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
二00八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党的十七大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这就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的要求。2008年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2008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于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具有重要的意义。
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新的贡献。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
1、把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首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要按照十七大对普法工作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十七大精神落实在普法依法治理的各方面、全过程。
2、切实加强宪法和重点法律法规宣传。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广泛宣传有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宣传新颁布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
3、认真开展"五五"普法中期检查,推进"五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的全面落实。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总结"五五"普法以来的成绩和经验,找出问题,制定措施,及时改进。各地各部门要做好"五五"普法中期自查和互查工作。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督促检查。
二、抓好重点对象普法,促进全民普法深入开展
4、以提高依法执政意识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丰富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坚持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理论中心组学法,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学法等制度,重在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能力;继续推进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完善考试内容和形式;探索领导干部学法网校等方便、实效的法制教育方式。
5、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各系统组织开展专业法学习培训,进一步落实公务员学法考试考核制度,规范行业执法程序和行为,服务行政体制改革,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6、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坚持发挥学校法制教育主阵地作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适应青少年特点加强网络法制宣传,开展青少年网络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参与度,举办全国大中学生学法用法演讲赛。
7、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全面落实中宣部、国资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提升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与职工的权利义务意识,构建和谐劳务关系。
8、以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民工为重点,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好中宣部、司法部、民政部、农业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加强农村"两委"干部的培训,提高民主管理、依法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明确职责,抓好农民工输出地、输入地法制教育,提高农民工自觉守法、依法维权能力;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帮助,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狠抓"法律六进"活动,把法制宣传落实到基层
9、大力推动"法律六进"活动。抓好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的贯彻落实,指导、督促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法律六进"活动配套意见和推进方案;指导各地建立和完善"法律六进"活动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
10、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指导地方和部门开展观摩、交流、评比活动,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各地和基层单位"法律六进"活动新形式新方法,以典型示范带动"法律六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11、重点推进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加强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四个一"建设和法律进社区"六个一"建设;继续向农村、社区尤其是西部地区农村赠送实用法律资料,充实法律图书角;扶持农民夜校、社区法制学校工作;开展农村、社区法制宣传教育与公益性法律服务有机结合试点。
12、各部门、各行业要积极参与,在"法律六进"活动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四、深化依法治理,积极推进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进程
13、继续推进依法治省(区、市)、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国家各项工作的法治化。
14、重点抓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扎实推进;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培养典型,推动创建活动积极稳妥开展。
15、着力深化基层依法治理。紧密结合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
五、着力法律文化建设,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16、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文化研究相结合。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文化研讨交流活动,适时组织法制宣传教育与培育法律文化研讨会。
17、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文化建设相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文化活动,充分发挥城市、乡村公共文化场所如图书馆、文化场馆的作用,开展经常性法律文化活动,促进社区、校园、企业、村镇等基层单位的法律文化建设,鼓励、支持、引导农村、社区、单位群众性法律文化活动。
18、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丰富法制文艺活动相结合。开展法制文艺作品调演、会演活动,适时召开法制文艺工作座谈会,促进法制文艺的繁荣发展。
19、坚持法律文化建设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相结合。在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中培育法律文化,在培育法律文化过程中丰富社会主义文化的内涵。鼓励、支持专业、业余团体、组织和个人创作更多优秀的法制文艺作品;策划引导创作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栏目剧。
六、注重创新方式方法,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
20、丰富传统宣传手段,创新丰富法制宣传形式。改进传统宣传方式,增强针对性、实用性和群众的参与性,从数量和质量上实现突破;加大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的设立和维护,开展城市移动电视、公交移动电视等动态法制宣传。
