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清扫移交
『壹』 环卫清扫保洁方案,应该怎么做
仁仁洁集团,十五年环卫清扫保洁的经验。
实际在运营的有200多个环卫项目。环卫清扫保洁方案可以直接拿出实际案例方案。
『贰』 环卫方面的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七条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2)环卫清扫移交扩展阅读
保护环境的原因:
1、有利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
2、有利于增强节约 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意识。
3、有利于增强投资吸引力和经济竞争力实现转型跨越。
4、有利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利于民而又利于国的关系到千秋万代的政策。
十八届五中全会会议提出: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
『叁』 生活垃圾处置设备移交环卫系统在税收政策是什么样的
生活垃圾处置处置设备移交环卫系统在税收政策没有什么特殊优惠。垃圾车按照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垃圾处理劳务有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肆』 企业办社会职能环卫怎么移交安钢集团
在安钢改革指导组的组织协调下,安钢集团与安阳市政府就企业办社会职能回剥离工作正式答对接。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有工业企业改革的要求,安钢集团与安阳市政府经过充分沟通后,公共基础设施坚持“先移交、后改造”,对于改造标准、费用分担等具体问题,有明确规定的要按规定办,规定中没有涉及的具体问题要协商办,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的要提交国企改革领导小组。
『伍』 城乡环卫一体化交接注意事项
为进一步加快全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进程,切实提高环卫管理水平,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促进全镇城乡环境质量整体提升,根据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善城镇和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生态、环保”原则,借鉴外地环卫工作市场化运作模式,按照“存量垃圾全部清除,增量垃圾全部收集,保洁公司一杆到底,清运管理相互分离,垃圾清运全面覆盖,乡村美丽长效保洁”的标准,选聘专业保洁公司,对镇、村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托管,实现城乡垃圾统一收集运输处理全覆盖,从根本上解决镇、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现状,有效提升城镇和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管理”、“作业”分离、市场化运作的原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将镇驻地和全镇37个村庄的环境卫生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任务整体打包,委托专业保洁公司管理运营,建立“统一收集、统一清运、集中处理”的垃圾处理新模式,实现“垃圾运输全封闭、日产日清不落地”的目标。镇政府负责对保洁公司服务质量的日常监管、检查和考核,保洁公司提供有偿服务,强化内部运营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与水平,建立起科学长效的环卫一体化管理机制。
1、村庄保洁。纳入托管的村庄37个,保洁范围为村庄内的道路、街巷、广场、坑塘、路边沟、绿化带及道路上的附属公共设施,以及村庄周边100米范围内的区域。由保洁公司按照每100户1名保洁员、每1500户1名村庄管理员的标准配备保洁员和管理员,实行常态化保洁。按照每15户配备1个240升垃圾桶,人均日产垃圾0.8公斤、每车每天运输8吨垃圾的标准配备垃圾清运车,实现垃圾日产日清。村内道路及进出村道路保持路面干净,村内坑塘、排水沟、绿化带、路边空闲地、墙角等无杂草、垃圾和漂浮物,电线杆、墙面等保持整洁,无乱贴乱画。
2、镇驻地保洁。保洁范围为镇驻地的主要道路、辅路、人行道、绿化带以及道路上的附属公共设施,保洁公司按每1.2万平方米1名保洁员、12万平方米1名管理员的标准配备保洁员和管理员。主干道路实行机械化吸尘、洒水、冲洗,辅道、人行道实行人工保洁。保洁公司按作业面积配备洒水车、高压冲洗车、清扫车,按镇街驻地人口垃圾产生量配备垃圾收集设施。镇驻地道路保持卫生整洁,绿化带内无垃圾污物,电线杆、墙面等保持整洁,无乱贴乱画。
3、垃圾中转站运营。由保洁公司接管镇区内现有1处垃圾中转站,由保洁公司配备工作人员,保障中转站正常运行。站内外保持环境整洁,站内定时消毒,不影响周边环境。
三、资金筹集
城乡环卫一体化所需资金实行统筹制度,遵循“政府主导、分级负担”的总体原则,卫生托管费用由镇、村居(村民)共同负担,原则上村级保洁员工资和垃圾桶配置费用由村居(村民)负担,垃圾清运、转运和无害化处理的费用,以及对应的人工、机械等费用。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1〕9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已实行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的镇村,由县(市)、乡(镇)政府参照城市居民收费标准确定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标准和办法”,经县物价局核准,按照“谁收益、谁负担”的原则,以2013年统计年报村庄人口数为准,村民每人每月缴纳2元保洁费用,(由各村负责筹集)。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筹备阶段(2014年5月1日至6月5日)。对全镇城乡环卫一体化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确定环境卫生托管范围,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对保洁公司进行资质认定,选定保洁公司,签订镇、村环境卫生托管合同书。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6月6日至6月10日)。召开动员会议,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好人员培训,做好现有环卫人员思想工作,确保平稳交接。
(三)集中实施阶段(2014年6月11日至6月30日)。开展以清理“三大堆”和垃圾死角为重点的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对存量垃圾进行彻底清理,确保于6月30日前全部完成整治任务。
(四)托管运营阶段(2014年7月1日开始)。保洁公司全面接管镇驻地、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业务,正式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