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主体
❶ 公共事业组织成为公共管理的主体依据是什么
公共事业管理来业务自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等公共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现代管理科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一般管理方法、管理人员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掌握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能从事公共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具有规划、协调、组织和决策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科学、经济学、社会科学等现代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具有适应办公自动化,应用管理信息系统所必须的定量分析和应用计算机的技能; 3.具有进行质量管理、数据的收集和处理、进行统计分析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4.熟悉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制度; 5.具有较强的社会调查和写作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❷ 下列哪项不属于公共管理主体
A,XX市公交公司
私人赢利企业怎么能算得上公共管理体系
❸ 公共管理的法律是指公共管理主体与其相对一方形成什么关系
你好,公共管理的法律是指公共管理主体与其相对一方形成行政法律关系,一般一方为行政主体(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另一方是行政相对人与利害关系人。
❹ 各类事业单位是公共管理的主体吗
是的 公共管理中的行政管理主体是政府 公共管理中的公共事业管理就是事业单位比较多
❺ 公共管理的核心主体是
公共管理的核心主体在于公共安全管理、其次是公共卫生管理。
❻ 公共管理的主体包括哪些
行政主体:在中国行政法学领域,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职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独立承担责任的组织。
行政主体具有下列三个特征:
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与其他国家机关、组织的区别所在。
2.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内部的组成机构和受行政机关委托执行某些行政管理任务的组织的区别。
3.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具体表现,也是—个组织成为行政主体的必备条件。
公共管理主体是指在公共事务管理的过程中,以实现公共利益为目的,按照一定程序,运用公共权力,提供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的公共组织和个人。
特征
(1)公共性
从行为性质及目的来看,公共管理主体从事的是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工作,其行为的直接诉求是获取公共利益,提供公共服务,创造公共产品,服务于社会公共生活,即维持社会秩序、对社会价值进行再分配等。
(2)合法性
从其产生来讲,公共管理主体必须根据社会公共生活的实际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原则和程序依法进行审批和设置。从行为方式及过程来讲,公共管理主体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程序或内部规定,依法规范自己的管理行为,在法律或章程的范围内自觉履行公共管理的职责。
(3)层次性
由于社会公共事务的复杂性与多元性,不同的事务的范围、性质具有程度上的轻重之别,这就决定了公共管理主体之间以及各自内部具有不同的层级设置,各自所拥有的权责状况及其相应的地位所产生的影响大小各不相同,各自应该管理的公共事务内容也相差很大。
(4)合作性
在现代社会,公共管理主体多元发展,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进行着合理的多元分化和相互渗透,不同主体之间互相配合、相互监督,呈现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
(5)开放性
随着社会自治能力的提升,越来越多的社会自治组织不断加入到公共事务的管理中来,具体承担着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提供,政府不再是公共管理的唯一主体,公共管理的主体结构从封闭性逐渐走向开放性。
❼ 1、论述公共管理主体的特点
公共管理的特征是其本质属性的反映。首先,公共管理呈现出多学科之间的相互交叉、相互渗透和跨学科发展的特征。随着信息时代和知识经济的发展,人们从多角度、多侧面来研究公共行政。各学科之间相互交叉、相互渗透的明显趋势,导致了公共行政学多元式的综合研究方式。这种研究方式强调各学科之间理论与方法的互补,运用各学科理论及其研究方法来解释与解决公共行政中实际存在的问题。例如,罗森布卢姆提出公共行政就是运用管理的,政治的和法律的方法来履行对整个社会及其各个部分进行规则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戴维·奥斯本、特德·盖布勒为代表的企业家政府理论,主张把企业或私营部门经营的一些成功的管理方法移植到政府公共部门中来,主张政府应像企业那样引入竞争机制、树立顾客意识、视服务对象为上帝。胡德等为代表的新公共管理理论,从现代经济学和私营管理理论与方法中吸取要素,以公共选择和交易成本理论为依据,提出了政府应以市场或顾客为导向、提高服务效率、质量和有效性;以“理性人”的假定为依据,提出政府公共行政应实行绩效管理;以成本——效益分析为依据,提出对政府绩效目标进行界定、测量与评估。多元式的综合研究方式还使公共行政研究由研究行政环境的变化对公共行政的影响到研究环境变化后的行政结果,包括研究如何改变公共服务网络结构、努力建造高绩效体系、更加关注顾客服务,从而使公共行政学理论研究愈加重视公共项目、绩效评估、建立和发展新的公共责任机制等公共行政的方法与技能。
其次,在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下,公共管理所面对的公共事务与社会公众都具有广泛性、多变性和复杂性。这又使得公共管理具有综合性、现实性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1)公共管理主体的广泛性。公共管理主体包括政府等公共部门(Public Sector)、非盈利部门(Nonprofit Sector)、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和权威性机构(Authoritative Institution)等社会公共组织,而不是私人企业或私人机构。这个主体概念从管理活动的主体上区别了公共管理与私域管理。主体概念的联系性与运动性表明“公共”理念下的公共管理思想体系与私域管理思想体系的差异。任何缩小或无限扩大公共管理主体概念外延的做法,都会导致对公共理念和公共管理思想体系的损害。公共管理的主体是公共服务的供给者,但不能说所有公共服务的供给者都是公共管理的主体。
