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依法治访
Ⅰ 如何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做好国土信访工作
(一)、树立信 访工作新理念
一是要树立信 访既是法律问题,又是社会问题的政治理念。在坚持依法办事的同时,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 会主义新农村的政治高度对待国土资源信 访工作,充分认识信访工作对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全面发展的紧密关系,强化信访工作责任意识。二是要树立“大信访”理念。信访工作不只是局信访办的事情,而是全局的事情。各业务科室及基层各国土所都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从各项基础业务抓起,杜绝因工作不细引发信访案件,做到齐心协力,密切配合。
(二)、建立信访工作新机制是做好信访工作的保障
1、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分级负责。一把手对信访工作负总责,亲自抓重大、复杂信访案件;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局信访办直接负责;其他科室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工作格局;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积极加强与政府信访职能部门的沟通,形成信访工作合力。做到有事及时联系沟通,每周一次口头交流情况,敏 感时期保持24小时全天候热线联系。
3、加强横向沟通,与各单位之间保持密切联系,形成协调有力、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避免出现因工作配合协调不到位而引发的上访案件。同时加强与乡、镇、村等基层组织的联系,发挥基层组织“离得近,消息灵,信得过”等地缘、属缘、亲缘优势,协助做好信访工作。
4、实行信访工作流程管理。信访工作流程管理包括来信来访登记、分流、审查、处理、统计等各个环节,通过动态管理,在内部形成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
5、建立切实可行的信访接待制度,及时办理信访案件。接待来访当事人要做到热心、诚心、耐心、细心。树立“信访无小事”观念,要重视初信初访,建立来信来访限期答复制度,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对自己受理的及有关部门交办、督办的案件,要及时调查处理,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予以立案,尽量避免积压;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服教育工作;对突发性的重大群 体、集体上 访的案件,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并启动应急方案。
6、对重大信访问题和老上访户的信访,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观点,提交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制定解决方案,防止越级上 访。
7、建立完善与信 访工作配套的相关制度。如建立信访工作考核通报制度、信访信息月报和跟踪督办制度、与乡镇政 府和有关部门合办、协办制度。特别是要完善局长接待日制度。实行局长定期接待来访当事人的工作制度,便于局长了解掌握信访工作的情况,进一步了解信访案件的情况。拉近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情感联系,缩短与群众之间的距离。
8、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为开展依法信访工作提供组织保证。打铁还需身先硬,为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进程,信访干部要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做到能随时依法说服教育上访人,为上访人指出一条依法解决问题的法律途径。
总之,做好信访 工作,既要坚定信心,带着深厚的感情,为群众多办实事,又要充分认识 社 会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群众上 访的长期性、艰巨性和社会矛盾的复杂性。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政治敏锐性,增强政治鉴别力,灵活对待,与时俱进,不断破解各种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保障。
Ⅱ 如何推进平安法治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和常态化运作
万事皆归于一,网络皆准于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再次传承了中华民族治国理政的精髓,开启了法治社会的新篇章。因此探索新常态化下的社会治理工作机制已成为当前我们探索的主要方向。
坚持依法治理
着力加强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最根本的关键就是始终坚持党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强化法治思维。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学法、遵法、守法,努力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具体行为习惯做起,做到凡是法律禁止的,都不去做;凡是法律提倡的,积极对待;凡是法律保护的,依法遵守。抓好阵地建设。依法治镇要紧紧抓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坚持党的领导,做到“建、管、用”并重。“建”要建好党员之家。“管”要管好基层活动场所。“用”要用好基层建立的各类之“家”,为全体居民学习、交流、活动服务。提高服务意识。着重抓好以便民服务为中心的民生服务阵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解决百姓身边的急事、难事、小事。坚持权力服务百姓,保证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推进全民守法。依法治理的基础在于全民守法。