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昌邑康洁环卫
1. 康洁环卫是什么公司为什么那么多负面新闻
康洁环卫集团成立于2010年,前身是昌邑市环卫局下属一家仅有7名员工的民营非企,工资发不出,社会看不起,人心涣散,濒临倒闭。近年来,集团大胆改革创新,使企业起死回生,蓬勃发展成为一家具备国家一级资质、第一家走出国门的的大型环卫服务企业。
目前集团拥有资产7.5亿余元,员工8万余人。主营业务涵盖了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处理、城乡环卫服务咨询设计、“智慧环卫”最优方案提供、垃圾分类回收、环境人才培训教育、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新能源环卫装备研制等,实现了环卫产业链全覆盖。
起草制定的521项环卫服务标准通过国家标准委验收,其中《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规范》等四项规范被定为山东省地方标准,三项被国标委立项,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
集团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把“昌邑模式”和“昌邑标准”复制、推广转化为生产力,开拓市场化发展新路,相继承接山东、安徽、河北、江苏、河南、浙江、宁夏、内蒙古等20余个省、自治区120多个市县(区)城乡保洁项目,成立了600余个项目部。
同时,抢抓“一带一路”建设机遇,大力开拓国际市场,成功运营巴基斯坦卡拉奇市环卫服务项目,托管合同额达46亿元,与卡塔尔、加蓬、贝宁、尼泊尔等国家签订了环卫服务战略合作协议,与喀麦隆、加纳、墨西哥、泰国、埃塞尔比亚、坦桑尼亚、肯尼亚等国家的环卫服务业务也在洽谈之中,海外业务成绩斐然,将小环卫做成了国际化的大产业。
从以上的介绍来看,这家企业是顺应时代发展需求产生的,未来还是很有希望的,虽然在具体运营过程中,有一些不足人意之处,但是这对于企业的成长来说,是必须要经历的过程,相信企业会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改革创新,让更多的人满意。
2. 昌邑康洁环卫的工资发放为什么不及时
《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发放上月的工资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