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配套
① .什么是公共配套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
公共配套设施主要指住宅区内的市政公用设施和绿地。市政基础设施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等设施
② 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有哪些
居住区、居住小区或居住组团内,必须有良好的公共设施配置,否则会出现诸多不便和其他问题。居住区内要配置以下公共设施: a.教育--包括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等。 b.医疗卫生--包括医院、诊所、卫生站等。 c.商业、服务--包括食品、菜场、服装、棉布、鞋帽、家具、五金、交电、眼镜、钟表、书店、药房、饮食店、食堂、理发、浴室、照相、洗染、缝纫、综合修理、服务站、集贸市场、摩托车、小汽车、自行车存放外等。 d.文化、体育--包括影剧院、俱乐部、图书馆、游泳池、体育场、青少年活动站、老年人活动室、会所等。 e.金融邮电--包括银行、储蓄所、邮电局、邮政所、证券交易所等; f.行政管理--包括商业管理、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派出所、物业管理等。 g.市政公用--包括公共厕所、变电所、消防站、垃圾站、水泵房、煤气调压站等。 h.其他--包括居住区内的街道的工业、手工业等。
③ 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应该包括哪些
以北京市为例: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实行指标管理的通知》:
一、非规模居住区按以下规定配建公共服务设施,
(一)居住人口3000-5000人的居住组团.按居住小区指标配置托幼园所、卫生站、综合便民店、居委会、综合服务站、自行车存车处、居民汽车场(库)及必要的市政站点,酌情安排第三产业设施。总指标.建筑面积每千八1300-1500平方米;
(二)居住人口1.5万-3万人之间的居住区.按居住区低限指标(每项100平方米/千人)设置综合食品商场、综合百货商场、综合服务楼和集贸市场.形成扩大小区级购物中心;其余项目均按小区指标配置。总指标.建筑面积每千人2760-3300平方米。
二、地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按以下规定设置:
文化活动中心(建筑8000-1万平方米.用地0.5公顷)、购物中心(建筑4万-6万平方米.用地2-2.5公顷)和体育场(馆)、综合医院、敬老院、残疾人托养所、市政管理机构
以及消防队(用地0.6公顷)、巡警队(建筑面积1000-1200平方米.用地0.45公顷)、公安交通管理机构(建筑2000平方米。用地0.2公顷)、公交场站(建设500平方米。用地0.5公顷左右)地区公园(用地3公顷以上)和公共停车场(用地0.3公顷)等。
总指标:建筑面积每千人1000-1200平方来。用地面积每千人1360-1500平方米。
(3)公共配套扩展阅读:
社区配套还有小项目
社区可以配有储蓄所、银行分理处、邮政所、邮局以及电话局,社区服务可以配设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服务部、自行车存车处、残疾人康复托养所等。还有,每4500人应建一处占地50平方米的公厕,每千人将拥有10平方米的公厕建筑面积。
在规划居住用地时,其居住人口如果达到居住小区级的(1万至2万人),其配套公建项目要比居住区级的(4万至6万人)配套标准相对低一些,比如教育指标,在居住小区内没有要求建高中类学校,而在居住区内要求建;文化体育类指标要求有会所以及文化广场就可以了,金融邮电类没有要求设置银行分理处等等。
④ 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有哪些
一般来说,配套设施是指与小区住宅规模或者人口规模相对应的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的总称。
道路主要是指小区内的道路以及小区与城市公共交通路线相连接的道路以及相关设施。公共绿地是指小区内的绿地建设。 公共服务设施可以分成两类: 第一类是与基本居住有关的各种公用管线以及设施,包括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网络、供暖、雨水处理、污水处理等,这些设施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满足; 第二类是与家庭生活需求有关的各种公共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行政管理等设施,这些设施是对基本居住需求之上的更高生活需求的满足。
⑤ 请问什么是“配套公建用地”
配套公建用地
公共设施、绿地、道路及公共建设用地 (配电室、保安亭一类的)
一般来说这类是为住宅预留的配套公用空间
不可以建住宅的
但开发商以“配套公建用地”报批土地
再通过些程序更改为建设用地的情况也不少
还是问清楚比较好
另,建议再考虑下这房子
不是现房,价格来说现在买了也不是太合算
⑥ 房地产开发中的公共配套具体有哪些
