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简答
1. 简答题依法治国方略是怎样形成和发展的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专现国家治理体系属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2. 简答依法治国的基本内容和重大意义
首先,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要求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需要从现在起加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步伐,才能在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得以全面实现。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政府依法执政全面实现,司法公信力全面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全面增强,达到这些目标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抓住时机,不断推进。改革开放初期,主要解决“无法可依”的问题;新世纪以来,重点解决“有法不依”问题;从现在开始要全面解决“依法治国”的问题。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因此,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其次,从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改革要求看,法治对于改革具有极其重要的引领和规范作用,需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制度性的引导和保障。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首先是权利经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权力和利益只有在法律的确认与保障下才能成为现实;市场经济又是契约经济,契约本身具有法律约束力,也需要法律来确认;市场经济还是竞争经济,竞争规则要有法律来保证和贯彻。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在于经济体制改革,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这就必须要发挥法制的引导和保障作用。全面深化改革还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调整和改革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的关系,同样需要法律的引导和保障作用。因此,要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任务必须及时地推进全面法治建设。再次,从解决当前法治建设存在问题的要求看,我国已经进入需要系统全面治理阶段,迫切需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从整体上提高我国的法治建设水平。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长期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在肯定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这就迫切需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好顶层设计,实现加快法治建设的要求。
3. 简答题 什么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通通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
简而言之,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还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人民当家做主根本保证。
"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可以用16个字来概括,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立法机关要严格按照立法法制定法律,逐步建立起完备的法律体系,使国家各项事业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前提条件。有法必依就是法律制定出来后,必须遵守和执行。行政机关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其权力,依法处理国家各种事务。它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执法必严就是严格执法,它要求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国家行政执法权和司法权,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违法必究就是对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都要遵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给予惩处。
4. 简答依法治国的含义及意义
依法治国的含义:
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
简而言之,依法治国就是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还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人民当家做主根本保证。
而依法治国的意义有以下六点:
1、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2、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3、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客观需要;
4、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5、依法治国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也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标志;
6、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条件。
(4)依法治国简答扩展阅读:
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国家民主法治进步的重要标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条件,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中国共产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5. 简答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是什么
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是,依宪治国是核心、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关键、公正司法是防线、全民守法是基础、依法执政是保证,以及法治精神、法治文化是灵魂。我国的法治建设将呈现出一种全方位、全覆盖的大格局与新气象。
(5)依法治国简答扩展阅读
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覆盖了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四个方面的工作部署,即突出依宪治国是核心、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关键、公正司法是防线、全民守法是基础、依法执政是保证,以及法治精神、法治文化是灵魂。
