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企业整治
企业要严格控制污染环境的不利因素,严把生产关,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要更新,严格按照环保局规定的制度执行,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执行,企业的建筑可以使用太阳能采暖,太阳能制冷、太阳能发电,太阳能照明等。
个人要从自身做起,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文明乘车,尽量不开车,采用低碳环保的出行方式,个人要尽量使用节能的产品,如太阳能的照明,太阳能微厨。
为了子孙的蓝天白云,让我们共同努力!!
⑵ 如何治理企业排污
阳光、空气和水源是人类生存的依赖,任何破坏和污染的行为,都可能制造出环境噩梦。
继雾霾天气之后,企业排污引起的水资源污染也引起了大家的关注。环保部在2012年2月下旬至3月,组织北京、天津、河北等六省(市)环保厅(局)排查华北平原的工业企业发现:55家企业存在利用渗井、渗坑或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排放、输送或者存贮污水。
《2010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全国地下水质量状况不容乐观,水质为优良—良好—较好级的监测点总计为1759个,占全部监测点的42.8%,2351个监测点的水质为较差—极差级,占全部监测点的57.2%。这种局势还在加剧。国土资源部近几年的调查显示,有40%的城市地下水水质在不断恶化。
水质在恶化的同时,企业的排污现状却没有停止,并且出现愈演愈烈之势。为什么企业敢如此胆大妄为?首先是我国的立法不够完善。我国规范地下排污方面的法律主要是《水污染防治法》,其中七十六条明确规定“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或者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动辄百万、千万的污水处理设备来说,轻重不言自明。法律之下,企业还敢向地下直接排放未处理的工业废水,根源在于现实中的法治不力,不能触及企业主的根本利益,他们铤而走险也就不难理解。
立法不完善与法治不力只是问题的表象,在执法的过程中,环保部门的孤军奋战更是让执法大打折扣。环境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内部多部门的协力,孱弱的环保部门紧靠一己之力难以解决全部问题。在政府内部,司法机关的介入则会补齐环保部门的“短板”。
2010年紫金矿业污染事件中,如果依照《水污染防治法》处罚,只能“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计算罚款”,但司法部门介入后,依照《刑法》中“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起诉,则可突破行政处罚的“百分之三十”门槛,按照实际定损对责任人处以罚金,最终紫金矿业被处以3000万元罚款。由此可见,司法部门的有效介入对于增强环保监管威慑力是有益的。
造成企业肆无忌惮排放污水,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国维权机制的不健全,尤其是“公益诉讼”制度不健全。如果国内的公益诉讼较为完善,任何一名受到不良空气污染、水体侵害的公民个体,都可以直接以公益诉讼的名义,向相关企业要求维权、向法院起诉行政不作为者的话,相信也会对企业形成威慑。
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公益诉讼制度已相当完善和成熟,然而中国目前却还没有真正落实这种制度,公益诉讼在目前的中国还只是一种理论,而且在中国,公益诉讼的实施限制条件极多,无论在法规层面还是实际操作层面都步履维艰,由公民或社会团体为原告提起并得到立案的公益诉讼案例少之又少,暂时还很难起到填补环境监管漏洞的重任。
环境被无限制地透支下去,地下水更新和自净非常缓慢,一旦被污染,所造成的环境与生态破坏,往往长时间难以逆转,最终人们也会成为环境的牺牲品。
⑶ 如何有效治理企业污染环境的行为
环境产业相较其他产业具有其独特性,诸多领域属于公共服务范畴,例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因此,一直以来,环境产业具有较强的政府引导性与计划性,产业中尚有诸多链条未并入市场竞争范畴。但面对当前我国严峻的环境压力和环境治理的迫切需求,单纯依赖政府“谁污染、谁治理”的治污模式,难以应对当前环境问题中的各种困境。国家提出“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政策引导,正是推进治污模式转变的重要切入点,有利于提升治污效率与专业化水平。
⑷ 环境治理,高污染企业何去何从
高污染企业现在发达的地方都想淘汰、不淘汰的要么升级改造要么进定点园区,都是务专求属把高污染企业的排污控制住。如果高污染企业真想继续发展,要么转移到环境要求相对宽松的地区(通常是经济不发达地区)或者是政府设定的工业区,要么就要花钱搞好清洁生产。
⑸ 政府做了哪些方面的措施,以整治环境污染问题
主要措施
1、将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和年度计划,在经济发展中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严格对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的生产主体工程与防治污染设施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产使用)。现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都达到95%以上。
3、健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使环境管理沿着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发展。
4、健全环境管理机构。从中央到省、市、县四级政府建立了环境管理机构,这些机构依法行使环境管理权利。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大中型企业也建立了相应的环境管理机构,管理本行业和本企业的环境问题。
(5)污染企业整治扩展阅读:
