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所依法行政
⑴ 不辱使命 不负重托 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工作
(2006年10月26日)
“四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新疆国土资源系统以加快地方立法为基础,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为先导,以规范和加强国土资源管理为核心,以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为目的,从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方式、利用方式根本性转变和不断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需要出发,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为新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主要做法是:切实做到“五个狠抓”和坚持“三个结合”。
一、狠抓普法领导机构建设,为全面实施法制宣传教育提供组织保证
根据新疆国土资源工作实际,一是建立健全了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实行“一把手”工程,按照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方式,建立和完善了各级学法用法目标管理责任制。二是狠抓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贯彻落实,对阶段性工作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办事机构,在为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改善工作条件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四是为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工作提供经费保证,确保普法教材、普法设备的及时到位。五是抓好“四五”普法工作的年终和规划期工作的检查验收工作,确保“四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二、狠抓国土资源地方性法规体系和制度建设,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供制度保证
作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加强管理,从严治政,关键是要依法行政。而依法行政的前提就是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了使制定的法规、规章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符合新疆实际,我们在起草制定国土资源地方性法规、规章时,都要提前介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听取法律专家的意见,把好每一道关口。几年来,按照有法可依的要求,不断完善了国土资源地方性法规体系;按照科学、民主、法制的要求,建立了依法决策制度;按照公平、公正、效率、便民的要求,建立了现代行政程序和办文制度;按照权力制衡的要求,建立了法定行政许可事项内部会审制度;按照社会主义民主的要求,建立了政务公开制度;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了市场配置资源的新机制;按照严格检查、狠抓落实的要求,建立了认真做好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制度。截至目前,已制定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21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的规范性文件25件,制定完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68件,基本建立起自治区地方性国土资源法规框架体系。
2005年,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结合新疆实际,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监督管理办法》等配套性文件;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中,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精神,制定下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矿权评估委托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补偿费地质勘查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16个规范性文件。这些管理办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的评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以及对中介机构的管理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狠抓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争做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带头人
通过多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领导干部掌握了法律知识,提高了法律素质,就会使自己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得到相应提高,使日常领导和管理工作更加举重若轻,得心应手。因此,无论工作再忙、任务再重,我们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挤出时间看书学习,基本形成了结合工作学、遇到问题学、作出决策前学的工作习惯。目前,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能够熟悉掌握,并运用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实践中。
为了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一是积极向自治区党委汇报,将国土资源国情、区情和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校的干部培训内容,自治区党委专门下文,将国土资源国情、区情和法律法规作为各级党校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实现了国土资源国情、区情和法律法规进各级党校。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主要领导亲自为党校学员义务授课,结合典型案例,宣讲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讲国土资源管理政策规定,宣讲国土资源发展形势。通过努力,各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加深了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了明显提高,为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制度,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纳入党组中心组和领导干部政治学习的主要内容,将学习任务、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年终评先选优的重要标准。三是结合开展“完善体质、提高素质”活动,加大国土资源系统干部队伍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使干部培训工作做到“计划落实、经费落实、师资落实”,并要求厅级领导干部,每年必须为参加培训的同志讲授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及国土资源工作形势任务等。四是加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核工作。每年除完成自治区统一组织的公共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外,我们还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组织全系统干部进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考试,并对考试考核结果进行通报。有效地提高了各族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狠抓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守法的法制氛围