要组织实施“六五”普法,树立自由、平等、公正的社会主义法治价值观,消除公民违法的机会主义和侥幸心理,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着力加强常态管理。当前,新形势下,社会管理呈现出新常态,新常态要有新思路、新方法。总体来说,我们要摆脱旧的工作模式,旧的工作方法,旧的工作理念。着重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法治教育常态化。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二是依法信访常态化。通过加大对《信访条例》的宣传,树立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的观念,形成良好的信访氛围。同时,对于无理缠访闹访的上访人进行思想教育,如有触犯法律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三是治安防控常态化。一方面要加大、加密治安队伍的巡逻,发挥治安志愿者、社会管理信息员、邻里守望等小区巡防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在主要出入口、道路、居民小区等重点区域加大安装监控探头力度,织密技防覆盖面,逐步达到全覆盖。再一方面要加大防控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切实提升社会治安的保障能力。四是城镇管理常态化。应加强执法力度,对于违法违规的现象,要严格执法,绝不纵容。形成抓巩固、抓反弹、抓常态、抓长效的落实机制。加强科学管理,合理设置疏导点,有效缓解乱设摊点的负面影响。探索大城管管理模式,实现部门联动机制。
着力加强队伍建设。着重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党政领导队伍,党政领导是掌握全镇发展的决策队伍,也是直接决定统筹全镇发展的主体队伍。因此要带头贯彻依法治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要依法管权管事管人,同时要多下基层,多和百姓接触,为集体决策提供民意参考。二是基层组织队伍,是指村(居)两委领导干部,是和群众接触最多,掌握民生民意最直接的队伍。加强这支队伍的服务意识以及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是十分重要的。只有这支队伍解决群众问题的能力提升了,才能从根本上控制矛盾源头。三是职能部门队伍,是指职能执法部门,特别是公安、城管等掌握了一定决策权和执法权的队伍,必须行使好手中的权利,发挥好自身的能力,真正为老百姓排忧解难。四是志愿服务队伍,需要进一步规模化、正轨化、广泛化。这支队伍抓好了,将会给全镇社会治理工作带来很大的帮助。
着力加强民生福祉。首先,加强民生福祉投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通过全方位、多区域增加便民公共设施建设,不断加大新农村文化建设和宣传,提升文化内涵。同时,增加村(居)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范围,努力让百姓不出村就能办理多种业务,使百姓真正享受家门口的便利。其次,规范社会组织建设,提升群众自治能力。目前,我镇注册的社会团体有百余家,但是大部分还不成熟。因此,我们要不断规范社会组织建设,以“昆山壹方慈善公益发展中心”为起点,逐步健全社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使每个社会组织都能发挥自己的专长,为百姓提供专业的服务,承担本不该由政府承担的服务职能,为政府简政放权提供渠道。同时,根据百姓各自的兴趣爱好,搭建多种群众自治平台,引导广大居民百姓由松散型向紧密型集合,不断凝聚社会正能量,逐步走向群众自治的良性轨道。再次,拓宽自主创业门路,提升百姓创业动力。一方面要加大政府引导,鼓励大学生、青年人自主创业,注重选拔有思想、有活力、有项目的青年人才优先创业,为全镇经济发展注入新能量;为“4050”人员再就业提供平台,帮助贫困家庭脱贫。另一方面要开放融资渠道。多方面、多渠道、多角度为想创业、敢创业、会创业的能人提供资金支持,不断壮大民营企业,为就业提供更多岗位。再一方面要提供技术支撑。在为能人创业提供资金支持的基础上,也要为他们提供技术上的支持,不断引进符合本镇经济发展的项目,特别是节能环保优、互联互通畅、科技含量高的企业。
坚持司法为民,深化法律服务
当前,司法工作面临着执法更严、任务更重、要求更高的形势。因此,如何践行司法为民,就要从创新联动思维、法治思维、维稳思维、奉献思维着手,努力把司法所打造成为化解矛盾、宣传法治、服务群众、创新治理的司法行政一线综合平台,已成为下一步司法工作的重中之重。
队伍建设要强化。司法行政队伍是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化解矛盾、宣传法治、服务群众、创新治理的一线综合平台,司法队伍的建设要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增强队伍活力;二是提高队伍能力;三是规范队伍行为;四是稳固队伍根基。
执法重点要突出。基层司法所要在依法治国的大框架下,监控特殊人群,预防再次犯罪。
帮扶救助社区服刑及回归人员,以法育人,以德服人,主要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注重监管到位。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犯罪成因、犯罪类型、危害程度、悔罪表现、经济状况、家庭和社会关系及在接受社区矫正中的表现,认真开展入矫初期、中期、解矫三阶段风险评估。同时,根据社区矫正人员所处监管等级,定期开展“普访”“专访”以及“重点访”工作;二是注重教育到位。通过集中学习、分别谈心、GPS定位轨迹图分析其矫正对象活动规律,对排查出的异常人员及时提出告诫和开展深入谈心谈话,并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三是注重关心到位。对生活困难和没有职业的矫正人员进行帮扶,通过深入走访各村(社区),了解矫正人员的家庭经济状况和思想动态,帮他们找工作、出主意,因人而异,各尽其能,各施所长。让他们步入生活正轨,顺利地完成人格重塑,尽早融入社会。