1、科学立法是前提。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
2、严格执法是关键。严格执法主要包括6大方面,即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以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3、公正司法是防线。要完善司法体制、,科学配置司法职权,建立科学的权力运行机制,健全人权司法保障制度。
4、全民守法是基础。要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十八大24字新核心价值观——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参考资料:人民网 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6. 依法治国的主要任务是什么(简答题)
建立有效的监督体制,权利过大就会形成独裁。
而现今最重要的就是把监督权下放给所有普通老百姓,而执法机构也必须独立于当政政府以外。
实现三权分立。相互制肘。否则依法治国只是在空谈。
7. 怎样正确认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相互关系以及从法律的作用的角度,简答对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认识
“以法治国”与“依法治国”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其内涵却有本质的区别。“以法治国”是说用法律去治国,法律是一种用来治国的工具,这是传统的管理主义的法律观念,这种“法治”,主体是国家机关,是手中掌握权力的人,治理的对象是人民群众。“依法治国”是说治国必须依法,即治理国家的方式方法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这是现代的控权主义的法律观念,这种“法治”,主体是人民,治理的对象是有可能滥用国家权力的当权者。
“依法治国”的“依”是依从、依靠、按照的意思,“依法”就是依从法律、依靠法律、按照法律的意思,“依法治国”就是要求人们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依法治国体现的是法律至上、依法办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以法治国”的“以”是用、把、拿的意思,“以法”就是用法律、把法律、拿法律的意思,“以法治国”就是要求把法律作为一种工具由统治者来使用;以法治国则更多的强调人的因素,强调统治者在治理国家中的作用,体现的是统治者将法律作为个人专断、独裁的“人治”工具。
以法治国有人在法律之上的意思,而依法治国则体现法律至上的原则。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从以法治国到依法治国,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
,“以法”者,是位高权重者将“法”作为一种手段去治理别人,不治自己。即韩非子所谓“法家”,以法治人
“依法”者,既治别人,也治自己
依法治国,要求的是在治国中国家必须依法。
以法治国,是国家以法律作为武器管理国家。
可见,“以法治国”的实质是“以法治民”,而“依法治国”的实质是“依法治吏”。
大学生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力量,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不仅要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参与法律实践,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而且要树立法律信仰,宣传法律知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一、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能否顺利推进,在一定程度上要看社会主义法律思维能否深入人心。我国法制宣传教育的任务不仅包括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而且包括努力提升公民的法律思维水平。
(一)法律思维方式的含义
所谓法律思维方式,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和精神,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与取向。在通常情况下,法律问题往往还包含着政治、经济或道德问题,可以从道德的、经济的、政治的角度来思考和处理,但一旦这些问题被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就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和精神来思考与处理。在相当多的情况下,按照法律思维思考与处理问题,与按照道德思维、经济思维或政治思维思考与处理问题,会得出相同或相似的结论,但在某些情况下,则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
例如,欠债还钱是几乎所有社会普遍通行的一项道德原则。法律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但法律中有诉讼时效的规定。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债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在二年内既没有向法院起诉债务人,也没有向债务人提出还债要求,而且债务人也没有表示要偿还债务,那么债权人的债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法律虽然不强迫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并不反对债务人自行履行,因为从道德上说,一项债务不论过了多长时间,债务人都有义务偿还。在此类情况下,法律思维与道德思维之间即产生了冲突。必须强调的是,在对法律问题的思考与处理上,法律思维应当优先,不能用道德的原则和道德评价取代法律的规则和评价。
(二)法律思维方式的特征
讲法律。法律思维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首先要以法律为准绳。某种行为是合法行为还是违法行为,是一般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等,都应当以法律为标准作出判断。如果脱离法律来思考与处理问题,就谈不上什么法律思维。
在社会生活中,人们有时会遇到法与理、法与情的冲突,遇到合理不合法或合情不合法的情况。但是,即使人们感觉到某些法律规定不合理、不合情,也不能漠视、违背或搁置法律。一项法律规定,只要它没有被修改或废除,就是有效的,人们就有义务遵守或执行。如果人们觉得某项法律规定不合理,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修改或废除的建议,由有关国家机关修改或废除该项法律规定,但在国家修改或废除之前,仍然必须遵守或执行。
讲证据。法律思维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要以证据为根据。正确地分析与处理法律案件,要抓住两个关键问题:一是查清案件事实,二是正确运用法律。只有收集到充分的证据,才能查清案件事实。一般来说,证据就是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法律上的证据不同于一般的事实。首先,证据要具有合法性,即证据的形式、收集和查证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其次,证据要具有客观性,即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的,既不能捕风捉影,更不能主观臆断。再次,证据要具有关联性,即证据只有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联系,才能对案件事实具有证明作用。
讲程序。法律思维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要从法律程序出发。程序问题在法律领域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简单地说,程序是法律所规定的法律行为的方式和过程,法律通过规定明确的程序来约束人们的行为。程序告诉人们实施某种法律行为时,应先做什么事情,后做什么事情,以及如何做这些事情才是符合法律的。与其他类型的思维方式相比,法律思维更为关注行为的程序问题。