21、切实加大大众传媒法制宣传力度。丰富节目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增加法制节目、栏目,进一步发挥法制公益广告、法制讲堂、法制故事和法制电视连续剧等的作用;整合法制宣传资源,继续与中央电视台合作办好"今日说法"、"法制编辑部"等栏目。
22、创新和丰富网络法制宣传。落实《司法部、国务院新闻办、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积极开展论坛、知识问答、知识竞赛、博客等网上法制宣传活动。开办领导干部、青少年等网上法制学校。开展"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全国法制动漫作品征集活动"等。继续办好中国普法网。
23、做好各种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利用"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六一"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及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节日等,开展知识产权、道路交通安全、保护妇女儿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集中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
24、扎实开展以"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为主题的奥运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做好"奥运法制宣传万里行"活动。
25、继续组织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26、充分利用2008年奥运会、迎接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等大型国际活动在我国举办的契机,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外法制宣传。
七、加强队伍建设,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法制宣传教育
27、发挥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主导作用。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培训工作研讨交流,提高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指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28、进一步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的工作。组织讲师团成员开展法治建设专题理论研究,为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开办法制讲座,参与重大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活动,参与大众传媒的法制宣传工作;组织各地讲师团工作交流研讨。
29、积极倡导和推进法制宣传志愿者活动。指导各地组织和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多渠道开展培训;组织志愿者面向基层社区、农村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组织法制宣传志愿者开展工作经验交流,提高志愿者宣传水平。
30、充分发挥法制新闻工作者的作用。与有关部门联合,加强指导,组织法制新闻工作者围绕中心开展法制新闻宣传。发挥好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作用,组织法制新闻业务研讨交流活动。
八、提升工作指导水平,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发展
3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调研和理论研究。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发展规律,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理论,指导工作实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立法调研工作。
32、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在已制定几个规范性文件基础上,着重研究建立、完善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检查督促、工作激励等制度。
33、推进工作协调发展。加强区域交流与合作,取长补短,互相促进。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支持,促进贫困地区群众平等享受基本社会公共服务资源。
34、加强工作总结和表彰。组织年度工作和专项活动督导、评比、表彰工作;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作用,加强联系点工作的指导和交流。
35、继续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闻宣传力度。
B. 结合机关支部联基层,机关党员联群众加强对联系点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加大联系群众力度,进一步了解民情。做好群众工作,必须了解群众。要了解群众,首先要深入群众。只有这样,我们的工作才有针对性、才有说服力。要带着对群众深厚的感情多做关心群众的事,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当前尤其要了解掌握积石峡、黄丰电站建设库区移民群众的思想动态和现实困难,帮助他们能搬得出、稳得下、过得好。继续加大联系群众力度,坚持到群众需要的地方去嘘寒问暖,到群众困难的地方去排忧解难,到群众积怨的地方去理顺情绪,群众是淳朴善良、最讲感情的,只要我们心里装着群众,带着感情贴近群众,再难、再复杂的问题也能找到解决的办法。
(二)加大为民办实事力度,进一步增加民享。为民办实事,解难题是做好群众工作的重点。解决群众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满足了群众需要,群众就会真正围绕在我们周围。因此,做好群众工作要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入手,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一是严格落实各项惠农政策。认真落实好国家、省、地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各项惠民政策,如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移民安置补偿等,严格按照政策规范操作,在落实上不以任何名义打任何折扣,切实做到公平公正。二是始终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把解决单个的民生问题与提升整体的民生质量结合起来,把解决遗留的民生问题与满足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结合起来,把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责任与民间兴办公益事业的力量结合起来,更好地满足群众在劳动就业、教育医疗、扶贫救助、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需求,真正使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三是加大对特殊群体和特困群众的帮扶力度。建立完善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制度,扩大就业和再就业渠道,妥善解决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在生活、子女入学、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继续拓展送温暖和结对帮扶等活动,充分动员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共同为帮扶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献计出力、排忧解难,通过办好一件件为民实事,让广大群众切实享受到科学发展的成果。
(三)加大问题解决力度,进一步化解民怨。实践证明,哪个地方群众心齐气正,哪个地方就和谐稳定。近年来,随着积石峡、黄丰电站建设的推进,库区群众认为征地补偿标准低、反映的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而怨气较大,时有上访、阻挠施工等现象。对此,我们一方面由县级领导带头,组织得力干部深入农户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愿望和诉求。另一方面,积极向上反映问题,及时兑现各种补偿和补助,协调并争取各类政策和产业项目,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使他们由消极抵触向积极接触、由不配合向积极配合转变,确保了电站建设顺利推进。再比如,前几年群众一度对我们的治安和教育问题怨声较多,但通过连续几年的加强和改进,我们的治安环境不断好转,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漠视民意,必将招致民怨。化解民怨,就会赢得民心。再比如执法不公、司法不廉的问题,部分群众对执法部门缺乏信任,怀疑司法公信力,不依法通过法律渠道维权和表达诉求,信访不信法,更多采用群体上访等形式取得关注和重视。对此,我们必须把促进公平正义放在群众工作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坚持不懈地抓好政法队伍建设,从根本上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全面提高政法机关公信力,树立起"化解矛盾也是发展、解决问题也是政绩"的理念,经常深入群众,注意倾听民声,找到群众的怨气所在,有针对性地一一化解掉。
