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依规信教
⑴ 佛教的基本教义
一、佛教的基本教义
1、关于善恶因果与修行方面的,这是佛教教义的实践方面、宗教方面、道德说教方面。佛教的善恶因果观与修行法门,既与其它一切宗教、道德说教有共通之处,又自有其殊胜之处。
2、关于生命和宇宙的真相方面的,这是佛教教义的理论方面、哲学方面、辩证思维方面。佛教关于生命和宇宙的真相的理论,是建立在佛教修行(主要是禅悟)基础上的成果。当然,从具体内容上看,这两大方面是不可能截然分割开来的。
3、佛教的基本教义主要是:缘起、法印、四谛、八正道、十二因缘、因果业报、三界六道、三十七道品、涅盘,以及自成一体的密宗法义等。
二、教义解释
1、缘起
缘起,即诸法由因缘而起。所谓缘起论,即阐释宇宙万法皆由因缘所生起之相状及其原由等教理之论说。缘起论是佛法的代表,是佛教与世界上其它宗教或古今任何哲学流派相区别的根本特征。缘起论系以“法印”为基础,以“十二因缘”、“四谛”、“八正道”为中心思想。
2、法印
所谓法印,即作为印证是否合乎佛法的标准。小乘佛教有三法印、四法印、五法印之说。
3、四谛,又作四圣谛。
(1)苦谛:指三界六道生死轮回,充满了痛苦烦恼。
(2)集谛:集是集合、积聚、感招之意。集谛,指众生痛苦的根源。
(3)灭谛:指痛苦的寂灭。
(4)道谛:指通向寂灭的道路,主要指八正道。
4、八正道
(1)正见:正确的见解,离开一切断常邪见。
(2)正思维:正确的思维,离开一切主观分别、颠倒妄想。
(3)正语:正确的言语,也就是不妄语、不慢语、不恶语、不谤语、不绮语、不暴语,远离一切戏论。
(4)正业:正确的行为活动,也就是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等,诸恶莫做,众善奉行。
(5)正命:正确的生活方式,即远离一切不正当的职业和谋生方式,如赌博、卖淫、看相、占卜等。
(6)正精进:正确的努力,去恶从善,勤奋修行,不懒散度日。
(7)正念:正确的念法,即忆持正法,不忘佛教真理,时时以惕励自己。
(8)正定:正确的禅定,即专注一境,身心寂静,远离散乱之心,以佛教智慧去观想事物的道理,获得人生的觉悟。
5、十二因缘
1)无明缘行:无明,指众生对佛法真理、对宇宙人生真相的无知状态。
(2)行缘识:正因为有意志活动,因而产生心识,识即精神活动,指按照意志活动投生后产生最初的意识。
(3)识缘名色:由于心识活动而形成精神和物质的胎质。名,指概念,精神方面;色,指色质,物质方面的形体。
(4)名色缘六处:六处,又称六入,在此指六根,即眼、耳、鼻、舌、身、意等感官和认识器官。这时,胎质逐渐成熟,即将诞生。
(5)六处缘触:触指接触,指胎儿出生后,六种感觉和认识器官与外界接触。
(6)触缘受:受即感受、接受,由于身心逐渐发育,六根与色、声、香、味、触、法六境接触频繁,而产生相应的或苦或乐、或不苦不乐的感受。
(7)受缘爱:爱指爱欲、贪爱,随着年龄的增大,在不断感受的基础上产生分别心,有了爱恶之情。
(8)爱缘取:取即执着、追求,正因为有了贪爱,到了成年以后,爱欲强盛,开始对外界执着追求。
(9)取缘有:这里的有,指思想、行为所产生的难以抹掉的后果,即业,分为善、恶、无记三种性质的业。由于执着,造下了种种业。
(10)有缘生:正因为有了业,这种业必然产生未来的果报,使人在死后重新投胎受生,从而导致来世的再生。
(11)生缘老死:有了生则必然招致老、死。这样,十二个环节辗转不断地生死轮回,互为因缘,即是十二因缘。
(12)十二因缘包含过去、现在、未来三世,有两重因果关系,称为三世两重因果。
6、因果业报
因果,或称因果律,为佛教教义系统中,用来说明世界一切关系的基本理论。谓一切事物皆由因果法则支配之,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已作不失,未作不得”。若否认这种因果之理的存在,则称“拔无因果”。
7、三界六道
三界六道是佛教业报轮回说的主要内容。三界,指众生所居住的三种世界,或者说三类生存形态,即欲界、色界、无色界。六道,又称六趣,分别是:天道、人道、阿修罗道、畜生道、饿鬼道、地狱道。
