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厅电话
『壹』 陕西省卫生厅在哪里
西大街的是西安市卫生局,陕西省卫生厅在莲湖路上。
1.在西辛庄坐202路,玉祥门下。在玉祥门坐10路、28路、102路、103路、104路、118路、235路、303路、506路、606路、714路,红湖街下。站牌后面就是省卫生厅。
2.在西辛庄坐202路、300路,沣镐东路下。在沣镐东路坐28路,红湖街下。
『贰』 陕西省卫生厅网
关于刚伟虎与三原县医院医患纠纷的反映
我是患者刚伟虎的亲属,2015年1月7号,刚伟虎因胃部不适前往三原县医院就诊,当天在门诊要求做胃镜检查,在胃镜室检查后,医务人员提取了活检材料,要求患者家属送往病理室切片活检,并建议住院治疗。1月8日办理住院手续在三原县医院消化科住院,1月10号左右,住院医师告知患者亲属病理切片活检化验检出癌细胞,并且确定为胃癌晚期。1月12日,消化科与普外科医师会诊,确诊为胃癌,并向家属提出治疗方案,经向患者家属解释后,患者家属同意先行化疗再行手术治疗。患者家属虽然同意按三原县医院确定的方案治疗,但基于一丝侥幸的心理,要求三原县医院提供病理切片在上级医院复检,三原县医院消化科同意送上级医院复检,并推荐患者家属去西安交大第一附属医院消化科去诊断。征得三原县医院同意后,患者家属在1月13日早上在四楼病理室拿到病理切片,当即送往西安交大第一附属医院复检,当天下午3点左右,西安交大第一附属医院作出了病理会诊报告单,病理诊断结果为:“贲门、胃底”小块粘膜重度慢性炎伴表面坏死、肉芽组织形成,片内恶性证据不足,如疑肿瘤建议再送检。我们得知这一结果之后,立即返回三原县医院告知消化科主任杨成及主治医师刘辉,这时,我们得知医院已经给患者使用了化疗药物。杨成主任让医护人员停止了正在输液的化疗药物,我们问主任医师已经输液的化疗药物会不会对患者造成损害,医师答复说没有什么影响,缓解一两天就没事了。当天晚上,患者出现了明显的药物反应,浑身刺疼、面色泛黄,非常的痛苦。
我们在与三原县医院交涉过程中,医院医务人员认为,西安交大第一附属医院的病理会诊报告单尚不能排除恶性肿瘤的可能,为此,1月15日,经院方同意,我们将患者送往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进行检查,唐都医院安排胃镜检查并活检切片,胃镜检查报告诊断结果为:霉菌性食管炎、胃底胃溃疡性质待定。1月19日,唐都医院作出了活检病理诊断报告:粘膜组织慢性炎症伴渗出、坏死及肉芽组织增生,组织学特征符合溃疡、局部查见个别散在变性的异型细胞。两份病理诊断报告都排除了恶性肿瘤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三原县医院才承认误诊。
我们认为,三原县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病理诊断报告错误导致严重误诊,在家属要求在上级医院对病理切片复查的情况下,仍然对患者使用抗癌症的化疗药物,对患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危害,至今毒副作用不能有效排除,患者整日处于痛苦之中。患者刚伟虎今年刚45岁,正是年富力强,上有老下有小的年龄,三原县医院的恶性肿瘤的诊断对患者及亲属造成了极大的心理恐慌和伤害,患者妻子的心理几近崩溃。
目前,三原县医院对患者拿不出有效的缓解、排除化疗药物的方案,也没有针对误用化疗药物采取任何治疗措施,致使患者的伤痛未能减轻。在此情况下,三原县医院却建议患者家属带患者出院,我们不能接受。在2015年2月5日在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在次做胃镜,病理报告单上没有癌症
。
作为患者的家属,我们考虑的是如何减轻患者误用化疗药物后目前的痛苦,如何尽最大可能避免可能会留有的后遗症。我们希望三原县医院能够正视已经出现误诊且误用化疗药物的事实,首先采取有效的治疗方案保证患者不受化疗药物的不良影响,在穷尽治疗手段的情况下,再根据患者受化疗药物不良影响对身体造成损害的程度以及患者及家属因此而遭受的严重精神创伤考虑赔偿事宜。然而,经与三原县医院多次协商无果,并在春节期间三原县医院在患者和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为患者办理了出院手续,导致患者因化疗药物的
毒副作用造成的痛苦不能就医,医院的不负责任,推卸责任的行为,我们接受不了。
我们认为三原县卫生局行政不作为,三原县医院院长态度恶劣,为此我们呼吁全社会,严惩当事人
刚伟虎家属:杨春艳
2015年3月10日
『叁』 陕西省宁强县卫生局人事科电话
你好,
可以拨打114电话查询一下陕西省宁强县卫生局人事科电话,
若有记录工作人员会告诉你的😊!
