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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依法治国的利弊

发布时间: 2020-12-24 23:06:08

㈠ 秦始皇实施的是法制以法治国吗

秦始皇实施的是法制以法治国吗
答:秦自商鞅变直家理论作治指导思想秦始皇统家治皇帝九主要精力用建立央专制政权划定全疆域统文字度量衡修筑城等文化思想面少注意 西周奴隶制社运转依靠两项权利原则

㈡ 秦始皇实施的是法制以法治国吗

秦国自商鞅变法以来,一直是以法家理论作为治国的指导思想。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也是以法家治国的。在他当皇帝的九年中,主要精力是用在建立中央专制政权,划定全国疆域,统一文字度量衡,修筑长城等,对文化思想方面很少注意。 西周奴隶制社会的运转,依靠的是两项权利原则:礼和刑。“礼”针对贵族,“刑”针对普通百姓。在西周奴隶制社会礼里,各种社会关系主要依靠个人接触和个人关系来维持。天子、诸侯都生活在社会金字塔的顶尖,与普通百姓没有直接关系,而与百姓打交道的人,则是一些下级诸侯和小贵族。诸侯国之间的交往称为“礼”,而贵族依靠“刑”迫使庶民服从。到了东周时期,社会各阶层原有的僵硬界限逐渐被打破,大国之间侵略,兼并;这在春秋五霸、战国七雄之中可以得到印证。各国领导人都想在弱肉强食的残酷竞争中保存自己的国家,强大国家军事、政治、经济实力,强化国家的统治,就需要中央集权。面对这样的形势,儒家、道家、墨家等各派都力图解决君王的各种问题,可是都过于理想化,不切合实际。各国君王爱听的不是怎样谋求民众的安居乐业,而是如何解决当前的严峻的国际形势。就这样,一班“方术之士”登上了历史的舞台。有一些人为他们鼓吹的统治方略提供理论依据,这就构成了法家的思想主张。有一种对法家的误解,认为他们主张法学,其实,法家主张组织领导极权主义的理论和方法。 可以说,法家的历史哲学观相对于其他哲学流派完全是一种全新、革命的观点。儒家、墨家、道家三家虽然思想主张各有不同,但是具有一种共同点:人类社会的黄金时代在过去,而不在将来。自古代的“黄金时代”以来,历史在逐渐退化,因此,人的拯救不在于创新,而在于回到古代。这就是三家的“历史退化观”。三家的这种观念,来源于中国依循过去经验的传统思维方式。中国人大多是农民,农民通常被耕种的土地所束缚,很少外出旅行。农民种地,按时令变化耕耘种地,只需凭借过去经验,遇到新事,就想过去有什么经验可以依循。孔子喜欢援引古代权威周文王和周公来支持自己的学说,这对后世韩愈等许多哲学家有较大的影响。墨子与儒家争辩,援引比周文王、周公更古老的夏禹;孟子为能凌驾墨家之上,往往援引尧舜,传说中比夏禹更古老的圣王。道家为能胜过儒家和墨家,请出伏曦、神农等三皇五帝比尧舜更早几百年。法家是先秦各哲学流派中最后出现的一派,他们认为,每个时代的变化都有其不得不变化的原因,因此只能现实地对待当今世界。古代地人民比较淳朴,只是当时物质条件的低下所造成的,古代人民的品德未必普遍高于当代人民。古者,“人民少而财有余,故民不争。……今人有五子不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孙。是以人民众而货财寡,事力劳而供养薄,故民争。”韩非子曾对守株待兔的故事做了评价:今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皆守株之类也。“是以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商鞅也提过:“世事变而行道异也。” 春秋战国时期 “ 百家争鸣 ” 中主张 “ 法治 ” 的一个学派。儒家学派的最后一位大师荀子(荀卿)是其先驱者,他的弟子韩非子(韩非)则是法家学派的集大成者。作为儒学大师的荀子在政治主张上对孟子的学说又有所发展。在尊王道、举贤能的基础上,荀子主张兼称霸力,法后王;不迷信天道鬼神而强调人的能动性,具有唯物主义的思想成分。韩非子与老师的政治思想也不尽相同,他尖锐攻击儒墨之道,提出了以法治为中心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思想,形成了较完整的封建专制主义理论。从文风来看,荀子的散文词汇丰富,句法规整,层次清晰,论点鲜明;而韩非的散文则善用寓言、比喻,锋芒锐利,议论透辟。师徒二人的散文对后世影响很大,尤其是对汉初许多政论家的政论文有着直接的影响。 法家的治国之道 1、制定法律:“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法的作用是约束百姓的行为。而君王拥有权势可以惩罚违法之人,可以奖赏顺服王法的人。通过赏罚来督促百姓的理论依据是人性趋利避害。同时韩非子还补充道:“夫圣人之治国,不恃人之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也。恃人之为吾善也,境内不什数;用人不得为非,一国可使齐。为治者用众而舍寡,故不务德而务法。”圣人治国,不是要人人为善,而使人人不作恶,国家便能太平。君王治国,应着眼于大多数,而少数人无关宏旨。所以着力于执法,非立德。据此推论,君王只需掌握法律和威势,不需要特殊德才能和品德,以法治民,非以德感化民众,这是徒劳的。韩非子 2、循名而责实:这是法家对“正名”的解释。君王需要有一套驾驭臣子的权术。而担任一定职务的官吏有责任去完成其职务所要求的各项工作。君王的职责是把某项名义的职务授给某人,这项职务所要求的工作已经在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君王只关心某个官吏是否恪尽职守,至于怎样完成工作要求,是臣子本身的事,不需要君王指导。君王要做的只是:完成任务有赏,完不成任务受罚。关键是君王如何选择合适人去担任某项职务。“为人臣者陈而言,君以其言授之事,专以其事责其功。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罚。”这样,能者居上位,无能者淘汰。 3、因此,总的说来,法家并不寄希望于通过教育将大众改造成新人。而是通过从实际出发,制定法律,配以君王的权术与威势,统治臣民。那为何韩非子对“立德”的文化教育如此不屑呢?其根源在于韩非子深信人性恶。因为他是荀子的学生。 反对礼制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的,不公平的。当代学者刘木鱼(刘铎)评价法家思想“礼下小人,刑上大夫,刑礼不偏,谓之法家,谓之圣道”。 法律的作用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其中法家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浅显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 “好利恶害”的人性论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渔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渔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 “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韩非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时,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法家思想和我们现在所提倡的民主形式的法治没有根本的区别,最大的就是法家极力主张君主集权,而且是绝对的。这点应该注意。法家其他的思想我们可以有选择地加以借鉴、利用。