8、三十七道品
三十七道品,又作三十七菩提分,指为追求智慧、获得觉悟而进入涅盘境界的三十七种修行方法和途径。三十七道品分为七科,即:四念住、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正道等七个方面。
9、涅盘
涅盘,意译作灭、寂灭、灭度等,是佛教修行的最终目的和最高境界,一般指破除烦恼、无明后所证得的精神境界,这是一种不生不灭、超越生死、永恒安乐的境界。此外,出现于此世为人的佛(特指释迦牟尼),其肉体之死,称涅盘(寂灭)、般涅盘(圆寂)。
10、密宗法义
在佛教教义中,密宗的教义系统具有其显著的独特性。密宗的两部根本经典是《大日经》和《金刚顶经》。密宗的基本思想是《大日经》中所说:“菩提心为因,大悲为根本,方便为究竟”。密宗法义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成“六大体大”、“四曼相大”、“三密用大”等。
(1)依法依规信教扩展阅读
世界观
法界一界是佛教了义的世界观。每个人看到的世界是不同的,譬如数学家能如实看清几何体形状,有些人就是看一辈子也看不清;又譬如色盲的人无法看清色盲测试图。所以同一法界,不同的人所见是不同的。
正如《佛说不增不减经》所开示:“舍利弗,一切愚痴凡夫不如实知一法界故,不如实见一法界故起邪见心,谓众生界增,众生界减。舍利弗,如来在世,我诸弟子不起此见。若我灭后过五百岁,多有众生愚无智慧,于佛法中虽除须发,服三法衣,现沙门像,然其内无沙门德行。
如是等辈,实非沙门自谓沙门,非佛弟子谓佛弟子,而自说言:‘我是沙门真佛弟子。’如是等人起增减见。何以故?此诸众生以依如来不了义经,无慧眼故” 。
与魔斗义
永嘉大师云:“圆顿教。没人情。有疑不决直须争。”和迷信违背科学者争,一定往生净土,诸佛菩萨必来迎,契合佛心故。譬如和上帝斗的布鲁诺菩萨。这就是我佛教的净土法门。菩萨行,净人间,与一切迷信者斗其乐无穷。
正如《殊胜具戒经》所说:“尔时佛告诸善男子言。汝善男子。应共魔斗寻求圣位。若修行菩萨。成熟众生之时。先共邪魔斗战。令其变化相应善行。不求余师。是为法行!”
平等义
宝积经:“文殊师利言。善男子。若法不增不减是名圆满。云何圆满。若于诸法不能了知则生分别。若能了知则无分别。若无分别则无增减。若无增减此则平等。”
无业无报义
大士。仁今已造极猛恶业。欲害如是天人大师。是业若熟当于何受。时文殊师利告舍利弗言。如是大德如汝所说。我今唯能造作如是极重恶业。而实不知于何处受。然舍利弗。如吾见者。当若化人幻业熟时我如斯受。所以者何。彼幻化人无心分别无有念想。
一切诸法皆幻化故。又舍利弗。我今问汝随汝意答。于意云何。如汝意者实见剑耶。舍利弗言不也。文殊师利曰。又定见彼恶业可得耶。舍利弗言不也。文殊师利曰。又定见彼受果报耶。舍利弗言不也。文殊师利言。如是舍利弗。彼剑既无复无业报。
谁造斯业谁受报者。而反问我受报处乎。舍利弗言。大士。以何义故复如是说。文殊师利言。如我所见。实无有法业报熟者。所以者何。一切诸法无业无报。
无报恩义
尔时善住意天子。复白文殊师利言。大士。希有希有。今日乃能宣说如是甚深义处。我于大士以何报恩。文殊师利言。天子。汝莫报恩。善住意言。大士。我今云何得不报也。文殊师利言。天子。汝莫报恩。所以者何。
天子。汝能如是不报恩者。即为报也。善住意言。大士。仁今宁可无报恩乎。文殊师利言。天子。如是如是。我不报恩亦非不报。善住意言。大士。仁以何义更作是说。文殊师利言。天子。凡愚之人造种种法。起种种见。行种种行。以作如是种种见行。是故念言我当报恩。
天子。此非正行善男子也。其有正行善男子者。乃至无有少作。或作不作。彼终不言我念报恩。又复天子。不报恩者。如佛世尊宣说平等。谓一切法悉无所作。无有作处。皆入平等。无有转还。亦无超越。非自非他。无作不作。是故我为无报恩也。
念佛不忘救国
一天早晨,弘一法师在承天寺食堂用餐,当食之际,禁不住潸然流涕,备极痛苦地对弟子们说:“吾人所吃的是中华之粟,所饮的是温陵(泉州古称)之水,身为佛子,此时此刻,不能共纾国难于万一,为释迦如来张点体面,自揣不如一只狗子,狗子尚能为主守门,吾人却一无所用,而犹腼颜受食,能无愧于心乎!”