多年来,我们始终把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与集中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我们抓住“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点宣传日的有利时机,借助大众传媒覆盖面广、渗透力强、传播速度快的优势,围绕主题,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广场和繁华街区设置固定宣传点,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等主流媒体开辟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专版;在新疆电视台、新疆人民广播电台黄金时间段播出法制宣传的公益口号,印刷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册,送到县、乡、村各族群众手中;充分利用新疆国土资源杂志维、汉、哈三种文字,开展国土资源国情、国策、国法的宣传教育。厅领导还亲自撰写宣传文章,在报刊上发表;无论再忙,每逢宣传日的时候,厅领导都兵分几路到宣传点为各族群众作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宣讲。我们还多次走进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广行风热线”节目,解答人民群众关心的国土资源“热点、难点”问题。在地(州、市)等基层出差时,厅领导都要亲自过问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宣传工作的情况。结合新疆实际,我们还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实用手册》、《国土资源管理实务》、《领导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等翻译、印制成少数民族文字版本2.8万余册,供少数民族干部学习和培训使用。据统计,我厅每年在宣传经费上的投入都在200万元左右。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各族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明显提高,学法、用法、守法、维权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形成了人人节约资源、人人保护资源、人人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出力的良好风尚。
五、狠抓土地市场秩序和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治理整顿工作,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几年来,我们领导班子坚决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紧紧围绕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以服务于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自治区经济建设中心工作为出发点,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依法行政的模式和途径。一是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的要求,组织开展了以强化管理、依法行政为主线,以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园区),推进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落实为重点内容的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在整顿阶段,全区共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1486起,查处违纪违法人员22人,对7起典型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通报。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意见》,在全面清理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取缔无证非法勘查开采行为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整顿乱采滥挖,规范探矿权和采矿权审批,强化对各类地质勘查及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全区共清理勘查许可证1270个、采矿许可证1264个,全面完成了我区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的目标和任务。
六、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阳光工程”建设相结合,全力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抓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窗口办文工作实施方案》的落实,在厅办公楼一层设立了窗口办文大厅,实行了“窗口式”办文,文件办理与受理分开。二是抓了《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落实,将26项与群众利益相关、便于群众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政务事项输入电子触摸查询系统。三是抓了《政务信息公开披露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充分利用《中国国土资源报》、《新疆日报》等媒体,公开披露建设用地批准信息和矿业权设立、变动、评估信息以及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等信息。四是设立了政务公开电子滚动屏,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置了举报箱,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五是抓了国土资源收费项目的清理工作,编印了《自治区国土资源收费项目和标准》宣传册,放置在窗口办文大厅,供前来办事人员随时查阅,方便了各族群众。
七、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国土资源系统行风建设相结合,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
一是自觉接受自治区人大的监督,建立向人大汇报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制度,积极参与人大组织的监督检查工作。2003年,配合自治区人大对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2004年,配合自治区人大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2005年,配合自治区人大组织开展了“天山环保世纪行”的活动,受到自治区人大的好评。二是建立了行风评议制度。专门聘请了10名行风监督评议员,长期对国土资源系统行风建设进行全面的评议和监督。2004年,在自治区开展对8个部门进行行风评议中,我厅名列第一。三是自觉接受各族群众的监督。办理群众来信373件,接待群众来访394件、2334人(次),妥善处理了中央农村土地征用问题工作组和自治区交办的40多起集体访、个体重复访案件。
八、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国土资源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促进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
多年来,我们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衡量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标准,与公民道德建设、与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结合起来,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综合考察、综合部署、综合评比,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采取多种形式,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职工五好家庭”活动等精神文明创建和思想道德建设活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日益深入人心;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蔚然成风,追求科学文明生活方式成为时尚。我厅所属事业单位全部进入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行列,厅机关连续5年保持了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称号。
(在全国国土资源普法工作会议上的典型发言摘要,原载《新疆国土资源》2006年第6期)
⑵ 如何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的规范化管理
硬件上,要不断完善办公设施
