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读本
⑴ 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的内容简介
本书是国家“六五”普法系列教材中的《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小学生漫画案例版)》。
编委会根据小学生的学法用法需求,精心编排,细心解读,配以大量的漫画插图和案例,使普法教育联系实际、生动有趣。书后还附有“‘六五’普法·全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参赛须知和试卷(小学版)”,以利于各地有声有色地开展小学生学法用法工作。 本书是国家“六五”普法宣传系列教材中的《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初中生漫画案例版)》。本书从初中生身边的现实故事入手,主要讲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公民的神圣使命、人身自由权与平等权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抵制不良诱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保护、知识产权及保护、见义勇为与正当防卫、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及初中生安全知识常识等,对涉及初中生的法律制度与安全教育进行了全面、细致地解读。
编委会根据初中生的法律需求,精心编排,细致解读,配以大量的漫画插图和案例,使普法教育联系实际、生动有趣。书后还附有“‘六五’普法·全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参赛须知和试卷(初中版)”,以利于各地有声有色地开展初中生的学法用法工作。 本书是国家“六五”普法宣传系列教材中的《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高中生漫画案例版)》,从高中生喜闻乐见的现实故事入手。第一章“法的基础知识”介绍了法的一般概念、法的作用以及国家的依法治国方略;第二章“法与国家”从宪法入手,侧重于介绍国家根本制度和公民权利、义务;第三章“法与社会”从民法角度,介绍与高中生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民事权利;第四章“法与惩治犯罪”从预防犯罪出发,讲解了刑法的概念、犯罪的构成以及我国刑罚体系等内容;第五章“法与诉讼活动”介绍了民事、行政、刑事诉讼程序;第六章单独成篇,主要从高中生的日常生活实际出发,讲解安全知识。
编委会根据高中生的学法用法需求,精心编排,细心解读,配以大量的漫画插图和案例,使普法教育联系实际、生动有趣。书后还附有“‘六五’普法·全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参赛须知和试卷(高中版)”,以利于各地有声有色地开展高中生的学法用法工作。
⑵ 找一本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书
你要找的是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出版图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
内容简介回:
本书诠释了社会主答义理念的基本特征和本质属性、社会主义理念的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和形成过程;更深层次解读了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坚持党的领导等重要内容。
目录太长省略,共十五章,包含你提及的相关目录。供参考。
⑶ 小学生读本《依法治国》读后感怎么写
一、格式和写法
读后感通常有三种写法:一种是缩写内容提纲,一种是写阅读后的体会感想,一种是摘录好的句子和段落。一般用自己的感受(一两个词语)做主标题,下一行是读《xxx》有感,为副标题。也可直接写读《xxx》有感
二、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去写,这是写好读后感的关键。
三、要密切联系实际,这是读后感的重要内容。
四、要处理好“读”与“感”的关系,做到议论,叙述,抒情三结合。
五、叙原文不要过多,要体现出一个“简”字。
六、要审清题目。
在写作时,要分辨什么是主要的,什么是次要的,力求做到“读”能抓住重点,“感”能写出体会。
七、要选择材料。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文章内容,从而抓住重点,把握文章的思想感情,才能有所感受,有所体会;只有认真读书才能找到读感之间的联系点来,这个点就是文章的中心思想,就是文中点明中心思想的句子。对一篇作品,写体会时不能面面俱到,应写自己读后在思想上、行动上的变化。
八、写读后感应以所读作品的内容简介开头,然后,再写体会。
原文内容往往用3~4句话概括为宜。结尾也大多再回到所读的作品上来。要把重点放在“感”字上,切记要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与自己的生活相结合,否则作文会显得空虚。
九、要符合情理、写出真情实感。
写读后感的注意事项
①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
②要写得有真情实感。应是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绝非“检讨书”或“保证书”。
③要写出独特的新鲜感受,力求有新意的见解来吸引读者或感染读者。
④注意不要写成流水账!
