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
㈠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着力建设一支什么样的法治工作队伍
忠于来党、忠自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提供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扩展阅读: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正确处理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要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
㈡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包括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这一总目标首次由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明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由《决定》提出的五大体系组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扩展阅读: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2014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㈢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什么一体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㈣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什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这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在这个总目标中,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我们描绘了宏伟蓝图,指明了前进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则为我们绘制出路线图,指明了具体路径。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通通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
(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扩展阅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依法治国事关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内涵:
①奠定了法治中国大厦的“三大基石”。这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②构筑了法治中国大厦的“五大支柱”。这就是形成五大体系,即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以及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③设计了法治中国大厦的“施工方案”。这就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④描绘了法治中国大厦的“效果图”。法治建设既是法治本身的“自转”,也是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公转”。
参考资料:人民网-法治中国的新航标——怎样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
㈤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什么原则
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原则。
(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充分发挥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保障作用,“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和重大发展成就。
(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原则。
(5)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扩展阅读:
构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党与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核心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既明确要求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也明确了党在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领导原则与领导方式。
既明确要求巩固党在国家建设与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也明确了党必须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二)坚持依宪治国与依宪执政有机统一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这一重要论断,体现了我们党对宪法尊严和权威的充分肯定。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也是确保党的领导与国家制度体系稳固的根本法律基础。所以,确立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根本地位,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将产生全局和长远作用。
(三)坚持社会主义法治五大体系有机统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五大体系既有理论层面,也有实践层面;既有制度层面,也有运行层面;既有国家层面,也有党的层面;既能实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共同推进,也能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
(四)坚持法治体系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有机统一
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从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四个层面展开。因而,它是一个系统工程,其建设和发展必然带来国家治理领域深刻变革。对国家治理体系建设来说,法治体系建设既是其基本任务,也是其得以确立并产生效能的关键。
(五)坚持法治体系建设与法治能力提升有机统一
任何制度只有扎根民心,才能最终巩固。这就要求制度运行与实践能够全面具体地渗透到人民生活各个环节,并在其中起积极作用;要求法治价值、体系、程序与运行能够有效嵌入社会,契合社会内在要求与发展现实。
㈥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什么重要意义
依法治国的六个重大意义:
第一,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第二,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第三,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客观需要;
第四,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第五,依法治国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也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标志;
第六,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条件。
另外,依法治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制度化、法治化的引领、规范、促进和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对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6)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扩展阅读:
依法治国:
第一,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通通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
第二,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还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人民当家做主根本保证。
㈦ 如何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实现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深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一、坚持科学立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必要前提。迄至今天,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领域、新情况、新特点,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及时制定、修改、完善各项法律制度,使立法更加充分地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更加适合我国的具体国情。
二、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求必须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一是要求合法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二是要求合理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恰当行使自由裁量权,正确使用相关行政措施和手段,避免损害当事人的正当权益。
三是要求程序正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尽可能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四是要求高效便民。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五是要求诚实守信。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
六是要求权责统一。通过科学的法律和其他制度,合理规定和配置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和责任,保持责任与权力的对应;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切实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三、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发挥着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社会成员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等重要作用。实现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对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要坚持司法公正。严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同时理性地权衡案件所关涉的各种社会利益,妥善把握和处理好案件所关涉的各种关系,对各类案件作出正确处理,对各种纠纷予以有效化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实现司法高效。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不断完善司法程序,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充分利用科学技术,全面提升司法活动的效率,有效应对社会生活中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
要树立司法权威。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要切实做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全社会要依照宪法的规定,尊重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尊重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裁决。
四、坚持全民守法,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社会成员知法、信法、守法、用法,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每一个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模范带头遵守法律;每一个社会成员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必须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尤其是在享受自由和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以及其他社会主体的合法权利与自由,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运用法律规定或法律允许的方式与手段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权益。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全体社会成员掌握和熟悉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五、强化监督制约,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社会主义法治是“治官之治”和“治权之治”。要从法律上构建起“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以保证执政党的权力和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种权力的设置和行使始终不偏离我国民主政治的正确轨道。要围绕权力运行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各种权力的配置,统筹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人民法院对于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以及行政机关自我约束与监督的作用,扩大公民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有序参与,强化人民群众对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广泛监督,同时重视和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要从法律上规范各种监督行为,不断提升监督的科学性、合理性,建设性和实效性。
㈧ 什么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最根本的保证
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两个“最根本的保证”充分说明了党的领导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地位。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这是宪法精神、宪法原则的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即“八二宪法”,包括“修正案”。下文有关宪法的引用均出自“八二宪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根本,从多方面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一、“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从而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自1840年以来,中国各族人民争取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的英勇斗争,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辛亥革命废除了封建帝制,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宪法以法律形式确认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特别是确认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英勇奋斗取得的,实质上就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二、从“国家的根本制度”的规定上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宪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在阶级社会里,群众是划分为各阶级的,阶级通常是由政党来领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实际上就是肯定工人阶级通过它的政党--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实行领导,这从国体上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三、从“国家的根本任务”的规定上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规定了国家建设的根本目标和性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规定了实现国家建设目标的根本路径。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没有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无论是“社会主义现代化”,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都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因此从实现“国家的根本任务”上看,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四、宪法确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从根本上解决了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问题,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存在“要不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问题,而是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恪守法治精神必须坚持宪法精神,坚持宪法精神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五、”依法治国首先要解决“有法可依”问题。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立法工作,仅仅用几十年时间,到2010年,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在有法可依的问题总体解决之后,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各方面反映强烈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更加紧迫。
六、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是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七、目标已然确立,关键在于落实。依法治国的目标,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才能实现。
1、因为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必须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党章明确了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的根本执政原则。
2、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权源自人民,是人民授予的。“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执行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理念,代表着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利益。
3、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中国共产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国家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从受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中国共产党自身历史方位的成功转变,为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人民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积累了治国理政的经验。
4、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这些基本原则,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了政治根基。坚持这些基本原则,就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历史已经证明,党的领导是中国革命和建设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历史将来必将证明,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
㈨ 什么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
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
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坚持依法执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保证党确定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
(9)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扩展阅读: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
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这3个方面实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规定和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这些是《决定》的上位规定,有了这些规定,才能全面系统准确地理解其他一些新的规定、举措和亮点。
如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由5个体系构成,即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是在党领导下取得的;解决13亿人民温饱问题和初步建成小康社会,也是在党领导下实现的。
中华民族走向繁荣、富强和文明,必须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这个核心无可替代,就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