为进一步提高所务工作质量,各基层国土资源所不断强化硬件建设。硬件设施要达到“七个一”的标准:一处独立的办公场所(包括“五有”:有办公室、有会议室、有便民服务窗口、有档案室、有学习阅览室)、一辆专用巡查车、一部传真机、一台微机、一部照相机、一套测量设备、每人一套办公桌椅及通信、摄影等执法器材。同时,办公楼等硬件建设要科学合理安排,因地制宜,注重实用性。在建设和配置基本办公设施和交通通讯工具的基础上,逐步改善职工的学习、生活条件,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大力推进电子政务,逐步实现我县21个基层国土资源所与我局、县委县政府、县其它直属部门、其它周边县的资源互通,实现网上信息共享。
软件上,要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首先,在软件配置上要求达到“个人有四本,标志有四牌,记录有九簿,公开十上墙”。
要开展业务培训考核,制定业务培训计划,严格培训考勤,形成有效机制。把土地调控的重大政策、 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业务要求等作为培训重点,针对国土资源所工作特点,多开展农村宅基地权属纠纷处理,涉地信访问题处理等实用性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国土资源所人员业务操作能力。在培训机制上,我县可以仿照财政系统培训考核机制,每年对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规定学习内容,提出学习要求,年底组织全员进行统考,考核的成绩将作为提拔重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成绩不合格者进行待岗再学习、再培训。通过严格培训考核,真正把广大国土所工作人员培养成通法律、精业务、会干事的优秀队伍 。
制度上,要不断健全与细化
几年来,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如何在严格保证上级有关国土资源方针、政策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努力做好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工作是新的时期摆在我县基层国土资源建设所面前的一个崭新的课题,这也为如何进一步加强基层所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我局专门分析了本单位的工作性质和工作重点,以及单位所处地域的社会环境及单位内外关系等。在分析现状的基础上,我们认识到,必须进一步加强自身的规范化建设,不断地建立和完善一整套相对稳定和切合我局实际的制度,让规范的制度来管人管事,以制度立所。一是要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因为国土资源所属县局派出机构,针对基层国土资源所这种“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状况,为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和失控的现象,需要制定一套严格的、可操作性的日常管理制度,可采用经济约束的方式,以此强化组织纪律,增强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日常管理制度包括《所长职责》、《日常学习培训制度》、《卫生分区保洁制度》、《用膳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廉政建设制度》、《聘请国土资源信息员制度》、《信访制度》等;二是要健全目标考核制度。各基层国土资源所也应按照市局、县委县政府要求,做到年初有目标,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实行工作周有计划,月有考评。国土资源所要针对地域特点,划分包干管理片块,将用地监管、纠纷 调处、变更登记、矿山巡查、地灾防治等工作量化目标,落实到人,并层层签订责任状,局纪检组、办公室、人事教育股分月、季、半年或年度对各基层所进行考核,与工资福利挂钩兑现奖惩,真正做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三是实行国土资源所例会制度、集体会审制度等。为不断强化基层所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强化内部民主议事氛围,各国土资源所应实行每周例会制度,由各片向所集中汇报本周的工作情况, 此例会制度不仅能使所员更好地掌握和了解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而且还能促进干部、职工在工作中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更有效、更全面的撑握土地信息及纠纷矛盾。四是实行国土资源所行政许可工作制度,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备案,违法行为案情专报等。
业务上,要实行“阳光操作”
一是在规范办事流程上,应在公开栏上细化建设用地报批流程、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审批流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流程、临时用地审批流程、采矿权转让流程、信访工作规范流程、违法案件查处流程等8个流程。与此同时,还要对建设用地项目审批、个人建房审批、土地发证、信访、执法巡查、违法案件查处、汛期值班记录等进行及时健全、更新,卫片执法监察巡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要做到依法行政;二是应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系统为民服务十项措施》,出台用地报批承诺、地籍业务办理承诺、地政监察线承诺。为更好地方便群众办事,各基层国土资源所还应该在窗口设立规划用地、地籍矿产、地政监察、信访等4个窗口,在方式上力求便民;并将所内人员的形象照公布上墙,公开栏要有工作人员外出工作登记、所工作人员具体去向,何时返回等方便群众办事的内容。制订了窗口服务标准,设立便民服务设施,在行动上力求亲民;同时还要制定AB岗工作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等,在措施上力求利民。做到接待热心,解释耐心,办事细心,接受意见虚心。特别针对老弱病残群众,应开通了绿色通道服务和上门服务,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难事巧办、职能交叉的事协办;三是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制度,全面落实工作人员十大禁令,把效能建设同勤政廉洁建设进行有机结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所务公开栏、宣传窗向社会各界公开行政许可的有关事项,包括设定依据、实施权限、受理范围、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办理时限、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方便申请人查询。各所应制定《用地业务补充规定》,对供地流程、农用地转用、用地预审、具体项目报批、个人建房用地报批、单位用地原地拆迁扩建管理、应拆老屋土地证管理、宅基地调剂等作出详细规定。在个人建房用地报批中,还应具体到报件的装订顺序和具体经办人审批意见的格式等等。同时。各基层国土资源所还应公开违法监察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意见本,聘请社会行风监督员,以强化社会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
作风上,要遵循廉洁从政的原则
一是加强学习,学理论,学业务,树标兵,做到内增素质,外树形象,彻底杜绝渎职侵权案件行为的发生。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职务犯罪分子十有八九都是因价值观念错误,从而导致行为选择的错误,往往也成为犯罪的动机。所以,要加强对土管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廉政法制教育以及以案说法的警示教育,增强干部的宗旨观念,帮助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从源头上有效地预防犯罪的发生;二是以“文明单位”、“文明行业”、“人民满意国土所”创建活动为抓手,转变工作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服务对象提供一流服务。定期、不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争主动抓苗头,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三是在审批农民宅基地时,必须做到“三到场”,严格把关,签名盖章。明确分工,各项工作责任到人,实行精细化管理,所有工作任务深刻细化,规范程序,办件人员实行终身负责制;四是明确分工,各项工作责任到人,实行精细化管理,所有工作任务深刻细化,规范程序,办件人员实行终身负责制。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各项规定,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惠民,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五是坚持集体会办制,各项工作,特别是审批、审核、处理土地违法案件时,实行集体决策会办,会议记录上参加人员签名留存,以备后查。