讲法理。法律思维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要运用法律原理和精神。法律思维的任务不仅是获得处理法律问题的结论,而且要为法律结论提供充分的法律论证与法律理由。任何理性的思维都应当用适当的理由来支持所获得的结论,而法律思维对理由的要求更有特殊之处。其一,理由必须是公开的,而不能是秘密的。其二,理由必须有法律上的依据。其三,理由必须具有法律上的说服力。就此而论,与其说法律思维的首要任务是寻求解决问题的结论,不如说是寻求据此作出结论的法律理由——那些认同法律并依赖于法律的人们能够接受的理由。
(三)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途径
培养法律思维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而是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大学生可以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参与法律实践等途径,在日常生活中逐渐养成从法律的角度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思维习惯。
学习法律知识。学习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是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前提。一个对法律知识一无所知的人,不可能形成法律思维方式。法律知识通常包括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和法律原理方面的知识,这两部分法律知识对于培养法律思维方式都很重要。只有既了解法律、法规在某个问题上的具体规定,又了解法律的原理、原则,才能更好地领会法律精神,养成法律思维,并运用法律思维思考和处理各种法律问题。
掌握法律方法。法律方法是人们从法律角度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法律方法构成法律思维的基本要素,法律思维的过程就是运用法律方法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过程。我们要培养法律思维方式,必须掌握法律方法。应当指出,法律工作者使用的法律方法相当复杂,有法律解释的方法、法律推理的方法、填补法律漏洞的方法、认定事实的方法等。每一种基本方法又包括一系列的具体方法。大学生有必要了解和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方法。
参与法律实践。法律思维方式是一种在法律实践中训练、培养和应用的思维方式。脱离具体的法律生活和法律实践,不可能养成法律思维方式。只有通过参与各种法律活动,在法律实践中运用法律知识和方法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才能养成一种自觉的法律思维习惯。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法律对社会生活的调整范围将越来越广泛,人们面临的法律事务必然会越来越多。这既对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提出了迫切要求,也为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提供了良好条件。
二、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社会主义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权威和尊严,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条件。包括大学生在内的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和责任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
(一)维护法律权威的意义
法律权威是就国家和社会管理过程中法律的地位和作用而言的,是指法的不可违抗性。法律权威的树立主要依靠法律的外在强制力和内在说服力。法律的外在强制力是法律权威的外在条件,主要表现为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制裁。尽管法律权威不可能完全建立在外在强制力的基础之上,但必要的外在强制力,是树立法律权威不可缺少的条件。法律的内在说服力是法律权威的内在基础。如果仅仅依赖外在强制力,法律不可能形成真正的权威。法律的内在说服力既来源于法律本身的内在合理性,如法律合乎情理、维护正义、促进效率、通俗易懂,也来源于法律实施过程的合理性,如执法公平、司法公正。正是由于法律本身及法律实施具有这些内在合理性,法律才受人尊重,被人信赖,为人敬仰。
在当代中国,树立法律权威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法律权威是国家稳定的坚实基础。当国家的最高权威是领导者个人时,政治的稳定、国家的兴衰就将寄托于领导者个人身上。随着领导者的更迭,国家的政局就有可能大起大落,政策与法律也会频繁变动。而当国家的最高权威是法律时,由于法律是一种超越于任何个人之上的普遍性规则,并且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尽管领导者会不断流动和更迭,但政治统治与社会秩序仍将会保持相当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二)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树立,既有赖于国家的努力,也有赖于公民个人的努力。从国家角度来说,应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损害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因素。例如,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保证法律的科学性、合理性;改善法律实施的状况,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从个人角度来说,应当通过各种方式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对于大学生来说,至少应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努力树立法律信仰。一个人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会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大学生应当通过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深入理解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精神,从而树立起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信仰。
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大学生在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向其他人宣传法律知识。特别是要宣传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帮助人们彻底根除“权大于法”、“要人治不要法治”等封建残余思想,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优越性,使人们了解、熟悉和认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从而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良好风尚。
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违法犯罪行为既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也是对法律权威的蔑视。大学生不仅要有守法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敢于和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既包括事前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也包括事中和事后制止、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