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依法抢劫
A. 执法人员抢群众的手机算不算抢劫我是一个摆地摊了,执法人员打我抢了我的手机算不算抢劫
算,执法人员只有执法权力,只能借用你的手机
B. 黄冈依法抢劫工作人员有哪些不当行为
黄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报称,在执法过程中,张某表述了“依法抢劫”等诸多不当言论;同时,在执法过程中没有按照规定着制服,违反了相关规定。对张某停职并作立案调查,对黄州区食品药品监督局执法情况正在加紧调查,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示。
官方通报还表示,此事暴露了黄州区部分执法主体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引起当地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目前,当地紧急召开全区规范行政执法专项会议,及时排查和处置执法不文明、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
C. 入室抢劫在反抗中伤害罪犯犯罪吗
是正当防卫。
我给您这样区分吧:
一,当公民面临普通的侵害的时候,比版如偷东西(是正在偷),这种权只是侵犯财产的行为,公民虽然有正当防卫权,但是要注意防范的尺度,不能防卫过当,你把贼打死了就不行。
二,当公民面临的是严重的暴力犯罪,比如杀人,抢劫,故意伤害,抢劫,这种是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的行为,这个时候,公民不只是有正当防卫权,而且是有无限的正当防卫权,甚至可以把犯罪嫌疑人杀死。
在第一种情况下,因为侵犯的只是财产,所以不能采取过激的方法防卫,第二种是严重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可以采取任何方法防卫。
你提到的案例中,抢劫(最少3年以上刑期),而且是入室抢劫(刑期从10年以上开始量刑),携带了凶器(严重的危害了公民的人身安全)。所以,受害人完全可以进行正当防卫,甚至包括杀死犯罪人而不负刑事责任。
另外需要说一下的,只能针对正在进行的犯罪行为才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D. 什么是依法抢劫
抢劫是犯罪,犯罪是违法。
E. 执法人员在受到不法分子肉体侵害时是否可以进行防卫
执法人员在受到不法分子肉体侵害时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刑法》
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第七条 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等驱逐性、制服性警械:
(一)结伙斗殴、殴打他人、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二)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运动场等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
(四)强行冲越人民警察为履行职责设置的警戒线的;
(五)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
(六)袭击人民警察的;
(七)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和公民人身安全的其他行为,需要当场制止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警械,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限度;当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制止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
F. 消防队不按规定执法,让去谈话,不去会有什么后果
1、呵呵,发牢骚的吧
2、不按规定执法是很讨厌的,不过现在的消防检查记录表未必要填写专消防隐患,很多项都是属直接印好打个勾就行了
3、不去恐怕不行,尽量研究一下消防法,研究一下执法的程序,改正存在的问题,就不用怕了
G. 做为一名执法人员,该如何应对群众围攻事件
5楼哥们所说的是理论抄,不是行动,你问的问题应该是在公务员考试中是面试的问题,笔试不会出现的。其实很简单,不要说那么多,不然考官会烦的,精简一点,回答不脱题就好。像5楼兄弟的回答就有点脱题了。
回答面试考官:做为执法人员,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找到事故的源头,是自己的错误还是由于别的问题而引起的。然后要看与群众的激化到达了什么地步,尽量先疏散群众,是否可以劝解,做工作。或是找到带头人员,予以说服,如果达到无法控制的局面,就要立即上报,请求武力镇压。一定要保清醒,切不可自己大打出手。
以上的只可做为参考的资料,如遇到这种问题,可以根据情况在做出回答!
H. 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执法人员鸣枪法律怎么
有下列情况的,警察可以使用武器。伤害结果不是衡量是否能使用武器的依据,因为警察在情况紧急时,没有经过鉴定也是不能判定伤害结果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 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
(一)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二)劫持航空器、船舰、火车、机动车或者驾驶车、船等机动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
(三)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四)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犯罪或者以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相威胁实施犯罪的;
(五)破坏军事、通讯、交通、能源、防险等重要设施,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紧迫危险的;
(六)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
(七)国家规定的警卫、守卫、警戒的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袭击、破坏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破坏的紧迫危险的;
(八)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物的;
(九)聚众械斗、暴乱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
(十)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十一)在押人犯、罪犯聚众骚乱、暴乱、行凶或者脱逃的;
(十二)劫夺在押人犯、罪犯的;
(十三)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的;
(十四)犯罪分子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的;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武器的其他情形。
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I. 历史上商鞅针对旧功勋世族等量身定法轻罪重罚,为秦王依法抢劫,你怎么看
秦国自从决定让商鞅推行变法之后,就在改变古老的土地分配制度。这是一次彻底的下层经济体制的革命,也是适应了当时快速增长的人口以及生产力发展的需求,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为了秦国“变法强国”的需求。
一切有为法,一切也有为情。随着秦国实施商鞅变法之后,对农业的重视力度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所以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户口,成为了秦国是否能进行变法成功的晴雨表。所以在罪责面前,是可以进行宽大处理的,所谓特殊时期特殊政策。富农虽然有罪,但不论罪,只重罚,这就是秦国向所有农民阶层发出的友好信号,所以才能保证商鞅变法能够有效地实施到最底层,也就能保证秦国不会在战国时代因为国家实力积贫积弱而被吞并。
J. 执法人员违法执行危及到人身安全,是否可以正当防卫
当然可以。不过需要确实确信是违法执法,如果是依法执法,你去防卫,那就变成妨害公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