⑶ 政府如何依法行政
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既是我们党执政几十年的经验总结,又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奋斗目标。作为地方国家机关的政府党组担负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的历史使命。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是一项重大紧迫的战略任务。我们一定要紧密联系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在实践中不断深化认识,努力提高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 一、充分认识提高政府党组坚持科学民主依法执政水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经济运行方式、社会经济形式以及群众生产生活方式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而且这些方面的变化还会随着改革的深化而进一步展开。根据实践发展提出的要求,不断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将是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政府党组能否发挥好核心领导作用,提高党的领导水平是关键,在领导经济工作中,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方略显得十分重要。首先是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的根本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崭新事业中,有许多丰富的实践经验需要总结,有许多重大的问题需要解决,有许多未曾认识的领域需要探索。我们只有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改革创新,全面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才能在错综复杂的矛盾和斗争中驾驭全局,掌握主动权;才能更好地坚持党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避免犯“左”的或右的错误;才能不断地总结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做出新的理论概括,把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顺利地推向前进。其次是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提高政府党组履行好执政使命的迫切要求。在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国内外条件下,对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新挑战。以经济为基础、科技为先导的综合国力竞争更加激烈,要求我们党必须面对如何在新的条件下,学习、适应、掌握现代社会发展规律的新课题;必须正确处理党与国家政权和法律的关系,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政府党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在深化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始终站在时代前列领导和谋划改革,更好地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充分发挥党对各项改革和建设的领导作用,是政府党组履行好执政使命的历史任务。再次是治国理政,完成好执政各项任务的内在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一些领导干部深切地感到“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抓不住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工作中缺乏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有的不会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甚至思想观念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找不到解决问题的新办法,对实际情况和各种社会矛盾缺乏系统的把握、缺乏应有的敏锐性,工作常常处于盲目、被动和落后状态,无法应对各种复杂的局面;有的不懂得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不善于运用法律的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搞强迫命令,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有的不顾大局,搞地方保护主义,对中央的方针政策,执行不力等等。这些状况,严重影响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提高,影响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国家已经进入法制时代,“民告官”已经形成制度,如果不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但会损毁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声誉,还会增大执政成本,降低执政效率,甚至会阻止执政,使执政丧失了应有的能力。因此,我们一定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前进的战略高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行政的水平,才能在复杂的新情况、新事物面前正确处理各种事务。 二、明确坚持科学民主依法执政的基本要求和努力方向 科学执政,就是党要按照科学的思想、理论和科学的制度、方法来执政,进一步认识和把握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建立在更加自觉的运用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民主执政,就是党要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爱国统一战线。依法执政,就是党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更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重要环节,坚持依法治国,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政府党组要认真履行好执政使命,提高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就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任务,首先搞清楚自己怎么做的问题。结合政府党组工作实际,本人认为要明确和坚持以下四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一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总揽全局。这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开展各项工作的总的指导方针。必须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我们工作的全过程。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我们的头脑,指导我们的工作实践,符合的就理直气壮地坚持做好,不符合的就坚决改正或改进,使我们整个工作充分体现党和人民的意愿。二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这既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党组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建设和发展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遁的原则。决策中按照科学的思想、理论和科学的制度、方法,充分发扬民主,以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办事,使决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符合客观实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三是坚持求真务实。这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也是确保我们的建设和发展取得成效的根本保证。必须坚持把开展工作的过程作为求真务实的具体行动过程,说实在点,就是要说真话、办实事、出实效,取得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和满意的工作成效。四是坚持廉洁从政,勤政高效。