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人需要呼吸空气以维持生命。一个成年人每天呼吸大约2万多次,吸入空气达15~20立方米。因此,被污染了的空气对人体健康有直接的影响。
1、环境污染与癌症
大量研究资料表明,环境污染是导致癌症发生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依靠全社会的力量,采取综合措施、有效地治理环境污染,是癌症综合预防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2、对植物危害
大气污染物,尤其是二氧化硫、氟化物等对植物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当污染物浓度很高时,会对植物产生急性危害,使植物叶表面产生伤斑,或者直接使叶枯萎脱落;当污染物浓度不高时,会对植物产生慢性危害,使植物叶片褪绿,或者表面上看不见什么危害症状,但植物的生理机能已受到了影响,造成植物产量下降,品质变坏。
3、天气气候影响
大气污染物对天气和气候的影响是十分显著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说明:
①减少到达地面的太阳辐射量:从工厂、发电站、汽车、家庭取暖设备向大气中排放的大量烟尘微粒,使空气变得非常浑浊,遮挡了阳光,使得到达地面的太阳辐射量减少。
②增加大气降水量:从大工业城市排出来的微粒,其中有很多具有水气凝结核的作用。
③增高大气温度:在大工业城市上空,由于有大量废热排放到空中,因此,近地面空气的温度比四周郊区要高一些。这种现象在气象学中称做"热岛效应"。
④对全球气候的影响:2010以来,人们逐渐注意到大气污染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问题。经过研究,人们认为在有可能引起气候变化的各种大气污染物质中,二氧化碳具有重大的作用。二氧化碳能吸收来自地面的长波辐射,使近地面层空气温度增高,这叫做"温室效应"。有的专家认为,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含量增加,若干年后会使得南北极的冰熔化,导致全球的气候异常。
4、酸雨
指降水的pH值低于5.6时, 降水即为酸雨。煤炭燃烧排放的二氧化硫和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是形成酸雨的主要因素;其次气象条件和地形条件也是影响酸雨形成的重要因素。 降水酸度pH<4.9时,将会对森林、农作物和材料产生明显损害。
5、一氧化碳(CO)
一氧化碳是无色、无臭的气体。主要来源于含碳燃料、卷烟的不完全燃烧,其次是炼焦、炼钢、炼铁等工业生产过程所产生的。人体吸入一氧化碳易与血红蛋白相结合生成碳氧血红蛋白,而降低血流载氧能力,导致意识力减弱,中枢神经功能减弱,心脏和肺呼吸功能减弱;受害人感到头昏、头痛、恶心、乏力,甚至昏迷死亡。我国空气环境质量标准规定居住区一氧化碳日平均浓度低于4.00毫克/立方米。
⑹ 集中布局有污染的工业企业治理雾霾有影响吗
D 分析对有污染的工业企业应分散布局,以利于分散污染源;交通线应尽量避免通过人口密集城区;大力发展私人小汽车会加剧交通拥挤现象,增加汽车尾气的污染。
⑺ 对我国行业三废污染严重问题有什么好的治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来川视察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岷沱江污染治理的通知》(川府发[2003]4号),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国家工商总局、司法部、国家安监局等6部委局《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发[2004]57号)和省委工业工作会关于加快推进四川新型工业化的要求,省政府决定对岷江、沱江(以下简称两江)流域工业污染源开展集中整治。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两江流域工业污染源整治行动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以查处和整治工业污染源为重点,促进工业污染源治理,使两江流域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两江流域工业污染源整治应坚持3个原则,一是坚持企业为主体的原则。企业是污染的主体,也是治理污染的主体,要做到“谁污染谁治理”,“谁违法谁负责”;二是坚持环境保护属地化管理原则。落实环境质量区域责任制,明确各级政府对两江水质分段治理的责任和对流域内工业污染源的整治监管责任;三是坚持法律、经济、行政手段相结合的原则。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超标排污企业进行经济处罚和赔偿的力度,促进两江流域工业污染源的整治,防止产生新的工业污染源。
二、两江流域工业污染源整治的对象
两江流域工业污染源整治的对象是岷江、沱江流域及其各级支流范围内成都市、自贡市、泸州市、德阳市、内江市、乐山市、眉山市、宜宾市、雅安市、资阳市、阿坝州11个市(州)的违法排污企业和超标排污企业。对其中431户水污染物超标排放企业(名单见附件)的整治纳入2004年省政府对有关市(州)政府的政务目标考核范围;对431户以外的企业,由各市(州)逐级进行考核。两江流域以外的市(州)也要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行政区域内对违法排污和超标排污企业开展整治行为。
三、两江流域工业污染源整治的总体要求
两江流域工业污染源整治要做到“五个落实”,即责任落实、措施落实、时间落实、投入落实、监管落实。一是431户企业要在限期治理期间采取措施做到达标排放,凡于2004年7月15日前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立即停产治理。二是431户企业必须于12月31日前按规定完成整治任务并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并实现达标排放的依法予以关闭,对其中治理达标无望的企业应立即予以关闭。三是通过整治行动逐步建立企业自我约束、政府有效监管和社会有效监督相结合的工业污染整治长效机制。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建立目标责任制。两江流域工业污染源整治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流域内各市(州)政府市(州)长与省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将主要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相关市(州),纳入2004年政务目标考核。各市(州)要将目标任务分解下达至所属各县(市、区),省政府督查办公室会同省经委、省环保局等部门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各市(州)要在分解落实目标责任的基础上加强督查督办。
