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政府网公共住房
⑴ 廊坊限价房申请
限价房,每个地区具体规则都不太一样,而且,不同时期也可能会有不同的要求。下面给你摘录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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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购买廊坊市限价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当地城镇非农业常住户口,已婚(离异)或者年满30周岁的单身,并在本地工作、居住;
(二)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市、县(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家庭总资产低于45万元;
(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转让过住房及其他房屋超过3年的,视为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且家庭总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含60平方米);
(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对已享受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需提前退出其住房保障;
(五)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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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到户口所属社区居民委员会领取《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本、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上年度收入证明;
(三)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未婚或者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四)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以上的这些条件规定,还需要你去当地相关部门了解一下,具体条件规定可能会有不同。
⑵ 河北省廊坊市公务员有住房公积金吗
有公积金。现在公务员都有公积金,而且都是需要自己交一部分呢,单位交一部分。
现在不仅是公务员,就是企业一般也都有公积金,这是国家要求的。
⑶ 廊坊市有哪些居民住宅小区
这个有太多了吧..你最好说是在哪个区里的或是哪个位置的。比较有名气的:阿尔卡笛亚.艺术大道那边..很多比较不错的小区..
⑷ 廊坊市房产管理局的部门职能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参照该法制定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房产管理规章、管理办法等。
(二)负责全市房产业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指导各区市县房产业工作。
(三)制订全市住宅建设计划、商品房开发计划、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编制住宅建设、商品房开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对全市房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审查和商品房出售等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五)管理全市房产交易市场,制订我市房产交易市场管理办法、规章等,规范房产交易行为,办理市区范围内的房产交易事宜。
(六)负责全市房屋产权产籍的监理工作,制订我市产权产籍的监理办法;办理市区范围内的房屋确权发证工作。
(七)统一管理市区住宅的开发建设、管理和维修及住宅小区的其它各项管理工作。
(八)负责直管共产住宅的建设、管理和维修及住宅小区的其它各项管理工作。
(九)负责市直单位办公用房的修缮与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制订房改政策,检查指导区市县房改工作。
(十一)负责调解和配合有关部门仲裁房产纠纷,制止和纠正住房中的违法行为;负责危房鉴定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廊坊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及省有关住房制度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及驻廊中、省直单列单位、市直各单位房改运作情况;
(三)负责全市房改总体方案及细则的制订和实施;
(四)审查批复各区市县及驻廊中省直单列单位的房改方案;
(五)负责全市范围内房改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
(六)负责市直各单位及驻廊中省直单列单位房改资金使用的审批工作;
(七)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制订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八)负责公产住房出售的审批工作。
⑸ 在河北廊坊市申请经济实用房或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申购经济适用来住房资格条件:1、申自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且已组建家庭(含单亲家庭或单身35周岁以上人员的单身家庭,结婚证、离婚证登记时间要满一周年);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市确定的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0.8倍以下,且家庭总资产在30万元以下;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未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未参加过单位集资建房;
4、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无房户是指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没有自有产权住房,没有转让过私有住房或转让过私有住房过年5年的(含5年),无商业门店、宅基地、自建房,有住房但未办理房产证的不属无房户)。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所需材料:1、申请表2、家庭户口簿3、身份证4、婚姻证明5、收入或无业证明(低保家庭须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⑹ 请问在廊坊申请廉租房的条件是什么请详细说下条件。
户口在人才市场也就意味着你是廊坊本地户口,根据《廊坊市区2018年公共住房保障申请公告》可以按照市内常住户口身份申请。
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市区城镇户口的家庭(含单亲和单身家庭),并在市区实际居住。
申请家庭是指夫妇双方及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年满26周岁的单身(未婚或离婚、丧偶未带子女)家庭。
2、申请公共住房实物配租家庭,2018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17年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即56211元)以下,且家庭总资产在45万元以下。
家庭可支配收入包括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工资(含退休金)、奖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和生产、经营、投资、承包、承租所得(家庭成员为边海防、高山海岛、舰艇部队、特殊艰苦岗位工作现役军人的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
优抚对象依法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和护理费等待遇,在准入审核中不计入家庭收入。
家庭总资产是指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存款(现金)、有价证券、工商注册企业资本金或出资额、房产、车辆、各种生产经营及家用设备现市值评估额的总和。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有单位的,由单位开具证明;没有单位的,由本人书面具结。最低收入家庭以《低保证》为证明(《低保证》户主姓名应为申请人或其配偶)。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房,未承租公有住房或享受公共住房保障。