弟子们听着法师的话,也都泣不成声,悲痛异常。在这之后,他每有开讲,座位后面的墙壁上,都挂起一幅由其亲手书写的中堂:“念佛不忘救国,救国必须念佛。”
后有跋语曰:“佛者,觉也。觉了真理,乃能誓舍身命,牺牲一切,勇猛精进,救护国家。是故救国必须念佛。”讲演中,又往往触景生情,感时伤乱,勉励佛教徒们对国家、对民族应有爱护的热忱。
⑵ 《兵役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种族,民族,职业,宗教信仰,家庭出身,教育程度都
《兵役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经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2次会议通过,1984年5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4号公布;根据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第3次修正。
(2)依法依规信教扩展阅读:
修改解析
修改后的兵役法规定,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公民服现役。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修改后的兵役法规定,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唯一劳动力的,可以缓征。
根据修改后的兵役法,国家建立健全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以及继续完成学业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士兵退出现役安置制度。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
⑶ 下列不属于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是( ) A.平等权 B.依法纳税 C.宗教信仰自由 D.政
依法纳税不属于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
1982年《宪法》规定的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版要有以下几方权面的内容:
1、人身自由。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2、人格尊严。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3、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4、宗教信仰自由。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5、批评和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举以及取得赔偿的权利。
(3)依法依规信教扩展阅读:
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具有广泛性、真实性和权利与义务一致性、平等性的特点。中国公民,不论是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其他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都平等地享有《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
只是为了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才依法剥夺为数极少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政治权利。
公民在社会主义制度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条基本原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也不受歧视。
⑷ 依照法律规定什么人不能服兵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条规定:反革命分子和依照法律在一定时期内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封建地主、官僚资本家和其他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都不得服兵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岁的男性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4)依法依规信教扩展阅读:
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带有强制性。
兵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
逃避或拒绝兵役登记的公民,既影响正常参军,还将受到行政性处罚。根据兵役法规定,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且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国防生违反培养协议规定,不履行相应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情节由所在学校作退学等处理;毕业后拒绝服现役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上述条款规定处理。若是在战时拒绝履行相关义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⑸ 如何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依规有序信访
(一)准确定位,规范信访秩序,实现信访工作理性回归
坚持规范信访事项和规范信访秩序相结合,规范信访事项是规范信访秩序的前提,要想规范信访秩序,必须规范信访事项。凡是明确有法律渠道和主管部门的诉求,都不应作为信访事项受理登记。
拓宽向群众宣传政策法律的渠道,告知其选择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的有关规定。如果把不是信访的问题引入信访渠道,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还误导了群众。在畅通信访出口上做实做强,使大量被误导进入信访渠道的上访人,通过教育引导、法律告知引导其退出信访渠道,选择法律途径解决诉求。
(二)强化法治,把信访事项导入法治框架、法律渠道
破解信访难题的根本出路是加强法治建设,推进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逐步把信访事项导入法治框架、法律渠道,依法解决问题。
