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市法律问题
㈠ 法律,法制,法治有什么区别
法治,又称法律的统治,是与“人治”相对应的一种治国方法。人治,是法治的对立概念,是指依靠个人权威性和个人崇拜的作用来管理政权实行政治统治。法治与法制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l)内涵的差异。法治表达的是法律运行的状态、方式、程序和过程,包括法律的至上权威,法律的公正性、普遍性、公开性等基本要求,以及法律制约公共权力与保障人权等基本原则;法制只是“法律和制度”的简称。
(2)价值取向的差异。法治强调人民主权(民主精神)、法律平等、权力制约和人权保障;法制则不预设价值取向。
(3)在与人治的关系上,法治明确地与人治相对立,有人治无法治,而法制可以与人治共存,可以有“人治下的法制”。
(4)在配套环境方面,法治需要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等环境,法制则可以在各种经院政治、文化体制中存在。法制指一个国家的法及其法律制度,而法治却强调一个国家处于依法治理的一种状态。法制的内涵比法治要小的多。法制着重讲的是法的一系列规则、原则及与此相关的制度,而法治的内容就要丰富的多。
㈡ 《六盘水市2011——2015年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规划》中提出的“法律十进”的内容是什
近年来抄六盘水市普法工作始袭终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工人、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为重点,以开展法律进机关、单位、学校、社区、乡村、企业、家庭、军营、商铺、高墙等“法律十进”为载体,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㈢ 依法治校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在对教师,学生的管理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制定的校规校纪也应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在管理过程中特别容易侵犯到个人的隐私,这个要注意。避免生硬的教学教育法式引起学生的过激情绪而造成不好的后果和影响。
㈣ 我国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哪些方面
违法成本极低、守法成本相对畸高,不仅诱使当事人违法,更重要的是守法者吃亏,违法者赚便宜,进而劣胜优汰,具体表现在:
1、公权力机关的退位、归位与市场机制和社会组织发育仍不成熟之间的矛盾。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是公权力机关退位和归位,理性再定位的过程。但由于市场机制仍不健全,社会组织仍不规范,市场机制和社会组织往往难以担当起合格的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提供者的角色,导致公权力的进退维谷。
2、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要求与法律质量整体上仍不理想之间的矛盾。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然而,虽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立法质量已在不断提高,但仍有一些法律尤其是低层级的法律规范质量不高、类型化不够、科学性不足,将执法和司法带入或难以实施,或实施冲突,或实施背反的多难困境。
3、严厉制裁违法行为的要求和期待与违法成本极低、守法成本较高之间的矛盾。
普遍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当然特征,严厉制裁违法行为是保障法治权威和发挥法治威慑力的必要条件。
但是现实中,在一些方面,由于责任设置过低,特别是查处率不高,导致违法成本极低、守法成本相对畸高,不仅诱使当事人违法,更重要的是客观上造成“逆向选择”、守法者吃亏,违法者赚便宜,进而劣胜优汰,并导致普遍违法。
(4)依法治市法律问题扩展阅读:
我国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的改善:
1、价值建设,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法治社会的根本问题在于将法治理念、法治信仰内化于人心,成为社会成员决策和行动的基本指引。
当前人民群众已经有一定的法治意识,但牢固的法治理念尚未确立。实现人心大治,不仅要通过立法、执法、司法着力强化规则意识、诚信意识、权利义务统一意识、责任意识,还要透过多途径、全方位的理念引领价值观建设,使法治精神浸润人心。
2、基层调整,使治理畅达“末梢神经”。
体制问题具有决定性。我国传统上从中央到基层的纵向层级化管理体制倚重“生产经营单位”和“基层组织”。
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存在着在“最后一公里”失灵的问题。建议以确立社区的法律地位为主要方式,重塑我国社会的基层组织形态,确保国家与其成员之间的“传感”途径畅通。
㈤ 依法治市,如何发挥交警职能作用
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推进依法治市建设的几个重要路径
(一)坚持依法行政是发挥公安机关职能,推进依法治市战略的基本前提。一是要培育法治思维。“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国无法不治,打造法治万源的前提,是努力培育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用法治思维处理各种复杂问题,用法治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用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二是要带头守法,依法办事。厉行法治,推进依法治市建设,重在行动、落到实处。做到依法治理、依法治权,防止公权力的缺失和滥用;进而带动全市上下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三是要切实护法。坚持高起点站位,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维护法律权威、彰显法治精神方面的职能作用;理直气壮为各行政执法机关的正常执法活动提供坚强保障;在法律框架内,坚决打击各种拒绝、阻碍国家机关正常执法的违法犯罪活动,以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四是要注意把握分寸。简言之就是要使公安机关的执法在总体上服从于法律效果的前提下,努力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做到政策性和策略性、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