⑷ 依法治国论文参考文献
1、《中国依法行政的理论与实践》,中国检察出版社2012年版。
2、罗豪才、湛中乐:《行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3、孟鸿志:《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
4、张步洪:《中国行政法学前沿问题报告》,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
5、李贵显、陈福信、张德信:《公共行政概论》,北京新魏出版社2002年版。
7、《社会主义法制理论读本》,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8、《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报告选》2014年版,中国发展出版社2014年10月出版。
9、《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新华网2014年10月。
⑸ 小学生读本《依法治国》观后感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法,就是生活的红绿灯,指导人们有序前进;更像是润物细无声的春雨,滋润人们的心田。
知识是智慧的结晶,是辛勤脑力劳动的成果。古往今来,无数科学家夜以继日的不停思考探索只为成功时的那份漫天喜悦,感受那似潮水般淹没的快感。但是,若是这份喜悦还来不及由他本人亲自与世人分享,便已被他人捷足先登,盗窃抄袭,对他本人来说又是何等的打击!万千心血毁于一夕之间,多少女里付之东流,最后竟全是为他人做了嫁衣铺了路,换得了他人的风光无限,自己的哀怨叹息,这怎能甘心!于是,知识产权顺势而生,知识产权法出世了,保护着万千人民的智慧结晶,让他们的知识成果不再受到侵害,这部法,犹如点点春雨,滋润干涸万物。
法律 ,听起来冷酷而神圣,容不得半点亵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似乎已成为一种根深蒂固的意识。身为二十一世纪青年的我们,更是要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护法。法律与自由似乎是对立的,其实不然,自由是靠法律来保障的,没有法律何来的自由?没有法律,每个人的权益必将危害他人的权益,那么自由不就成了一纸空谈了吗!那么社会还会有序运转吗?不,不会的。因此,法律就像是一圈圈的围栏,保护着每个人,让你免受他人的伤害,同时也是限制你去伤害他人。任何触犯法律的人,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们正在成长,人生观价值观正在建立,这是正确的引领就显得格外的重要。社会上有许许多多不为人知的阴暗面,而这些阴暗面只能通过法律去改善。法制,筑起了我们健康成长的屏障,就像船儿在海面上行驶永远离不开帆儿的支撑,我们的成长也离不开法制的保护。
法律,是和谐的基石,有了法律;社会才会有序的进入规定的轨道;有了法律,社会才会开出文明之花;有了法律,中国梦才会不断得以实现。而我们,则要不断提高法制意识,提高自身素质,在个人与社会的统一中实现人生价值!
印象之中的法律总是那么的冰冷而严肃,换个角度来看,这正像是一位伟大屹立的父亲。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的利益,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因此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去反对它的执行,更没有理由与它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必须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法律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法律的历史悠久长远并非一朝一夕之力。法制的进程就如同荆棘之中绽放的娇美的花,崎岖山路中的涓涓细流,历尽千载风尘,最终会奔向万丈光芒的明天。法制,犹如明亮的太阳,悬挂在每个人的心中,带来生生不息的希望,不期而遇的温暖。法制,是中国梦的核心与强大动力,推动历史的齿轮不断向前;法制,更为我们每个人的梦想插上一双有力的翅膀,筑起一座结实的挡风墙,阻挡外面的黄风暴雨,留下一隅温暖阳光,呵护我们健康成长。法制,是快乐音符下的五线谱,衬托着快乐旋律的跳动,成长树苗下的肥沃土壤,提供不可或缺的养分。
法制是祖国鲜花灿烂的春天,滋润万物的雨丝,阳光明媚的未来,我们健康成长的保障!
⑹ 依法治国中学生读本读后感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法,就是生活的红绿灯,指导人们有序前进;更像是润物细无声的春雨,滋润人们的心田。
知识是智慧的结晶,是辛勤脑力劳动的成果。古往今来,无数科学家夜以继日的不停思考探索只为成功时的那份漫天喜悦,感受那似潮水般淹没的快感。但是,若是这份喜悦还来不及由他本人亲自与世人分享,便已被他人捷足先登,盗窃抄袭,对他本人来说又是何等的打击!万千心血毁于一夕之间,多少女里付之东流,最后竟全是为他人做了嫁衣铺了路,换得了他人的风光无限,自己的哀怨叹息,这怎能甘心!于是,知识产权顺势而生,知识产权法出世了,保护着万千人民的智慧结晶,让他们的知识成果不再受到侵害,这部法,犹如点点春雨,滋润干涸万物。
法律 ,听起来冷酷而神圣,容不得半点亵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似乎已成为一种根深蒂固的意识。身为二十一世纪青年的我们,更是要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护法。法律与自由似乎是对立的,其实不然,自由是靠法律来保障的,没有法律何来的自由?没有法律,每个人的权益必将危害他人的权益,那么自由不就成了一纸空谈了吗!那么社会还会有序运转吗?不,不会的。因此,法律就像是一圈圈的围栏,保护着每个人,让你免受他人的伤害,同时也是限制你去伤害他人。任何触犯法律的人,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们正在成长,人生观价值观正在建立,这是正确的引领就显得格外的重要。社会上有许许多多不为人知的阴暗面,而这些阴暗面只能通过法律去改善。法制,筑起了我们健康成长的屏障,就像船儿在海面上行驶永远离不开帆儿的支撑,我们的成长也离不开法制的保护。
法律,是和谐的基石,有了法律;社会才会有序的进入规定的轨道;有了法律,社会才会开出文明之花;有了法律,中国梦才会不断得以实现。而我们,则要不断提高法制意识,提高自身素质,在个人与社会的统一中实现人生价值!
