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群众路线
1. 反恐怖主义工作应当坚持什么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第一章第五条:反恐怖主义工作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防范为主、惩防结合和先发制敌、保持主动的原则。
针对中国的暴力恐怖事件呈多发频发态势,对中国的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中国是法制国家。
制定反恐怖主义法是完善国家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也是依法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的现实需要,体现了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国际责任,是十分必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于2015年12月27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通过,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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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相关法律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将反恐怖主义纳入国家安全战略,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反恐怖主义的能力建设,运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外交、军事等手段,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
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极端主义,消除恐怖主义的思想基础。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反恐怖主义意识。
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恐怖活动预防、应急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
新闻、广播、电视、文化、宗教、互联网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加强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人民警察、人民武装警察以及其他依法配备、携带武器的应对处置人员。
对在现场持枪支、刀具等凶器或者使用其他危险方法,正在或者准备实施暴力行为的人员,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紧急情况下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2. 中国走群众路线依法治国的例子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内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容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3. 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谈谈依法治国与开展群众路线的联系
通过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我们认识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而全面深化改革是实现中国梦的关键举措,维护群众利益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基础,依法治国则是维护群众利益的根本保障。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以践行群众路线为先导;践行群众路线,要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依托。
群众路线观点与依法治国理念在实现人民群众愿望上高度统一
群众观点是我们党最基本的政治观点,要求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提出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共同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人民对更美好生活的追求,除了物质财富还包括民主法治方面的需求。依法治国就是要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法治基础。
党领导人民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让改革红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国民,当然,这也是践行群众路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否得到全面落实,是衡量全面小康社会是否建成、中国梦能否实现的重要指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小康社会得以全面建成的基础,是中国梦得以全部实现的前提。
4. 什么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障是由其性质、执政地位以及使命所决定的。
党的领导指马克思主义政党对无产阶级革命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引导和向导作用。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任何一项大的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都是有组织的活动,都需要一个领导核心。
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在争取自身解放的过程中,要担负起建设社会主义、实现共产主义的伟大使命,必须有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领导。这种领导是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也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还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人民当家做主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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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三统一”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从我国法治的发展进程来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贯穿始终的一条指导方针。深刻领会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更好发挥宪法国家根本法作用,我们就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特色和优势更好发挥出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