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执政专题研讨班
Ⅰ 党委会和全委会的区别是什么
1、定义不同
党委会:即党的常务委员会,是一种常设机构。常务委员会由多名常务委员或委员组成,常务委员或委员通过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全委会:1996年《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简称全委会。
2、参会对象不同
党委会:是由多名常务委员或委员组成
全委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领导参与。
3、成员的选举方式不同
党委会:常务委员或委员通过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全委会:成员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是本地区的领导核心,由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1)依法执政专题研讨班扩展阅读
党委基本职能:
1、不同基层党委在具体基层单位的职能有所不同。
2、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3、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
4、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
Ⅱ 试述四个全面的内容及各自的意义
四个全面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内
意义:从历史的发展容脉络来看,“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对我们党治国理政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和丰富发展。
从当代中国的现实来看,“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集中体现了时代和实践发展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
从事业的长远发展来看,“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确立了续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篇章的行动纲领。
(2)依法执政专题研讨班扩展阅读: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系:既有战略目标,又有战略举措。
在论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时,明确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
“四个全面”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
“四个全面”不是简单的并列关系,而是有机联系、相互贯通的顶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