㈢ 秦始皇是一个怎么样的皇帝

在我看来,秦始皇的功远远大于他的过:
从前230年灭韩开始,到前221年灭齐,统一六国,结束了长期以来诸侯据混战的局面;
他结束了奴隶制社会,创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多民族的统一的封建帝国,使中国进入了封建社会,这是历史的巨大进步,仅此一项,他就功德无量;
他推行郡县制度,永远避免了华夏大地无休止的军阀混战——唐柳宗元在其《封建论》中指出:“然而封建之始,郡邑居半,时则有叛国而无叛郡”——郡县制优于封建制由此可见;
统一法令,统一度量衡,统一文字,为中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迅速发展提供了有利的保证;特别是统一文字,使中华民族的文化得以源源传承、发扬光大。中华文明之所以没有像其他文明古国那样被中断,秦始皇功德第一!

秦朝建立不久就灭亡了,秦始皇也因为他的“暴政”而屡被后人非议,这其中我以为原因有三:
第一,一些所谓“暴政”只是我们今天的看法,放在当时恐怕也有不得已而为之的原因。
比如修建长城。如果没有长城,中国的边界就会不断遭到外族的袭扰。外族铁骑就会随时长驱直入,劫掠中国百姓财产、对那里的人民任意奸淫烧杀,漫长的边界对此将防不胜防,百姓所遭受的劫难会比修建长城更少吗?国家还要年复一年无休止的长期在那里驻扎大量的军队,因此而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会比修建长城少吗?
再以焚书坑儒为例:这一条是秦始皇暴政的首要一条,但看《史记》就应明白,那“儒”并非人们习惯上认为的知识分子,而是“方士”。他们说要给秦始皇求长生不老药,拿了银子却交不出药,人也跑了。被“坑”的四百多基本上是这样一些人。读历史,我们可以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如汉武帝为“巫蛊”案杀了五万多人,坐盗铸金钱案诛十万人,因淮南王谋反案株连数万人死,没见谁说是“暴政”;项羽动辄屠城,居然被后世尊为英雄,为什么?因为秦始皇“坑”的是“儒”,也就是文化人,而历史是由文化人来记载的,兔死狐悲,所以无论谁,只要得罪了知识分子,他就不会在历史上留下好的印记。至于汉武、项羽等,杀的是普通百姓,普通百姓是什么?是“下愚”、是“制于人”的,“唯上智与下愚不移也”、“劳心者制人、劳力者制于人”,所以,杀了也没什么大关系——对不起,有点扯远了;
第二,是历史的局限性;
第三,刚刚建立一个新型社会,缺乏经验,所以在政策、策略方面难免有失误。
总之,“秦皇扫六合,虎视何雄哉”,比起他建立的历史功绩,他的过失实在太轻微了。