『肆』 陕西省宝鸡市卫生局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宝鸡市卫生局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
电话:(0917)3662619
『伍』 陕西省卫生厅厅长
建议你要学会适应这个社会
『陆』 陕西省卫生厅网直报系统操作方法
陕西省卫生厅(网络)——陕西省卫生厅欢迎你-——网上直报——国家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安装插件——重新按以上步骤登录——用户名——密码——启动——
『柒』 陕西省卫生厅厅长
子长县秀延小学暴发大脖子病,快一个月了,却无人问津?要CDC吃干饭吗?我孩子一个班就有二十多个学生请假,现在老师只好把犯了病的坐一块上课。病情还在漫延,为什么没有相关部门到校指导管理?
『捌』 陕西省卫生厅的省直单位
·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建材医院)
·陕西省中医院
·陕西省人民医院
·陕西省第二人民医院
·陕西省妇幼保健院
·陕西省肿瘤医院
·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
·西安医学院附属医院
·陕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延安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陕西省疾病控制中心
·陕西省卫生监督所
·陕西地方病防治研究所
·陕西省健康教育所
·陕西结核病防治研究所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西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陕西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陕西省精神卫生中心
『玖』 陕西省卫生防疫站工作时间、电话
一、工作时间建议打电话询问,以官方的回复最为准确。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的健康证全西安通用。
二、电话:(029)82694538 传真:(029)82211952
地址:中国·西安·建东街3号邮编:710054
注:陕西省卫生防疫站已更名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政府举办的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业务管理、技术指导、科研培训、质量控制中心。
主要职责:
传染病、寄生虫病、非传染性疾病等的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灾害疫情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干预、疾病病原生物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疾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导与应用研究指导等。
(9)陕西省卫生厅电话扩展阅读
陕西省疾控中心样品送检注意事项:
一、建议委托客户送样前与我中心样品受理部门电话咨询或预约。
二、客户送检样品首先填写检验申请表,与本中心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中委托方须提供: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及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同时须由客户代表和中心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中心受理部门依据委托方需求出具检验委托单,核算检验检测费用,并由双方经办人签字确认。
三、样品送检要求
(一)健康相关产品
1、产品检验需提供市售包装样品,新产品可用临时包装或近似市售包装。包装上标签中至少应包含样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单位等信息。送检样品名称应包括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并符合《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要求;
2、客户送检须提供以下产品相关材料:
(1)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流程;
(2)企业标准、使用说明书;
(3)特殊检验项目的检验方法及依据、相应的标准品或对照品;
(4)检验需要的其他材料。
3、客户按各类产品的检验用量要求,一次性送足检验样品,样品数量按检验用量的3倍收取,其中1份用作检验,1份用作复核检验,1份用作仲裁检验。同次送验样品必须为同批号/生产日期(保健食品为3个批次),非同次送样的同批号/生产日期的样品不予受理。
(二)生活饮用水送检要求
1、生活饮用水送检须与我中心预约送检日期。
2、客户自行采集水样,采样容器的选择、洗涤,采样方法,采样体积,样品保存、运输等应参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水样的采集与保存》(GB/T 5750.2-2006)相关要求。如客户测定微生物学指标,可与本中心提前联系索取采样容器。
3、客户按照约定日期采样,并尽快送我中心开展检测。
(三)现场检测相关要求
1、公共场所、室内空气、作业场所健康危害因素检测,请提前联系我中心监测所,联系电话029-82256602。
2、医院洁净手术室、辅助用房、供应室检测,净化车间空气检测,洁净实验室检测等请提前联系我中心消毒生防所,029-82217444。
四、客户在交清检验费用后方可正式开始检验检测工作,若交费延迟,则预计完成日期按实际交费日期顺延。
五、检验完成后,客户凭有效凭证在业务管理办公室领取检验报告。
六、客户对本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如有异议或需更改的,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30天内向本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过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