法律服务要加强。充分发挥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坚持以服务保障民生,以群众需求为工作指导,立足本职为民解忧。要加强法律服务人群覆盖面;要加强法律服务站点覆盖面;要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覆盖面。主动向社会保障、医疗纠纷、食品药品安全、人身损害赔偿等关系群众利益的重点领域和社会热点领域拓展,并将法律援助纳入到党委、政府应急体系中,积极介入重大事故、突发事件、信访案件等应对处置工作,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普法方式要灵活。法制宣传弘扬法治文化,将成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普法工作要不断开拓新思路,创新普法宣传的新形式,有特色有创新,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法制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要能够弯下腰,蹲下去,耳朵听,眼睛看,要依靠群众贴近群众。同时法制宣传要贴近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于大局。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要加强镇机关干部以及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使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能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解决工作中的难题。
调解体系要延伸。人民调解方式方法不能单调生硬,要适度要可行。更重要的是,要时刻警醒自己,任何人情不能超越法律,宪法精神是工作的最高指引。调解体系的进一步优化要从多方面入手。完善矛盾排查机制。把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信访巡访与矛盾纠纷排查有机结合,及时掌握社会稳定形势,及时做好重大社会矛盾及不安定因素的监控和管理,找准预防对象,提前介入防控调处,做到早发现、早调处、早化解,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整合“大调解”机制。整合各方力量,形成调解合力,应对各类矛盾纠纷,确保调解有效、调处有果,创造“五指并拢”的拳头效应。按照“强化工作指导、完善联防联调、巩固基层基础”的工作思路,大力发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强化诉调、公调、交调、访调等对接机制,不断推动调解工作向多层次、宽领域渗透,提高防控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
坚持依法治访,构建和谐信访
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以案件形式进入诉讼渠道,出现了诉讼与信访交织、法内处理与法外解决并存的状况,少数群众“信访不信法”甚至弃法转访、“以访压法”,不仅使信访工作面临极大的压力和困难,也损害了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因此,信访工作要进一步引导群众正确运用法律手段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信访问题,为依法信访提供法律保证。
健全矛盾排查制度,加强源头预防。注重矛盾排查和源头预防,是做好信访工作的主要方式之一。因此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排查制度,继续加强落实巡访机制,并扩大巡访范围。通过每月定期到村(居)及相关部门走访,了解排查最新矛盾问题,及时掌握最新情况,确保在第一时间把问题解决在基层。除了每月定期巡访外,还要加强与村(居)及相关部门的对接,源头问题的积极防控和源头矛盾的及时化解是维护有序信访的积极保障。
深化领导接访制度,改善党群关系。深化领导接访制度有利于更好的处理群众问题,也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党群关系,增进群众对党委政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鉴于上访人员具有极大的不稳定性,在真正落实领导接访的过程中,可指定具体接访日,采用随机接访和指定接访相结合的方式,切切实实为群众解决一些问题,做一些事实。
实行信访听证制度,推进阳光信访。通过信访听证制度,召集部分党员代表、群众代表以及信访当事人的亲朋好友,以座谈会的形式来对个别难解的信访案件进行评判,从而促使老大难的信访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建立诉访分离制度,完善依法治访。要加快诉访分离制度,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是当前的一个重要任务。在接下来的信访工作中,可以通过律师这个第三方的介入来参与信访矛盾化解,从法律和公正的角度,为信访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确保信访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坚持综合治理,深化平安建设
言出如箭,执法如山。平安建设必须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只有坚持把依法治理的理念、要求、举措落到实处,不断深化平安淀山湖建设,才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严密安防保平安,措施到位求实效。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治安问题,是平安建设的核心内容,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首先,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筑牢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防控网,着力构建以公安派出所民警为骨干、治安巡防队和保安人员为主要力量、农村群防群治队伍为补充的巡逻防控格局;其次,加强重点地区整治。必须科学规划,加强排查整治,切实维护学校、幼儿园、医院等重点场所、重点地区的安全;最后,加强信息化建设。健全社会治安防控智能化视频监控平台,提升指挥调度、视频监控、街(路)面巡逻,全时空、无障碍的点对点监控能力水平,确保警情一呼百应、实时调度有效防控。