这不仅是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政府党组在从事党的事业的具体工作中要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高效。 为此,围绕提高政府党组坚持科学民主依法执政的水平,采取多种途径和方法,努力把党组班子建设为:学习型班子。坚持不懈地抓好班子的学习,采取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学理论与学科学知识相结合等方式,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经济、文化、法律、科技、管理等有关知识,打牢理论基础,善于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事物,用科学理论和科学知识指导工作实践,真正能把学到的知识、掌握的本领运用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在艰苦环境、复杂局面中经受磨练,在人民群众丰富生动的实践中汲取营养。在新阶段、新任务、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面前,坚韧不拔,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在实践中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不断提高领导能力。法治型班子。加强班子的法制学习,不断增强依法执政观念和依法行政水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处理经济社会事务,使整个政府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做到“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为民”,特别要做好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工作,实行联合执法、综合执法,提高行政执法的统一性和公正性,切实解决滥用职权、执法不公、多头执法以及违法乱纪问题。服务型班子。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原则,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做好宏观调控和政策指导等服务,不断改善投资环境,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高效型班子。按照廉政、勤政、高效的原则,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贯穿于执政的全过程中,确保执政过程中不偏离为民的方向,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执政工作的基本标准。时刻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作风,与人民群众始终保持密切的血肉关系,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及时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在执政的过程中,一切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三、注重在工作实践中提高坚持科学民主依法执政的能力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既是一个认识问题、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我们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抓落实,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政府党组坚持科学民主依法执政的水平转化为实际行动。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提高政府党组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要与坚持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快速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与富民兴边,带领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紧密结合起来;与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点问题,创造和谐社会结合起来。具体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体现在紧抓第一要务,推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上。抓经济,抓发展,政府是“主角”,要用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来检验政府党组履行执政使命成效。为此,要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从本地实际出发,谋划好发展思路。如我们崇左市沿边近海邻首府,是通往东盟的陆路大通道,发展定位是:中国—东盟陆路通道上,以亚热带农业、边境工业、国际商贸、边境旅游、壮族文化、山水园林为特色的桂西南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围绕发展思路,要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培育糖蔗基地、南亚热带优质水果基地、无公害蔬菜基地、速丰林基地、优质苦丁茶基地、优质八角基地等六大特色种植基地和奶牛养殖基地,越香猪和瘦肉型猪基地,优质肉鸡基地,水产养殖基地等四大特色养殖基地;大力发展“两沿” 沿高速公路、沿边境 经济,形成边贸加工、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群,巩固提升制糖建材等传统产业,发展矿产、旅游等新兴产业,实施“工业兴市”和城乡统筹发展战略,推进崇左市的建设和发展。 二 体现在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上。崇左市集老、少、边、山、穷为一体,全市有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5个区定的贫困县,350个贫困村,目前全市尚未解决温饱的农业人口14万人,占农业人口的7.3%,扶贫工作任务艰巨。我们要把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拓宽思路,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作为贫困村扶贫开发的重点工作来抓,帮助贫困群众发展经济,形成稳定的收入来源。加强农业科技培训,注重智力扶贫,建设一批科技扶贫项目示范点,培养一批科技致富带头人,提高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综合素质。积极引导,强化服务,把劳务输出作为一项产业来抓,组织农民外出务工,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千方百计提高农民收入,充分发挥执政为民的作用。 三 体现在创造和谐社会上。崇左是新建的市,基础比较薄弱,百业待兴,干部群众对党委、政府执政的期望值很高。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加快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积极开展文明乡镇创建活动,以“八个一” 即一个工业园区、一个文明居住小区、一条完整的商业街、一个综合农贸市场、一个多功能文化娱乐中心、一个公园或广场、一个自来水厂、一个垃圾处理场 建设为重点,抓好14个自治区级重点城镇建设,加强乡镇五项基础设施 即乡镇办公楼、乡镇干部职工住宅楼、乡镇卫生院、乡镇宣传文化站、乡镇敬老院 建设,进一步完善城镇功能。同时,狠抓农村住房建设和以沼气池为纽带的生态建设,着力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文化、科技、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加快依法治市进程,完善市、县市、区 行政审批办证大厅,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确保全市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 四 体现在做好当前工作上。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要从抓好当前工作、解决具体问题、做好每一件事做起。从崇左的实情看,当务之急要下大力抓好口岸经济、县域经济、“两沿”经济;加大项目建设力度,争取今年147个重大项目尽快实现开工;抓好中心城市和交通路网建设,加快市行政中心办公大楼、供水供电、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厂以及城市“四纵五横”道路交通网络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增强中心城市辐射能力,培育经济发展“龙头”。同时,加快崇左至大新、崇左至上思的二级公路等“一小时交通圈”公路项目建设,改善交通条件,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⑷ 国土资源分局是否具有行政处罚权
国土资源分局是否具有行政处罚权?