(四)加大构建和谐力度,进一步保障民安。和谐稳定是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基本前提,也是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根本保障。因此,重点突出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社会治安工作,让群众安心。结合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县工作,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严打整治集中行动,始终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决有力做好打黑除恶工作,努力确保地方平安。二是强化公共安全工作,让群众舒心。抓好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目前食品质量安全,已经成为消费领域的突出问题。因此,我们要加大监管力度,让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三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让群众放心。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除安全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应急反应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进一步凝聚民心。目前,群众工作之所以难做,很多与群众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党委政府的政策、主张及所做的工作有关。究其原因,在于宣传引导不到位。为此,我们要准确把握群众的思想脉搏,学会用群众的语言宣传群众、引导群众,特别在积石峡、黄丰等水电站建设移民安置重点工作中,我们讲求群众工作方式方法,实现由"堵"向"疏"转变,注重用合理引导和科学分析的办法来处理复杂问题,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帮扶贫困群众、救助伤残人员困难等措施,努力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成为广大群众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在处理各种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敏感社会问题时,一定要把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向群众讲清楚,把政策要求和具体内容向群众讲清楚,把有关法律规定向群众讲清楚,把对群众利益的安排讲清楚,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群众工作中还要学会用法律、经济、教育、协商等手段,针对不同群体、不同人的思想特点开展工作。发挥好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作用,让群众知道我们准备干什么、正在干什么和取得了什么成果,以此凝聚民心,汇聚民智。加强对群众的法制教育,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以理性、平和、包容的心态来认识和处理问题,以法制的理念、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C. 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如何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六五”普法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历史条件下开展的新一轮全民法制教育。在过去的25年里,全民普法教育在推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法治保障作用。就如何搞好“六五”普法教育,我认为,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
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性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保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社会稳定、社会进步、经济发展都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作保障,特别是市场经济,对法治的要求越来越高。只有全体公民都知法、守法、依法办事,并善于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社会才能稳定,经济才能有序发生,社会各项事业才能纳入法治轨道。因此,各级党组织和领导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极端重要性,增强责任感,确保普法教育真正列入本单位工作目标之中和其他工作一并落实,一并考核。
(二)、明确职责、齐抓共管。首先要明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党委、政府在开展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指导、协调机构,而且是政府编制内的常设机构,不是市司法局的内设股室。依法治理办公室拥有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考核等职能和权限。依法治理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真正在全民普法中发挥组织指导和协调保障作用。法制宣传教育是全党的任务,必须在党委的领导下,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努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担负着普法的主管职责,责无旁贷。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发挥自身优势,树立“大普法”观念,只有这样,才能发动一切力量开展普法工作,才能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引向深入。
(三)、完善制度、强化考核。“六五”普法要在考核评估上下功夫,建立一种权威性的长效考核机制。由依法治理办公室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考核内容标准和办法,对考核取得优秀等级的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对其主要负责人实行免职;个人在年度考核中不合格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建立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考试制度。按照任命权限,由任命机关组织,对考试不合格的暂缓任命,对经两次补考不合格的不予任命或不再提请任命,以激励和督促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建立个人学法档案制度。将个人年度学法考试、考试结果列入个人绩效档案,作为干部年度工作考核、任免、晋升、奖惩的依据之一。
(四)、强化队伍、抓好落实。做好普法工作,关键靠人、靠队伍。一是要配齐、配强一支专职普法青年队伍。这支队伍主要来源于全市乡镇从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人员和村级干部,这些人应当挑选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热爱普法的工作人员;二是组建一支以律师、法律工作者、从事法律教学和法律工作为主体的普法讲师团。三是建立一支由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村干部和有一定威望的老同志组成的义务普法志愿者队伍。鼓励、引导和组织三支队伍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中坚作用,以骨干普法带全民学法。
(五)、抓好重点、紧贴实际。公职人员的普法教育,已经形成制度,有较高的法律素养、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已成为全体公职人员的行为标准。“六五”普法在重点对象上,应由公职人员向村民、居民、进城务工人员、青少年和刑满释放人员方面转移,在普法内容上,突出维护社会稳定,普及依法行使权益,依法维护权益,依法履行法定义务的宣传教育。在普法形式上,举办各类法制学习班,发放法制学习资料,开展经常性的法律咨询,把法律交给广大公民、人人争做法律“明白人”。