(二)坚持依法打击是发挥公安机关职能,推进依法治市战略的有力举措。打造法治万源,严打违法犯罪,建设平安万源是基本的氛围保障。一是要维护社会大局平安。当前,万源“统筹城乡,‘两化’互动”的改革发展需要一个社会有序、治安平稳的良好环境;就公安机关而言,要紧紧围绕平安万源建设,加大对社会面的控制力度。二是要严密防范。要建立对“两抢两盗一诈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侦破和防范的长效机制。三是严打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扰乱社会秩序、侵害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三)坚持依法管控是发挥公安机关职能,推进依法治市战略的重要手段。严格依法行使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管控社会的职能。一是坚持民生导向。把厉行法治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结合起来,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更加注重服务,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建立民意主导警务的机制。二是创新社会管理。积极构建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打防管控一体化运作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完善落实好各项已推出的便民利民措施,适时推出一批新的执法便民利民措施,提高窗口服务水平。三是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严查隐患,狠抓防控,落实责任,坚决杜绝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恶性安全事故。
(四)坚持依法治网是发挥公安机关职能,推进依法治市战略的有效方法。依法管控网络,引导虚拟社会有序发展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一是要实现虚拟社会现实管控。统筹网上网下两个战场,主动抢占阵地,积极开展虚拟社会管理基础工作。二是要建立网上综合防控体系。强化“网络警察”对网上有害信息高发部位的公开巡查管理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打击网上多发性的“网络诈骗”、“淫秽色情”、“涉枪涉爆”、“赌博”等专项行动,及时处置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上治安问题。三是要积极开展舆情引导,牢牢掌握话语权。
(五)坚持依法治访是发挥公安机关职能,推进依法治市战略的必然要求。只有依法治访才是解决信访问题的根本出路。具体应做到“五个到位”:群众上访有理的,依法解决赔偿到位。群众上访无理的,依法解释到位。这个时候,耐心、多次、多角度、冷静、诚心最重要。上访群众有特殊具体困难的,依法依政策帮扶救助帮助到位。对一些年代久远,性质难以认定,因政策规定无法解决,但上访群众家中又确有困难的,及时会同党委政府或主管部门帮助、帮扶、救助到位,以真情换真情,以真心暖人心。上访群众诉求部分有理,但行为又部分违法的,依法解决教育警示到位。上访中确有部分群众,其反应的诉求问题部分有理、但其行为又有部分违法;对有理的,应解决诉求;对违法的,视其情节,轻者予以警告训诫;对不听劝阻多次违法的,严格依法处理。对于以非法和犯罪方式上访的,依法打击处理到位。
㈥ 新时代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一、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依法治国是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从而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二、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在治国理政方略上作出的重大抉择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领导人民在什么是社会主义以及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主题下,对治国理政方略进行了长期艰辛的探索。经历了“文化大革命”的惨痛教训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清醒地认识到,实行法治才是社会主义中国的治国之道和理政之策。与此同时,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对实行法治形成了强烈的呼唤,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都需要以良好的法治环境作为前提。不仅如此,改革开放以后所出现的我国社会结构、社会关系的深刻变化,社会成员生活方式、行为习惯以及思想意识和文化取向的重大改变,也对旧有的社会治理方式形成了巨大的冲击和严峻的挑战,从而进一步强化了在我国实行法治的现实需求。正是基于对历史经验教训的深刻认识,以及对社会发展现实及发展趋势的正确判断,我们党顺应时代潮流,把握历史机遇,在我国社会发展的关键时刻,作出了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实现了我党治国理政方略的重大转变和历史性飞跃。
三、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
深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1.坚持科学立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必要前提。迄至今天,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领域、新情况、新特点,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及时制定、修改、完善各项法律制度,使立法更加充分地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更加适合我国的具体国情。
2.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求必须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一是要求合法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二是要求合理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恰当行使自由裁量权,正确使用相关行政措施和手段,避免损害当事人的正当权益。
三是要求程序正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尽可能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四是要求高效便民。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五是要求诚实守信。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
六是要求权责统一。通过科学的法律和其他制度,合理规定和配置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和责任,保持责任与权力的对应;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切实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3.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发挥着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社会成员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等重要作用。实现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对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要坚持司法公正。严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同时理性地权衡案件所关涉的各种社会利益,妥善把握和处理好案件所关涉的各种关系,对各类案件作出正确处理,对各种纠纷予以有效化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实现司法高效。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不断完善司法程序,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充分利用科学技术,全面提升司法活动的效率,有效应对社会生活中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