《法制周刊》编辑部
国土资源分局作为派出机构,是否有行政处罚权?能否对土地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决定?国土资源分局在民事诉讼中是否有主体资格?
一名基层国土资源工作人员
根据土地管理、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实施。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鉴于现行的土地管理、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没有关于委托行政处罚的规定,因此,行政处罚只能由县级以上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来实施。
一般来讲,我国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包括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其中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是政府组成部门,市、县国土资源局是政府工作部门,无论是政府组成部门还是政府工作部门,都属于法律规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问题是国土资源分局是不是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3F如果是,就具有行政处罚权。否则,就不具有行政处罚权。
我国政府分为中央政府、省级政府、市级政府、县级政府和乡镇级政府。其所属部门称为政府组成部门或工作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可以依法设立下属的行政组织。一般来说,人民政府设立的下属机构称为派出机关,如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等,而人民政府所属部门设立的下属机构称为派出机构,如派出所、工商所等。派出机关属于行政主体,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而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有些派出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规定,市(州、盟)、县(市、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市辖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机构编制上受市人民政府管理,改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的机构在编制上受县(市、旗)人民政府管理,县(市、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按乡(镇)或区域设置国土资源管理所,为县(市、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因此,国土资源管理分局作为市(州、盟)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不属于被派驻地政府的工作部门,也不是市级政府的工作部门,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同样,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也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地方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尚未到位,虽然称作“国土资源分局”,但并不是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按照三定方案,其仍然属于所在地的市辖区政府的工作部门,由于市辖区在我国属于县级政府,在这种情况下该国土资源分局具有行政处罚权(已实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统一管理的设区的市除外)。
接下来的问题是
国土资源管理分局能否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参加行政诉讼等?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在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派出机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参加复议或者诉讼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派出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只能由派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参加行政诉讼。
现行的土地管理、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没有明确规定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国土资源管理所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根据依法行政的原则,他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参加行政诉讼等。对于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也作出了规定,即应当视为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至于国土资源管理分局是否具备民事主体资格,则要根据其是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否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而定。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是法人成立的要件。而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作为派出机构的国土资源管理分局,从法律意义上讲,不具备上述要件,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诉讼等民事活动,其参加民事活动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派出其的行政机关承担。作为政府工作部门的国土资源管理分局,是行政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就具备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由于种种原因,国土资源分局的管理体制不尽相同,有些地方作为派出机构,有些地方作为政府工作部门,有些地方没有明确是派出机构还是政府工作部门。根据现行的土地管理、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如果作为派出机构,其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参加行政诉讼等活动。如果作为政府的工作部门,具备行政主体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参加行政诉讼等活动。如果没有明确,则根据其机构编制由谁管理来判断,如果机构编制由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管理,则为派出机构。如果由市辖区政府管理,则为政府工作部门。至于是否具备民事主体资格,则要视其是否作为独立法人而存在。但是现实中的国土资源分局无论其体制如何,多以自己名义实施民事活动,相对人也认可其民事行为。可是,一旦发生纠纷,能否参加民事诉讼,则仍以其是否具备法人资格而定。
本刊特约法律顾问 潘辉
⑸ 基层国土资源所应具备的条件
基层国土资源所代表国土部门直接与用地户和老百姓打交道,是国土资源部门的对外窗口、前沿阵地,以往那种粗狂的管理模式已不能满足当今飞速发展的社会需要所具备的条件:
1、是创新理念,深化精细化管理的思想认识。
精细化管理是一种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技术,它是以专业化为前提,系统化为保证,数据化为标准,信息化为手段,把服务者的焦点专注到满足被服务者的需求上。
在国土资源管理中,就是要全方位、多层次、高标准地按照“全面、精确、细致”的要求做好每项工作,实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效率和工作实绩的最大化。
2、是科学运筹,建立精细化管理的运行体系。