(二)各级政府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要在政府领导下依据各自行政职能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协调服务,抓好工业污染源整治行动方案制订、措施落实和达标验收等具体工作。环保部门负责对企业环境行为的统一监督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经济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应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并依法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取缔、关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两江流域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按照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搞好污染整治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协助执行政府对违法企业下达的取缔关闭决定,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不法企业依法取缔;监察部门负责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环境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对地方政府出台的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办法和做法,依法予以纠正;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环保法制的宣传与教育活动,为开展工业污染源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对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促使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以防止或减少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
(三)加强宣传和舆论监督,为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两江流域工业污染源整治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尤为关注。加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宣传两江流域环境保护的严峻形势和搞好两江流域工业污染源整治的重要性,唤起全社会对两江流域工业污染源整治的参与和关注意识。建立和完善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充分
⑻ 环保部将强化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做了什么事
1、企业不能有阻挠环境监察
2、企业环保问题投诉
3、排污检查
4、废气污染检查
5、污水污染治理督察
6、固体废物污染源现场检査
7、噪声污染源现场检査
8、地下水污染现场检査
9、地下水污染现场检査
10、对生态环境现场检査
⑼ 政府治理环境污染的政策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政府治理环境污染的政策对企业的影响:
1、企业发展与国家宏观经济息息相关,国家政策版的制定和出台是一个权复杂和长期的过程,政策制定的周期往往滞后于企业和行业发展的现状,这给企业经营造成一定的决策盲区。
2、必须把握宏观经济规律,了解国家经济政策方向,及时调整企业发展战略,转变发展方式,抢抓市场成长机遇。
3、工业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时,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清洁生产工艺,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
4、按照环保法律有关规定,对企业浪费能源和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实行限期淘汰。
5、企业在生产中应该采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原料。
⑽ 政府治理环境污染的政策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政府治理环境污染的政策对企业的影响:
1、企业发展与国家回宏观经济息息相关,国家政策的制定和答出台是一个复杂和长期的过程,政策制定的周期往往滞后于企业和行业发展的现状,这给企业经营造成一定的决策盲区。
2、必须把握宏观经济规律,了解国家经济政策方向,及时调整企业发展战略,转变发展方式,抢抓市场成长机遇。
3、工业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时,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清洁生产工艺,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
4、按照环保法律有关规定,对企业浪费能源和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实行限期淘汰。
5、企业在生产中应该采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