要树立司法权威。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要切实做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全社会要依照宪法的规定,尊重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尊重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裁决。
4.坚持全民守法,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社会成员知法、信法、守法、用法,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每一个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模范带头遵守法律;每一个社会成员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必须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尤其是在享受自由和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以及其他社会主体的合法权利与自由,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运用法律规定或法律允许的方式与手段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权益。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全体社会成员掌握和熟悉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5.强化监督制约,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社会主义法治是“治官之治”和“治权之治”。要从法律上构建起“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以保证执政党的权力和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种权力的设置和行使始终不偏离我国民主政治的正确轨道。要围绕权力运行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各种权力的配置,统筹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人民法院对于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以及行政机关自我约束与监督的作用,扩大公民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有序参与,强化人民群众对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广泛监督,同时重视和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要从法律上规范各种监督行为,不断提升监督的科学性、合理性、建设性和实效性。
㈦ 法治与法制有哪些区别
法治与法制的区别:
法治,又称法律的统治,是与“人治”相对应的一种治国方法。亚里土多德对法治的界定是:法治就是已经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服从的法律是本身制定得良好的法律。制约国家权力的滥用、保障公民的自由权利,是法治的两个核心要素。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的范畴。
法治与法制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内涵的差异。法治表达的是法律运行的状态、方式、程序和过程,包括法律的至上权威,法律的公正性、普遍性、公开性等基本要求,以及法律制约公共权力与保障人权等基本原则;法制只是“法律和制度”的简称。
价值取向的差异。法治强调人民主权(民主精神)、法律平等、权力制约和人权保障;法制则不预设价值取向。
在与人治的关系上,法治明确地与人治相对立,有人治无法治,而法制可以与人治共存,可以有“人治下的法制”。
在配套环境方面,法治需要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等环境,法制则可以在各种经院政治、文化体制中存在。法制指一个国家的法及其法律制度,而法治却强调一个国家处于依法治理的一种状态。法制的内涵比法治要小的多。法制着重讲的是法的一系列规则、原则及与此相关的制度,而法治的内容就要丰富的多。
(7)依法治市法律问题扩展阅读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大到国家的政体,小到个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运行。对于现代中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才是真正的法治。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才是真正的依法;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才是真正的法治。无论是经济改革还是政治改革,法治都可谓先行者,对于法治的重要性,可以说怎么强调都不为过。
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
“法制”我国古代已有之,在现代,人们对于法制概念的理解和使用是不一样的。
其一,狭义的法制,认为法制即法律制度。详细来说,是指掌握政权的社会集团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建立起来的法律和制度。
其二,广义的法制,是指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严格地、平等地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原则和制度。
其三,法制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它不仅包括法律制度,而且包括法律实施和法律监督等一系列活动过程。
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统治阶级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国家事务,并且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也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权力建立的用以维护本阶级专政的法律和制度。任何国家都有法,但并非有法制。法制在不同国家其内容和形式不同。在君主制国家,君主之言即为法;在资本主义国家,虽然排除了奴隶制、封建制国家法制的专制性质,但资产阶级受阶级本性的局限,当有的法律规定不符合本阶级的利益时,就加以破坏。只有彻底消灭剥削制度,实现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才能真正实现社会主义法制。
㈧ 法治与法律的区别
法治他有可能是一个理念,一个制度,法律它就是一部法律文件
