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买房
⑴ 买房说有很多公共设施现在没有怎么办
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⑵ 买房子公共部位多少和户型大小有没有关系
你好,首先由纠正的是外墙中线的外侧属于公共部分。
至于为什么,首先因内为每个户型容本质上是一样的,如果同一个户型在一栋楼里,没有理由中间户的公摊就比边户小,所以设定外墙属于公摊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其次,对于公摊部分有一个不成文的说法,就是其实公摊就是一栋楼之所以能盖起来,所必须的部分,是为了让那些使用空间成立而附加的部分,那么从这个角度来说,外墙的外侧算公摊是合理的。
望采纳,谢谢。
⑶ 公共户口可以买房报广户口吗
公共户口达到一定年限并买房可以申报广州市户口,到公安机关申请得到批准后,既可以迁入户口。
⑷ 买房公共设施费是怎么收的
不额外收钱
按照面积收钱 建筑面积包括 电梯面积 消防通道走廊
高楼产证百分之二十公摊面积
按照正常房价收钱
⑸ 社区公共户 买房后 如何迁入自购房
1去公共户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2带上房产证,去当地派出所。
3当场拿到户口本
⑹ 买房子的时候,公共面积怎么算的
按套内面积分摊,套内大的多摊。
别说你不知道什么是套内面积啊
⑺ 买房时公共通道是三家人的,政府部门可以批给一个人吗
所谓企业政府关系,是指以企业作为行为主体,利用各种信息传播途径和手段与政府进行双向的信息交流,以取得政府的信任、支持和合作,从而为企业建立良好的外部政治环境,促进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在企业政府关系中,企业是主体,政府公众则是客体,也即企业政府关系的作用对象。政府公众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体系结构,从公共关系的角度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国家的中央政府和组织利益所触及的各级地方政府;二是政府组织机构的职能部门,企业通过这些部门与政府打交道,接受政府的管理和约束;三是政府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在与政府交往过程中,企业需要接触到政府的各级官员、行政部门的助理和秘书,以及职能部门的其他工作人员。
符合WTO规则的合理的政府与企业的关系
(一)为企业服务应当成为政府的根本目的 政府的根本目的是为企业服务,正是这一点构成了现代政企关系的基础。企业的运转和成长可以增进社会财富,提高人们的生活福利,使壮有所用、老有所依,企业构成了整个社会的经济基础,也是组织社会生产、分配的最佳和最主要的制度安排。因此,政府必须明确自己的目的,即为企业服务,政府制定一切政策措施的出发点是保障和扶持企业的健康成长。
政府是公共部门,是为企业服务的,如果这个关系界定不清楚,企业就难以快速发展,全面小康社会也很难实现。现在,好多政府部门都没有转变过来,它就是喜欢管企业,这是不行的。我们要接受政府是服务性组织的观念,中共十六大报告反复强调的一点就是:政府的职责是服务于企业。
(二)政府与企业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对等关系
政府和企业都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两大平等主体。政府是依法管理,企业是依法经营,都是以法律为基础,没有谁领导谁的问题,是构建在法律基础上的两大活动主体,这一条很重要。现在政府对企业的干预还是太多,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
企业是经济活动的主体,政府是社会活动的主体,二者之间是对等的,并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政府可以依法利用经济手段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也可以对微观上的企业微观行为进行处罚,但除此之外,政府不具备其它对企业的支配权力。对于企业的生产、投资等各项具体经营,政府无权进行干涉。
(三)政府对企业的行政管理方式应当转变 我国的经济体制脱胎于过去的中央集权计划经济体制,因此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也不可避免地带有计划经济的一些特征。其主要表现就是政府对企业的行政管理主要采取审批的方式,政府对企业的管制和干预仍然比较多。
三、建立新型政企关系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新型政企关系,其过程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从现阶段来看,确实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得到合理的解决,新型政企关系就只能是望梅止渴。因此,从现在开始必须对实行过程中的障碍和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制定出合理的、具有战略意义的措施来逐步化解,从而顺利推进政企关系建设。目前来说主要有以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限制和规范行政机关的权力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机关是整个社会运转的中枢机构,掌握着经济要素控制权、物资分配权、人事任免权等几乎全部的权力,而立法、司法机关则成了行政机关的附属物。行政命令是这种体制运行的基础和准则,不再另外需要法律的调节和规范。现在这种体制的残余影响还比较明显,如我们一些地方政府动辄对企业的人员、财产等进行查处 、查封、拍卖,或者以行政操纵司法,这些都是行政权力过度扩张的表现。 加入WTO以后,要求我们对政府的行政权力进行限制和规范。行政机关原先占有的一部分司法和立法权力,应当归还给相应机关。行政权力必须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不能越权。行政权力的行使应当有明确和详尽的规定,自由裁量权应当尽量减少,避免随意性。对于行政权力任意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人身、财产权利的现象,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和 惩处。