(2)公共管理活动的目的与性质。人类社会所有的公共管理活动既具有执行国家及其附属物政府公共部门的意志、维护国家政治统治秩序的基本目的与性质;同时,在不同的历史时代、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的政治与经济体制下,公共管理活动的具体目的与性质虽然又呈现出差异;但人类社会越发展,就越使得公共管理活动的具体目的与性质趋于共同:增进、维护与实现公共利益,提供公共服务。即使是执行国家及其附属物政府公共部门的意志、维护国家政治统治秩序的基本活动也开始逐渐“软化”(Softening)。
(3)公共管理所肩负与承担的社会公共责任与义务。公共管理的目的与性质决定了它所肩负的社会公共责任与义务。公共管理绩效必然包括效率逻辑与公共责任逻辑两个不可或缺的、内在统一的方面。公共管理的目标已不再是单一地追求提高效率,而是还包括了追求社会公平和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公共责任等多方面。公共管理主体在社会竞争中提供公共服务;同时,又通过公共责任机制、以严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管理保证公共管理主体在竞争中对社会公众负责、提高服务质量和顾客的满意程度。“顾客至上意味着联邦政府为美国人民提供能够得到的最高质量的服务”。
(4)公共管理主体与社会公众之间信息交流和沟通的机制、回应机制。这强调的是社会公众对公共管理活动的参与权利和以社会公众需求为公共管理的导向。信息交流和沟通的机制主要包括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公共管理主体与社会公众之间这两个系统;其根本目的是为社会公众表达利益与意志、选择公共服务及其提供者、监督公共服务供给者、增强政府公共部门的回应力提供便捷的渠道与途径。这样,政府等公共部门再也不是高高在上的官僚机构,而是公共服务的供给者;不是以自身制定的规则为依归,而是必须以社会公众的需求为导向,增强对社会公众需求的回应力。
(5)公共管理活动的公开性。公开性是“公共”的应有之义。这种公开性不仅包括让社会公众知晓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的投入、产出、中期成果、最终成果以及绩效评定结果,而且还包括公共管理主体的各种公共事务管理活动及其公共服务的供给过程都必须置于社会公众、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新闻媒体的检查、调查和监督之下。电子政务、电子政府以及顾客至上的公共管理理论,都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公共管理活动的公开性。
(6)公共管理理念具有的现实性。公共管理的理念包括社会导向(Community-Driven)、任务导向(Mission-Driven)、结果导向(Results-Oriented)、顾客导向(Customer-Driven)、市场导向(Market-oriented)。这些“导向”强调的是社会公众的意志、需求和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服务性;强调通过建立和发展公共责任机制、监督机制来促使公共管理主体达成目标,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强调改进管理方法和手段、充分利用现代信息与计算机技术来促使公共管理主体提高效率和管理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和社会公众的满意程度。在这一点上,公共管理比传统公共行政更具有了现实性。
可以认为:公共管理作为一种综合性的社会活动,作为一种现代管理模式,它具有如下特征:
(1)、公共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社会是一个多元的、复杂的人类生活的共同体。从利益角度看,社会中既存在着以个人目标为指向的私人利益,也存在着以大众目标为指向的公共利益。所谓公共利益,就是社会成员在共同使用的基础上共享的利益。公共利益既是公共管理的根本目的,也是公共管理的本质要求;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必须以社会公共利益去促进带动私人利益的发展。
(2)、公共管理的主体是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现代社会的公共管理主体是多元的,主要的有两大部分:一是政府(广义)组织,一是非政府组织。在地位作用上,政府是公共管理活动的核心主体。在职能分工上,一般来说,宏观方面的管理职能或全局性的关键事项,诸如国防、外交、社会安全、重大法律、法规与政策的制定等,只能由政府组织来承担;而微观方面的管理,诸如社会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一些具体事项,更多地应该交给非政府组织来做。此外,还应通过制度安排,使公民有更多的机会参与或参加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
(3)、公共管理的客体是社会公共事务。公共管理的客体是指公共管理活动中具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即社会公共事务。社会公共事务的内容包括社会问题、公共项目、公共物品和资源。社会问题是那些属于公共部门职责范围内、与公共管理目的相符合、需要解决的问题。公共项目是依据政策而采取的一系列行为及过程,是公共管理中最直接的对象。公共物品和资源主要包括公共设施、公共产品、公共信息资源、社会人力资源、自然资源、公有企业和公司。
(4)、公共管理的基本职能是服务职能、经济职能、政策与法律职能和社会保障职能。在管理职能体系中,不同性质的管理的基本职能是不相同的。公共管理的公共性与政治性特征决定了它具有上述四项基本职能。
(5)、公共管理可运用一切公私管理手段。公共管理首先应突出“公共”的特性,在管理手段上需运用政府组织的常用手段,如行政指令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思想教育手段等。同时,私人部门的管理手段也可应用到公共管理中,如重结果、重效率、重技术等。运用私人部门的管理手段,其目的也是为了解决公共问题,满足公众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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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如何理解政府在公共管理主体中的
我国的公共事业是在传统的政府事业基础上转化而来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对非政回治、非经济的答,关系到社会大众基本利益的社会公共事务,是以政府事业体制进行管理的,即“政府办事业、政府养事业、政府管事业”,主要包括科、教、文、卫、体等领域。虽然这种管理方式对当时我国公共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以及所导致的社会结构的变化,已使我国的“事业”内容日益丰富和繁杂,公众对公共事业质量的要求也日益提高,传统的政府事业已不能适应社会公共事务发展的需要,按社会公共事务自身的规律去发展公共事业已是大势所趋。政府作为公共事业管理的核心,其主体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其行为状况,直接关系到公共事业管理的目标能否实现。因此,在面对经济全球化等外在压力以及改革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事业管理体制的内在诉求下,科学定位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中的政府角色已成为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