网格管理惠民生,精细服务筑幸福。大力推进网格化管理,主动发现情况、化解矛盾,使之成为平安建设一大亮点。首先,狠抓基层队伍建设。全面推行信息员考核用人机制,鼓励有知识、有威信,热心公益的健康公民充实到队伍当中;其次,完善多项功能。建全网格工作服务管理流程、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工作职责任务、考核奖惩等制度;建立网格工作室,开辟公示栏,便于在工作中服务、管理和宣传;再次,强化网格化党建。加强网格化党建工作。探索建立大网格党小组,努力做到网格建到哪里,党小组就延伸到哪里,提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最后,完善信息平台建设。依托社会管理信息平台和江苏省综治信息系统平台,坚持开展数据采集、民情收集、建立健全“大数据库”分析机制,切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为构建“和谐社区、平安社区”营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联动执法有保障,齐抓共管聚合力。找准警务联动与治安防控的结合点,整合派出所、交警中队、城管中队等多方力量,健全相关部门之间治安防控警务联动机制,把整体联动思想融入各项日常打防管控工作之中,充分发挥治安防控资源的整体效能,全面加强镇区治安、交通和市容秩序综合管理,深化城镇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同时,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对执法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疏理,共同研究工作措施。
主动服务塑形象,亲情执法促和谐。派出所、交警中队、城管中队等执法者要着力创建服务型队伍,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服务。派出所要积极组织警员定期主动为群众提供各项业务服务,广泛宣传流动服务、资询业务的时间及业务种类,便于人民群众提前做好办理相关业务的准备;交警中队要切实给每一位群众以人性温暖,无论是在路面执勤执法、交通事故处理,还是在违法处理窗口服务时,都要耐心为群众服务,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交警工作的认同感和参与感;城管中队要改变理念,主动收集资料,健全网络服务平台,为百姓答疑解惑,提供咨询和帮助,变被动处理为主动服务,变滞后管理为前置提醒,从而塑造城管执法为民新形象。
Ⅲ 中国有这么多访民还谈什么依法治国
上访是社会监督的主力军,只要能解决问题就说明了法制化的效果,坚持不懈就会改变现状。
Ⅳ 如何开展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工作
开展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主要是我们的信访工作应该接受监督,应该履行自己的责任。
Ⅳ 如何用法治思维方式推进信访举报工作
(一)准确定位,规范信访秩序,实现信访工作理性回归
坚持规范信访事项和规范信访秩序相结合,规范信访事项是规范信访秩序的前提,要想规范信访秩序,必须规范信访事项。凡是明确有法律渠道和主管部门的诉求,都不应作为信访事项受理登记。
拓宽向群众宣传政策法律的渠道,告知其选择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的有关规定。如果把不是信访的问题引入信访渠道,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还误导了群众。在畅通信访出口上做实做强,使大量被误导进入信访渠道的上访人,通过教育引导、法律告知引导其退出信访渠道,选择法律途径解决诉求。
(二)强化法治,把信访事项导入法治框架、法律渠道
破解信访难题的根本出路是加强法治建设,推进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逐步把信访事项导入法治框架、法律渠道,依法解决问题。
具体来讲,一要依法解决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符合解决条件的,一定要做到“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二要依法教育疏导,综合运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心理疏导、化访为诉、进入程序、依法处置等措施,把涉访人群导入法治框架内解决问题。三要依法惩戒处理,对无视法律权威的违法上访行为,要用法律方式依法处理;对把上访当成诬告、陷害、诽谤渠道的,要强化法律告知,依法追究责任,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权威。四要依法终结信访,坚决维护三级终结的权威;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一律按法律规定,通过审判监督和检察监督、行政复议、国家赔偿程序处理,并结合各部门的纪检监察监督、法制工作监督,强化纠正错误,规范执法行为,坚决维护法制权威,维护法律尊严。
(三)正确引导舆论,淡化信访宣传误导,强化法制宣传教育
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对信访群众的导向作用,客观报道宣传信访政策法规,提高群众对信访的正确认识,引导信访群众依法信访。
淡化对信访特别是越级信访促进问题解决的宣传,不过分夸大和渲染信访的作用,大力营造依法解决问题的舆论氛围,从思想上消除涉访当事人对信访渠道过高的价值预期,引导其自觉选择司法解决途径,在法治程序里化解矛盾、促进和谐。通过对处理违法信访行为等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以案析理、以案说法,有效震慑违法,努力营造依法、理性、有序信访的良好社会氛围。坚持把宣传政策法律和教育引导贯穿于依法治访的全过程,注重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强化法律告知、释疑解惑,教育警示群众防范违法犯罪,实现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强化源头治访,把涉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县级以下
