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公司规章制度
行政人事主要职责有下:
1、坚决服从分管副总经理的统一指挥,认真执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为向主管领导负责;
2、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
3、负责组织对人力资源发展、劳动用工、劳动力利用程度指标计划的拟订、检查、修订及执行:
4、负责制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设计人事管理工作程序,研究、分析并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和建议;
5、负责对本部门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及控制;
6、负责合理配置劳动岗位控制劳动力总量。组织劳动定额编制,做好公司各部门车间及有关岗位定员定编工作,结合生产实际,合理控制劳动力总量及工资总额,及时组织定额的控制、分析、修订、补充,确保劳动定额的合理性和准确性,杜绝劳动力的浪费;
7、负责人事考核、考查工作。建立人事档案资料库,规范人才培养、考查选拔工作程序,组织定期戒不定期的人事考证、考核、考查的选拔工作;
8、编制年、离、月度劳动力平衡计划和工资计划。抓好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安排;
9、制定劳动人事统计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人事劳资统计核算标准,定期编制劳资人事等有关的统计报表;定期编写上报年、季、月度劳资、人事综合或专题统计报告;
10、负责做好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公司劳动纪律执行情况,及时考核,负责办理考勤、奖惩、差假、调动等管理工作;
11、严格遵守"劳动法"及地方政府劳动用工政策和公司劳动管理制度,负责招聘、录用、辞退工作,组织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对员工实施管理;
12、负责核定各岗位工资标准。做好劳动工资统计工作,负责对日常工资、加班工资的报批和审核工作,办理考勤、奖惩、差假、调动等工作;
13、负责对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定额和计划管理工作;
1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
15、负责编制培训大纲,抓好员工培训工作。在抓员工基础普及教育的同时,逐步推行岗前培训与技能、业务的专业知识培训,专业技术知识与综合管理知识相结合的交替教育提高培训模式及体系;
16、认真做好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环卫公司规章制度扩展阅读:
行政人事部的主要职责是建立和完善行政人事部的工作程序、岗位职责,使部门工作更加灵活高效;同时规范明晰部门日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企业的行政管理体系,可以说是企业的中枢神经系统。它是以总经理为最高领导、由行政副总分工负责、由专门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操作,其触角深入到企业的各个部门和分支机构的方方面面的一个完整的系统、网络。
行政管理体系担负着企业的管理工作;企业中除行政管理之外的工作,都是某个方面的"业务"。行政管理体系推动和保证着企业的技术(设计)、生产(施工)、资金(财务)、经营(销售)、发展(开发)几大块业务的顺利、有效进行和相互之间的协调。
行政管理工作可以说是千头万绪、纷繁复杂。企业行政人员每天都面临着大量的、琐碎的、不起眼的事务。但是,这些事务只不过是行政管理这棵大树上的枝枝叶叶而已。概括起来说,行政管理在企业中主要有管理、协调、服务三大功能;
其中管理是主干,协调是核心,服务是根本。究而言之,行政管理的实质就是服务。
B. 求 环保公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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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制定高中学生会环卫部(环境卫生部)规章制度。
生态环境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校园环境管理,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做到环境整洁优美,风气积极向上,教学秩序正常,校园绿化、美化,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特制定生态环境管理制度
1、根据学校建设的标准化要求和学校整体规划,有计划地分步实施。努力净化、绿化、美化校园,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促使学生在优良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2、按班级划分清洁区,落实后勤人员卫生包干表,抓好班级值日生工作,坚持经常性的清洁卫生工作,保证校园风无长的杂草、墙壁无涂划、无球印、无脚印、无悬灰,地面上无纸屑、无烟蒂、无果皮、无杂物、无痰迹、垃圾箱内及时清除,屋角屋顶无蛛网灰尘,桌面无新刻刀痕,学校内无卫生死角。
3、校园内环境布置简朴、美观、大方,教室、办公室以及其它各室的门窗玻璃齐全,室内窗明几净,光线充足,桌椅排列放置整齐,各种物品放置有序,楼梯、走廊及校内道路、操场清洁整齐。
4、厕所每天要打扫,定期冲刷,并喷洒药水,使用厕所要讲文明,讲卫生,保持厕所的整洁,减少臭味,消灭蛆蝇。
5、黑板报、画廊、宣传橱窗的布置要落实专人负责,1个月不少于1期,保持美观整洁,内容健康,适合儿童趣味,富有教育意义,开工生动活泼。要定期更换版面,并注意正确使用简化字,注意字体工整,文体规范。
6、绿化、美化校园要有计划,逐年分期实施,校园内要做到一年四季都能见到常绿植物,对已有的花草树木要指定专人养护管理,全校师生要人人做到爱护校园的一草一木。
7、学校各类用房应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中心学校,采取措施进行维修。校园内墙壁、物品要定期粉刷油漆。
8、学校要有健全的校园卫生制度。由少先队组织检查小组和校值日每天两次对全校各室、各清洁卫生区进行检查评比。
9、教育全校师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医生配合下,加强卫生知识宣传,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学校要逐步添置卫生设备,完善学生的卫生保健档案。
校园环境管理“十三个禁止”
1、禁止随地吐痰。
2、禁止随地大小便。
3、禁止乱扔果核(壳)、瓜皮、纸屑、烟蒂、塑料袋等废弃物。
4、禁止乱倒污水和粪便。
5、禁止乱倒垃圾和在露天场所、公共垃圾容器内焚烧树叶、杂草、垃圾。
6、禁止乱涂、乱写、乱画、乱张贴。
7、禁止在公共场所,尤其是主干道路上乱堆放物品。
8、禁止带宠物进校。
9、禁止自行车、摩托车、汽车在非指定的地点乱停乱放。
10、禁止损坏一切公共财物和环境卫生设施。
11、禁止在教学区、办公室烧饭和乱倒剩菜剩饭。
12、未经批准,禁止在校内设摊摆点。
13、禁止攀树、折枝、摘花和践踏草地
D. 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维护本公司内员工之健康与安全,使安全及卫生各种事项合理化、明确化,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之安全卫生管理均适用。
三、权责规定行政部为本规定之管理单位,各部门配合执行。
四、作业规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总经理副总经理医务单位各部门主管班、组长员 工安全卫生管理者现场安全卫生委员安全卫生管理委员会现场安全卫生强化员
E. 环卫公司规章制度
企业管理其实就是管人,现在好了,有让企业既能管好人,自己又能不受束缚的管理制度,你只要在网络上查下:劳杰士劳动合同介绍。你用了肯定被领导刮目相看,同时也是对你自己职场竞争能力提高数倍的竞争力,让你起码获得至少5年的一线实战经验。
F. 小型企业规章管理制度
中小型企业内部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 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行政部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的基建、绿化、生产、后勤等有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行政部提出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监督使用。
第六条 行政部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七条 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八条 室内(公司统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 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九条 公司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员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行政部负责安排人员进行。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应当按照行政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制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统一使用的建筑物、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行政部负责安排清扫与保洁。各部门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第十二条