认真把握内涵,明确实质要求,坚持“立足专业、注重细节、科学量化”三大原则,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科学运筹,建立适合国土资源精细化管理的立体运行体系。
是衡量各项活动是否合理的标准和尺度,要立足于“科学、发展、合理、先进”的要求,创新目标定位,认真制定好总体工作目标和分层次、分类别、分时间的各项具体工作目标,并将这些目标作为各项工作的依据,要突出可行性、前瞻性和先进性,从而对整个工作进行目标控制和实施。
(5)国土所依法行政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中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十九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2、提高土地利用率;
3、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5、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第三十一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⑹ 国土资源分局具有行政处罚权吗
不能一概而论,而是区分不同情况。
设区市的区级国土分局依法拥有行政执法内处罚权。容
《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均赋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执法处罚权,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局分局,只要是同级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就拥有行政执法处罚权。
在执法、司法实践中,无论是非诉执行案件,还是执法诉讼案件,无论是一、二审案件,还是再审案件,三级法院都认为国土分局是所在区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行政处罚法》和《土地管理法》具有执法处罚权。
开发区所设国土分局依法不拥有行政执法处罚权。
2007年11月27日,国家科技部颁布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开发区管委会是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对开发区行使市级经济事务和部分社会事务管理职权,更不属于区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所设的国土分局依法不拥有执法处罚权,其执法处罚权在市局。开发区国土分局只能接受市局委托,以市局的名义行使行政执法处罚权
⑺ 国土资源所是什么级别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4)12号] ,县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按乡(镇)或区域设置国土资源所,为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属于县级,乡镇一级的行政机关只有乡镇政府,不分设各局,国土资源所并不属于乡镇政府管辖。
(7)国土所依法行政扩展阅读:
国土资源所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组织宣传本乡(镇)有关国土资源工作安排,宣传每年“全国土地日”、“世界地球日”等活动的宣传主题和宣传口号。
2、依据上级土地利用总规划,参与编制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协助做好规划听证工作。
3、开展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划区定界;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资源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管理土地证书核发和土地动态管理工作。
5、负责农村居民住宅用地以及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乡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6、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工作。
7、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行政区域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受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委托,可能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论证工作,协助调处探矿权、采矿权权属纠纷。
8、作,组织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预报工作,对地质灾害群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9、对本行政区的国土资源进行动态巡查,及对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
10、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各项土地、矿产资源费税的收缴管理工作,按“收支两条线”原则足额、及时上交。
11、受理本区域内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落实首办责任制事项;调查处理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动态掌握所辖各村(街道)人民群众对有关国土资源工作存在问题、矛盾纠纷等苗头性情况,并及时进行引导、妥善处理;动态搜集掌握人民群众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推诿,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12、负责有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本所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构,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依法、依归公开办事程序、办事过程,及时公开包括土地利用计划、基本农田保护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同地权属、统一区片价标准、征收或者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知晓,获取有关政府信息的权利。
⑻ 学用结合 普治并举 不断提升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水平
(2006年10月27日)
“四五”普法实施以来,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深化普法、强化执法、完善制度、制约权力、改进服务、提高效率,使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为全面实现“四五”普法规划提出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和任务奠定了基础。
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有新进展
(一)领导重视,狠抓落实
一是党组一班人深刻认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长期性,增强了学法用法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成立了由厅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三是在制定下发《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基础上,结合国土资源部、自治区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每年制定下发国土资源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对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目标、任务和要求,确保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四是保证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所需经费。我厅用于“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达250万元。五是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制度。目前,我们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读本》等普法教材的学习任务。