信访问题的解决和防范关键在基层。要紧紧抓住县级以下有关部门这个解决问题的责任主体和防范源头:一是把矛盾发现在早、化解在小、解决在源头。二是增加县级以下有关部门化解矛盾、依法解决问题的层级,从村组、社区到乡镇、办事处、县区有关部门来真正了解实情、层层化解矛盾。三是对涉访违法行为也要发现在早,处置在小,解决在县级以下。要坚持法制原则,以“合法”还是“违法”作为定性标准,不要纠结于是否为“上访人员”、“特殊群体”,防止违法行为的逐步升级。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及时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更好地从源头上发现和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Ⅵ 如何用法治手段开展信访维稳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为统领,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树立依法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理念,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不断探索新思路、新方式、新手段,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针对性,提高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信访维稳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坚持深化改革,依法治理,建立健全协商、风险评估、矛盾纠纷排查、信访与调解联动等新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要坚持问题导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深入推进依法逐级走访,着力打造“阳光信访”,扎实做好重点疑难案件化解工作,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形成解决信访维稳突出问题的法治导向。要继续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积极推行网格化服务,善于运用信息化手段,构建常态化、长效化的联系服务群众机制,打牢信访维稳工作的基层基础。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信访维稳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为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提供坚强保证。要加强舆论宣传,创新宣传教育方法和舆论引导方式,做好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加强队伍建设,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信访维稳队伍的公信力、执行力和战斗力。要加强检查考核,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Ⅶ 如何做好信访工作 推进依法治国
1、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
2、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3、信访部门和有关各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法律和《信访条例》,全方位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
4、加强法治的社会宣传和自我教育。信访部门要充分利用来访接待场所、报刊、网络等平台和信访工作实践,加强对群众和社会的法治宣传和引导。
5、严格执行信访事项受理的规定。要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积极受理信访事项。
6、认真落实依法逐级走访的规定。《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
7、努力增强信访工作的规范性和公信力。《信访条例》是信访工作的程序法。
8、健全无理信访的评定和退出机制。
9、深入推进依法治理。信访不是制度体系之外的“粥棚”。
10、切实规范信访秩序,严肃处理违法上访行为。
11、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Ⅷ 落实法制精神加强依法治访心得体会
法律永远是公正严肃的。它捍卫着公民的权利,维护着公民的合法利益。任何人不能跨出它所规定的方圆。
《增强法律意识,培养法律精神》学习以后的心得体会如下
一、必须培养强烈的法制观念
法制观念由来已久,作为我们处在现代社会的人,在法制建设不断健全、社会文明中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个人的社会活动都必须依据法律而进行,因此,更应该学法、懂法,用法、遵循法律。
常常会在电视、报纸的报道中看到一些人没有法制观念,不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利,他们甚至在受到不法侵犯的时候还不知道用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有的选择暴力、有的选择忍受。这是一种悲哀,我们要吸取教训,培养自身的法制观念,同时也员工进行普法宣传,只有大家都有法制观念了,法律才能更好的发挥它的作用。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务实的态度去学习普法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
学法的目的就是学以致用,明白什么是法律所允许的,什么是法律所禁止的,要在法律所限定的框架内做事。学习过程中认识到培养和树立诚信守法、依法执教、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三、要将普法学习落到实处
普法的学习必须要有针对性,要有所的有所获,对于个人来讲,在普法学习中受益匪浅,通过学习不仅认识和纠正了自身所存在的一些法律盲区,同时通过学法可以很好的指导相关业务的顺利开展,对日常工作所产生的积极影响是明显的。
因此,普法知识的学习是一举两得的好事,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在提高了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同时也提高了的自身业务素质,普法学习不能是三分钟的热度,今后一定要将普法学习坚持下去,树立终生学法的观念。
Ⅸ 如何推进法治信访建设
一、培养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在信访理念上凸显精准