具体来讲,一要依法解决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符合解决条件的,一定要做到“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二要依法教育疏导,综合运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心理疏导、化访为诉、进入程序、依法处置等措施,把涉访人群导入法治框架内解决问题。三要依法惩戒处理,对无视法律权威的违法上访行为,要用法律方式依法处理;对把上访当成诬告、陷害、诽谤渠道的,要强化法律告知,依法追究责任,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权威。四要依法终结信访,坚决维护三级终结的权威;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一律按法律规定,通过审判监督和检察监督、行政复议、国家赔偿程序处理,并结合各部门的纪检监察监督、法制工作监督,强化纠正错误,规范执法行为,坚决维护法制权威,维护法律尊严。
(三)正确引导舆论,淡化信访宣传误导,强化法制宣传教育
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对信访群众的导向作用,客观报道宣传信访政策法规,提高群众对信访的正确认识,引导信访群众依法信访。
淡化对信访特别是越级信访促进问题解决的宣传,不过分夸大和渲染信访的作用,大力营造依法解决问题的舆论氛围,从思想上消除涉访当事人对信访渠道过高的价值预期,引导其自觉选择司法解决途径,在法治程序里化解矛盾、促进和谐。通过对处理违法信访行为等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以案析理、以案说法,有效震慑违法,努力营造依法、理性、有序信访的良好社会氛围。坚持把宣传政策法律和教育引导贯穿于依法治访的全过程,注重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强化法律告知、释疑解惑,教育警示群众防范违法犯罪,实现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强化源头治访,把涉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县级以下
信访问题的解决和防范关键在基层。要紧紧抓住县级以下有关部门这个解决问题的责任主体和防范源头:一是把矛盾发现在早、化解在小、解决在源头。二是增加县级以下有关部门化解矛盾、依法解决问题的层级,从村组、社区到乡镇、办事处、县区有关部门来真正了解实情、层层化解矛盾。三是对涉访违法行为也要发现在早,处置在小,解决在县级以下。要坚持法制原则,以“合法”还是“违法”作为定性标准,不要纠结于是否为“上访人员”、“特殊群体”,防止违法行为的逐步升级。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及时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更好地从源头上发现和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⑹ 邪教是什么
邪教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它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歪理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邪教大多是以传播宗教教义、拯救人类为幌子,散布谣言,且通常有一个自称开悟的具有超自然力量的教主,以秘密结社的组织形式控制群众,一般以不择手段地敛取钱财为主要目的。
法国专家们经过深入研究,认为应该从社会学角度出发,以“危险性”来界定邪教:一个团体,利用科学、宗教或治病为幌子,掩盖其对信徒的权力、精神控制和盘剥。
以最终获取其信徒无条件效忠和服从、并使之放弃社会共同价值观(包括伦理、科学、公民、教育等),从而对社会、个人自由、健康、教育和民主体制造成危害,即为邪教。
(6)依法依规信教扩展阅读:
基本特征
与正常的宗教相比较,法国专家们发现,邪教具有以下一系列专有的特征:
邪教的“精神领袖”至高无上,是一切信徒所必须永远服从的。这个“精神领袖”往往在世,也是邪教的创立者。他要么假借其他宗教的躯壳,要么自创一个教派。如“科学神教”借助基督教,控制着信徒的所有行动,而他自己则可以不受教规的限制。他能够解释一切现象。
当代邪教:
改革开放后,中国的邪教组织逐渐发展起来。20世纪80年代,邪教势力大多在偏远地区活动,90年代新生邪教多以中心城市为基地扩张,进入21世纪,当代邪教势力开始出现国际化的趋势。在中国,明确认定的邪教组织共有14个。同时,“法轮功”是带有典型邪教性质的非法组织。
具体的邪教为:法轮功、全能神、徒弟会、全范围教会、灵灵教、新约教会、观音法门、主神教、被立王、同一教、三班仆人派、灵仙真佛宗、天父的儿女、达米宣教会、世界以利亚福音宣教会、日月气功。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邪教
⑺ 基督教的人怎样在胸口画十字,顺序怎样!(紧急)
画十字顺序:
1、画十字是基督教徒祈祷时一种仪式,第一步双手合十,表示虔诚。这是版开始祈祷的准备权动作。
关于禁食:
有采取定期的早晨禁食的(如太6∶17),有一段时间集中进行的(如徒9∶9),在内容上有为罪懊悔的(如利21∶27,诗69∶10),有为得能力的(太17∶21),有为恳切代求的(如斯4∶16,代下20∶1-4,但9∶3),有为明白引导的(徒13∶2);在形式上有部分禁食和绝对禁食。部分就比如只吃素,或是只喝水,只禁早餐,中餐,晚餐这样。
⑻ 宗教信仰填什么
宗教信仰根据个人事实进行填写,信奉什么教派就填什么教派,若无宗教信仰填无即可。
例如三大教:
1、基督教:世界上信仰人数最多的宗教之一。基督教是以信仰耶稣基督为救世主的宗教。在21世纪初基督教在全世界有约10亿信徒(2006年),为拥有信徒最多的宗教之一,以亚洲、非洲的信徒的发展最快。基督教的经典是《圣经》,特点:博爱、人人平等。
2、伊斯兰教:世界性宗教之一。在亚洲、非洲,欧洲,特别以西亚、北非、中亚、南亚次大陆和东南亚最为盛行。信仰者总数超过12亿人(2008年)。伊斯兰教的经典是《古兰经》。伊斯兰教的特点是和平、仁爱、自强不息。
3、佛教:世界第三大宗教,起源于象雄文化。在21世纪主要分布在亚洲的东部和东南部。佛教就是让人们断除“恶”的行为、行持能够给人们带来快乐的行为。
(8)依法依规信教扩展阅读
宗教信仰的产生:在原始人类智力和能力很不发达的原始社会阶段,人类出自内心地对日月星辰运转的神秘力感,日夜冷暖的更替轮回,自身生命的存在与信托,感到越发的困惑与无助,对死亡产生了巨大的恐惧与不安,对主宰人类命运的自然力量以及社会力量背后的那种不可琢磨的伟大超自然超社会的力量顿生一种难以抗拒的顶礼膜拜之感。
从而导致人们以一种虔诚的态度“仰望”这种伟大的力量,对它产生一种信任依托之感,希望能借助他这个无限的终极力量解决自己心灵的恐惧和困惑。
人类就不断地对这种终极无限的力量尽其所能地描述表达,在人类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发展强弱的不同阶段,在生存环境不同的不同地域,对这种终极无限的形象、性质表达各不同,并且形成的宗教经典体系、宗教仪式、规章制度也是不同的,即宗教情感的外在载体、表现方式是存在很大差异的。