公司内部的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行政部在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或协议时,就要把有关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等事项写进合同或协议。
第十三条 临时占用道路或场地的部门,负责占用区域和占用期间的清扫与保洁。
第十四条 公司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行政部负责清扫和保洁。但其他部门使用后应负责清扫整洁。
第十五条
禁止在公司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六条 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第十七条 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第十八条 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九条 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上张贴各种海报、标语及广告宣传品(公司统一安排的除外)。
第二十条 必须按行政部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厂区内严禁乱停放自行车和汽车。
第二十一条 公司内(含员工宿舍)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和动物。
第二十二条 行政部要安排定期对公共厕所、垃圾场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二十三条 厂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
第三章 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 各部室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第二十五条
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第二十六条 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第二十七条 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二十八条 室内禁止停放自行车。
第四章 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 分布在厂区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三十条
各部门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行政部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各部门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部门使用并协助行政部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第三十一条 生产部、化验室、食堂等部门产生的有机物、无机物垃圾不得任意遗弃,应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三十二条 生产部门产生的垃圾和排放物必须按照公司《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置。
第三十三条 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垃圾、散装产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废弃物时,不得洒落和抛撒,如有洒落和抛撒,必须清扫干净。
第五章 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 环境卫生设施(垃圾箱、公共厕所等)的设置与管理,应当符合公司《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旁或门前放置各类垃圾容器。
第三十六条 行政部负责厂区内垃圾堆放容器、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的保洁、维护统一由行政部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更改。
第三十七条 设置在各部门、办公室的垃圾箱等,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做好保洁工作,不丢失、不人为损坏。
第六章 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十八条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第三十九条 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行政部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责任。
第四十条
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第四十一条 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第四十二条 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保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第四十三条 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保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第四十四条 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第四十五条 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第四十六条 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第四十七条 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第四十八条 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第四十九条 待出售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第五十条 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
第五十一条 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第五十二条 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第五十三条
食堂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客人使用的餐具最好采用一次性餐具。
第五十四条
出售后剩余的饭菜应尽可能放置在冷藏柜里,但放置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剩饭、剩菜出售时,必须先经行政部工作人员鉴别确保无变质、变味后,加温热透才可出售。
第五十五条 食堂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新鲜,存放的环境应通风、干燥,避免霉变。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材料和食品。
第五十六条
炊事工用具必须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文字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须生、熟分开,有条件应将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开购置。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第五十七条
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第七章 奖罚
第五十八条
行政部要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部门和员工要表扬、奖励。尤其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第五十九条 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行政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施工工地未设护栏设施,竣工后未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厂容和环境卫生的; 四.转运生产排放物、工程渣土、建筑材料、散装产品等,造成泄漏、抛撒的;
五.在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动物的;
六.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
七.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一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