一是加强社会宣传和自我教育。要进一步强化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利用广、电、报、刊及各方面的宣传阵地,大力宣传《信访条例》等信访法律法规及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维护权益。信访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媒体等宣传平台,坚持实行报刊广电并举,网上网下互动,平面立体同步,内宣外宣共鸣,充分利用接待场所、报刊、网络等平台,对群众重点宣传依法逐级走访、诉访分离、阳光信访等改革举措。司法行政、法制等部门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教育作为长期基础性工作,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要在日常工作中开展各类程序法、实体法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表达诉求,使公众逐渐由“知法、用法”向“守法、敬法、护法”转变,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在整个社会培育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
二是积极培育信访法治文化。加强信访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与信访文化融合发展,努力培育以“忠诚、为民、法治、奉献、担当、自信”为核心的信访工作价值理念。要通过对处理违法信访行为等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以案析理、以案说法,有效震慑违法,努力营造依法、理性、有序信访的良好社会氛围。坚持把宣传政策法律和教育引导贯穿于依法治访的全过程,注重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实现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是推广律师进村、进社区制度。鼓励律师等社会力量作为第三方介入矛盾调处、代理诉讼、维护权益,减少群众信访成本,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进一步深化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制度,发挥好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矛盾调处的作用。
二、坚持依法定位和厘清边界,在信访受理上实现精准
一是找准信访工作定位。信访工作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守土有责;职责外的事,坚持“谁家的孩子谁抱走”。要进一步压实有权处理单位责任,切实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就地得到解决。
二是落实法定途径优先。按照法定途径优先原则,进一步明确信访与诉讼、行政复议、仲裁等法定途径的受理界限,研究制定具体详细、相互衔接、操作性强的运行规则,健全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一律交政法机关按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实行依法终结,对已经穷尽法律程序、裁定为终结决定的,一律依法进行终结,坚决维护法律权威。
三是强化法律引导。在信访接待窗口增设法律咨询服务,做好法规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引导信访人优先选择法定途径解决问题。建立疑难复杂信访事项的预审与沟通机制,法院、法制办、信访等部门以例会形式,定期对案件分流、办理、协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讨,及时对工作进行调整优化,确保“分流由法定、救济有渠道”。
三、夯实规范办理和依法解决问题,在办理上突出精准
一是坚持依法依规解决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符合解决条件的,依法依规解决到位,不欠法律账、政策账,决不花钱买稳定。努力提升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能力,将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源头。
二是强化初信初访办理。按照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办法》的要求,明确信访工作机构和有权办理机关的首办责任,规范初信初访办理流程,切实提高信访首办环节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努力减少群众重复访和越级访。
三是强化信访事项规范办理。扎实规范信访业务基础工作,在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答复、送达、录入等环节下功夫,以“三严三实”的要求规范信访业务基础,确保程序规范、依法依规、档案齐全。
四是积极探索把“阳光信访”纳入网格化工作平台。发挥好网格员收集信息、排查矛盾、疏导情绪、化解矛盾的作用,把网格打造成基层信访工作的基础平台。
五是依法化解信访积案。在处理信访积案问题上,特别是情况复杂的涉法涉诉案件,在坚持法律判决的前提下,尽力解决信访人合理诉求,实现息诉罢访。
六是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体访案件。在处理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访案件时,坚守法律政策底线,决不为了解决个人或少数人的问题而突破法律政策规定、乱开口子,也不迫于信访维稳压力而无原则地迁就不合法的诉求。
四、落实依法终结和畅通出口,在退出机制上体现精准
一是实现访诉无缝对接。访诉分离必须处理好访诉分离制度与畅通信访渠道的关系,做到“诉访事项有分离,权利救济无死角”。一方面,要畅通诉讼等法定渠道和平台,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司法和执法水平,使法定渠道更快捷、更顺畅、更公正,推动矛盾和问题的顺利解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在具体案件的甄别上,标准要统一,访诉要衔接。标准要统一是指司法机关、行政复议机关和信访部门之间对诉与访的判断标准要统一,不能各行其事。访诉要衔接,即各国家机关和信访部门在处理可能属于涉法涉诉事项的信访请求时,要做到无缝对接,避免“踢皮球”。
二是完善终结退出机制。要依法依规受理、办理信访事项,不断提高信访办理质量,进一步加强复查复核工作。对诉求已解决到位,但信访人仍不息访息诉的,要进一步加大听证工作力度,公开公正公平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及时公布,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积极推动信访事项依法终结工作,使之从信访工作程序中有序退出,解决进口不设限,出口不畅通的问题,避免信访事项堆积沉淀。(转自湖北省信访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