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依法治国
1. 18届三中全会为什么强调依法治国而不是以德治国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专德共同发挥作用。属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2. 依法治国不是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吗
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提出的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就是广大人民专群众在党的领导属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中心议题是根据华-国-锋主席的指示讨论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会议重点:
● 批评了“两个凡是”的方针,高度评价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
● 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个口号,否定了中共十一大沿袭的“文化大革命”中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以及“文化大革命”今后还要进行多次的观点。
楼主还可以看下《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3. 我国实行增加依法治国是在哪年
1999年,将依法治国确定为我国治国的基本方针。
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其作为宪法的第五条第一款。这是中国近现代史上破天荒的事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国方略的重大转变。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1、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
2、依法治国的本质是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彻底否定人治,确立法大于人、法高于权的原则,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法律不受个人意志的影响;
3、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保证人民国务院总理与中国政法大学生讨论法治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依法治国是一切国家机关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新方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5、立法机关要严格按照立法法制定法律,逐步建立起完备的法律体系,使国家各项事业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前提条件。
6、行政机关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其权力,依法处理国家各种事务。它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
7、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总之,依法治国要求各级国家机关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4.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什么,如何理解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理解: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包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两句话。这两句话是有机统一的整体,离开了哪一句都不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我们描绘了宏伟蓝图,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则为我们绘制出路线图,指明了具体路径。只有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才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基础和前提条件。
如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决定》给出了精辟的答案,那就是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十六字方针,是对原来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六字方针的发展和提升,明确了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环节和主要任务,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具体来讲,科学立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前提,严格执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公正司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保障,全民守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
5. 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法制建设方针是什么
十一届三中全会郑重地提出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伟大任务,确立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开启了崭新征程。
时不我待,分秒必争。1979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刚刚成立,就着手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的修改和起草,创造了4个月制定7部法律的立法佳话,迈出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大步伐。
1997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
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食品安全法……一批法律充分彰显了“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宗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表示,立法重点由经济向社会的转变,反映了中国进入小康社会以后强烈的社会需求。
百转千回,梦想成真。到2011年2月,我国已制定现行宪法和现行有效法律239件、行政法规70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一个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党的十五大提出的立法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数十年不懈求索,实现历史性跨越。从“无”到“有”,中国共产党领导亿万人民不懈奋斗,如期实现“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宏伟目标。这标志着我国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
与改革开放同行,与国家发展同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形成过程中既对不断变化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作出回应,又有力引导推动了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
1979年,中国的立法者大胆先行,制定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这部只有15条的法律向世界宣示了我国对外开放的决心。在不断完善的法制保障下,外资企业在中国落地生根,蓬勃发展。从改革开放到2010年,我国累计吸引外商直接投资超过1万亿美元。
2003年,行政许可法的出台引发了行政领域的“一场革命”。近10年间,国务院各部门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2000多项,地方各级政府取消和调整77000多项,占原有项目总数的一半以上。政府办事更快捷、更方便、更省钱,越来越成为人们的切身感受。
2010年,在亿万百姓满含期待的目光中,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社会保险法。这部社会领域的综合性大法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在东莞务工的湖南省华容县农民工陈婕说:“这部法律的出台,方便了我们回到家乡接转养老保险,让我们外出务工人员消除了后顾之忧,吃上了‘定心丸’。”
从经济领域到社会领域,从约束公共权力到保障个人合法权益,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各项法律制度日臻完善,改革开放的伟业顺利推进,百姓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有了切实的法律保障。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熊进光博士说:“从无到有,从不完整到完整,在短短几十年的时间里,就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立法背后的艰辛,非一般人所能体会,成绩确实来之不易。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辉煌的成就!”
面对人民群众的新期待,面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图大业,中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进程,又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补充:
●1978年12月31日
邓小平在其著名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讲话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