(库)专业系统规划相衔接。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批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征求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七条(用地控制)
公共停车场(库)专业系统规划确定的停车场(库)用地属道路广场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用途。
第八条(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
公共停车场(库)和专用停车场(库)的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停车场(库)的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
本市停车场(库)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编制,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配套建设)
新建公共建筑和居住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停车场(库)的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配套建设停车场(库)。
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库)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第十条(补建)
下列公共建筑未按国家和本市停车场(库)的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配套建设停车场(库)的,应当在改建、扩建时补建:
(一)火车站、客运码头、机场、省际道路客运站以及公共交通与自用车辆换乘的枢纽站;
(二)体育(场)馆、影(剧)院、图书馆、医院、会展场所、旅游景点、商务办公楼以及对外承办行政事务的办公场所;
(三)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旅馆、餐饮、娱乐等经营性场所。
前款规定的公共建筑因客观环境条件限制,无法补建停车场(库)的,公共建筑所有人应当向市、区(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有关专家技术论证报告。
第十一条(建设审查)
本市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公共停车场(库)的建设进行审查。
市、区(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查公共停车场(库)建设工程的规划方案和初步设计方案时,应当征求市、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十二条(竣工验收)
市、区(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对公共停车场(库)建设工程进行规划验收时,应当通知市、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第三章 公共停车场(库)经营管理
第十三条(经营登记备案)
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并在工商登记后15日内,持有关材料向陆上运输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变更登记事项或者歇业的,应当按规定向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自变更、歇业之日起15日内向陆上运输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同时向社会公告。
第十四条(改变使用性质的审核)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已建成的公共停车场(库)挪作他用。
改变公共停车场(库)使用性质的,应当经市、区(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停放车辆服务规范)
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服务规范:
(一)设置醒目、统一的停车场(库)标志牌和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停放车辆规则,公布监督电话;
(二)制定停放车辆、安全保卫、消防等管理制度;
(三)配置完备的照明设备、通讯设备、计时收费设备;
(四)指挥车辆按序进出和停放,维护停车秩序,确保停车设施的正常运行;
(五)执行停车收费规定,在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六)工作人员佩戴服务牌证。
第十六条(驾驶员行为规范)
机动车驾驶员及其随车人员在公共停车场(库)停放车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停放车辆;
(二)不得损坏停车设施、设备;
(三)不得停放装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的车辆。
第四章 道路停车场管理
第十七条(设置原则和方案)
道路停车场的设置应当严格实行总量控制。
道路停车场的设置方案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一)符合区域道路停车总量控制要求;
(二)与区域停放车辆供求状况、车辆通行条件和道路承载能力相适应;
(三)区别不同时段、不同用途的停车需求。
在本市外环线以内的公共停车场(库)300米服务半径内设立道路停车场的,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举行听证。
第十八条(管理者的确定)
道路停车场管理者确定的办法,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九条(计费方式)
道路停车可以采取按时或者按次方式计收停车费。
道路停车采取按时计费的,可以根据周边地区的道路交通状况,采取累进计费或者限时停车的办法计费。
第二十条(收费方法)
道路停车场管理者可以采用电子仪表方法或者人工方法,收取停车费。
第二十一条(收费管理)
道路停车场收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上缴财政,支出由财政按批准的预算核拨。
第二十二条(撤除)
道路停车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经征求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意见后,应当及时予以撤除,并通知市市政工程管理部门:
(一)道路交通状况发生变化,道路停车已影响车辆正常通行;
(二)道路周边的公共停车场(库)已能满足停车需求。
道路停车场撤除后,道路停车场管理者应当及时恢复道路设施原状。
第二十三条(道路停车服务规范)
道路停车场管理者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五)、(六)项规定以及下列服务规范:
(一)在道路停车场划设明显的车位标志,配备必要的照明设施;
(二)不得擅自扩大占路面积;
(三)采用电子仪表收费方法的,在醒目位置明示电子仪表收费设施的使用说明,并加强对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施整洁、完好。
第二十四条(道路停车行为规范)
机动车驾驶员在道路停车场停放车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二)按照规定支付停车费;
(三)在限时停车的道路停车场不得超时停车。
机动车驾驶员在采用电子仪表收费方法的道路停车场停放车辆的,应当将交费凭据放置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内的明显位置,以备查验。
第五章 其他相关管理
第二十五条(收费价格管理)
本市停车场(库)服务收费根据不同性质、不同类型,分别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库),应当区别不同区域、不同停车时间,并按照同一区域道路停车高于路外停车的原则,确定停车收费标准。
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停车收费标准,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条(票据管理)
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收取停车费,应当使用由市地方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发票。
道路停车场管理者收取停车费,应当使用由市财政部门监制的专用收费票据。
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或者道路停车场管理者不按规定开具统一发票、收费票据的,停车者可以拒付停车费。
第二十七条(信息化管理)
本市实行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管理。
上海市陆上运输管理处应当组织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的建设,推广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车场(库)和道路停车场,并负责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运行的监督管理。
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和道路停车场管理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将其停车信息纳入全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
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的联网管理规定和有关标准,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八条(统计)
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和道路停车场管理者应当按照规定,向陆上运输管理机构如实报送统计资料。
专用停车场(库)的所有人或者其委托的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申报停车场(库)的泊位数。
申报专用停车场(库)泊位数的办法,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资源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九条(专用停车场的调用和开放)
本市举行重大活动期间,公共停车场(库)不能满足社会停车需求时,专用停车场(库)的所有人或者其委托的管理人应当按照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在满足自身停车需求的条件下,向公众开放。
在公共停车位不足的区域,应当采取措施鼓励专用停车场(库)向公众开放。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行政处罚)
市、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道路停车场管理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二)、(三)、(四)、(六)项和第二十三条规定,可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机动车驾驶员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责令改正,补缴停车费;对拒不缴纳停车费或者超时停车的,可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可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三)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道路停车场管理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可处以警告或者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道路停车场管理者、专用停车场(库)所有人或者其委托的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可处以警告或者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划、建设、价格、票据、道路、交通安全等管理规定的,由相关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三十一条(委托行政处罚)
市、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陆上运输管理机构实施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
第三十二条(妨碍公务的处理)
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要求)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秉公执法。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枉法执行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临时停车场管理)
利用闲置空地开设经营性临时停车场,以及为为期30日以上重大活动临时开设经营性机动车辆停放点的,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专用停车场的经营管理)
专用停车场(库)向公众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的,按照本办法有关公共停车场(库)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有关用语的含义)
本办法有关用语的含义:
(一)公共停车场(库):指根据规划建造的以及公共建筑配套建造的经营性机动车停放场所;
(二)道路停车场:指在道路路内设置的机动车停放场所;
(三)专用停车场(库):指供本单位、本居住区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和私人停车泊位。
第三十七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1991年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2001年1月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7号修正并重新发布的《上海市停车场(库)建设管理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