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卫生局
发布时间: 2021-01-06 04:12:48
㈠ 2016云南嵩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小新街卫生院选调条件
一、2016云南嵩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小新街卫生院选调条件:
1. 政治素回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3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以上职称者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1月13日后出生);具备相应专业资格;
4.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 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 符合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选调对象和范围:
全省卫计系统在职在编且符合选调条件的医务工作人员(单位性质为差额拨款的事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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