(六)、落实经费、保障运行。开展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经费问题至关重要。普法经费要按上级的精神列入每年市财政预算,专项划拨,专项专用,切实落实到位。不要把普法专项经费与司法局办公经费混在一起,普法专项经费是用于全市普法工作,是全体普法对象的经费;司法局的办公经费是司法局工作人员工作经费,两项经费有严格的区别。司法局工作人员不多,所拨付的办公经费也相应有限。从沅江市的实际情况,如果要从司法局有限的经费中拿出近20万元用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际上是做不到的。更不能把普法经费名义上列入财政预算,敷衍上级检查,而实际并未真正拨付。没有经费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就无法正常运转。
(七)、创新形式,营造氛围。以农村法制宣传月,青少年法制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为载体,继续运用宣传车,法律咨询,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创办法制宣传栏,悬挂法制横幅标语等传统方式营造法制宣传氛围。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政府内刊,信息网站等传媒,加大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电视台,政府信息网站要开辟法制宣传教育专题栏目,建成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在休闲公园,车站,码头,集贸市场等人员集中的繁华地段,设置法制宣传栏或者法制宣传公益广告牌,使全体公民出门见法,抬头见法,时时刻刻把法律装在心中。
(八)、法治实践、普治结合。普法教育坚持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抓重点、治难点、重实效。以“法治县(市区)”建设为平台,加大三个创建活动的力度。一是以“四民主、两公开”为重点的“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二是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的“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的创建活动;三是以依法办事为重点的“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创建活动。
D. 如何抓好地方基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普法和依法来治理工作的重自点是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核心是处理好“权”与“法”、“官”与“民”的关系。为此,要坚持以普法教育为基础和前提,以依法治理、落实和完善行政执法和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为关键和根本,推进依法行政, 解决好政府与市场、公权与私权、公平与效率以及政府管理与社会自律等各种关系,营造统一、健康、有序的执法环境。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大行政纠错力度,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切实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E. 谈谈如何做好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学习宣传xx大和xx届五中全会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思想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注重法制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弘扬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在民政系统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不断提高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
(二)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针对民政系统存在的涉军维稳、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集中的热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矛盾纠纷化解和普法教育相结合,打牢预防化解矛盾的法制基础,按照“处理一件纠纷,上好一堂法制课,教育一片群众,稳定一方民心”的目标,促进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
(三)抓好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切实加强民政系统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创先进活动。
(四)深入学习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做好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保障民生的法律法规和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帮助各类民政管理和服务对象学习了解相关法规政策,增强其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促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今年重点开展农村低保、农村五保等新颁布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全省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开展村(居)民委员会选举、村务公开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F. 浅谈如何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党的十七大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实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突破、新发展,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深化社区依法治理水平,提高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社会管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现谈点初步的认识与建议。 一、 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 1、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是提高全民素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特征,也是调节各种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保证。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而是能够正确、妥善化解各种矛盾。近几年来,我区社会大局总体上是稳定和谐的。但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还很多,特别是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各类矛盾凸显,要调节好各种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必须大力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推动法治实践,充分发挥法律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要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自觉履行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提高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调处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纠纷,妥善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当今世界无论是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还是社会全面进步,都离不开法治的保障,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法治环境是决定一个国家或地区竞争力的重要因素。推进市场经济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必须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推进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市场的能力;必须不断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经营、依法参与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国家经济安全,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调节企业的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干部职工包括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治环境。 