印象之中的法律总是那么的冰冷而严肃,换个角度来看,这正像是一位伟大屹立的父亲。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的利益,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因此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去反对它的执行,更没有理由与它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必须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法律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法律的历史悠久长远并非一朝一夕之力。法制的进程就如同荆棘之中绽放的娇美的花,崎岖山路中的涓涓细流,历尽千载风尘,最终会奔向万丈光芒的明天。法制,犹如明亮的太阳,悬挂在每个人的心中,带来生生不息的希望,不期而遇的温暖。法制,是中国梦的核心与强大动力,推动历史的齿轮不断向前;法制,更为我们每个人的梦想插上一双有力的翅膀,筑起一座结实的挡风墙,阻挡外面的黄风暴雨,留下一隅温暖阳光,呵护我们健康成长。法制,是快乐音符下的五线谱,衬托着快乐旋律的跳动,成长树苗下的肥沃土壤,提供不可或缺的养分。
法制是祖国鲜花灿烂的春天,滋润万物的雨丝,阳光明媚的未来,我们健康成长的保障!
⑺ 依法治国小学生读本读后感主编李文道
上你们学校网站找找看
依法治国\小学,读后感\李文
上你们学校网站找找看
⑻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的主要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和教育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和教育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政治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宣传部,中央大型企业,部分高等学校: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科学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怎么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战略部署,根据中央要求,中央政法委员会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央文献研究室、教育部等单位,组织编写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以下简称《读本》)。为切实组织好《读本》学习,特作如下通知。
一、要建立和完善党政干部教育培训制度
要把《读本》列为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紧密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干部群众思想和法治建设的实际,认真查找不符合、不适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的突出问题,切实加以改进。要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读本》,切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的培训计划,从明年春季起,开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课程,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内容,不断增强各级党委依法执政的意识,不断增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识,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既懂政治又懂法治,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二、要建立和完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学教育制度
要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纳入各级各类高等学校的思想道德及法学教育的教材,明确不同层次的教学要求,培养大批既有深厚研究造诣、又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师资力量,真正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明年春季起,各类高等学校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内涵和基本要求,纳入《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教材之中;政法院校(系)要以《读本》为基础,开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必修课;政法院校以外的高等学校要开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选修课,努力培养造就具有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要建立和完善巡回宣讲制度
各级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要会同教育部门,选调有较深理论造诣和丰富实践经验的领导干部、法治业务骨干有组织、有计划地深入基层,面对面地回答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法治理论和实践问题,澄清模糊认识, 筑牢思想防线。要针对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部署,或法治实践中的重大事件、重要案件等,及时组织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报告会,促使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提高认识,推动工作。各级法学会要配合宣传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报告会制度,继续选好报告人、选准报告题目,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内容,深入浅出地宣讲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理论观点。
四、要建立和完善普及教育制度