㈨ 市准备召开依法治镇新闻发布会,作为记者有什么问题可以问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五年来,我镇按照“四五”普法和依法治镇总体规划的要求,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和全民普法教育。通过教育,使全镇群众特别是镇、村两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了法律意识,自觉地依法律己、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维权和参与管理社会各项事务,“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取得了预期的成果。 “四五”普法期间,我镇按照《龙湖镇2000—2005年“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的要求,根据我镇的普法规划,先后进行了《宪法》、《土地法》、《新婚姻法》、《行政许可法》等26部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培训,征订各类普法宣传教材5500册;村(居)、学校、企事业单位均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近50人的普法骨干队伍,共举办各类培训班、法制讲座35期,受教育人数5300人次,投入各类普法资金6.2万多元;广泛开展了以依法治镇、依法治村(厂)为核心的依法治理活动,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群众学法普法网络。各级领导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全镇各行政村依法治理达标率达100%,为全镇各项社会事业的建设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氛围,创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目标管理
五年来,镇党委、政府认真落实晋江市委、市政府关于“四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精神,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镇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年初的工作报告中都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其中,每年下发关于实施“四五”普法依法治镇工作意见的文件,严格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从而确保了“四五”普法依法治镇工作有计划、有目标地按步骤实施。
为充分发挥依法治镇领导小组的领导、协调职责,根据人员变动,二次调整充实了依法治镇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成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依法治街镇领导小组,制定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各村委会也成立了以村委会主任为组长的依法治村领导小组。为进一步落实责任,镇党委、政府把依法治理及“四五”普法工作列入全镇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考核管理,由依法治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年初制定的考核细则年终对各单位实行考核,依据考核情况进行表彰奖励,充分调动了基层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积极性。
二、形式多样的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制意识。
实现法制社会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而实现法制社会的基础是增强全民的法制意识,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是增强全民法制意识的前提,为搞好全镇的普法教育工作,五年来我们:
1、抓好普法骨干队伍建设。成立了近50人的普法骨干队伍,举办了三期镇普法骨干培训班。结合自身工作和乡镇普法重点,对他们进行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了普法骨干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了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通过他们深入到群众中宣传,在全镇形成了人人学法、自觉守法的良好氛围。
2、抓好领导干部的普法。一是制定了镇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二是对镇领导干部学法采取在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和自学,交流学法心得,检查学法笔记等方式;三是不定期地邀请专家举办法制报告会和专题讲座,就领导干部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讲解和辅导,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
3、抓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邓小平同志曾说过“普法要从娃娃抓起”。对中小学生,我们一是坚持发挥法制课教育主阵地作用,中、小学都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定期和根据实际教育需要对中、小学生、青少年进行法律、法规辅导,举办法制报告会六期,重点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内容,以案释法,对同学们进行警醒教育;二是发挥青少年教育基地和关心下一代活动基地的功能作用,多样化的开展对青少年的暑期教育活动,通过讲座、听故事、看录像等形式,让青少年在活动和娱乐中获得法制和道德的学习教育;三是在学校深入开展警校共建,设立校园“110”,委派法制辅导员,开展庭校共建、“青少年维权岗”等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的维权和监管;四是在开展法制课堂、法制讲座的同时,我们还制作了预防青少年犯罪图板12块、禁毒宣传图板10块定期在中、小学巡回展览,教育他们从小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争做带头守法的小公民。
4、做好普通干部的普法教育。一是制定了机关干部学法考核制度,对机关干部的学法任务做了明确规定;二是利用会议、培训集中辅导,在每年干部冬训时,邀请市党校、上级政法部门领导为全镇干部进行有关法律知识的大课辅导,开展法律知识竞赛;三是专题宣讲,结合新颁布的法律法规邀请专家进行授课讲解,共举办了“新婚姻法”、“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专题报告会;四是向街道、各村干部发放各类普法宣传教育读本800余本,使他们在工作之余能够自学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知识水平。
5、抓好流动人口的普法宣传工作。随着建设加快,大量的流动人口涌入我街道,如何做好这类人群的普法,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新课题。我们以服务流动人口为重点,结合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在流动人口聚集地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向他们普法。共举办流动人口专场法律咨询活动两次、禁毒宣传一次,展出宣传板块40多块,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为流动人口提供法律咨询,解答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各类涉法问题,受到了全镇流动人口的欢迎。