4、无房户或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且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
(6)廊坊市政府网公共住房扩展阅读:
一、申请受理时间
申请受理时间:2018年8月27日—9月18日(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程序
1、发布公告。在居委会、街道办(乡镇政府)、区住房保障部门醒目位置张贴申请公告,在“廊坊政府网”和“廊坊房地产业信息网”发布申请公告。
2、申请审核。
(1)市区常住城镇户口家庭到户籍所在居委会或乡镇政府申请领表、填表并提供相关资料,经居委会初审、街道办(乡镇政府)复审公示、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审核房产、区民政部门审核收入资产婚姻、区住房保障部门复核后,对初步合格家庭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终审汇总公示。
(2)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向营业执照注册地街道办(乡镇政府)领取申请表,申请人将申请表及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到用人单位进行汇总。
(3)由用人单位统一上报营业执照注册地的街道办(乡镇政府)复审公示、经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审核房产,区住房保障部门复核后,对合格人员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终审汇总公示。
3、汇总公示。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对终审合格人员进行梳理汇总,并在“廊坊政府网”和“廊坊房地产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家庭,列入本次公共住房保障范围。
三、公共住房保障形式
本次公共住房申请全部为实物配租。申请公共住房保障后,不能再申请限价商品房等其它住房保障形式。
公共住房实物配租保障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配租公共住房实物房源并按一定标准收取租金的保障方式。本次公共住房实物配租房源暂不确定,对申请公共住房实物配租人员待实物配租房源确定后参与统一摇号。
四、咨询电话及地点
咨询电话:0316-2236978
咨询地点:廊坊市新源道188号金桥大厦1楼105房间
⑺ 河北廊坊房子限购吗
近日,有网友在网上发出一份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记者从廊坊三河市政府了解到,该文件属实,三河市已经接到。记者看到,这份文末署名为“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2日”的文件中称,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经廊坊市政府同意,提出实施意见。具体为:要努力把房价 调控在2016年10月水平,确保环比不增长。对执行政策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规范房地产企业行为不力、不能有效遏制炒房行为的,坚决实施问责。 文件中称,从严调整住房限购措施,实行限购的区域为廊坊市主城区(含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固安县、永清县、霸州市和文安县。非当地户籍居民能够提供当地三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或者纳税证明的,限购一套住房,已经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或者无法提供当地三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或者纳税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当地购买住房。补缴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不得作为购房的有效凭证。 当地户籍居民已经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当地购买住房。实行差别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调整至30%,使用公积金购买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调整至60%。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严格规范商品房销售,对新建商品房实行价格指导,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暂不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不予办理合同网签备案。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得进行预售,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任何价金,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房备案证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并进行销售,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的规定,不得超出备案价格对外销售。 文件还称,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的通知》(廊政办【2017】27号)同时废止。
⑻ 请问谁知道关于2016年廊坊市廉租房需要关注哪个公众号可以知道最新动态
关注廊坊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回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答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⑼ 廊坊市公共维修基金怎么收取
个人观点:
请参考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章交存
第六条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七条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第八条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希望对你有用!
⑽ 廊坊市什么样的情况可以申请廉租房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且已组建家庭(含单亲家庭或单身35周岁以上的单身家庭,结婚证、离婚证登记时间要满1周年);
市区常住户口是指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镇户口;
5年以上户口是指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按户口簿登记的迁入日计算。
申请家庭是指夫妇双方及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单身年满35周岁的单身家庭。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市确定的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倍以下,且家庭总资产在30万元以下;
家庭收入包括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工资、年薪、奖金(不包括公积金、保险等)所得;生产、经营、投资、承包、承租所得;劳务报酬所得。
家庭总资产是指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现金、存款及各种投资总额与房地产、汽车、各种生产经营及家用设备现市值评估额的总和。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有单位的,由单位证明;没有单位从事生产经营的,由税务部门证明;无业人员的收入情况由居委会证明。最低收入家庭以《低保证》为证明,不必再出具其他证明。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未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未参加过集资建房。
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是指未以房改价格购买过公产住房。
4、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
无房户是指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没有自有产权住房,没有转让过私有住房,无商业门店、宅基地、自建房,有住房但未办理房产证的不属无房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