㈣ 秦始皇运用了诸子百家中法家的思想以法治国,其代表人物()

法家 代表人物韩非子
不过秦国法家商鞅也算吧 。。可是不是秦始皇那时候 。

㈤ 秦始皇采用了哪些措施巩固国家,有何作用

·正面
秦始皇在位之时,吞并六国,并发兵南征北讨,史载“百越之地,尽皆俯首”,“北扩千里”“秦王扫六合”,按战国地图看,领土几乎比战国七雄控制范围扩大了一倍。而且秦始皇“设置郡县”,对征服后的土地注重统治和制度建设,不似其它同时代的征服者如马其顿的亚力山大,或罗马只重征服,不重制度建设;因此使统一的土地统治稳固,这才为中国现在的版图奠定了基础。后人认为,“功莫大过秦皇汉武”。意指秦始皇在武功方面,排在汉武帝之前,历史上无出其右。至今,英语中对中国的称呼China,也是从罗马语Chin(秦)演变过来的,这在一个侧面上表现了秦帝国的影响力。
秦国自商鞅变法以来重视以法治国,秦始皇继承了这个传统,十分推崇法家人物韩非,曾自叹“若与其同游,则无恨矣”。对将领赏功罚罪,皆依法。秦始皇虽专制,认为“朕即天下”,但有秦一代,仍是依法治国。陈胜、吴广起义,其理由也是“秦法严苛”,其罪当死,不得不反,乃是法逼民反。而并非如后世“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那般因严重腐败,而官逼民反。后世儒家倡导人治,治国不依法,由君主一言而决,而至今日人治之风,马屁之风犹在。
秦始皇首创驿站制度,并修驿道。为庞大帝国的政令通达以及由此而来的郡县制皇权国家奠定了技术基础。“修驿道,设郡县”,这是中国能够采用郡县制这种先进制度,而非类似西方的分封制的一个必要条件。同时期的罗马不能有效控制占领区,只能设权利极大的总督(总督总揽一地的军政大权,都是贵族,基层组织都依靠当地的原有组织),仍旧类似于分封制,这是罗马帝国后来分裂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郡县制是一种平民制度,其军政首脑都由皇帝任命,依政绩军功可上可下,可平职调动,这就导致了职业官僚和职业军人的出现。职业官僚和职业军人都可以来自平民,郡县官僚制有效的保证了平民(布衣)参政议政的权利(如李斯,蒙敖等等都是布衣,依军功政绩才出将入相),相比分封制这种贵族政治,无疑是一大历史进步。现代国家的文官制度和军队制度就是起源于此。
秦始皇建立的秦帝国为之后近一千七百年的时间,中国在政治制度上先进于西方,从而比西方发达奠定了基础。所谓“汉承秦制”,“自秦以来,其制未变”,“百代犹行秦法政”。两千年的皇权时代的中国,在政治制度上基本上沿袭了秦朝的制度。
李白的诗《古风》:「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 桑弘羊的论着中肯定秦始皇统一中国的功绩。 清代的章太炎在1913年撰写的秦政记也赞扬秦始皇。

·负面
因为秦始皇推行“以法治国”的法家学说,而其后中国历代统治者都推行以仁爱,中庸为核心的儒家学说。因此,秦始皇常作为负面典型出现在各种散文、史籍中。如贾谊的《过秦论》等。
《史记·秦始皇本纪》秦王怀贪鄙之心,行自奋之智,不信功臣,不亲士民,废王道,立私权,禁文书而酷法,先诈力而后仁义,以暴虐为天下始。
贾谊《过秦论》:一夫作难而七庙堕,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何也?仁心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
秦始皇被很多史学家看作是一个暴君,为了权力可以不择手段。
万里长城、秦驰道、灵渠、阿房宫及秦始皇陵等的规模均极为庞大,劳动举国的人口兴修,不少文献均斥责在工程进行时造成不少人命死伤,但另一方面却使各地的交通进一步发展,有助日后交通、经贸、以及各民族之融合。故此,一直成为史学家对于秦始皇功大还是过大的争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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