(二)加大力度,搞好培训
一是抓好普法教材的编印组织工作。“四五”期间,我们组织编印了《国土资源政策法规汇编》(上、下册)、《国土资源厅规章制度汇编》、《西部大开发国土资源优惠政策选编》、《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文件选编》、《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国土资源工作的重要指示》等学习材料。并结合新疆实际,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实用手册》、《国土资源管理实务》、《领导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等翻译和印制成维、哈两种文字版本,供少数民族干部学习和培训使用。二是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培、下基层培训、与区外先进省(市)联合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考试和考核工作力度。仅2005年举办干部培训班50期,计3500人(次),此外,为满足和田地区各级干部特别是乡(镇)少数民族干部对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要求,举办4期共计485人(次)参加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班。
(三)坚持不懈,广泛宣传
我厅始终坚持把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与集中性法制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每逢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来临之际,厅党组都要对宣传主题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行专门研究部署。定点设置法律法规宣传咨询点,开设国土资源图片展览,印发宣传资料,在《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开辟专栏,刊登领导署名文章。各地国土资源部门积极采取设置法制宣传广场、出动宣传车、“送法下乡”、“送法进校”、“送法到矿山”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开展群众性普法活动。2004年,我们又开辟了中小学学法守法的教育园地,聘请专家分别在乌鲁木齐市第六中学和第十三中学为1300多名师生进行了“世界地球日”科普宣传讲座。同时,针对当前发展形势要求,我厅积极参加了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广行风热线”节目,定期为各族人民群众解答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问题,解决处理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实行“阳光行政”,不断提升部门形象
我厅紧紧围绕自治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西部大开发战略,从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方式、利用方式根本性转变和不断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需要出发,按照有法可依的要求,不断完善了国土资源地方性法规体系;按照科学、民主、法制的要求,建立了依法决策制度;按照公平、公正、效率、便民的要求,建立了现代行政程序;按照权力制衡的要求,对法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建立了内部会审制度;按照社会主义民主的要求,建立了政务公开制度;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建立了市场配置资源的新机制。通过实行“阳光行政”、“公平行政”、“责任行政”、“效率行政”,工作效率明显提高,部门形象明显改善。
(二)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土地市场秩序和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治理整顿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文件精神,在全区开展了以强化管理、依法行政为主线,以查处非法用地,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纠正土地执法中的错误做法为重点内容的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对1486件土地违法违规问题、22人违纪违法人员进行了查处,对7起典型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在新闻媒体上曝光。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了治理整顿矿产资源管情况理秩序工作,在全面清理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取缔无证非法勘查开采行为的基础上,坚决打击了非法勘查开采和非法转让矿业权行为,强化了对各类地质勘查及矿产资源开发的依法监督管理。全区共清理勘查许可证1270个,清理采矿许可证1264个,维护了正常的矿业秩序。
三、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党风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相结合
我们按照内部监控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在加强内部监控的同时,积极、主动地接受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的职能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一是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二是加强内外部监督工作,充分发挥特邀行风监督员的作用;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行政为民十项措施和工作人员五条禁令》,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办事程序,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四是认真开展作风评议活动,加大行风整顿和反腐倡廉的力度,从规范、约束行政权力和加强管理、监督入手,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各级干部职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存在的问题、建议及今后工作打算:一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发展不平衡,需在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上进一步加强,在抓制度、责任的落实上下功夫。二是法制宣传的手段有待进一步创新,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三是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土地违法案件仍然存在查处难的问题。四是建议国土资源部建立自上而下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机制、奖惩机制、干部学法用法考核检查机制等。五是我们将认真总结“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经验,发现和推广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先进典型,巩固“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果。在发现和总结先进典型和经验的基础上,对那些具有警示作用和教育意义的反面典型,也要认真总结。通过认真总结经验,肯定成绩,找出差距,研究对策,为实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奠定基础。
(在全国国土资源普法工作会议上的经验交流材料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