(二)政府不再直接经营企业
政府承担的是一个服务者和协调人的角色,应当集中精力维护市场秩序和搞好宏观调控,而不是直接经营企业。目前,我国国有经济比重虽已有所降低,但仍然明显高出市场经济国家平均水平。政府身兼二任,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结果只能是两者都做不好。现在我们的政府职能部门连打击“假冒伪劣”这样的基本任务都完成不了,职能严重缺位。同时,国有企业拿了大量的补贴,享受了民营企业不敢企及的优待,却连年亏损;国企改革实践已经证明了政府直接经营企业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
(三)政府不再作为对企业进行资源配置的主体。
资源配置的主体是市场,不是政府,即便有一些资源需要政府配置,政府也不能采取行政的方式,而要采取市场的方式。一般人认为有三种资源政府还要统一配置:土地、公共建设项目、政府消费。三者都要采取市场化的方式:土地不能批给,必须拍卖;公共建设项目不能审批,而要招标;政府消费必须走向政府采购。
(四)政府不再是企业制度设计的主体。
企业制度的设计主体应是企业本身,政府主要职责是搞好企业外部环境。“公司法”应修改,本该企业做的事,却在由政府做,这必须改变。
(五)政府不能再作为国有产权的代表存在。
政府作为国有产权的代表存在,会导致有的企业有政府背景,有的企业没有政府背景,这是一种不公平竞争。
(六)企业对政府有完整的法律诉讼权。 如果政府干预出了问题,企业完全可以起诉政府,有完整的法律诉讼权。这是世贸组织对中国的必然要求。
此外,WTO的规则也要求我们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对政府直接经营企业进行很多硬性的限制。因此,政府直接从事经济活动应当减少到最必要、最合理的限度,一般说来,仅承担那些其它主体不愿承担或无法承担的任务,主要是公共产品生产、建设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等。原有的国有资本应当从一般竞争领域退出,只在某些特殊领域(涉及国家安全、自然垄断等)保留必要的股权。即便在这些领域,也要尽可能地利用市场机制,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
⑻ 如果已经申请了住公租房可以买房吗
一、父母申请了公租房,子女如果再买房,父母不需要退出公租房的,除非父母不回符答合公租房的,需要退出共公租房。
二、依据《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八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的监督检查。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对承租人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况进行巡查,发现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依法处理或者向有关部门报告。
⑼ 我是公共户口但所买房不在现户口片区怎么办
可以申请来迁移户口,还须具备自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均居住面积30平方米以上条件。
申请购房者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亲属户口迁入登记为“城镇居民”的。
可持如下证明材料等到居住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1、购房者本人的书面申请;
2、购房者本人《学历证书》;
3、购房者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按揭合同》及复印件;
4、购房者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购房者本人与所在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书》或《聘用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合法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6、配偶随迁的,需《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首先要到派出所领取户口迁移申请表,填写后让所在的村社批准盖章。
然后交到派出所,待公安局户籍科同意批准后下给自己准迁证。拿着准迁证就可以到所在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把迁移证拿到现在的派出所落户即可。
⑽ 2015年可以异地公共基金贷款买房吗
公积金目前还没有跨市办理贷款的功能,因为公积金属于特殊资金,专款专用,不能跨市办理回贷款,答只能跨区买房凭借合同发票或者房产证办理提取。这里面主要涉及的问题是各地方公积金管理制度不同,而且缴款比例不同,现在针对跨市办理公积金贷款也在积极协商,政府后续可能会开放这一块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