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纳入“五五”普法规划的内容,由各级组织、宣传、司法行政部门牵头领导,各级普法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开展全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真正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并逐步深入人心。要认真组织好对新闻媒体、学术刊物和教学科研机构中领导干部、业务骨干的学习教育,组织各大新闻媒体、学术刊物积极刊发、报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成果和生动实践,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占领舆论阵地,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有效抵御法治领域中错误观点的影响,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要切实加强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组织领导,作出具体规划,制定相关措施,确保取得实效。要坚持领导带头,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实施分类施教,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各地各部门开展教育的情况纳入考核评议体系,真正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落到实处。
⑼ 你心中对依法治国的认识
下面笔者就依法治国的有关问题谈点粗浅的认识。
一、关于依法治国的深刻内涵
依法治国具有深刻的内涵。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的阐述,依法治国理念具有三方面的基本内涵:(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依法受到追究。(二)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必须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必须首先维护宪法的权威;必须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必须树立执法部门的公信力。(三)严格依法办事。这是法治区别与人治的重要标志,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具体要贯彻职权法定原则、有权必有责原则、用权受监督原则和违法受追究原则。
对依法治国深刻内涵一定要作全面正确的理解,要坚决防止和克服实践中甚为流行的一种不符合依法治国实质内涵的“法制工具论”。所谓“法制工具论”的实质就是指把法制置于人治之下,从根本上否定法制的前提性和普遍约束力,视法制仅仅为管理的工具,当管理手段缺乏时,要求增加管理职权的立法呼声十分强烈;当管理手段受到法制限制时,则对法制弃之唯恐不及。事实上我国历史上并不缺乏运用法律手段治理国家的先例,著名的如战国的商鞅变法、李悝变法、吴起变法和北宋的王安石变法等,如果按照“法制工具论”的观点推论,我国历史上的这些“变法”都可以称为“依法治国”了,这显然是十分荒谬的。因为我国历史上的统治者从来都没有也不可能把自己、把国家机器摆进去而受法律制约。如果“法制工具论”能成立,那么中国共产党在1997年才提出“依法治国”的治国基本方略,其先进性也就无从体现了。
依法治国的“国”字,应该是指国家机器和公民二个层面。如果认为只指公民,那就是“法制工具论”。历史和事实无数次地证明,如果不先治好国家机器和官员,那国家是很难治好的。因此,依法治国的重点是依法治官、依法治权。
二、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行政
我国现行约35000多件法律法规规章中,约占80%的属于行政法范畴。而且行政权具有最为活跃、最为广泛的特点,自由裁量的空间很大。有人戏称行政权是“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事实上,行政权也是最容易膨胀、最需要控制,又最难控制的国家权力。现实中存在这样一些较为严重的问题:(一)行政权大量地侵犯国家立法权。如有关行政主体超越职权立法、部门利益“法制化”;行政主体不依法行政等。(二)没有行政组织法,行政主体职能交叉造成管理混乱。如行政机构职能配置缺乏法律论证,职能设置不科学造成交叉;设置许多没有法律依据的临时机构行使行政职权等。(三)行政执法与经济利益挂钩。(四)地方政府行为存在大量行政违法。(五)没有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导致行政程序不规范、不统一。(六)有的领导干部学法不守法。
在现实社会中,最具有迷惑性的做法是,政府机关在依法行政的口号和旗帜下,偏面地强调加强行政权、保障行政权、扩大行政权,在制定的行政依据中大量地塞进反映本部门、本地区利益的内容,有的甚至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还强令下级遵守和执行,又美其名曰“严格执法、依法行政”。这是具有严重危害性的行政违法。是“法制工具论”在现实生活中的典型表现。
行政权的特点和上述现实状况表明,行政主体能否依法行政成了能否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之所在。
三、对依法行政基本涵义的理解
依法行政的基本含义是指行政主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从事行政行为,不得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从这个基本涵义出发可以引伸出以下三条:第一,“法”本身一定要体现最广大人民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也就是说法本身必须是合宪的。第二,行政活动一定要借助法律手段,以提高行政效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依法进行的行政行为会遭受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阻力)。第三,行政活动要受到法律的规制,以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防止行政权力被滥用。
对自然人和行政相对人而言“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对国家机关和行政主体及行政人而言,“法无明文规定不得为”。这是法治社会普遍适用的原则。但是不是意味着,行政主体的任何行政行为都得遵守“法有明文规定”,否则就是不依法行政呢?其实也并非这样的简单。在行政法学界有三种学说比较有名。(一)全部保留说。要求全部行政行为都得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二)权力保留说。要求权力性行为要有法律依据(权力由法律保留给自己),非权力性行为不需要法律依据。(三)侵益保留说。侵益行为要有法律依据,授益行为不需要法律依据。目前行政法学界对第二种学说大多持赞同态度。笔者也同意权力保留说。例如,行政机关召开机关工作会议,这当然也属于行政行为,但此行为不涉及该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是一种非权力性的行为。非权力性的行为没有必要也不可能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只有象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规范等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关系的行政行为即行政权力性行为才需严格遵循“法无明文规定不得为”规则。
全面推行依法行政,是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是关系到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