6.公共配套设施费。它主要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二、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对象 开发产品成本核算对象是指在开发产品成本的计算中
⑦ 什么是公共配套设施
公共配套设施主要指住宅区内的市政公用设施和绿地。
公用设施包括道路、公交站场、环卫设施、各类公用管线(自来水、电力、电信、燃气、热力、有线电视、雨水、污水等)及相应的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行政管理和社区服务和绿地(包括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及其它块状、带状绿地)等设施。产权及收益权不属于开发商。
话说,度娘不是在那呢嘛
⑧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共配套包括哪些
是指公共服务设施吗?若是市级公共服务设施请查看《城市公共设施规划专规范(GB
50442-2008)》,属大致包括行政、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商业、金融、社区服务、绿地、市政设施等。
若是指市政公共设施,一般包括供水、燃气、雨水、污水、供电、通信、邮政、环卫、(供暖)等。
⑨ 小区公共配套面积怎么算
住宅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是以小区居住人口为控制指标。通常此类的公共配套(含商业配套)会占小区总建筑面积的5%。
住宅配套设施,指为城镇居民创造卫生、安全、宁静、舒适的居住环境而必需的住宅附属设施。一般分为教育设施、医疗卫生实施、文化体育设施、社区服务与行政管理设施、邮政及市政共用设施、商业服务配套及其他等七大类。
公共服务设施可以分成两类:
第一类是与基本居住有关的各种公用管线以及设施,包括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网络、供暖、雨水处理、污水处理等,这些设施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满足;
第二类是与家庭生活需求有关的各种公共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行政管理等设施,这些设施是对基本居住需求之上的更高生活需求的满足。
(9)公共配套扩展阅读:
对于产权归开发商的配套公建,除国家及地方禁止开发商出售、出租以外,开发商可以出售、出租。但无论配套公建产权归谁所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50条规定,任何人都不得擅自改变配套公建的用途。开发商也可自由处分其权利,将产权归其的配套公建无偿转让给全体业主。
住宅区内具有经济价值的其他地上附着物,指住宅区土地范围内,不属于房屋范畴,但又具有使用价值,可产生经营收益的其他地上附着物,如居民停车场、游泳池、网球场等。
此类地上附着物的产权归属,关系到业主是否可以无偿使用及经营收益的归属,而现行立法不具体,适用法律同样疑难。
⑩ 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包括那些
1、 绿化及小品(如亭台楼阁、水池喷泉、公共座椅)等等
2、公共照明设备
3、公共消防设备、消防楼梯、通道
4、公共安全设备(围墙、摄像头、护栏、园区大门、档杆等等)
5、公共场地及公共道路
5、公共给排水设施(公共给排水管道、下水渠道、管井、各类水泵、管道阀门、雨水管、污水篦子等等)
6、公共配电设施(高低压配电室、配电箱、配电柜、电力管井、电闸箱、表具、线槽等等)
7、公共弱电设施(有线电视设备、电信设备、网络光纤设备、弱电管井、派接室、派接箱等等)
8、公共健身及儿童娱乐设施
9、建筑物楼顶屋面及共用的外墙
10、电梯、电梯等候厅
11、公共楼道、楼梯、单元门厅、共用的楼宇大堂、公共卫生间(非必要)
12、建筑物的地基等基础设施
(10)公共配套扩展阅读:
1、《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规定,住宅应具有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公建)应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等9类设施。
配套公建的项目与规模,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并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期交付。
一般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
2、根据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分为两大类:一类为居住小区及小区级别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归属为居住用地R),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一类为居住区及其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归属为公共设施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