3、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是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基础工作。党的十五大首次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各项工作依法进行。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简而言之就是实行法治,既国家制定良好的法律并获得全社会的普遍遵循,其中立法是前提,守法是关键,而守法的前提基础则是人人学法知法懂法,这正是普法工作的重要使命。法制宣传教育承担着普法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引导法治行为的重要职责,能不断增强全体公民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在普法基础上开展的依法治理,正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法治实践活动,有效提高政府、部门和依法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能力,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二、当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1、依法治理理论上有待突破。就普法工作而言,我国正处在发展时期,由政府主导法制宣传教育,相应职能放在司法行政部门,是符合实际,也是不争的事实。但依法治理作为司法行政的一项重要职能,理论上并没有系统阐述,实践上操作困难。加强民主和法制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三五”普法中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方略写进宪法,隆重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口号。但依法治理作为司法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理论上没有系统阐述,这方面应有所突破。2、从大的方面讲国家立法上权力授予没有到位。权力是权利实现和义务落实的保障,是国家的以规范性法律文件明确的职权和职责,权利可以放弃,而权力赋予的职责不允许变更或放弃。全国人大就普法依法治理每五年作一次决议,这种决议具有一定法律效力,但这毕竟是临时授权,不是长期比较稳定的法律授权或规定,所以每个五年规划实施完毕后司法行政部门就会想下一步怎么办?下一个规划叫什么名字还搞不搞?3、政府部门职能划分不够清晰。这一点在依法治理方面特别明显,就此项工作司法行政部门与政法委和区政府法制办有职能交叉。依法治理包括立法、执法、司法、法律保障和法律监督等。比如行政执法,作为治区办理应有权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指导,但事实上全区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权限,执法主体,内容特别是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授予执法资格(取消),执法监督的行使权在法制办。治区办的工作如果想有所作为,往往就和其他部门发生冲突,但治区办设在司法局,各项工作安排、长期规划、短期安排、各项活动和精神贯彻落实,各种检查评比和验收,又都必须由司法局为主完成。这必然形成小马拉大车的两难局面。司法行政部门职能是回避不了的事实,普法依法治理还是一个抓手,而且是我们各项工作的龙头,举龙头摆龙尾才能全面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所以司法行政部门还不能不要这个抓手,还要紧紧抓住这个抓手。4、公正司法,依法行政在基层的某些具体问题上有变形变味,阻碍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前进的步伐。经过司法行政干警25年的不懈努力,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广大群众从“教育”“考试”“培训”等多种形式的普法依法治理活动中学到很多东西,掌握了宪法和法律附予他们的权利包括应履行的义务,知道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自己的诉求,有些东西掌握的还深还透,比如知道反应农民负担、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等方面的热线电话,而且还知道这是免费的。但是在实践中在一些具体的事上这些群众往往看到的都是变形变味的公正司法和行政执法,这和我们的宣传教育形成明显反差,增加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难度。 三、对当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问题的分析 从“五五”普法启动及实施后的情况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措施有力,进展顺利,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与建设“法治乌马河”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还有差距。具体表现在: 1、部门之间发展不够平衡,法制宣传的方法思路还不够开阔。有的单位和部门制定规划没有很好地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缺乏特色和可操作性,少数部门没有发挥普法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五五”普法工作已到总结验收阶段。在信息反馈上还不够及时,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未能及时进行总结推广。 2、群众参与的自觉性不够,效果不明显。但由于受认识程度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群众积极参与学法用法的热情不够高。职能部门对如何开展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研讨不够,工作指导缺乏针对性,实效性,存在形式多、内容少、灌输多、引导少、大道理的东西多、形象生动的东西少等问题。 3、学习法律不求全面理解,存在实用主义倾向。一些干部只强调政府的权利,而忽视了群众的利益,同样有一些群众只强调维护自己的权利,而忽视自己应尽的义务。 四、加强改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建议 1、提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工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的总要求,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到责任到位,精力到位,投入到位,奖惩到位。 2、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积极推动工作创新,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普法依法治理的过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实现全体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也是一长期的过程。各级政府要结合工作实际,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做到普法工作与发展经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具体工作相结合,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要根据不同地域、不同群体、不同阶段,结合中心工作和本地区、本部门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使宣传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解决普法依法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普治并举,整体推进,一手抓普法,一手抓依法治理。普法是基础,依法治理是目的。普法与依法治理是紧密联系、相互促进的一个整体。各级政府部门要切实解决重普法轻治理的问题,切实按照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市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做到普治并重,整体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4、进一步花大气力抓好“法律六进”工作。要始终把抓好“法律六进”工作当作深化“五五”普法的重要途径和载体,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上积极努力,在进一步结合实际科学部署上积极努力,在进一步创新形式上积极努力,在进一步丰富内容上积极努力,在进一步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上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