6、抓好普通群众的普法宣传工作。“四五”普法的目标就是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识,对普通群众我们一是送法到村、组,通过发放普法宣传资料,致群众一封信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与他们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废旧污染、黑诊所、安全防范、禁建拆迁、法律援助等有关政策;二是利用村法制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阵地施教;三是多种形式地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五年来共开展各类法律咨询活动9场次、禁毒宣传8场次,接待咨询群众1000多人次,群众受教育面达80%以上,散发“四五”普法宣传资料4500余份,致群众一封信等宣传单18000份。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遇到纠纷能够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民事纠纷逐年减少。
7、能够将普法宣传与大型活动、事件相结合。(1)衙口施琅将军纪念馆的修复和施琅广场的修建带来大量的拆迁任务,为使拆迁群众了解晋江市拆迁的法律法规,做到心中有数。2003年我们在拆迁村组向拆迁户广泛宣传晋江市关于拆迁方面的文件,以及《晋江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等法律、法规,做到拆迁户每户一份,使他们能够了解相关的法律、政策,主动配合拆迁。在2004年4月《新拆迁法》实施后,将有关内容制作成板块,在各村巡回展出,大力宣传。(2)2003年在防治“非典”工作中,我们积极向群众和流动人口开展防治非典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科学防治与依法防治相结合。(3)2001年11月我街道实行禁建以来,为配合做好禁建工作,我们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禁建法规,在6.25土地宣传日宣传《土地法》,散发致全街道村民一封信等,配合市、区进行拆违工作宣传,使控违禁建深入人心。
三、抓依法治镇重点,走依法行政轨道。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在开展依法治镇工作中,着重抓好了以下几个重点:
1、抓基层依法治村。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意见》,统一布署,制定下发了龙湖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意见。结合村换届选举,大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提高村民自治、使村委会依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把推进村财务公开与减轻农民负担结合起来,增强透明度;推进村务公开与改进干部作风结合起来;推进村民议事制与民主管理结合起来,在推进依法治村中,我们规范了村务和财务公开的内容、项目、村民议事制程序及时间要求,有力地促进了依法治村工作的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全镇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2、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消除各类不稳定因素,钝化各类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是依法治街的重要保证。五年来,先后开展了以破大案、打击团伙和黑恶势力、追“三逃”等及打击“两抢”和入室盗窃等侵财性犯罪专项斗争,对流动人口实行专项治理,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宗教聚会点的监控管理力度,严防邪教组织渗透。对中小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清理,取缔了校园周边影响教学秩序和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游戏厅和不法商贩。妥善协调处理因拆迁、租用土地及企业债务纠纷等引发的各类群体性矛盾、不稳定因素58起,五年来未发生因矛盾纠纷激化引发的重大治安案件,无一起因调解不当引发的非正常死亡和民转刑案件,为龙湖镇的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3、强化法律服务,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依法治镇的目的是保障本地区的社会事业和经济健康发展,强化法律服务意识,依托法律做保障,把法律服务深入领导层、企业法人层、公民守法层。一是主动为办事处依法决策服务,积极为办事处行文提供法律依据;二是为企业改制、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供法律服务,制作法律文书,参与合同制定的审核鉴定,保障企业改制的规范性、合法性;三是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解答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涉法问题,帮助他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四是积极调解钝化民事纠纷,调解率98%,调解成功率达98%,有效地维护了全街道社会稳定,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四、规范运行、完善法治,“四五”普法见成效
依法治镇、“四五”普法最根本的目的是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群众的文明素质,努力实现法治社会。五年来,我镇依法治街领导小组始终围绕这一目标扎实性地开展工作,建章立制,加强对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实践总结和研究探索,树立典型。各村也都能结合各自实际,多形式地开展依法治村和普法工作,将普法宣传深入人心。埭头村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利用图片展、录像片等形式人群众大力宣传邪教的危害;杭边村针对本村流动人口多的情况,在村流动人口管理站设立了调解室,成立了流动人口调解组织网络,工会维权站,为流动人口维权和调解纠纷,并在调解纠纷的同时,宣传法律、法规,教育他们遵纪守法,为第二故乡服务。通过宣传教育,村民的法律意识得到了增强,邻里和睦,社会安宁,依法治理、“四五”普法取得了明显成效。
依法治理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发展经济必然要求。依法治理、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全面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实现法治社会任重道远。我们相信,经过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共同努力,随着社会法制建设的日益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全社会公民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一定能实现。
㈩ 法律问题的核心是()问题a法制思维b法律权利义务c依法治国d实体与程序关系
法律问题的核心是法律权利义务问题,法律思维是一种法律权利义务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